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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机构
1948年3月,阜南县公安局建立。1949年2月阜南县与阜阳县合并,公安工作由阜阳县公安局管理。同年6月,由阜阳调来保卫队两个班20人重新组建阜南县公安局,无内设机构,案件由局长亲自审理。7月,苗集区队调升到公安局保卫队,人员增加50多人,并在孙小圩孜组建了看守所。1950年7月,改称阜南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先后设置侦察、审讯、治安、调查、人事、执行、劳改、保卫等股,设秘书室(后改为股)、劳改场(厂),并在方集、中岗两个集镇组建公安派出所。1953年,先后将人事股改为政治协理室,侦察股改称政保股,审讯股改称执行股,撤销了劳改股。1954年以后,又将执行股改称预审股,成立薛集镇派出所,增设劳改队和劳改农场,各区均正式配备了公安特派员。“文化大革命”初期,公安机关受到冲击。1968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阜南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下设秘书、审判、治安、侦破4个小组,行使原公检法三机关的职权。1969年11月阜南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成立,取代公安机构职能。1973年4月设立“阜南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1975年8月,改称“阜南县公安局”,至1985年,先后增设行政拘留所、刑警队、内保股、纪律检察组、政治教导员办公室。
二、剿匪反霸
1、匪霸组织
乡保队亦称“小炮队”,多由著名土匪及部分伪乡、保长为骨干,以乡、保丁、匪霸家丁为主力。以洪、淮、谷、润河两岸为活动中心,尤以皖、豫两省接壤的固始、霍邱、阜南3县毗邻地带为盘踞巢穴。乡保队头目主要有戎慕堂、陈墨林、耿恒斋、郑步臣、孟显扬、张寿卿、李恒久、朱玉珍、郭明九、卢祥云、郎佩九、黄彦杰、郜祥史、庞登江等,匪众约2000余人。土匪头目30余人,传称为“九九”、“八虎”、“十二狼(郎)”,如外还有“两条羊(杨)”,“陡河崖有个靠山王,军师还数郑先生”。“九九”为:崔鸣九、卢焕九、郎永九、郎佩九、郎铸九、张益九、郭甫九、郭普九、郭明九;“八虎”为:徐二虎(徐天之)、徐四虎(徐新厚)、望山虎(高培彦)、卢二虎(卢其然)、闭眼虎(卢其善)、陈三虎(陈维善)、小老虎(徐金亭)、段二虎(段麻子);“十二狼”为:郎保金、郎景众、郎世建、郎泽生、郎泽运、郎华堂、郎连山、郎世君、郎泽进、郎泽田、郎树柏、郎少周;“两条羊”为:杨理清、杨理凡;军师为郑长文,此人略通文墨,狡黠险诈,常为匪徒出谋划策。这伙匪徒穷凶极恶,淫掠为生,把过往行人投入河里,称此为“喝大叶子茶”。
“大褂子队”匪徒多外罩长衫,腰插短枪,因此为名。在国民党临泉县长王春远指使下,经常勾结河南省著名土匪李三庆窜犯于方集一带。主要头目有谢立武、谢少鲁、马俊轶等,匪众500人左右。匪徒奸杀劫掠,无恶不作,有顺口溜“大褂子队,吃喝睡,牵人家牛,携人家被,拉人家闺女一头睡”,群众恨之入骨。
“游击队”1948年春,国民党反革命分子郭丹章,以“奉白崇禧委派”为名,纠集艾亭、方集一带反动武装组成所谓“豫皖苏边区人民自卫游击队”,主要头目有李金生、鞠振远、王玉东、吕雁秋、谢相周、刘庆云、汪贺明、李铸九等,匪众约2000人,经常窜犯临泉、方集、公桥等地,对抗共产党革命武装,破坏人民基层政权,抢劫焚掠,杀人越货。
“联防区”亦称“联防办事处”。国民党反动政府覆亡前夕作垂死挣扎,网罗七八乡或十数乡反动乡保武装而组成。在当时的黄岗、小田集、地里城设3个联防区,抓捕群众,扰乱乡里,敲诈勒索,为非作歹。
“自卫队”以惯匪庞登江(外号“螃夹子”)为首,匪众200多人,受国民党绥署主任李觉指挥,以三塔、田集、赵集为活动中心,经常以“拉大网”形式抢劫焚掠。
“清剿大队”分两大股,分别以丁焕然、张国英为首。与会道门头子张宝珍、陶签和等相勾结,极端仇视人民政权,盘踞在洪河沿岸与谷河以南地带,抓捕基层干部、群众,劫掠勒索民财。
散匪三五成股,时聚时散,日潜夜出,窜扰抢掠。
反动会道门主要是黑学、红学、黄学。首恶为张宝珍、孟汉波、陶笙和、罗敬环、张蔚然等,遍布在洪河以北、谷河以南的于集、公桥两区,波及薛集、苗集、赵集一带,是被地主阶级所操纵的封建迷信的群众性的反动武装,势力极大,危害严重。
2、匪霸暴行
匪霸组织虽名目不一,门户各异,但其反动属性则是一致的。他们相互勾结,纵横串联,残窖无辜,罪恶累累。尤其突出的有:
朱郢乡惨案1947年8月方集区解放。9月,建立乡人民政权,乡长朱禹亭率乡队干部、战士37人暂驻朱郢子地主陈照华家。他们积极筹集支前军需物资,向地主征粮、征枪。9月7日,国民党骨干分子、乡保长、县参议员谢少鲁、谢立武、谢周、马俊轶等“大褂子队”勾结河南省匪首李三庆、李敬凡等共300多匪徒,突然包围朱郢子,攻打乡政府。乡队干部战士开枪还击,固守待援,坚持两昼夜,至9日上午,乡队员中的动摇分子陈家中因曾与敌方谢建堂、张亚东共事、相识,出面与敌谈判,将乡政府、乡队所有枪支送交敌人,37名干部、战士除刘金祥、刘金保二人请假未归、李元海趁机隐蔽得脱、陈家中兄弟二人被释放外,其余32人先后被枪杀12人、活埋16人、捆绑掷入洪河溺死2人。
曹集区政府惨案1948年8月,经四地委批准建置曹集区,属当时颍阜县管辖。孙布任区委书记,陈刚、石瑛分别任正、副区长,区队编制2个排、4个班,60人,陆玉安任区队指导员。全区干部、战士共80余人。1949年1月,区政府根据群众检举逮捕了土匪头子黄彦杰,准备处决。其外甥辛金德、辛金才勾结淮河两岸土顽、股匪密谋偷袭区政府,劫出黄匪。遂派其二伯父辛炳初策动其女婿、区队机枪班副班长郭华风及其同乡战士程洪坤作内应。在郭、程的胁迫下,机枪班其他6战士同时叛变。7日夜12时,郭、程二人与区政府驻地郭围子外潜伏的匪徒对上信号,拉开寨门,匪徒一涌而进,窜入区队宿舍,趁干部、战士熟睡之机,当场枪杀区队副王有才、排长孙××、班长姚康、机枪手谭福成等25人;区长除刚、副区长石瑛、乡长金××、代××等16人被俘,代乡长、三班长随之被郭、程二叛徒枪杀沉尸淮河。造成27位烈士惨死的血案。
会门暴动1947年8月,刘邓大军南下大别山路经阜南县境;9月,陈粟大军进军豫皖苏。在两路大军支援下,阜南县的县、区、乡人民政权相继建立。此时,国民党反动派的残渣余孽、反动地主、土匪恶霸不甘心失败,相互勾结,不断袭击新生的人民政权,抢掠群众的财产。红学头子张宝珍(外号张老宝),乘势扩充势力,将会馆由原来的180馆发展为240馆。国民党特务、反动地主、劣绅纷纷加入并掌握了上层。在这种情况下,红学的组织成分发生重大变化,成为维护反动阶级的甲胄。
1949年2月,阜南县并入阜阳县,县委、县政府和县大队进驻阜阳城,区乡干部面临调整、配备,地方武装力量一时减弱,全县革命斗争处于重要的转折时期。会匪首领认为时机成熟,决定趁机发动暴乱,妄图一举复辟反动统治。1949年3月19日,会首张宝珍组织成立“武学联庄会”,制做白边黑色三角形会旗和臂章,命令各学馆大练武10天,为暴动作准备。3月27日,匪首丁焕然在洪河南岸马集召开乡保队头目会议,决定首先攻打白郢寨佛庙乡政府。同一时间,张宝珍、陶笙和等会匪头目在红学大点传师孟汉波家密谋策划,决定于3月31日(农历三月初三)举行总暴动。3月29日夜,丁焕然率匪徒80人,偷袭公桥区佛庙乡政府驻地白郢寨。因乡队外救,匪徒扑空,遂抢劫白郢寨仓库大批粮食、油料、布匹等物资。3月31日晨,戴寨乡乡长孟广才派战士程治俭去罗竹园催民工修公路,原国民党乡保长罗靖环将程扣押。戴纂、佛庙两个乡队得悉后,20多人前往罗竹园解救,罗靖环、张允亭、张国庆等人鸣枪吹号,集结周破楼子、前后戴园等10多个村庄的红学暴徒300多人,持枪刀扑向乡队。乡队见势不利,立即撤往戴寨。红学暴徒喊叫着“逮老雁(指燕世才乡长),拔雁毛!”四面蜂涌向戴寨包围。燕世才急带乡队突围,会徒紧追不舍。到谷河边,燕世才、王会清等4人泅水过河脱险,张文治留在岸边掩护,身中6刀壮烈牺牲。未突围的孟广才、王登香、卢世俊、温小周4人被俘,孟广“才被押解龙王庙,其余3人全被砍死。3月31日夜,张保珍、孟汉波、丁焕然、张寿卿、陶笙和等9人,在龙王庙召集红学和乡保队中队长以上的头目开会。会上决定,首先集中兵力消灭阜南境内的共产党武装,然后以洪、淮河以北、谷河以南为根据地,分兵三路向北发展,与沙河、泉河一带会门联合,攻破阜阳,向蚌埠发展。张宝珍为中路红学、乡保队总指挥;张寿卿为东路乡保队指挥,李跃山为红学指挥;丁焕然为西路乡保队指挥,张允亭为红学指挥。同时成立所谓“皖北人民激动委员会”,张宝珍为主任委员,张寿卿、丁焕然为副主任委员,陶笙和为参谋长。委员会下设6个组:孟应甫任总务组组长,梁尉然任情报组组长,董瑞伍任军法组组长,乔跃周任军械组组长,孟金国任宣传组组长,陶广珍任粮运组组长。同时,非法强令“凡18—40岁的青壮年都得参加,否则以通匪论处,一人不参加暴动,全家都杀光”等。在其胁迫下,共有数千人参加暴动。4月1日拂晓,东路匪首张寿卿、郭文轩带领会匪首先到胡台孜包围洪集乡队和乡政府。副乡长乔如香和乡队副张吉带领乡队战士奋起抵抗,激战4小时,终因乡队子弹打光,除1人突围脱险,其余20多人全被杀害。当日上午会匪又赶到崔集,包围崔集乡政府和乡队,乡队副张保成带7名战士掩护乡队和乡政府人员突围,张保成和7名战士全部阵亡,战士崔小麻被匪徒分尸后投入淮河。中路匪首张宝珍、罗靖环等率会匪千余人向于集区政府所在地八里庄进攻。此时,区委正召集各乡乡长开会,研究对付会门暴动问题,接到警报后,区长刘先坤、副区长唐远凡率区队迅速转移,会匪扑空。2日拂晓,刘先坤、唐远凡率武装100多人,从柳沟北邵桥出发,进剿红学会匪,在张圩子与东路会匪遭遇,经过激战,进剿失利,区队牺牲20余人,区队副王有才、地城乡乡长于相华在战斗中光荣牺牲。同日,军分区独立团(原县大队)四连丁连长率部100余人,在赵集区队配合下,向南进剿会匪,在薛集南头草河边(现界南河),被埋伏的中路红学匪徒500人包围。四连急忙突围,交战中丁连长手臂被砍断,3名战士牺牲,20多人被俘,损失机枪1挺、小炮1门。西”路匪首丁焕然、陈墨林、郑步臣、张连山、张寿山等率会匪500余人,于3月31日攻打公桥区政府。区委书记张文达带领一排战士在天主教堂进行阻击;区队指导员赵茂生带领二排在胡楼阻击。区队边打边撤,上午10时在公桥南相遇,遂决定由赵茂生和区长朱建群率区政府和区队大部分人员向北撤退,张文达带部分战士掩护。在阻击战中,区队和区政府大部分人员迅速转移脱险,张文达、孔维让等7人先后壮烈牺牲。
阜南县会道门暴动事件,引起中共阜阳地委的高度重视。地委书记、分区政委王光宇、军分区司令员李浩然及时作出决定:集中军事力量扑灭会道门暴动;开展政治攻势,恢复地方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整理财粮;公告解散会道门,收缴武器,逮捕隐藏的匪特。命令阜阳独立一团与军分区独立一团一部分组成一个团,连同分区主力12团、临泉县大队,进入暴动地区,协作平乱。
4月3日,由阜阳县委副书记何焕文、李炳炎、李之春和军分区独立团团长宋振字、副团长李耕野率部队自北向南,直捣会匪巢穴龙王庙;由团长蒋汉卿、政委霍大儒率领12团由南向北,兵分东西两路夹击敌人,以防会匪渡淮南逃;临泉县大队和阜南部分区队自西向东,攻打方集、公桥会匪。何焕文、宋振字部在直捣龙王庙的途中,突遇会匪于张兰寨,遂展开激战。部队因顾及会门中有大批受蒙骗的群众,未展开正面火力攻势,决定撤出战斗,退驻易守难攻的张兰寨。匪首张宝珍指使会匪数于人团团围住,会徒个个头扎红中、臂戴袖章、口念咒语、舞枪弄棒,其势汹汹。何焕文当即向会门群众喊话:“八路军只打土匪,不打老百姓,你们是受骗来的,快回去吧,不要上坏人的当……”并命令战士不准开枪射击。会匪逼近寨沟,均在射程之内。但为了群众,团领导人下命令把寨门插上腰闩,用石磙顶死,并在东北角炮楼上架3挺机枪,防止敌人挖坝子放寨沟里的水。4日上午8时,何焕文、宋振字召开连以上干部会议,决定在政治攻势失去效力的情况下,实施火力突击。10时,独立团打开寨门,分路扑向会匪,展开激战。此时,主力12团赶到,内外夹击,战斗半小时,会匪土崩瓦解,红学总头子张宝珍负伤,其子被击毙。会匪死伤140余人,被俘100余人。4月4日,进剿部队攻占龙王庙。5日,临泉县大队和阜南部分区队在公桥截击丁焕然匪部,活捉李耀亭、张玉坤等匪首。4月8日夜,12团与独立团3营歼灭夏寨之敌,俘虏30余人,活捉孟显扬等匪首。9日,攻取程家湾,消灭张连山匪部。同时,独立团攻取孟郢子,击毙4人,缴枪11支;包围许大庄,逼周占甫等100余人投降。至此暴乱会道门全部被平息。
3、剿匪平霸
1947年8月刘邓大军南下至1948年8月阜阳城解放,为剿匪平霸突袭奔袭阶段。这个阶段是敌我政权交替的非常时期。匪霸以国民党阜阳第四绥靖公署为靠山,接受亡命城内的各类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拼凑的“戡乱委员会”的遥控指挥,反革命气焰嚣张,活动猖獗。阜南地处豫皖交界,洪、淮河以南息县、固始、潢川尚未解放,成为众匪渊薮。这时,解放军主力部队投入各主要战场,没有足够的兵力顾及后方,加之新区政权初建,立足未稳,地方人民武装力量薄弱,缺乏战斗经验,剿匪平霸只能采取突袭、奔袭战术,以局部歼灭匪类。这个时期曾消灭庞夹子、张国英、王玉东等股匪,未能给敌以致命打击。
1948年8月至1949年6月,阜阳之敌弃城逃窜,淮海战役胜利结束,解放大军突破长江天险,解放全国指日可待。洪、淮河两岸相继建立人民政权,残匪处于四面包围之中。在此期间,四地委(后改为阜阳地委)先后增调分区警卫营、骑兵连、独立团及六分区12团,配合县大队及区乡革命武装,在平息红学会门暴动的同时,挺进洪、淮河两岸清剿,仅在临泉县小陈集和阜南谢小湾两次战斗中,就歼灭匪徒700多人。尤其在平息红学暴乱中“小炮队”受重创,会门土崩瓦解,加之积极开展宣传攻势,分化残敌,大部分匪徒迫于形势,缴械投诚。张寿卿、丁焕然、谢立武等少数匪首尚负隅顽抗。
1949年下半年,剿匪进入最后阶段。在加紧军事围剿追捕的同时,全县范围内展开“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强大政策宣传攻势,号召土匪缴械投降。同时组织民兵、农民协会站岗放哨,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使土匪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不得不放下屠刀。于集区10月份1个月内就捕捉匪徒22人,匪徒23人投降。是年底,境内股匪已基本肃清。
对散处农村或亡命外逃的匪霸分子,各区组织工作队、农民协会、清算委员会、民兵中队、妇女会、姊妹团等革命团体,为反匪反霸做好组织准备。首先根据已掌握的各个斗争对象的罪恶情况,由农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分别看管监督,予以控制,只准他们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然后深入发动群众,教育启发苦主,揭露匪霸分子的罪恶,召开斗争大会,展开面对面说理斗争,诉苦清算。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著匪、巨霸,如公桥区丁焕然、苗集区张炎光、中岗耿恒斋等,报请阜阳专署批准,依法判处死刑。执行时,召开万人大会,造成强大宣传声势,以震慑残存之敌。
三、镇压反革命
1950年夏大水成灾。组织群众开展生产救灾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一度放松了对敌斗争,隐藏的反革命势力趁机活动,散布谣言,恐吓群众。某些基层干部严重不纯,少数乡村政权掌握在阶级敌人手里,依然欺上压下,作威作福,群众敢怒而不敢言,有民谣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共产党讲宽大”,埋怨政府“宽大无边”。少数区乡干部认为经过反匪反霸,股匪被消灭了,剩下几个反革命分子“阴沟里翻不了船”,成不了“大气候”,放松对反革命分子的警惕,滋长麻痹思想。1950年10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不法地主、反革命分子、国民党的残渣余孽蠢蠢欲动,妄想变天。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势在必行。1951年1—5月,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元月7、8两日和3月7日,分别逮捕237名和254名反革命分子,人民群众对政府这一果断措施拍手称快,但心有余悸,怕捉了再放,得罪不起,不敢积极揭发控诉。3月,大杀一批之后,运动形成高潮,觉悟了的群众主动到县公安局控告,有时日达数十、数百人。群众自发追捕逃亡的反革命分子,有的自备干粮,寻踪追迹数百里。至5月底共逮捕土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特务分子等993人(其中缉捕逃亡分子150人)。对罪大恶极的杀了一批,经过这一阶段的严厉打击,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基本销声匿迹,人民群众精神振奋,扬眉吐气。
1951年6月以后,执行全国公安会议谨慎收缩的方针,转入清理积案阶段。针对群众在镇反高潮期间对捕杀反革命分子尚未彻底但已产生松懈、感到满足的思想情绪,召开系统会议,宣传政策,打通思想,发动群众继续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罪恶,同时订出清案计划,采取政府与群众相结合的审讯方法,一面发动苦主来机关控诉,一面实行就地公审。9月底清案基本结束,10月底,共处决反革命分子163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4名,判处有期徒刑的242名,交群众管制的102名。清理积案的同时,县公安局设立劳改股,将已决犯及罪行较轻的未决犯投入生产,使其在劳动中得到改造。在这一阶段,除少数现行犯与重点土改乡必须及时处理的反革命分子外,基本上没有逮捕。少数反革命残余势力认为“风头过去了”,欺骗群众说:“政府政策变了,不杀人了。”反革命气焰复萌,不服从管制的现象时有发生,并逐渐增多,个别地方的反革命分子甚至公然对基层干部反攻报复。种种迹象说明,镇压反革命并未彻底。
1951年10月底至11月初,一方面结合土地改革运动,逮捕80名恶霸、惯匪;一方面组织力量对镇压反革命工作全面检查。按照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经过详细调查和周密部署,于11月21日统一行动逮捕335名反革命分子。为与土改密切结合,11月底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各区建立分庭,以区分庭为审讯重点,县公安局、法院抽出主要力量,与群众相结合,至1952年2月,清案工作基本结束。
在一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共缴获长短枪605支、子弹10548发。其中方集区缴获长短枪304支、子弹2894发。这次镇反为生产救灾、治淮、抗美援朝、土地改革扫除了障碍,社会秩序空前稳定。尤其方集匪霸谢立武、公桥匪霸郑步臣、中岗恶霸财阀戎咸集、国民党王化区区长杜鲁珍的落网,对县内外反革命残余震慑很大,使他们被迫放弃反革命立场,主动投靠人民政府。
1953年8—10月,由点到面地进行镇反判定工作,检查对反革命势力的摧毁情况,检查群众发动情况,整顿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工作,整顿基层治安委员会。全县16个区、198个乡,1953年底判定完成64个乡,1954年完成109个乡,其余25个乡于1955年元月判定结束。至此,农村反革命分子基本肃清。
1954年3—7月,进行干部队伍内部的清理工作。1955年全国范围内开展肃反运动,进一步明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提高警惕,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防止偏差,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政策。自1951年11月肃反开始至此,全县共逮捕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等5类反革命分子3277名,其中罪大恶极的杀1083名,判处徒刑1504名,捕后释放交群众管制及转出处理690名;未捕而判处管制1347名。
1956年8月,贯彻中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对1955—1956年肃反逮捕的588名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错捕的、因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逮捕和可捕可不捕的情况,分别予以纠偏,给一类8人平反;二类55人教育释放;三类交群众管制或释放。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
50年代初,阜南县会道门有黄学、黑学、红学、白学、蓝学、先天道、圣贤道、中原道、小刀会、同善会、白莲教、太一门、小二姐会、白阳会、天门道、大一如门等16种。黄学中又分无极道、太极道、黄沙道、天仙道4个派系;红学中分大红门、小玄门(又叫风煞门);黑学又称坎门;白学分白学、大圣门;先天道分万全堂、金华堂、轮元堂、西华堂4个派学,散布最广。入道人数最多的为黄学、黑学、红学;其次为先天道、圣贤道、中原道、白学;其余为数不多。
“五色会学”均为武装会道门,在20世纪20年代传入,其后每当社会秩序略为稳定时,处于涣散状态;混乱时便以“看家防匪”为号召,大肆发展。其内部组织不甚严密,基层单位为“馆”,负责人为“学东”,内部有“进师”、“传师”,多为地主、富农分子担任,受封建势力直接操纵,封建迷信为其主要特色。传师又称“开师”、“老师”,对各馆统治关系并不大,传学后平时到馆里为道众“装功”,乱时为之联络指挥。先天道组织系统最高层称“家长”,次为十常、鼎抗、引恩、正恩、天恩;道众称“众生”,“天恩”直接发展道众,为基层负责人。以吃斋修道为说教,初入道时要交钱,以后加“三步功”,要交3次钱,如再升为“天恩”,花钱更多。圣贤道基层组织称为“场”,负责人称“引师”、“点传师”,亦称“指师”。其组织形式近似一贯道。中原道最高层为总盘主,其下分为“四十八盘”,又各有盘主、保师、引师。先天道、圣贤道、中原道组织均秘密。
黄学、红学散布于全县16个区。解放前该组织较为涣散,解放初期在敌我拉锯、推磨斗争阶段,不少乡村又有恢复,大部分尚无组织活动。1950年3月,以王学诗为首的红学大玄门、九龙道,在阜南、阜阳、临泉3县交界处组织暴动,暴动中心在柴集区。参加暴动的有柴集区12个乡、新寨区9个乡、张寨区6个乡、赵集区7个乡,约2500人。为平息暴乱,人民武装牺牲战士4人、工作人员1人。1952年秋,薛集区黄学残余分子骆芝赞为首与红、黑学残余分子勾结发展组织,自封“朝廷”,下封“驸马”、“皇姑”、“兵马大元帅”等,图谋暴动,入会者有14个乡的121人,公安机关及时破案,予以处理。焦陂、苗集、中岗3区红学曾于1948年武装示威。1949年4月会门暴动被平息,地方治安秩序稳定后,其组织随之涣散。
黑学,解放前以龙王、地城、崔集、于集、王化、苗集、柳沟一带为活动地域。抗日战争时期曾因抗丁、抗捐,被国民党阜阳县长李建文率兵镇压,放火烧毁乔湖沿、沈家林等许多村庄。解放后以地城区、公桥区为最集中,除公桥1个乡外,几乎村村不漏。其次是于集、王化、苗集、中岗、方集、薛集、赵集等区,散及68个乡。1949年4月初,以红学头子张宝珍为首,勾结红学点传师孟汉波和土匪、恶霸进行暴动,抢劫公粮1000多吨,杀害革命干部、战士34人。
“先天道”散布很广,焦陂、朱寨、许堂、柴集、新寨、赵集、公桥等区均有道徒,未详确数。该道中“金华堂”曾于1951年在焦陂区筵庙乡阴谋暴动未逞。
“圣贤道”散布于朱寨、焦陂、黄岗、中岗、苗集、许堂、薛集、赵集、公桥、新寨、张寨等区的43个乡。解放后多数已停止活动,少数继续传道。张寨区田集乡道首程备臣等曾与许堂、朱寨部分道首勾结,于1950年阴谋“保朝”。
“中原道”分布在方集区的6个乡,1951年仍在继续活动,制造散布“保朝”谣言。
“白学”人数不多,零星分布。地城区有两个乡的道徒参加1949年4月初的会门暴动。
会道门道首、道徒人数,“黄学”会首180人,会众5284人;“红学”会首271人,会众8061人;“黑学”会首234人,会众6856人;“白学”会首114人,会众1931人;“先天道”中“金华堂”道首6人,道众183人;“圣贤道”道首103人,道众2047人;“中原道”道首10人,道众162人;其他各道道首已发现者4人,道众341人。以上合计道首、会首922人,道众、会众24865人。
1949年4月上旬平息以张宝珍为首的反动会道门暴乱后,根据中共阜阳地委的指示,制定了“解散会门,逮捕和镇压反动首领,分化和瓦解会门基本群众”的方针,县人民政府张贴布告,宣布解散会门组织,缴出一切刀枪武器,在会人员具结悔过登记,取消香坛,但白咒语,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孤立敌人,教育群众,镇压了反动的点传师、坛主、凶手等78人。通过宣传和政策攻心,许多会众开始悔悟,摔香炉,撤神位,主动向人民政府靠拢。在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运动中,对反动会道门进一步打击、取缔,制裁一批道首、会首。
1952年9月,用集训会首的办法,搜集材料,初步掌握了轮廓。11月份,结合破获“黄学”阴谋暴动案件,在薛集区进行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典型试验。当年12月至翌年1月,在公桥区再作试点,其后即分批分片推进,全面展开。1953年1-2月份在4个区的37个乡开展;第二批3月份在8个区中的78个乡开展;第三批在3个区中的41个乡开展。原计划4月底结束,因霜灾而停顿,已经取缔、退道的145个乡,只作取缔教育、未办退道手续的12个乡。在取缔过程中,共召开党团员、干部会2192次,到会42433人次;组织宣传检查组163个、675人;发动苦主2651人、培养积极分子2366人,召开民兵、农会及各种群众会议14081次,参加68.16万人次。由于宣传广泛深入,群众普遍认识到会道门的反动本质,绝大多数会众悔恨自己受骗上当,积极控诉会首罪恶,纷纷要求退道。共召开斗争会30次,参加斗争大会的有57698人次,斗争会首133人。经过登记退道25300人。此次取缔中共逮捕道首64名(杀5、关6、判39名,假释管制12名,释放2名),管制140名,登记288名,先后分批集训会首403名。
1957年10月至1958年6月,在县内有组织的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发生27起。1958年4—8月,又一次开展退道取缔活动,提出口号:“退道要退心,团结生产一条心”、“退道、退道,永远不上套”、“退道退思想,包袱要丢掉”,号召群众检举揭发,深挖、挖透。对道首建立单人档案,会众进行逐人登记,取缔大道首110人、小道首369人、道众3552人,其中逮捕有严重破坏活动的道首126人、管制101人、斗争199人。道首、道徒写出悔过决心书的945人、照相存档的465人,在取缔中共收缴各种道具3073件、道书515本、神像156个、香炉162个、佛灯72盏、念珠14串、其他道具523件、长枪13支、子弹1200发、手榴弹8枚、大刀、长矛361把。
1977年,以先天道“金华堂”为基础的阜南道首杨乐善、潢川道首杨文志、淮滨道首王学仁、临泉道首周国新等为骨干,组织“正大光明党”,杨乐善自封为皇帝,周国新为军师,杨文志为领兵元帅,王学仁为宣传部长,先后发展道徒10多人,制造反革命舆论,妄图颠覆无产阶级政权,复辟封建王朝。这一反革命活动被4县公安机关联合侦破。
1985年3月,全面开展一次对反动会道门基础的调查,清查出残存会道门13种,“引保师”(相当于连长)以上骨干182人,其中红学67人、黄学20人、白学33人、黑学32人、蓝学2人、仙天道3人、圣贤道18人、中原道3人、老母娘道2人、金光佛道2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上174人,占95.6%。共有道众1769人,其中红学432人、白学213人、黑学330人、黄学402人、蓝学24人、圣贤道217人、仙天道101人、小二姐道6人、金光佛道35人、中原道7人、白鸡道1人、白莲教1人。“小二姐道”于1944年由颍上县大道首罗良才传入闵庄乡大苗庄,当时称为“小红学”,1946年改称“小二姐会”。1953年取缔时有道众19人,1985年已死亡13人,尚存6人。该道解放后无复辟活动。白学又称“大乾门”、“西华混”和“鸦雅道”,地城乡许楼道首许广聚1949年4月初曾参与张宝珍的反革命暴动。1958年,许楼张炳南、张克法父子曾妄图复辟,被破获。
五、治安管理
1、安全防范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反匪反霸的同时,即普遍发动组织群众,巡逻放哨,站岗看家,深入开展防匪、防特、防火、防盗的“四防”教育,各家各户订《爱国公约》、《治安公约》,被监管的“四类分子”订立《守法公约》。1953年以后具体为“五防”、“八护”、“三禁止”。“五防”为防特、防盗、防匪、防火、防事故,1957年把防事故改为防谣。“八护”为护线、护路、护林、护桥、护堤、护校、护厂、护仓,1957年将护校改为护社。“三禁止”为禁赌、禁毒、禁迷信活动,1957年后将禁毒改为禁止投机倒把。这些有力措施,很快地改变了旧中国遗留的社会治安方面的混乱状况,出现了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为顺利完成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其他社会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阜南县沿洪、淮一带,地处豫、皖两省接壤,上下游都有“鸡鸣犬吠听三县”的地区,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历代政府鞭长莫及,易于藏污纳垢,滋生匪盗。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先后与邻省、县多次建立治安联防组织,协作防范。1958年,阜南、淮滨两县成立“治安协作防范委员会”,下设安岗、往流、三河尖分会和地城、方集、栏杆分会。1961年,阜南、淮滨、临泉、阜阳4县联防。1965年,阜南、固始、淮滨、颍上、霍邱5县联防。1966年,阜南、新蔡、平舆、淮滨、阜阳、临泉6县联防。1972年,阜南、淮滨、固始、临泉、颍上、霍邱6县联防,1966年该6县联防委员会破获临泉的“104”反革命案件、刹住阜临蔡结合部的赌风。1977年联防委员会破获潢川、淮滨、阜南、临泉4县的“正大光明党”案。
2、户口管理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废除了国民党统治时期旧的户籍制度,在城镇和农村进行全面户口登记,当时全县104426户、493564人,并掌握了各阶层的大体情况,对剿匪平霸、镇压反革命和取缔反动会道门发挥了重要作用。1954年,城镇人口由公安派出所管理,农村人口由乡政府管理。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改为以农业社为单位建立户口簿,由乡(镇)直接掌握人口四项变动。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户口由公社管理,分生产大队、生产队建立户口簿,掌握常住人口变动。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乡,各区、镇建立派出所,农村人口陆续改由派出所管理。
3、特种行业管理
特种行业包括集镇交易所、旅社、饭店、寄卖所、故货摊、浴池、茶社、招待所、货栈、照相馆、刻字店、废品收购站、修理业等,解放初即开始登记管理。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特种行业藏身作案,窝赃、销赃、伪造印章,改装销售赃物,印制封建迷信、淫秽读物、招贴等犯罪活动。对合法经营者予以支持,有严重非法活动的限期整改,否则予以取缔。1961年,全县有刻字社14个、寄卖所33个、旅店19个、饭店69个、交易所38个。经审查多数未向公安机关登记,经过整顿,停止营业的刻字铺7个、寄卖所17个、旅社5个、饭店15个、交易所3个。“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一度放松。1978年纳入经常性治安管理范围,对旅馆业(旅社、招待所、浴池、客栈、车马店)、旧货商店、寄售行(店)、废品收购站、印铸刻字业(印刷、铸字、刻字)、修理业(自行车、钟表、照相机、家用电器)等行业新办、撤销、停业、改业、迁移均需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服从治安管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接受公安机关安全检查,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1985年增加对打字社、复印社的管理范围。公安机关定期对特种行业从业职工进行安全防范业务知识教育,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使每个职工经常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4、维护公共秩序
50年代初,对车站、码头、剧场、集贸市场、庙会、物资交流会等场所,所在地治保委员会派出联防队员、民兵进行维护秩序,处理纠纷。1975年5月2日夜,全县范围内进行以城镇为重点的大清查,清查重点单位、重点处所543处,其中车站2个、窑洞92个、边缘结合部25处、公共场所9个、交通要道口26处,无户草棚202个、渡口23个、饭店44个、旅社、店、栈58个、商店6个、堤坝9处、工厂40个、浴池7个。共收容1954人,其中外流人员883人,有各种嫌疑的885人。这次清查捕获贵州省偷越边境集团首犯王光弟,该犯被判刑12年越狱潜逃,流窜至10余个省,在方集、地城、崔集等地潜伏3年多。1977年4月20日夜和5月22日夜,组织两次大清查,投入警力、民兵、干部12959人次,设置岗哨,搜索堵截,共收容828人,缴获子弹7发、雷管151只、导火索10米以及现金等赃物。这次清查中捕获偷盗集团首犯姜玉刚、姜玉芝,批捕在逃贪污犯刘世觉、越狱在逃犯董金鼎、范金胜。1978年午、秋两季与重大节日,全县开展5次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巩固安全防范措施。曹集公社田坡大队,由于基层治保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安全防范形成常规,连续10年未发生治安事故。
5、危险物品管理
50年代,公安机关即实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配合车站、码头、邮电部门查禁易燃、易爆物品携带上车、船或邮寄,尤其在春运期间,集中力量查堵控制。1980年公安部门对全县生产鞭炮的集体户、个体户,逐户清理登记,符合生产安全条件、具有熟练生产技术的厂家,限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执照,由公安局派员进行安全检查鉴定后,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取缔生产。
6、其他治安管理
禁赌赌博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时泛时敛,屡禁未止,春节前后,赌风尤炽。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即明令禁止赌博,50年代初作为千家万户《治安公约》的内容之一,村民互相监督,赌风基本消失。“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赌博旧习复萌,尤其70年代末赌风又起。公安机关把禁赌作为治安管理的重要内容,严厉查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广泛发动群众,正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使赌风得以控制。
禁毒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明令严禁吸毒、贩毒、制毒。1952年组织民兵、学生到田间查抄拔除罂粟,并把“禁毒”一项纳入千家万户的《治安公约》中,对民间个别吸毒的人员进行强制戒毒。1980年前后,民间又有少量罂粟种植,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出通知,由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清查拔除,对当事人给以治安处罚。
7、交通管理
1974年前,机动车辆行驶主要由交通部门管理,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当时机动车辆少,交通秩序易于维护。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多,公路行车密度加大,1975年县成立交通监理站,把机动车辆管理逐步移交公安机关。1978年起,每年3—5月进行车辆年审,由公安、交通部门对驾驶员分期分批集中学习、培训、考核、进行安全教育,凡不合格的车辆,坚决禁止营运;凡不合格的驾驶员,坚决停止其驾驶。公安、交通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力量上路检查车辆安全状况,纠正违章驾驶和违章运输,堵塞漏洞,防止隐患。
1974年公安机关把渡口纳入治安管理,配合交通部门建立渡口管理小组,每年对渡工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考核,对渡船进行2—4次安全检查、鉴定,对具有危险的4类渡船,由公安局发出“治安预防通知书”,责令停止渡运。
8、监督改造地主富农分子
新中国成立后,一方面狠抓镇压反革命和整顿社会秩序的工作,一方面立即着手对反动阶级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进行大规模地改造工作。根据毛泽东主席“对于反动阶级和反动的人们,在他们的政权被推翻以后,只要他们不造反,不破坏,不捣乱,也给土地,给工作,让他们活下去,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的指示精神,在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同时,对地主、富农分子,让他们就地参加生产劳动,依靠农村基层治保委员会,发动群众,对他们进行教育、监督、改造,使之逐步放弃反动立场,成为新人。实践证明,这是彻底消灭反动阶级、改造反动阶级分子的正确政策。1956年合作化高潮期间,通过评审按照表现划分为社员、候补社员、管制3类。全县地主分子9914人,批准为社员2675人;候补社员6038人,继续管制1201人;富农分子5159人,批准为社员1577人,候补社员3120人,继续管制462人;反革命分子685人,批准为社员84人、候补社员200人,继续管制401人。1964年“四清”运动,对全县尚有的6968名“四类分子”(地主分子4160人、农民分子1575入、反革命分子494人、坏分子739人),经过评审,摘帽为社员1508人、候补社员2535人、继续管制生产2925人。1970年,全县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原有11163人,经过评审摘帽48人、纠正偏差110人、新戴帽3人,尚有11008人,其中表现好的3216人、表现一般的5894人,表现不好的1862人、有现行活动的36人。1979年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县革命委员会和公安机关认真审查,分期、分批地全部摘掉了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
9、治安灾害事故
火灾事故1956年12月5日夜,安岗区老观乡后刘村饲养员用灯不慎发生火灾,烧死耕牛6头、驴8头,烧伤2头,烧死1人,烧毁房屋7间。1959年12月21日,地城乡陈寨大队孟新庄饲养室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烧死牛6头,烧毁水车3辆、房屋3间,损失1200余元。同年12月24日,葛郢子饲养室发生火灾,烧死牲畜14头,房屋3间,损失1800余元。1961年10月10日19时15分,县碾米厂张少东不慎把油灯撞到油箱上,引起火灾,烧毁机器楼房6间,机器平房2间,冷冻房4间,60匹和20匹马力柴油机各一部,碾米机3部,粮食1000余公斤,损失5.93万余元。1963年1月27日,柳林粮站王殿伦把烧热的砖头放在拥有500多公斤杂柴草的仓库内,给麦仁糟加温,引起火灾,烧毁仓库12间,厨房1间,粮食3.38万余公斤,麻袋厂1700余条及木檩椅、凳等物品,损失2.92万余无。1964年1月26日,许堂区张寨公社吴庄生产队,因不慎将火柴杆仍到火药中引起火灾,烧死3人,重伤3人,烧毁草房3间。1967年12月31日,阜濛国营农场北湖大队因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烧毁房屋70余间,粮食7000公斤,其他衣物折款6万余元。1971年11月25日,于集公社卢寨大队因小孩在道场玩火引起火灾,烧掉集体荻柴干草18万余公斤,损失1.5万余元。1973年5月29日,崔集公社陡河大队社员刘文恒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烧死4个小孩,刘烧成重伤。1974年12月20日19时,郜台供销社红麻仓库保管员碰倒照明煤油灯造成火灾,烧毁红麻12.5万余公斤,房子8间,损失15万余元。1976年1月20日夜,田集公社孙寨寨东队孙其端因小孩烤火不慎引起火灾,烧死4个小孩,伤1人,烧毁房子2间和全部衣物、粮食。同年1月25日,方集公社马街大队杨中魁用打火机烧麻匹子,引起火灾,烧毁红麻1万余公斤,损失1万余元。1979年1月6日22时40分,县土产仓库电源线打火引起火灾,烧毁仓库房8间,芦席1100条,麻袋1800条,小麻袋网1.5万条,粉丝1362.5公斤,麻籽540.5公斤,姜干476.5公斤,损失1.99万元。1979年2月19日,县委院因电源线打火,发生火灾,烧毁防震棚7间,瓦房13间,以及桌、椅、棕床、被套等物,损失2.1万元。1980年2月2日,焦陂供销社收购门市部仓库发生火灾,烧毁红麻5000余公斤,羊皮114张,库房等,损失1万余元。1982年6月7、8两日,苗集区田塘公社小张庄队、中岗区中岗西街、地城区郑湾公社白集二、三两队均在脱麦粒时,分别因柴油机排气管喷火和吸烟引起麦场失火,烧掉麦子5万余公斤。
爆炸事故1972年12月24日,地城公社枫柏岗的李树勤携火炮(发令纸炮)乘阜南开往阜阳的客车途经张寨时,因摩擦、碰撞引起火炮(发令纸炮)爆炸燃烧,车内34名乘客全部受伤、中毒,其中3人死亡。1979年9月17日10点15分左右,城关镇永星炮竹厂,职工孙国英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爆炸,半地下室被炸毁,孙炸死并炸伤1人,损失2300余元。1982年2月5日,朱寨区邢庄乡邢庄村岳大安用雷管炸鱼发生意外爆炸,炸伤5人,并震死1名婴儿。
中毒事故1965年4月,因有些地区领发、保管使用农药不当,县境内发生农药中毒事故5起,中毒6人,其中4人死亡,并毒死牲畜头。1978年3月16日,地城公社高郢大队王塔中队王道模用药瓶装油调菜吃,至14人中毒,经抢救12人脱险,2人死亡。
船只翻沉事故1959年2月至6月份前,从颍上县南照港迁入阜南县民船308只,因未开展治安工作,发生沉船4只,毁2只,淹死8人。1961年4月23日11时许,安岗公社陈营大队张渡口,河北岸群众去河南岸挖菜,因超载翻船,淹死13人。1975年6月20日,颍上县新集公社张伯友,因装载时超高超宽,防雨设备不齐,所载棉捆遭雨水淋湿,重量增加,至使船行到中岗南头岔河口时翻船,棉花潮湿99捆,损失3075元。1978年6月5日,郜台公社淮河渡口发生沉船事故,淹死9人。1980年6月5日下午,曹集区崔集公社邢营大队渡口,因超载翻船,淹死7人。1983年8月2日15时许,从中岗驶往木郢子庄台的农船,因严重超载,加上风急浪大,行至分洪道距中岗2公里水面上翻沉,淹死8人。1984年6月14日7时,曹集区崔集乡郎湾大队第三生产队郎克军帮助该队群众抢收小麦,摆船从淮河北岸驶向南岸时,水面刮起五、六级大风,浪大流急,行至河中心翻船,淹死5人。同年7月22日上午,农船工马夫修在黄岗区高郢子与曹集区安台子濛河道驾3吨木船由南岸驶向北岸,因水流速急,漩涡大,出现危急时控制不力,在船离岸约20米远时翻沉,淹死3人。
六、打击刑事犯罪
1955年,县境内残存一股称为“穷江行”的流氓盗匪集团组织。“穷江行”又称“灰土窝”,行下分3大支:部门、祁门、干门;6小股:陶门、桂门、宋门、大青线、大跑腿。其行径分为“宣马”、“矮马”两大类。“宣马”专门偷钱、扒钱、掏钱、偷东西、诈骗;“矮马”多系土豪劣坤、封建把头、伪军政人员和以行乞为名的乞丐头,专门坐地分肥。其外围组织为“八步场”、“捞子行”、管街的、开刀的、卖药的、说书唱歌的、算命打卦的、拉洋片玩花页子的等等,流散各地,是旧社会遗留下的一大肿瘤,更是极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其内部有“十大行规”,控制十分严密残酷,如违其一规,即被同行勒死。1955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坚决肃清流氓盗匪活动》的社论后,县公安机关对“穷江行”开展全面清查,掌握确凿罪证,大张旗鼓地宣传政策,揭发其罪恶。据查,全县共有该集团盗匪头子137人,其中惯盗62人、土匪9人、扒手14人、流氓23人、要饭花子13人、赌棍3人、烟毒犯4人、奸商3人、卖假药4人、冒充村干部1人、其他1人。处理结果:捕、判8人,其余教育登记,促其改邪归正。
1957年12月,首次开展战役性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明确教育干部群众:反革命分子的破坏当然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害同样是严重的,必须迅速纠正那种以为“偷盗诈骗反不掉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申明政府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政策是“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此次惩办一批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教育改造了一批地痞流氓、盗窃等坏分子,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其后,每年都及时侦破,及时打击。
1981年春节前后,聚赌成风,寻衅滋事,结伙打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公安机关集中力量打总体战,以破大案、打流窜、挖团伙、捣黑窝和狠刹打架风为重点,坚持综合治理,从重从快,及时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很快扭转了“坏人神气,好人受气”的社会歪风。
1982年4月,全县组织2600余人,组成44个巡逻队,统一行动,在交通要道和毗邻省县结合部设卡点36处,检查车站16个、影剧院15个、旅社41个、干店270个,摸排对象94人(其中重大流窜犯55人、经济领域犯罪分子10人),抓获82人,挖团伙7个,瓦解成员46人,收缴作案工具24件,给38名犯罪分子建立了指纹档案,将64名犯罪分子照相建档。通过破案直接发还失主柴油机、电动机、手扶拖拉机、缝纫机等20台,自行车20辆,架车底盘20个。
1983年8月至1984年10月,连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3个战役、10次仗,参加行动的党、群、政法干警、民兵、治安积极分子共16880人,出动各种机动车95辆,搜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733人,审理批捕635入,处刑491人,摧毁团伙76个,瓦解成员265人。其中流氓团伙33个、106入,强奸轮奸团伙2个、12人,盗窃团伙33个、121人,抢劫团伙4个、13人,其他团伙4个、13人。收缴子弹24发、凶器96件、银圆2块、手表50块、自行车23辆、雷管66只、收音机4架、缝纫机1台、衣料44件、现金11070元,其他赃物折款8500元,黄色录音磁带84盒和一批淫秽书籍等,破获新老案件201起(其中重大案件41起)。通过此次打击,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七、消防
1950年,人民政府发动群众性治安管理,农村中户户制订《治安公约》,把防火列为公约的重要内容,对火源进行管制,不准小孩玩火,防止阶级敌人纵火。县城组建义务消防队,把工厂、学校、仓库等作为重点防火单位。1964年,公安局组建专业消防队,配备干部、战士5人,消防机动泵2台。“文化大革命”初,专业消防队被撤销。1973年专业消防队重建,县公安局下设消防中队,配置消防汽车1台。1974年2月,开展全县消防大检查,由县革命委员会人保组领导,抽调公安、交通、商业、粮食、工业、手管、物资、农林等部门负责人,组成3个检查组,分赴田集、三塔、中岗、赵集、会龙、苗集6个公社的粮站、供销社和县直棉花厂、百货公司等43个单位重点检查,指出隐患,限期整改。1974年下半年,县消防队开展消防专业训练,出勤灭火21次,在实战中不断提高灭火技能。1975年1季度全县发生火灾85起,公安机关依靠公社党委大力宣传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方针,开展自查、互查,健全消防制度,完善防火措施。1977年,对县直32个重点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各重点单位组织义务消防队,全县共有义务消防队员816人。县鞋厂汽油库120号汽油发生火警,该厂义务消防队员及时出动,被子捂、沙子盖、泡沫灭火同时使用,很短时间将火扑灭,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977年午收前,县革命委员会发出通知,规定麦场防火“六要”、“六不准”,印发防火宣传材料22000多份,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1980年8月开始贯彻实施《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对粮食、棉麻、百货、供销、石油、物资仓库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规则要求,完善管理制度。1981年,广泛发动群众贯彻防火“三不放过”(消除隐患不放过、重大节日不放过、午、秋大忙季节不放过)的措施,全年只发生火警19起。1984年4月开始贯彻实施《消防条例》,印发宣传材料万余份,使全民防火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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