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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1、行政管理机构
解放前,阜南境内水利工程由阜阳县建设科分管。解放后,1949年7月23日成立阜南行政办事处淮洪水利委员会,方集、于集、公桥3区各聘1名地方知名人士且有治水经验者为委员。
1952年2月,阜南县淮洪水利委员会成立建设科。1953年6月,淮洪水利委员会改称农水科。1954年1月,农水科改为水利科;1957年6月,水利科改为水利局。1959年6月,水利局改为水电局。1961年10月,水电局复改为水利局。1968年10月,复改水利局为水电局。1969年5月,水电局改为水电革命领导小组委员会。1970年6月,水利局革命领导小组委员会改为水利电力局革命委员会。1978年10月改水利电力局革命委员会为水利局。1980年,设曹集、中岗、黄岗、苗集、朱寨、三塔、柴集、赵集、方集、地城10个区水利所。1981年增设城关水利所。
2、工程管理机构
洼蓄洪工程管理处1953年在淮、洪河主要干提和王家坝闸、郜台退水闸基本竣工后,及时成立了王家坝闸管理所和老退水闸管理所。1955年成立濛洼蓄洪工程管理处,分设曹集、老退水闸、洪河3个管理段,对王家坝闸、退水闸、横沟闸实行全面有计划的管理和养护。1957年设王家坝、马寨、庞台子、洪集、郑湾、方集、黑龙潭7个管理段。1958年,合并成立方集、地城、安岗3个管理段,建立21个专职管理养护队,有专管员243人,涵闸专管员51人。1961年9月管理处撤销。
淮河修防所1961年10月,阜南县水利局成立淮河修防所,主管洪、濛洼堤防、河道和防洪涵闸。下设曹集、地城、方集3个工程管理段。1981年3月,淮河修防所成立堤防锥探灌浆队,负责全县国家管理的防洪堤防出现的洞穴、裂缝、渗水等险情堤段的灌浆加固,确保防洪安全。
工管股1957年6月,阜南县水利局设工管股,主管全县内河防洪、排涝、蓄水、涵闸工程维修和养护工作。
机灌股、站1957年6月,阜南县水利局成立机械灌溉股,主管全县流动灌溉机械管理、维修、机械司机培养。1959年6月撤销,1961年10月恢复。1969年5月改为机灌站领导小组。基层国营机灌站,每站配专职管理人员2—3人;集体机灌站由受益单位配专职管理人员。
二、工程管理
1、防洪工程管理
濛洼防洪工程管理1952年设郜台、曹集、崔集3个工程管理段,1979年合并为濛洼水利工程管理段,配职工13人,管理堤防长95.26公里。堤防内外侧护堤地各宽30米,属国家所有。配专管员9人,群众管理员1200人,管理段下设黄岗、郜台、段台、曹集、老观、崔集、桂庙、大同、胡套9个小段。
洪洼防洪工程管理1955年设方集、地城两个工程管理段。管理范围:洪河左干堤长48.269公里,堤防内侧20米,外侧30米的护堤地属国家所有,每100—200米堤段配群众护堤员1人。
洪河分洪道右堤长41.1公里,左堤长41.9公里。方集分洪道左右堤长2.2公里。洪河分洪道左右堤护堤地内侧宽20米,外侧宽40米属国家所有。各堤沿堤防洪涵闸共有25座,每座涵闸配群众护闸员1人。
濛左堤管理范围长12.1公里,沿堤小型涵闸4座,每座涵闸配群众护闸员1人。
河道清障阜南县南部湾区人多地少,群众在淮河外滩和濛河分洪行洪区内栽植杞柳、荻柴,严重阻水,影响行洪,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1973年阜南县进行大规模河道清障,4月,国家水利部、淮委、省、地领导亲临阜南县指导清障。阜南县成立清障指挥部,抽调县直各机关负责人,24个公社的人武部长及当地干部共300多人参加清障。先动员群众割除杞柳、荻柴,后组织机械翻耕,最后再拾净根茬。日出工最高达5万人,机械6台。当年清除阻水植物5.4万亩,其中杞柳1.4万亩,荻柴4万亩。清后,每亩由县里补助群众经费1元。
由于放松管理,1974年春季,阻水生物复生,加之当地群众新栽插,阻水生物迅速发展,阻水严重。6月,阜南县水利局组织6部大型拖拉机,每部配6人,实行三班制,昼夜不停,突击碾压。1980年阜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淮洪河道堤防管理条例,但因贯彻不力,管理不善,因此,为时不久,淮河外滩及濛河分洪道、行洪区内阻水生物又依然栽植,生长如故。
河道、堤防绿化管理1953年全县堤防开始绿化,当年在淮堤植树16900棵。1955年至1959年,淮堤内外滩地大部分栽种了耐水树苗,在堤顶和内外坡栽植了爬根草、荆条、杞柳等护堤草木。1958年“大跃进”,据统计当年冬至1959年春,全县河道堤防绿化植树2863.3万棵,其中堤防植树190.3万棵,河网及其他工程绿化植树2673万棵,栽把柳243.3亩,洪河堤防栽草63万平方米,全县236公里主要干堤有80公里达到“四无”要求:无雨淋沟浪窠、无绿化空白,无洞穴隐患,无牲畜放牧和人为破坏事故。“文化大革命”时期,树木被砍伐严重,绿化面积减少。
至1985年,濛洼堤防植树11万棵,栽杞柳500亩,荻柴700亩,占可绿化面积的36.8%。洪洼堤防绿化5495亩,占可绿化面积的31%。内河中型涵闸绿化33亩,占可绿化面积的71.8%。全县堤防护堤地1.75万亩,全部给群众承包经营,收益由国家分三成,群众分七成。除洪水年份外,每年平均经营收益上交国家4.5万元。
2、内河工程管理
内河所有防洪、排涝、蓄水闸、涵、坝、堤等工程由县水利局工程股管理,基层各区、乡及水利所也成立了管理组织。中型涵闸由国家管理,成立闸管所,配有管理人员。小型涵、闸、坝、堤由受益乡、村选派群众护闸、护堤员管理。划有护闸地,属国家所有,由闸管单位经营。
3、排灌工程管理
机电排灌工程管理1963年至1985年全县建小型机电排灌站111处,其中国营管理3处,装机3台,容量135千瓦,设计灌溉效益0.9万亩,各站配备国家正式职工进行管理。集体管理的108处,有小型电灌站78处,机灌站30处,安装电机118台,4543千瓦,柴油机58台,1984马力,设计灌溉效益23.49万亩。管理人员由受益乡村选派。
1979年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机电排灌站没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一度出现站房被扒,机电设备拆除转用,渠道平毁,有的变压器、电机被盗等现象,1980年至1985年,全县机电灌溉站大部分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完全丧失排灌能力。经批准报废37处,其中机灌站21处,电灌站16处,尚存的机电灌站,装电动机26台,311千瓦;装柴油机40台,1506马力,设计效益16.35万亩,减少30%。1985年实际有效灌溉面积4.48万亩,占设计效益的27.4%。
井灌工程管理全县井灌工程由于一度管理不善,井灌效益不能发挥使用。1981年,全县4578眼机井均有不同程度的淤积损坏,其中4028眼机井不配套,占88%,1985年,全县配套机井3709眼,占81%。新建井房27间,井盖2672个,灌溉效益较1981年大为提高,其中黄岗镇井灌水稻由1981年的400亩,单产350公斤上升到1985年的3100亩,单产400公斤。
三、管理法规
濛洼、洪洼是阜南县粮、油和经济作物的重要产区,确保圈堤防洪安全关系到农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阜南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2日通过了《淮河、洪河河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对淮、洪河的河道管理保护、涵闸的管理运用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在濛洼、洪洼兴建工程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工程安全和有利工程管理的前提下,要求充分利用水上资源,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对保护水利工程设施、水文设施和防洪安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危害防洪安全的案件应予严肃处理。为了强化管理,除建立修防所、工管段等分级管理组织外,还确定濛洼、洪洼联合成立工程安全管理派出所,驻王家坝,负责依法贯彻执行管理条例。
建国以来,阜南县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对减轻水旱灾害,促进农业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是,多年来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和工作上的失误,在水利建设上重建设轻管理,使许多工程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造成严重破坏以致报废。为此,阜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了《阜南县内河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于1981年1月17日第二次会议通过。条例对阜南县境内的界南河、润河、谷河、小草河、小润河的河道、圩堤、涵闸、机电井、排灌站、桥梁等建筑工程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从此,全县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有了法规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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