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51年土地改革后,农民粮油消费及城镇人口用粮、工业、副业用粮增加,囤粮居奇、黑市交易、投机倒把活动猖狂,造成粮食市场紧张。1953年,国家开始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
一、粮食统购
1953年3月16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简称统购、统销)。1954年,上半年的统购办法是摸底评议,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动员交售。这一年购进粮食2266万公斤。统购,增产不增购,减产少购,保证社员生活。1953~1987年,全县共征购粮食125161万公斤(公粮折款付财政局)。年平均统购3576万公斤。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定产:是根据土地质量与自然条件,评定单位面积产量。定购;是以实际产量计算,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实交公粮,再购余粮部分80—90%。定销:是对缺粮农民按国家分配指标,安排供应)。全县定产的是36251户,645391人,定产21560万公斤,定购4277.5万公斤,在正常年景下3年不变。1971年,改为一定5年的办法,增产不增购。
1958~1959年,浮夸风严重,高产量、高指标、高征购、“大跃进”。各公社为了完成上交任务,把部分生产队的粮食几乎调光。1959年,全县征购粮食1345.50万公斤,超往年平均购进数的111.7%。1960年,采取返销粮食1514万公斤的措施。但灾害仍为严重,出现人口非正常死亡。1965年,实行“备战、备荒为人民”和“藏粮于民,藏富于民”的政策,不购过头粮。1974年,实行超产、超购,加价30%。1979年,改为加价50%,当年超购粮完成3188.5万公斤。1985年,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当时合同价高于市场价格。粮食部门仍按合同敞开收购,保护农民利益。
二、粮食统销
对农村缺粮者以自力更生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的原则,安排供应口粮、种子、饲料。1955~1988年,全县对农村销售66837.5万公斤,年均销售1966万公斤,对缺粮农民发证到户,分月供应。
对国家投资兴办的水利、交通施工,根据农村丰、歉,给予不同程度的粮食补助。
三、油料统购
油粮统购的政策是:增产增购多留,减产减购少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四、油脂统销
对农村的基本食油问题,按油料增产多留,减产少留的原则,自行加工或市场自由兑换和购买,统销的对象主要是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
五、议购议销
1979年,全县开展粮食议购、议销工作。议购:即在完成征购、超购以后,对仍有余粮的生产队,通过协商,以优惠价格适当收购一部分,另一部分可在集市贸易,随行就市议购。1981年,议购110万公斤;1988年,议购7482万公斤。
议销是保本微利,对象是保证县内需要,供不应求时敞开供应,平抑粮价,多余部分向省内外议销。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