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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皖苏边区行政公署训令
民国三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查保障人权,为我解放区建立民主秩序。主要政策完一。执行以来,已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与良好的政治影响,唯有近来各地政府注意不够,随便抓人;肉刑拷打,侵犯人权的事件屡有所闻。致使不了解政策的人,恐惧、逃亡,或参加土顽,与我严重对立。此种现象,如不及早纠正,其危害所及将不堪设想了。为此,特根据本区情况,明确规定人权的具体办法六条如下:
一、县政府无杀人权。如需处决者,县可将罪犯材料、口供、及处理意见报告专署,经专署批准后执行,但现行犯除外(如持枪抵抗及战场等),政治犯的处理一律报告行署及军区,专署及县政府无处理权。
二、逮捕案犯。地方必须经区以上机关研究批准,禁止乱捕乱抓。
三、部队逮捕案犯。必须团、营以上的证明文件。通过当地政府后执行,有少数人员违反保障人权的规定,政府应先行说服,说服无效时。可将其人员送回原部队处理。
四、县、区地方武装及翻身队(民兵)普遍进行保障人权政策教育,严禁乱抓乱打现象,(在群众运动中,出于群众真正激愤而击打一下为他所极端痛恨的人,我们不应该禁止和阻拦)。
五、凡经逮捕之案犯,应教育启发,与收集材料的方法进行审讯,禁止肉刑逼供,以及变相肉刑(如不给饭吃,死关禁闭等)。
六、凡按规定逮捕之案犯,区政府扣押,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两昼夜),如属罪大恶极,群众所痛恨者,为了发动群众,必须延长扣押时间时,须经县政府批准。
本令到达后,各级政府即研究讨论,普遍传达,切实执行,结合当地情况,纠正过去各种偏向。
此令
主任:吴芝圃
副主任:彭笑千
1848年8月豫皖苏中央分局书记、豫皖苏军区政委宋任穷同志对界首公安工作的指示
安定社会秩序,土匪、小偷、扒手,这是很主要的问题,要调整市场、整顿市容、建立消防卫生,要成立商场,把摊贩从街心赶出去,再开阔一个大运动场,准备明春开运动大会。
治安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一贯道反对我们,群众没有认识,如造谣中央军来了不要壮丁等。这些应如何揭发?这就是反对民主政府,破坏人民利益的。没参加的知道了不上当,已经参加的会积极的去怀疑,要一个一个去争取,这要如何把群众发动起来。反特斗争一定结合群众利益,讲成群众性的反特斗争,必需追根,并处理之。
善于运用政权力量,建立文明法制,正规化的经验,你有一套。城市的特点是没有模制,如何运用政权力量出布告等,使群众沿着政府的方向行动。文明法制,要规定各种手续,要有传票,要有逮捕证。要向被捕家属说明理由(次秘密的予找公开理由。)
界首市民主政府1948年12月对本市公安工作的意见
1、加强政治侦察,宣布国民党、三青团、特务为非法组织。
2、对封建迷信采取瓦解方针,造谣破坏者以扰乱社会治安惩之。
3、对逃亡地主经营工商业者给予保护,单纯避难者劝其回家,向政府悔过,向群众低头,遵行政府法令;仍阴谋破坏、恶极卓著,群众要求严办者,则逮捕送当地政府处理。
4、对地主武装、土匪武装采取瓦解方针,缴枪悔过,允许自新,带枪立功,罪大恶极,继续作恶之首严办,胁从盲目者宽大。
5、对毒犯采取教育改造方针,实行群众性禁毒,家庭监督,朋友规劝,群众反对,政府强制,面交获毒品,罚款则为政府收入,交公请示可用于建设救济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
6、对小偷扒手教育感化,寻找职业,宣布小偷黑帮组织取消。
7、对妓女欢迎从良,从事生产,否则经许可登记暂时营业,禁止暗娼,取消皮条行,并宣布为非法组织。
8、整顿市容,改善卫生,维持交通。办理消防社,要求成立警察。
9、禁毒禁赌,提倡正当娱乐。建设娱乐场所。
中共界首市委关于禁止乱打人、乱押人、乱罚人、乱斗争的指示
关于乱打、乱押、乱罚、乱斗争问题,上级党委不断公布文件指示。同时我市亦经过反无纪律。无政府的学习。但近数月来,仍未引起各区及个别机关严重警惕。各区不断发生任意扣留案件。擅自处理,也不请示,也不报告,并随意打人、罚人,开展斗争,以致引起群众疑惧,丧失社会同情。这些严重违犯党的政策,违犯人民政府法令的无纪律、无政府的恶劣作风,即会造成群众不满的极坏影响。使我们脱离群众,并予匪特分子乘机谣言破坏的机会。更会增加一些工作上的困难,这对我们是极端不利的。为此,市委特发出指示,望我市各机关,各区严重引起警惕,在这次学习中严密的进行检查,对发生上述错误的同志必须严格检查自己,并予检查后写出书面材料送交市委,并应保证上述严重错误偏向不再重犯。
为使今后工作中明确负责,便于请示,市委兹决定:
一、凡属群众团体发生事件(工、青、妇、农,各区各团体)应事先向党的群委会报告,等群委会讨论,提交市委决定。各区、各团体不得任意处理。
二、凡属民事、政治、毒犯、匪盗等案件发生,各区应及时报告市府,听候指示,各区不得任意扣押或自行审讯。
三、凡系任务需要开展斗争会议或处罚事件,各区、各团体机关均应事先报告市委,经市委讨论决定后方能实施。
以上指示,希各单位接到后,立即于内部广泛传达动员,进行教育,并坚决执行。
1950年2月1日
中共界首县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除四害的紧急通知
我县前阶段除四害工作成绩很大,近来因雨关系,也有的区委重视不够,目前已限于停顿状态,特别是多数机关有松口气的思想,认为现已消灭差不多了,也捉不到了,我们人少,工作忙,没有时间进行,因此也停止了下来,未能坚持继续开展。现必须立即纠正,迅速开展。我们根据地委指示及我县目前情况,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1、迅速动员起来,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到清明节前后,开展一个轰轰烈烈地除四害运动,目前麻雀将要回窝生蛋,乌鸦及其他害鸟已开始筑窝,在不误生产的情况下,应大力组织青少年划片包干进行掏蛋、捣窝、堵洞及继续捕捉,坚决不能使其繁殖,以达彻底消灭。
2、各直属机关,各区、乡及高级社脱产干部和学校,在清明节前后,除普遍开展一次清洁大扫除,清除明沟、垃圾等,并要求10号前每人保证捕捉5只麻雀或老鼠,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完成或超额完成本单位任务。
3、各区委应对除四害工作加强领导,不得因生产、整社等工作忙而推掉,甚致不管不问,应责成各乡支部重视起来,结合中心工作,做好消灭蚊蝇工作。动员乡与乡、社与社,经常保持环境卫生,结合积肥运动,开展无蚊蝇的乡或社竞赛,可以先找几个乡或社帮助研究,提出可行办法,再作全面开展。
4、对蚊蝇繁生地方,如厕所、粪池、粪缸、明沟、污水塘、牲口铺、猪圈、垃圾堆等,应进行清理,挖出蝇蛹和搞出肥料数,亦应列为例报。对已出世的蚊蝇,应本着打早、打小、打了的精神,直至彻底消灭。
5、为坚持执行每星期二、四、六回报制度,各区委应责成一定干部按时主动回报,并要求有数字有情况,有典型或好的经验办法,坚决反对拖拉或不催不报,过去有不经领导答发的回报,亦应纠正。
以上希立即研究执行。
1956年4月2日
中共界首县委扫盲领导小组对当前扫盲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迅速扫除我县广大劳动人民中的文盲,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对文化的需要,根据地委召开的现场宣教会议精神,目前必须开展一个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春季扫盲运动高潮。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入学任务:按照县委扫盲领导小组的规划是:10万名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一年入完(58年)、三年扫除(60年)。各乡具体任务附表。为了保证完成这个光荣任务,要求各乡、社党委必须把扫盲工作列入当前中心工作一项,齐头并进,鼓足干劲,立即行动,全面开展。任务右倾保守思想和爬行主义都必须加以批判或辩论。各党委书记一定亲自动手,使扫盲工作蓬勃健康地开展。
二、复课工作:原有民校识字班于3月10日前一定要全部复课,在3月15日前保证把未入学的青壮年文盲、半文盲全部组织入学。为此各乡、社党委扫盲领导小组应于3月5日前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这一工作,并召开扫盲队长、民师、积极分子会议,大力宣传贯彻,力争完成我县10万名青壮年文盲、半文盲“一年入学,三年扫除文盲”的光荣任务。
三、各乡在3月3号前一定要修订好五八年扫盲规划,并报县委扫盲领导小组审查,不许延误,社、队修订扫盲规划的具体时间由各乡党委决定。
四、扫盲回报制度是:书面回报10天1次(10号、20号、30号),典型材料及时电话回报,扫盲进度表电话回报3天1次(即3号、6号、9号、12号、15号、18号、21号、24号、27号、30号)。回报制度接文后执行。如有不报或迟报的应按级追查责任。
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10万人的入学任务,困难当然是有的,乡党委必须把扫盲工作与春季大生产运动同时进行统一安排。保证解决一切问题,对开展扫盲运动有显著成绩者应及时通报表扬。有抵触情绪的,严重者,一定要处理。
1958年2月25日
中共商邱地委,中共阜阳地委关于商邱、
阜阳地区边界水利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1964年2月27日中共河南省委,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豫东地区与安徽省边界水利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的原则,商邱、阜阳两地的边界水利问题,经阜阳地区傅大章、唐立全与商邱地区董万里、李希朋同志共同研究商定如下处理意见。
一、太和、郸城(略)
二、界首、沈丘、郸城
界首:
1、5月底前拆除黄泛冲内尹庄西,黄老庄北两处堵坝。
2、毕寨南新开的小沟,两岸弃土按自然流势扒对开口门。具体扒除地段和长度,由界首县委按沈丘县委要求于5月底前完成。
沈丘:
拆除卜楼南坡河堵坝两处,5月底前完成。
郸城:
1、为划清新蔡河与长胜沟、万福沟的水系,宜路店西南新蔡河东黄水冲上堵坝和长胜沟东岸黄水冲上堵坝,5月底前完成。
2、沈丘、郸城两县开挖长胜沟时,应两岸出土。
三、几个问题
1、以上确定由下游拆除或平毁的阻水工程,上游认为不彻底时,上游可以继续拆除或平毁;确定由上游拆除或平毁的阻水工程,下游认为不彻底时,下游可以继续拆除或平毁。
2、在插花地区拆除阻水工程时,挖压的青苗和土地,由土地所在县按各自的政策自行处理。在插花地区进行阻水工程,应在10日前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干群的思想教育工作。
3、在执行上述意见时,如有异议或遗漏的问题,有关县应主动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分别报阜阳、商邱两地委研究解决。
4、上述工程完成情况,将组织互相检查验收,具体时间由两地委再行研究确定。
5、今后双方应主动交流治水规划,按照下游必须给上游排水出路,上游也要照顾下游的原则,协商一致,相互配合,上游如需整理疏浚河道,应事先与下游取得联系,设计标准应上下游相适应。下游如需修建桥梁、涵闸,负田工程,应事先与上游协商后施工。桥梁、涵闸的标准,一般不得低于五年一遇;台田的位置、大小、高度,应以不致造成阻水障碍为原则。
1964年3月29日
中共界首县委、中共沈丘县委关于两县边界水利问题的解决意见
根据1964年3月29日中共商邱地委,中共阜阳地委“关于商邱、阜阳地区边界水利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的原则及指示,沈丘、界首两地区的边界水利问题,经沈丘县委权民峰、吴清桂、刘洪亮同志与界首县委郝如意、田思勤同志共同实地查勘研究决定如下解决意见:
一、沙南地区
1、贾庄南小沟:
为解决贾庄南、卜楼东、沈界公路北地区0.5平方公里的排水闸问题,两县共同治理,依原沟线,上起卜楼东,经界南河由卫民沟入沙河,标准底宽0.5米,深0.8米,坡子1比1.5,口宽25米,谁境内谁开挖,界首在界南河口路坝建桥1座,过水流量不低于0.5立方米/秒,界南河弃土门底宽保持1米,于5月底前竣工。
2、卜楼南沟:
流域界线,南至荣老家,东至界临公路,北至沈界公路,面积5平方公里,沈丘铲除卜楼南两处路坝,并在东路坝处建桥1座,流量5立方米/秒,同时疏浚叉河口以下500米的束水断面,其标准口宽8米,底宽2米,上下游沟底平,为划清水系,界首确保界临公路以东的水不向西流。并将荣老家东头界南河上路坝加高平于地面,宽10米。为使水不向北流,以南的路坝全部打通水入白莲沟。
3、曹营湖北小沟:
起至王周庄南,东去入界南河,长2公里,流域面积2平方公里。标准:下游1段就原沟底加宽至2米,上游一段底宽1米,深1.5米,边坡1比1,土方工程谁境内谁开挖,界首在曹营东北角吕楼南地建桥2座。沈丘在西边蓄水塘建涵管1座,流量2立方米/秒,双方研究统一施工,于5月底前全部竣工。
4、曹营湖南水沟:
起自曹营南,西入白莲沟,全长1.6公里,流域面积1.5平方公里,在王老家北一段,因荒堵塞,由沈丘开挖与原沟断面同,并在王老家东北路坝处建桥1座。
5、王官庙小沟:
起自王官庙北苇坑向北挖东拐,接段楼小沟入界南河,长约250米,流域界线西至刘新庄东(刘新庄的水向西排),流域面积0.4平方公里,标准口宽2.1米,底宽0.5米,深0.8米,谁境内谁开挖,段楼北路口由界首埋涵两处,两地区研究统一开工于5月底完成。二、沙北地区:
为划清水系,应确保长身沟的水不向东流入万福沟,界首应解决长胜沟以东地区排水问题,为此两县必须做好如下工程。
(一)长身沟堤防问题:
1、长身沟东岸堤防应确保不漫溢不掘口,对东岸缺口应予堵死,界首县刘陈庄丰产闸由界首负责管修,以北堤防由沈丘负责。
2、长身沟疏浚土方应两岸出土,加固堤防,以地势情况标准相同。
3、后李塘北至郸沈县界处的黄水冲口,应在东岸筑堤堵死冲口。堤防标准:顶高与原堤平,顶宽2米,边坡1∶2,应层土(每层0.3米)由沈丘施工。
4、长身沟重要路口,为生产交通便利行车,过堤路按1∶20坡度。具体地点有关徐庄、板桥、米寨、申马庄、孟店桥、王桥、前李塘7处,但后李塘北冲内桥,东堤不留缺口。
5、上述5月底全部完成,今后不能在堤上和滩内种植作物。
6、长身沟东岸,如需建函闸时,以后另行协商。
(二)长身沟以东地区排水问题:
1、坡河,起自沈丘的神召李庄,至界首3孔桥南张庄入万福沟,全长约14公里,流域面积40平方公里,该河为长身沟东岸排水干沟,未经治理,断面较小,现路坝堵水,排水不畅,预以今冬按5年1遇标准治理,但为解决今年汛期排水问题,须做初步整理。于5月底前完成。其工程如下:
①界首拆除齐楼、小李庄、蚕场前、小吴庄、赵海子等5处路坝,并建桥5座,流量按五年1遇标准。沈丘拆除肖庄、陈庄、宋庄、黄楼、前肖庄东等5处路坝,并建桥5座,流量按5年一遇标准。
②前肖庄大路以东,至段寨路口1700米,及下游3孔桥至沟口长约1000米,进行疏通,标准上段原沟同,谁境内谁开挖。
2、八里河上段,起至孟庄,南至八里桥一段约3公里,流域面积约2.5平方公里,整理标准口宽7米,底宽1米,深度2米,界首在小郭寨北公路上,沈丘在大宋庄后公路上各建桥1座,标准同干沟,孟庄东南路坝埋涵管1处,土方工程统一研究分段施工。
3、大陈庄沟,起自前徐庄南,至前段庄东北入坡沟,长约3.2公里,流域面积3平方公里,原大陈庄东北路沟应在北口处堵死,路沟水向南流入八里河,后王楼至沟口1000米进行整理,其标准上口7米,底宽1米,深2米,土方工程谁境内谁施工,界首县年后王柚前公路上建桥1座,沈丘在大陈庄、纪庄建桥2座,标准按5年1遇。
4、古八丈河,起自杨寨至黄楼西北入坡河,全长2公里,流域面积3平方公里,据查勘暂不需疏浚,界首拆除杨洼、陈庄、时庄、葛庄等5处路坝建桥3座。标准按5年1遇。
5、毕寨小沟,起自神台李庄西北,至陈寨长1.5公里,小水冲流域面积约1.5平方公里,界首毕寨村从起点向下开挖李庄等地区的坡水沟,谁境内谁开挖。
6、黄水大冲的小路坝,全部铲除平于沟底。
三、几个具体问题:
1、以上的确定工程,不合乎要求者,应由原施工单位继续做够标准。
2、各项工程,挖压青苗土,自行解决。在开工前应事先研究,做好干群思想动员工作,统一施工。
3、在执行上述意见时,如有异议或遗漏的问题,应分别报两县委研究解决。
4、上述工程完成情况,将组织共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由两县委再行研究确定。
5、上述工程完成后,经1至2年的考验,如有新的问题,再重新协商。
6、今后应双方主动交流治水规划,按照必须给上游排水出路,不再筑坝堵水,上游也要照顾下游,不能随意扩大流域面积,本着团结的原则,协商一致,互相配合,统一治理。
四、上述解决意见应分别上报中共阜阳地委,中共商邱地委,如有新的指示,再另行商定。
1964年4月12日
中共郸城县委员会中共界首县委员会
关于请示解决边界地区水利问题的报告中共商邱地委:中共阜阳地委:
根据去冬今春安徽省委、河南省委和阜阳地委、商邱地委对处理两省边界地区水利问题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把边界地区水利工作做好,清除纠纷,根除水患,加强边界地区干群团结,有利发展农业生产。4月7号至4月8号中共界首县委郝如意、田思勤等4同志与中共郸城县委第一书记江泽民、第二书记董庆发、副县长李云峰等7同志,在郸城县委共同就两县边界有关水利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本着上下游兼顾,团结治水的精神,除达成划清新蔡河、长身沟、万福沟水系和应做的工作协议以外(划清水系应做的工作,5月底已经完成),同时一致要求,于64年冬共同治理北八丈沟、南芦草沟、拉欠沟,7月25号至26号中共界首县委派水利局长王安志等同志,中共郸城县委派水利局长顾志仁等同志,共同进行以上3沟的调查工作,现将3沟的情况报告于下,并请两地委列入今冬治理计划。
北八丈沟发源于郸城县秋渠区谢楼公社的安庄,流经郸城县的宜路区、秋渠区和界首的光武区,太和县李兴区入茨河,该沟在郸城境从安庄至王堂入界首境,长11公里,流域面积26平方公里,在界首境从王堂至曾寨入太和境长6公里,流域面积21平方公里,总计该沟在郸城、界首全长17公里,总流域面积47平方公里。
南芦草沟发源于郸城秋渠的于楼,流经郸城的宜路区和界首的光武区,在光武区的尹庄并入北八丈沟,该沟在郸城境从于楼至王楼南地入界首,长9公里,流域面积18平方公里,在界首境从王楼南地至尹庄,长4公里,流域面积9平方公里,该沟总长13公里,总流域面积23平方公里。
拉欠沟发源于郸城县宜路的于小桥,流经郸城县宜路区和界首光武区,于太和县李兴并入北八丈沟,该沟在郸城从于小桥至刘寨,长8.5公里,流域面积16.5平方公里,界首境从刘寨南地到后李寨,长10公里,流域面积18平方公里,该沟在郸城、界首总长26.5公里,总流域面积34.5平方公里。
以上3沟所控制的流域面积包括郸城宜路、秋渠的两个区10个公社。界首光武区3个公社(太和县不计在内)三沟流经的地区都是历史上黄河冲积地带,土地极为肥沃,是郸城、界首主要粮食基地。但是由于现有的河沟标准过小,河床淤塞,杂草丛生,涝水不及渲泄,不大的雨量则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农业生产种不保收,群众生活十分清苦,特别是遇大雨,上扒下堵,水利纠纷连年不断,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受灾6万至11万亩,其中郸城分别受灾3至5万亩,界首分别受灾3至6万亩,目前治理3沟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发展农业生产的根本大计。因此,我们请求两地委将上述3沟列入今年的治理计划,由于以上3沟流经太和县境茨河。请阜阳地委责成太和县统一治理,便能充分发挥效益。
治理的标准上,双方县委协议定,今冬按5年1遇除涝标准治理。今后逐步扩大到10年1遇除涝标准。关于上述3沟的具体勘测设计工作,双方责成各主要部门于8月中旬做好。并报请两地委审批。
以上报告妥否。请两地委指正。
1964年7月25日
中共界首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区乡工业的决定
各区、乡(镇)党委:
我县区乡工业过去虽有一些发展,但由于长期受“左”的干扰,几经起落,发展速度十分缓慢,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才引上正确的轨道,开始了迅速发展。目前,全县已拥有区乡工业企业245个,从业人数5587人,预计到今年年底,总产值可达1200万元,比1978年增长122%;总收入可达950万元,比1978年增长67.1%;实现利润135万元,比1978年增长31.1%;完成税收35.5万元,比1978年增长1.3倍多。但也必须看到,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区乡工业基础差,底子薄,起步迟,到年底与上级的要求和经济形势的发展还很不适应,现有企业收入只占三级总收入的25%左右,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在实现农业第二次突破中,作为农村经济重要一翼的区乡工业企业,应当同时有一个突破。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区乡工业要迈大步
区乡工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发展区乡工业,对于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安排农村剩余劳力,发展商品生产,改变农村经济结构,活跃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需要,增加财政收入和集体积累,使农村走向繁荣,使农民走上富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区乡工业的认识,继续解放思想,认真总结经验,放手发展,阔步前进。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规划到1985年,区乡工业在今年基础上,企业总数要发展到325个,增加120个;总产值要达到2200万元,增长109.5%;总收入要达到1700万元,增长78.9%;利润要达到320万元,增长137%;税收要达到87万元,增长145%。为保证上述规划的实现,除千方百计完成好今年计划以外,明年区乡工业要有一个新的突破,总产值和总收入在今年基础上增长60%左右。这是一项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必须为之奋斗,努力争取实现。
二、进一步放宽政策
为了实现区乡工业的大发展,必须打破条条框框,进一步放宽政策,改革体制,凡是社会需要,本地又有条件兴办的生产性和服务性事业,都要放手让群众去办。集体办、个人办、联户办都行。要允许农民到农村集镇乃至县城办工厂、开商店、做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服务行业,工商行政部门要发给营业执照。凡适应区乡工业企业加工的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可由区乡加工。对于国家统派购农副产品,在完成定购以后,允许区乡工业企业自行加工销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区乡工业产品销售价格,除国家计划供应原材料的产品必须执行牌价以外,自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允许在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实行浮动价格。农村建筑队和运输队,除承包农村建筑工程和运输任务外,允许到县城和外地承包建筑工程和运输任务。区乡工业生产中小农具、建筑材料、加工农副产品,国家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和原材料,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分配。企业生产、基本建设、设备维修、技术改造所需燃料、原材料等一、二类物资和设备、劳保用品,计委、经委、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列上户头,与其它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样对待,统筹安排。
三、大力疏通流通渠道
发展区乡企业,必须根据当地资源,合理布局。经营项目要灵活多样,确保原料来源、产品销路、经营效益。商业、供销部门要切实把立足点转移到为区乡企业服务、为生产服务、为农民生活服务、为国内外市场服务上来,搞好行情预测,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引导企业按计划进行生产。要减少环节,积极收购产品,扩大推销。要主动向县内外、省内外寻找市场,把企业产品推销出去,将企业需要的原材料及时采购回来,供应下去。一切区乡企业生产单位和农民群众,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能力,扩大产品销路。要坚决反对掺杂兑假等不正之风,保持产品声誉。对投机倒把和破坏区乡企业的犯罪分子,必须彻底揭露,狠狠打击。
四、继续搞好区乡企业整顿
区乡企业整顿,前段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有少数企业存在着经济不民主,财务混乱,挪用公款和侵占公物等现象,必须继续搞好整顿。整顿要围绕着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重点解决好企业领导班子问题,结合搞好企业其它方面的整顿。通过整顿,对那些有问题的企业领导成员,要坚决查处,对因年老体弱不能再担负企业领导工作的同志要退出来适当安置,要选贤任能,把“明白人”选配到企业领导班子中来。要改进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加强劳动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并经常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和文化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要重视智力开发,人才培养,大搞企业挖潜、革新、改造。要充分发挥传统工艺、传统产品优势。同时要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关系,把外地先进技术引进来,使企业充满活力,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五、切实加强区乡工业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一手抓农业,一手抓工业,平时有1/3的领导同志抓工业,在一定时期还要重点抓工业。为了加强对区乡工业的领导,县成立经济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具体负责处理日常经济工作中的问题。各区乡要像抓农业那样来抓工业,党委书记挂帅,区长、乡长坐下来抓,区乡都要有一二名党政负责同志专抓工业,区乡三大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每人都要具体办好1个企业。为了适应区乡工业发展的新形势,要成立区乡企业办公室,作为区乡工业二级管理机构。区企业办公室配备3至4人。乡企业办公室配备2到3人,人员编制从在编干部中调剂解决,不足的可从农村招聘,拟配到企业办公室的干部,由区乡党委提出意见,与县企业局协商后,按干管范围办理任免手续,并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要任意调动。
各区乡应根据本决定的原则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好发展工业规划,落实好具体措施。要围绕着“振兴中华,建设安徽,立足本职,把界首建设好”这个大目标,为发展我县区乡工业作贡献,努力开创新局面。
1983年10月20日
中共界首县委员会界首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界首县实行经济开放的八项规定》的通知
各区〔镇〕、乡党委、区〔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厂、站、校、公司: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指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振兴我县经济,尽快把界首建设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了《界首县实行经济开放的八项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准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大胆改革,积极引进外资和各项先进技术。为迎接新的技术革命,进一步搞活经济,加速我县四化建设步伐作出更大贡献。
1984年6月25日
附:界首县实行经济开放的八项规定
界首县地处淮北平原,自然条件较好,农副产品丰富,内涵开发潜力较大,工商企业有一定基础,为进一步搞活经济,把界首建设好,依据中央关于经济特区建设的有关政策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一、欢迎外国财团、个人和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外省(市)、外县来我县开办企业。允许采用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来料来样加工、来件装配等多种形式,对我县淀粉加工、桐木加工、“三油”加工、食品加工、兔毛加工、房地产、皮毛、陶瓷等项目进行开发,开展贸易往来,设立贸易窗口等。
二、凡来我县新办的企业,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外省(市)外县兴办的企业,可按乡镇企业对待,免征税1至2年,免征所得税2至3年;独资经营者只收税不收利;合资、合作经营者给予特殊优惠,可实行按比例分利。对于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与涉外有关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均按国家已批准的特区税法执行,产品价格可以自定,也可以随行就市浮动。
三、欢迎为我县提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最佳经济效益信息情报、投资办学或兴建社会福利事业等。欢迎各国名流、专家、教授、学者来我县讲学、办学或开办培训班,为我县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凡获得最佳经济效益者,可实行利润分成。可以以技术(设备)作为入股条件与我们合作经营。亦可实行技术专利转让或出售,也可以协商给予表彰、纪念性荣誉。
四、对来我县开办企业或开发项目、贸易往来者,给予提供交通、住宿、生活、子女入学(就业)、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方便,资产受法律保护,企业经营管理可实行董事会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人员实行招聘制。企业有权辞退职工,职工亦有权辞职不干。独资经营者按自定方法管理企业,地方不予干涉。
五、侨眷、外籍人员的亲友、干部、职工、军人和社员群众,凡是引进外资在10万美元以上,引进技术发挥较好经济效益者,给予《建设界首有功人员》奖状并给予奖励,户口在农村的可转入城镇吃商品粮,非在职人员可以安排到企业就业或就职,在职人员给予晋升1至2级工资,并且可以以资金、技术、设备为条件入股合作经营。
六、国营、集体、个人企业和专业户,均可与外商、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合资、合作开办企业,按国内有关规定谁办谁得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其利益。允许本县农民自理口粮到城镇经商、开店办企业或服务行业,公安、粮食、房产等部门给予方便并大力支持。
七、凡计划内控制物资(如钢材、木材、建材、化工原料、化肥等),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条件下,允许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不得干涉。
八、成立“界首县购销引进总公司”,并在广州、上海、乌鲁木齐、哈尔滨、合肥等地设立办事机构,以便于加强对外业务的联系。
中共界首县委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意见的通知
各区(镇)、乡党委:
为了减轻农民额外负担,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根据中央(85)1号文件精神和省地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区、乡党委和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对合理负担要坚持,对不应办的或办而无效的要明令取缔;乱摊派转嫁负担要退赔给农民,今后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要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严防强迫命令,对不合理负担农民有权拒绝,今后县级有关单位下达有关农民负担的文件,应争得县委农工部同意后,联合下达。
二、严格掌握农民负担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我县农业生产状况和农民收入水平,今年人均负担定为8元左右,收入高的地方也不得超过9元。(1)、农村教育包括民师报酬和群众集资建校人均不得超过2.5元;(2)、民兵训练人均提取0.25元;(3)、烈军属补助,原则是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一般年补助标准是200至250元;(4)、五保户,坚持“五个六”即六百斤粮、六斤棉花、六斤油、六百斤柴、六十元钱,单棉衣各一套。仍由原供给队、组解决。(5)、办公费主要用于订报纸和正常的办公费用,每年行政村办公费100至120元;(6)、基层干部报酬,村固定补贴干部报酬每年每人一般为250至300元(含奖金),行政村误工补助干部和其他误工补助干部年补助80至120元,农村其他各类人员一律不再享受补贴,他们的报酬可实行有偿服务,收费付酬;电影、报纸、保险等企事业费今年不能列为提留,坚决改为谁看电影谁拿钱,谁订报纸谁拿钱,谁参加保险谁拿钱。
继续压缩非生产人员,对行政村的干部人数一定要严加控制,1000人以内的行政村配干部3人(支书、村长、会计或文书);2000人左右的行政村增配1名专业会计,2500人以上的行政村增配2名专业会计。属于误工补助的一般委员根据行政村的大小配2至3人;生产队或联队只设队长1人,不再配备会计,有的已撤销生产队可由行政村直接管理。
三、改革提取方法,严格提取审批和管理,今年取消粮食统、派购任务,改为按合同出售。各项提留。以乡村统扣办法已不适应,应按国务院通知,“谁卖粮谁得款”,然后按合同上交提留,具体办法是“定项限额,报县审批,村筹乡管,分季兑现”,即是行政村按规定的项目和限额民主讨论提出预算方案,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区审查,报县委农工部核批,经批准的提取方案公布于众,分项计算填写到户通知书,农户按午6秋4限7月底、11月底前两次向行政村专业会计缴纳。所有提取金额专人管理,监督使用,定期会审,严格把关,行政村每年向群众公布1次。
四、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县由农工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区乡应建立专门领导班子,党委负责同志亲自抓,确定专人负责。乡经委主任和经管员具体负责管理全乡提取款项事宜。今后凡不执行县批准的一切提取,农民有权拒交。凡有严重违反上级政策规定,随意加重农民负担,要认真追究,严肃处理。
上述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198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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