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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管理
〔基层治安组织〕民国时期,县境实行保甲制度,界首三镇还分别设有国民党警察机构。1947年,界首三镇解放,国民党警察组织瓦解,由民主政府全面负责维护社会治安。1948年6月中旬,界首市公安局成立,首先协助市政府从改造街道政权入手,废除保甲制,建立街政委员会和基层防特除奸组织。7月实施成立10户为1组的市民小组,民主选举组长1人,互相监督,防范匪特和坏分子。10月市区成立公安派出所,分辖区维护社会治安。1949年2月,公安局内设治安股,全面负责治安管理工作。1950年9月,公安局颁布九条治安公约;1、要遵守民主政府法令;2、要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3、要积极检举匪特分子;4、要时刻防火参加消防;5、要打扫卫生;6、不使用金银,不走私漏税;7、不制造谣言扰乱人心;8、不吸食制造贩卖毒品;9、不窝藏特务、土匪小偷。分送各居民小组,传达家喻户晓。1951年8月10日,召开工厂小组长以上干部、农民代表及村干部、工商界各业代表、妇女代表、城市街政委员、治安员计537人的代表会,传达贯彻中央公安工作“十六字”政策。11月市区成立5个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34个治保小组。1953年撤市建县始,调整充实了各基层治保组织,全县农村行政村(后改称大队、村委会)设治保会;自然村(后为生产队、村民小组)设治保小组;机关、学校、工厂等设治保股、或治保会、或治保组等。为进一步加强对治保工作的领导,1957年县委明文规定各乡、镇(后为社)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兼任该级治安主任。12月对全县治保组织开展整顿,整组后,有治保会94个,正、副主任188人,委员413人;治保小组340人,成员3130人。1961年公安局抽调县直治保人员组成检查组对40个重点单位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12处,随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后每年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一次,形成惯例。“文化大革命”时期,基层治安组织停止活动。1981年贯彻落实中央(81)21号文件精神,公安局抽调80%的公安干警随同县组织的工作队奔赴基层开展社会治安整顿工作,逐步恢复建立健全了各级基层治保组织。1985年全县基层治保会783个,不脱产治保干部2978人;城关设立9个治安联防小组,成员60余人。
〔户籍管理〕1948年7月,市公安局成立户籍组,专人负责户籍工作,户籍警4人,组织力量对市内常住户口和流动人口进行检查登记。8月份登记常住人口,河北岸22385人,河南岸9000人,河下4000人,共计35385人。9月份登记河北30000人,河南10000人,河下船户15000人,总计55000人。1950年分辖区(时设3个派出所)管理户籍。1951年9月实施《城市户口管理暂时条例》,以户为单元,核发了居民户口簿,船民、农民户口开始进行登记管理,是时起严格了户籍管理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建立了城市户口迁出迁入、出生、死亡等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凡从农村迁入市内的必须持有区、乡一级政府证明信件或找店员3至4人作保,从其它城镇迁来落户的,必须有当地政府文件或当地公安机关的迁出证明方可入户;市内迁出者,须申报经市公安局批准方可迁出本市。1955年春,建立了水上船民户籍登记册,是时有船民2106人,船只408只。1956年4月19日,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市公安局从民政科接管了农村户籍。1958年8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城市户口统由公安派出所管理。当年核发了全国统一的城镇居民户口簿;农村户籍由人民公社管理,大队有兼职人员负责,人口以生产队为单元登记造册,做到人人有登记,队队有簿册,分年初年终两次上报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变动情况。1964年7月1日,结合人口普查,对全县人口进行逐人登记,城镇核发了新户口簿,农村户籍普遍建立了分户户口册,建立健全了户籍管理制度。1981年下半年,对全县城乡105296户的户籍进行了整顿,按规定建立了户口底册。1984年和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精神,公安局办理自理口粮进城经商的临时户口1647户,5291人。
〔禁毒、禁赌、禁娼〕禁毒抗日战争至建国前夕,界首已形成鸦片经营的集散地。富商大贾吸食并兼贩鸦片为业;四周农民种植罂粟者也常用“烟土”来界首交换货物和牲畜。不仅殷实人家,部分较贫穷者染上吸食鸦片恶习的也甚多。1949年统计,全市制毒、贩毒和吸毒者5300余人,收容审查制、贩毒分子1291人(男1104人,女187人),判处死刑×人,劳动改造30人,罚款17人,其余作没收毒品、毒具、批评教育处理。1952年7月,在省公安厅工作组具体指导下,界首开展肃毒运动,市委成立了肃毒指挥部,下设侦察、感训、内勤3个组,抽调公安干警、机关干部64人协同作战。肃毒运动打击的主要对象是制、贩毒贯犯,国家机关中的制、贩毒分子和屡教不改的吸毒分子。先后依法逮扑毒犯71人,追交大量毒品,其中鸦片1307.25斤,海洛因(俗称老海)7155两,老海底子7.1斤,酷酸215两,卤砂294两,烟花烟壳284斤,毒具215件;没收贩毒金额银元3371元,黄金51.77两,白银34.71斤。经过这次运动,界首基本上肃清造毒、贩毒和吸食毒品的现象。政府布告禁止种植罂粟,市、县及各区、乡(社)积极宣传群众,50年代每当春天罂粟开花季节,组织干部、学生各地普查,发现有种植罂粟者,除拔掉罂粟外,还量其情节作罚款或刑事处分。
禁赌解放后,政府曾三令五申严厉禁赌。1948年12月,界首市政府对公安工作的意见第九条明确规定禁赌,提倡正当娱乐,建设娱乐场所。公安部门把禁赌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区、乡(社)、行政村(大队)等各级干部都负有禁赌责任,查赌、抓赌,不断打击。50年代赌风大刹。1962年2月中旬,县境农村赌风抬头,全县27个公社均有不同程度的赌博活动发生。光武公社查出10起,参赌60余人。胡集查出8起,参赌60余人。赌具有牌九、纸牌、麻将等。赌资少者三五十元,多者数百元。对参赌者采取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惯赌者6人拘留。其他人员没收赌资,集中学习批评教育放回。后至70年代,县内赌博活动甚少。1980年至1985年,县境赌风又起。公安部门通令禁赌,年年春节期间组织干警和社会治安人员全面开展抓赌活动,一经发现,收缴赌资,赌具,不论初赌或惯赌,均给以罚款50元至500元以上的处罚;嗜赌成性,拒不悔改者,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禁娼抗日战争时期,界首登记入册的妓女4000多人,至解放前夕,尚有300多人1948年市政府市政工作意见提出:对妓女欢迎从良,从事生产,否则经登记暂准营业,严禁暗娼,取销皮条行,宣布为非法组织。1951年市民主妇联牵头,掀起轰轰烈烈地宣传贯彻婚姻法活动高潮,帮助300名惨遭蹂躏的妓女跳出火坑,嫁夫成家,重见天日。1952年春,市政府明令“所有明娼暗妓,一律禁止营业”。对47名无家可归的妓女和清查出的暗娼,集中教养,教育改造,参加劳动生产。
〔四类分子改造〕界首在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反右派斗争等政治运动中共划定四类分子4576人,其中地主分子2783人,富农分子972人,反革命分子×人,坏分子459人。四类分子除罪恶较大判刑者外,其余交基层由群众管制,监督劳动,改造思想,让他们重做新人。改造期间限制自由,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因事外出需请示报告。老实守法,积极参加劳动,政府给他们生活出路,立功者还可受奖。1979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中,对“多年来能遵纪守法不做坏事的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的指示精神,对全县四类分子进行全面评审工作。经过评审,纠正错划的248人,其中地主分子139人,富农分子51人,反革命分子×人,坏分子46人。4247名四类分子摘掉帽子,享受公社社员待遇。他们的子女的成份为公社社员。
二专项斗争
〔剿匪反霸〕建国初,国民党残余武装、地主恶霸等不甘心失败,他们四处活动,网罗地痞流氓拼凑反革命武装、造谣生事,扇动会门暴动,目标指向新生的地方政权;土匪活动也很猖狂,他们或聚匪在市郊拦路打劫,杀人越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或横行乡里,持枪行抢,奸淫残害妇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极大威胁,地方政权受到严重挑战。1949年冬至1950年底,界首市开展了反匪反霸运动。一是通过放手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查证核实罪犯,号召坏人走坦白从宽的道路;二是通过武装力量进行围剿。先后共消灭大股土匪12股,1千余人,逮捕大小匪首101人,判处枪决×人,交群众管制77人。恶霸地主46人,枪决×人,判徒刑×人,交群众管制16人。逮捕处理一批国民党残余武装人员。反匪反霸,对巩固新生政权,安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起了很大作用。
〔取缔反动会道门〕民国期间,界首有“圣贤道”(明末清初传入)、“先天道”(1911年传入)、“一贯道”(抗日战争期间传入)等20多种会道门。1953年下半年,经公安调查统计,县境6区5镇80个乡均有会门活动。
1942年县境圣贤道、一贯道曾被国民党界首警备司令部镇压,杀了圣贤道的道首王体修、胡郎、王振锋3人,逮捕了一贯道道首王少灵,一时各种会道门不敢公开活动。抗日战争胜利后,隐蔽的会道门又死灰复燃,活动猖獗起来,尤以一贯道为最。
1947年4月界首初次解放,被国民党残余直接或间接利用的会道门乘机作乱,勾结土匪兴风作浪与人民为敌。他们妖言惑众,组织叛乱、诈骗财钱、奸淫妇女等,已成为革命的极大障碍。1948年会门造谣说:“泽是水,东是东土,毛泽东把人领到水里去了,只有老母娘用法船才能打救”。人民解放军进军四川时,他们造谣说:“四里有八,八路军四面被围,要完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他们散布“五星红旗是五星幡……,现在成了妖魔世界”。“毛泽东是水,蒋介石是石,水落石出,蒋介石还会回来”。抗美援朝时他们散布“朝鲜开战,男子当兵都死完,到头来九女守一男”等。1950年圣贤道组织“大圣九路年”策划叛乱。1952年汪家巷一贯道百余人企图暴动夺取政权。1949年圣贤道以渡大仙为名一次诈取钱财折黄金20余两。一贯道前人戴希孔以传道为名强奸机手丁佩芳(18岁)致使私生1男孩。
1953年元月,界首市大张旗鼓地开展退道运动,11日逮捕道首1人,集训控制分坛主64人,12至18日召开被捕人员和被感训人员的家属会、街道干部会、道众会计20余场次。19至27日共召开大小斗争会7场、群众会19场,现身说法会、小型座谈会计165场。会会都在于宣传党的政策启发群众觉悟,揭露会道门的欺骗性、反动性、让各道首的劣迹和罪恶暴露于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唤醒人们不再受骗上当。
退道运动中,县境有一贯道、圣贤道、先天道、九龙道、中华道、红学道等25种会道门被政府明令取缔。其中势力最大的为一贯道。该道接受郑州总坛领导,道首王少灵(女),1942年被国民党界首警备司令部逮捕后又释放,经近10年的活动,在界首共建立中和、中德、笃立3个总坛,28个分坛,177个家庭坛,有点传师114人,分坛主105人。道众遍及周边太和、鹿邑、沈邱、临泉诸县。县境道众近3000人,势力最小的是黄沙道,仅1人。
〔镇压反革命〕1950年10月至1953年8月,根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界首市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市成立镇压反革命裁判委员会,公、检、法“三长”组成镇反联合办公室。运动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和“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等镇反政策,发动群众,大造声势,上下结合,惩办一切反革命分子。通过运动,破获了一批重大反革命案件。共打击和教育反革命分子×人,其中判极刑×人,判处劳改×人,交群众管制×人,其余经教育后释放。
根据中央有关指示,1955年6月至1956年5月,县境再次开展镇反运动,称社会镇反。运动共逮捕反革命分子×人,其中判处枪决×人、死缓×人、劳改×人、管制×人、转外地处理93人、未决犯64人;未捕管制817人。收缴长短枪97只、子弹56发、手榴弹6枚、一贯道书283册。
1956年5月至1959年5月,县直机关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称内部肃反。县委成立肃反领导小组,5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运动。按系统建立党群、政法、财贸、文卫、农林5个核心组,参加学习的计万余人。遵照关于“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和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肃反政策,通过学习文件、对号检查、动员“主动下楼”坦白交待问题,计查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人,分别不同情节给予刑事或行政处理。
三打击刑事犯罪
建国后,经反匪反霸、取缔反动会道门、镇压反革命等专项斗争,县境刑事犯罪率明显下降。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县境和全国一样,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恶劣影响,城乡社会治安存在很多严重问题。县城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捅刀子,流氓追逐污辱妇女等案件不断发生;农村赌博、封建迷信、乱砍滥伐国家和集体林木等相当普遍,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1979年发生哄抢偷盗国家物资,强占工厂、机关土地、打骂工作人员等事件47起。是年6月至1980年初,又多次发生围攻县委机关、谩骂领导干部致使县委召开一次常委会挪动4个地点,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根据1979年11月中央整顿城市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县委自1980年初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工作。1981年10月,为贯彻中央(81)21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全党动手,狠抓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县委成立了整顿社会治安7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直党委、各区、镇乃至各公社均成立相应机构。全县共组织抽调341人,组成7个工作队,分赴6区1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以综合治理为中心的整顿社会治安工作。1980和1981年两年综合治理中,全县处理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治安案件857起,侦破各种刑事案件457起,行政拘留1157人,追回赃款赃物折款338000元,群众向公安机关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07人,递交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材料1087件。整顿治理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法制宣传,集中办法纪教育学习班22期。
根据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中央关于“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策。1983年8月始,界首开展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活动。8月24日凌晨至9月30日,为第一战役第一仗的统一行动时间,共抓获违法犯罪分子389人。破获刑事案408起,其中大案51起。缴获赃物赃款7万余元,收缴手枪1支,子弹21发,手榴弹10枚,雷管27个,匕首等凶器106件。43名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10月1日至11月底,打了“严打”斗争第一战役第二仗。全县计查出违法犯罪分子168人,其中逮捕42人。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和省地有关打流窜,追逃犯的指示精神,1984年9月10日夜23时至13日夜23时,开展了“严打”斗争的第二战役第一仗。全县共出动680人,其中政法干警184人,县区乡干部517人,民兵2632人,治安积极分子852人。抓获犯罪违法分子209人,其中依法逮捕刑事犯罪分子60人(强奸12人、重大盗窃8人、抢劫、贩毒各1人,流氓9人,诈骗2人,其他人犯26人),追捕抓获逃犯11人。摧毁犯罪团伙8个(盗窃团伙5个23人,流氓团伙2个7人,抢劫团伙1个2人),破获现行案件9起,破积案40起,其中重大案件5起,追回赃物赃款4150元,收缴各类凶器14件。严打刑事犯罪自1983年至1985年经过4次统一行动。县境治安秩序大有好转。
四边沿联防
在界首这块豫皖两省结合地区,解放前夕国民党设有党、政、军、特等组织机构,地主武装,大股土匪横行,各种被国民党收买利用的会道门也乘机作乱。解放后,虽经剿匪反霸运动,但残存的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在边沿偏僻地区仍猖狂活动,进行破坏和捣乱,重大政治、刑事案件不断发生。严酷的现实引起周边地区各县各级党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边沿地区治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凡在结合部地区发生的各类案件,都互相配合,联合侦破及时处理。实践中摸索出一条成功经验,即搞边沿联防。1955年,界首、沈丘、郸城、太和、阜阳6县首次在界首召开边沿地区治安联防会议。会议交流了对敌斗争的经验,分析了边沿敌社情动态,明确对敌斗争的任务,研究制订对敌斗争的措施,成立了邻县边沿治安联防委员会,达成了工作协议。主要内容是:加强团结,互相支援,通力合作;双方群众不得随意破获树木、青苗、公共设施及水生资源;不准聚众寻衅闹事,扰乱边沿生产、生活、交通和社会秩序;案件发生在哪里,以哪里为主协作破案。商定每年选定时间、地点召开一次边沿联防工作会议。1967至1972年边沿联防工作中断。1973年恢复至1985年,计召开边沿联防工作会议13次。
边沿地区治安联防联治,除较好地解决历史遗留的群众斗殴风、互偷风等社会治安问题外,对破获各类重大案件也有极大帮助,改变了历史形成的“三不管”、“五不管”地区的治安面貌。1957年8月,以周振元为首在界首、沈丘结合部组织“反共救国军”。沈界两县公安部门和两县边沿地方政府、党委,基层干部和群众通力合作,迅速破获此案,案犯无1漏网。1961年界首、郸城、沈丘3县联合破获3县结合部发生的“农民党”案,1963年破获沈、郸界3县结合部发生的“万众党”案,1964年临泉、沈邱、太和、界首联合破获的“中国同盟会民众党”案,都是由于边沿联防工作基础扎实,当地党政和群众积极配合,破案时间大都不超过1个月。1955至1985年,边沿联防破获重大案件7起,和一些民事、刑事等案件。致使各结合部地区各类案件不断减少、治安形势稳定,保障了边沿四化建设顺利进行,人民和睦相处,安居乐业。
五消防工作
新中国建立前,界首因街道狭窄,草房连营,人口拥挤,易生火灾。1946年界首商业区失火,国民党警察局四面站岗,不让救火,明为保护商民财产,实际乘机抢劫商行财物,致使烧毁房层1千多间,许多商户破产倒闭,无家可归。
新中国建立后,市委市政府为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想,于1950年5月成立消防社,配正副社长各1人,委员16人,下设4个中队,义务消防队员417人,市公安局负责消防队员的消防业务训练。1953年1月消防社进行整组,配专职消防警9人,义务消防队员增至645人,分为8个队36组。1954年8月,消防社改建为消防队,实行义务兵役制,专职消防警11人,业务上由公安局领导。1969年3月15日,消防队交由人民武装部代管,1974年复交公安局。1983年根据中央(82)30号文件,消防队纳入武警部队序列称武警界首县消防中队,属地区消防大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界首消防队整体消防基本功历年保持全省一流,1964、1965、1977、1979年参加省组织的县市消防比赛均获第一名,1983年冬防会议在界首召开,界首消防队为会议作精彩表演,受到省公安厅领导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在1950至1985年发生的827起大火和12起特大火灾救火中,消防队发挥了重大作用。
消防初建时是白手起家,1950年10月购置小型进口消防车1辆。1953年增配利浦救火车和消防车各1辆,人力压水车1辆,人力救火桶1个,水枪10只,水带百米,消防雨衣10套,保险带10条等,整体消防设备初具规模。1982年10月新增解放牌消防车1辆,1983年建消防训练塔,1984年购东风牌消防车1辆,解放牌消防车退役。
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农村火灾一般先由群众自发扑救,消防队接到报警义不容辞,1959年冬县委主持召开万人防火动员大会,光武、胡集等地又继之召开群众防火誓师大会,全县群众普遍订立防火公约。1976至1978年后,县直、区社均普遍建立义务消防队:县直80个、队员720人;区社1210个,队员近5万。1980年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领导全县消防工作,11月17日发出通知,全县开展冬季防火安全百日赛活动,各单位争先购置消防器材,整顿落实消防组织,1985年统计,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计配备各种灭火机1874件,消防泵39台,消防栓41台,水带1600米,水枪62只,以及消防梯、耙、桶、缸、被、衣、井、沙池等一应俱备。1983年始,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区、乡义务消防队均挂牌办公,专人值班。至1985年县境建立健全了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领导,公安局消防队为骨干,县直、区乡义务消防队积极主动配合群防群消的消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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