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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政管理
建国初期,公路以组织沿线民工义务养护为主,1956年成立群众性养路队。1959年改群众代表工为养路工,在主要干线设专业道班。支线仍采取合同制,由生产队包养,每公里月包养费8元。1982年转为长年合同工制。
1954年开征养路费,主要征收畜力车辆,年均收入1000元。1961年开征大型机动车辆养路费。1981年采取“监理、路政、交管”三位一体管理,在县城、姚集、韦寨、庙岔等主要道口设检查站,检查发现违章行车和漏费车辆按章罚补费用。1985年按营运总额的15%计征,当年征177.01万元。
进入20世纪80年代,机动车辆大增,1982年连续发生3起公路打麦着火事故。以后每年午季组织清理路障。1984年县政府发出《关于禁止在公路挖沟排水,确保公路畅通的通知》。1985年发出《关于加强公路管理的通知》。公路拓宽,清除沿线庵棚、摊点、堆积物,禁止在公路打场或堆、晒东西,交通状况好转。
临泉县1962~1985年养路费征收实绩表

二、车辆监理
1976年以前,由公路管理站负责车辆监理,主要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辆年审、新车入户。1976年6月设监理所,对车辆和驾驶员年度检审,每年在10天以内完成。1985年改为从3~11月进行,对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专业知识考试和路考、桩考。1984年11月县举办首届驾驶员培训班,培训合格107人。1985年又培训78人。对新增车辆,1985年4月底以前由地区办理入户,5月份起,由县监理所办理。新车入户交10%车辆附加费。
三、安全运输
1964年在沿公路较大集镇设置交通管理人员。1974年在县城、鱼同城、黄岭、姜寨、杨桥、迎仙、长官、宋集、老集、滑集、艾亭设交通管理站。但是,由于车船逐年增多,管理不善,重大交通事故屡有发生。1978年10月24日,周楼泉河渡口因渡船年久失修,又超载渡运(核定25人,实载50人),致使中途漏水沉船,淹死7人。1980年8月29日上午9时40分,县城泉河新渡口因渡船超负载客(核定40人,实载103人),以致渡船距岸20米处沉没,淹死21人(5男16女)。1981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的禁令》,实行“交管、监理、路政”三位一体管理,运输秩序逐年好转。1984年进行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宣传教育,整顿交通秩序,禁止车船超载,安全状况好转。1985年发生交通事故30起,比1984年减少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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