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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院代管。解放后,卫生防疫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曾于1950年,组织医务人员786人,为全县儿童种牛痘,为成人注射霍乱疫苗和鼠疫苗。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开展了卫生监测、卫生管理和各种疾病的防治工作。
(一)卫生监测
1956年,开展清理水源,对井水进行普遍消毒。1964年,对工业生产中的有害毒素进行抽样检查,发现329人接触矽尘、苯、铝、汞、硫化氢、氢氟酸、有机磷、一氧化碳等有害毒素。县化肥厂造气车间,一氧化碳高达625mg/m2。大大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该厂根据检查意见,增设了防尘防毒设备。1981年,调查了国家提出的五种职业病,受检率为100%,未发现中毒现象。
1983年后,在定期进行有害物质测定中,发现各厂粉尘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直接受害职工1742人(其中女工375人)。县卫生防疫站建立“一厂一卡”制,要求各厂定期消除粉尘浓度。
(二)环境卫生管理
1963年后,皮革厂、制药厂、烟厂、纸厂、化肥厂、农药厂等单位,废物、废渣日渐增多,给空气、水源、土壤带来严重污染。县防疫站制订了治理措施,未能引起厂家重视。阜阳市成立后,县卫生防疫站的工作转向农村,在管好粪便、管好水源的同时,开展了改良水井、改良厕所、改良锅灶、改造畜圈、改善环境的“五改”工作。每年夏初,由指定的医疗单位先后为2749眼水井进行漂白消毒。对集镇及交通要道处1379眼水井定期进行了漂白消毒。
1974年至1977年,采用参观、学习、评比等办法,开展“五改”。共改水井2640眼,改厕所10748个,改猪圈7851个,并普遍地改造了锅灶。1978年,对井水进行了抽样检查,除三氮超标准外,其余均符合国家规定的饮水标准。1982年,县人民政府从周转金中调拨102000元,为口孜、袁寨、伍明、行流、宁老庄、华佗等区打生活水井1503眼(砖井34眼、机井19眼,插管井1373眼、小口井77眼),生活用水得到改善。
(三)食品卫生管理
民国时期,食品卫生无人过问。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后,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样检验。1962年,抽样检查糖业烟酒专卖公司及冠颍食品厂的食糖,发现了螨,立即通知停止出售。1963年,对县供销合作社经理部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羊肉中有嗜盐杆菌,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将羊肉焚毁。检查中,发现不合卫生标准的冰棒及其他食品,通知停止出售。同时规定:食品摊必须有防尘、防蝇罩,浴池要备面巾、澡巾、脚巾,饭店要有双筷、双巾、双刀、双板,碗有碗夹,筷有筷盒。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否则不许开业或参与营业。因有要求,无检查,多未按规定去做。
(四)传染病防治
阜阳县历史上系传染病多发地区。据旧志载,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至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大的瘟疫流行有10次,万历三十一年(1579年),“人死十之有六”(万历《颍州志》)。民国21年(1932年),白喉症流行,城西孙庄102人,死去54人。民国26年,霍乱流行,城南李杨庄125人,死去83人。常见的传染病有: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出血热、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麻疹、流行性感冒、钩端螺旋体病等。
解放后,以接种作为预防的主要手段,对各种传染病进行了强制性的预防。预防接种统计表1952年至1985年
表95单位:万人次
预防,有的传染病已被消灭,有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1961年,伤寒、副伤寒发病301例,死2人。至1984年,已无病例报告。1963年钩端螺旋体病,发病2001例,1967年后已无病例报告。1955年白喉发病547例,死亡65人;1956年发病532例,死亡32人;1964年发病407例,死亡99人;1965年发病83例,死亡4人;1981人年无病例报告。1952年,天花发病2400例,1985年,已无病例报告。由于卫生知识未能普及,有些传染病还时降时浮。较常见的有: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和流行性感冒等。
(五)地方病防治
阜阳县地方病,主要有疟疾、分枝睾吸虫病、黑热病、头癣、疥疮、钩虫、丝虫、蛔虫等。
据统计,1951年至1983年,全县共发疟疾1103165例。最高的1977年,发病189159例。发病高峰期为每年的7、8、9、10月。为控制疟疾流行,在开展卫生灭蚊活动的同时,采用了奎宁三日疗法、乙胺嘧啶伯奎治疗法、氯奎和伯奎八日疗法。各级卫生单位送药到人。1980年,疟疾发病率为743/10万。
分枝睾吸虫病,1961年传入。当年10月抽样检查插花董庄106人的粪便,有肝吸虫卵者15人,占14.15%。年龄最小者4岁,最大者38岁。叶寨受检706人,平均感染率高为5.6%。病因多与吃螺蛳有关。近年来,加强了粪便管理及灭螺活动,对患者给予免费治疗。

麻疯病,是阜阳县威胁生命最严重的地方病。1957年前,麻疯病患者由省麻疯病院治疗。1958年,在口孜区汤圩征地200亩,建麻疯病村,收治8人,医药费、口粮均由国家供给。“文化大革命”期间,麻疯病院解散。1973年,再次对麻疯病普查,确诊14例,全部送凤台麻疯病院治疗。
黑热病,1951年,全县发病571例,治疗后,1952年降至25例,1966年降至7例,1970年,已无病例报告。
头癣,是农村中较普遍的地方传染病。1958年普查,全县发病5008例。经过治疗,1980年降至764例。1983年全部治愈。
疥疮,抗日战争时期,有“十人九疥”之说。建国后进行了普遍治疗,已绝迹。1981年,王店、闻集、袁寨、华佗等区又有发生,以王店区最多。1982年已全部治愈。
钩虫、丝虫、蛔虫,流行较广。1958年,县卫生部门制订了《钩、丝、蛔防治规划》,组建180人的防治队伍,分赴各乡治疗。当年对506916人进行粪检,发现钩虫(阳性)患者72428人,血检544340人,发现丝虫(阳性)患者62137人。1959年,采取村村清、片片清的办法,进行了普遍检查。查出全县钩虫患者198113人,丝虫患者123138人。服药后,多数治愈。但因不善管理粪便,上述疾病时有发生。
(六)其他疾病防治
解放后,肿瘤、浮肿和肺结核等病,得到了有效治疗。肺结核患者日渐减少。根据1978年的统计,肿瘤患者1273人。浮肿病(又称干瘦病)患者1773人,肺结核患者2320人。为加强治疗,阜阳地区拨给治疗专款137000元。1970年后,浮肿病已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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