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阜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儒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和建议》,现决议如下:
一、提高对普及法律常识重大意义的认识
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与法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加强人民内部团结,加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进一步加强政权建设,实现我市经济腾飞的重要保证。必须在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中认真进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对普及法律常识重大意义的认识。
我市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要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广度和深度上展开。要继续清除“左”的流毒,克服在干部和群众中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观念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错误思想和做法,要严格执行法律,保证已经制定的法律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
二、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要求。
自今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公民普及法律常识。要求广大群众了解宪法、刑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环境保护法(试行)、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要求所有干部和职工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要求县以上干部学完上述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精神,并增学法学基础理论和有关经济法。各个部门和单位,还应结合本身业务,组织干部和职工选学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做到把学习和模范地遵守法律作为评选先进和考核、选拔干部的条件之一。要通过5年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使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自觉地依法办事。
三、加强领导,动员各部门力量,共同搞好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
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公、检、法要结合办案,宣传法律知识;广播、文化、教育等部门均要结合各自业务,积极做好普及法律常识宣传和教育工作;各类学校都要上好法制课,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把我市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