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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队伍
1976年6月26日成立阜阳市革命委员会人事局,1980年10月10日更名为阜阳市人事局,管理人事工作。1976年阜阳市初建时,除从阜阳地区所属各县调来少数干部外,大多数干部是原阜城镇人员。经过一年组建,1977年底全市干部总数2268人,其中行政机关489人,占21.6%;企事业单位563人,占24.8%;事业单位干部和中小学教师1189人,占52.4%;区乡27人,占1.2%。此后,由于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招收下放知青、落实政策后重回工作岗位的干部、以工代干转正以及招收新干部等原因,干部队伍不断扩大。从1977年至1985年,年均增加干部约200人,每年以近10%的速度递增。1985年底,全市干部3777人。
10年中,干部队伍结构比例不断变化。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行政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断扩大和增设,所属干部人数比例也增大。1985年,全市行政机关干部1128人,是1977年的2.3倍,占全市干部总数30.11%;企事业单位干部1889人,是1977年的3.36倍,占总数50.42%。教育部门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重灾区,由于“文革”中提倡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一些工农干部或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调入教育部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提高教育质量,整顿了教师队伍。1983—1984年,阜阳市把不是大专毕业的中学教师和不是中专毕业的小学教师调出教育部门,因此教师人数和所占干部人数的比例,均比建市初期大为下降。1985年全市有教师733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19.4%。1985年全市区乡干部27人,与建市初相等,但所占比例下降,只占全市干部总数的0.7%。
1985年干部中有女性887人,占干部总数的23.49%,少数民族干部74人,占2%;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者630人,占16.5%,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者1674人,占44.4%,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1473人,占38.2%;政治情况,干部中共产党员2131人,占56.4%,共青团员204人,占0.54%,无党派1442人,占40%;年龄结构,25岁以下者351人,占9.3%,26—35岁者852人,占22.5%,36—45岁者1312人,占35%,46—55岁者1057人,占28.8%,56岁以上者205人,占5.4%。
阜阳市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干部管理1、任免
建市初,1976—1977年,部、委、办、局、公司、厂、站及群团副股级以上干部任免工作,全部由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承办。
1977年以后,阜阳市人事局承办股级干部任免手续。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填写干部任免呈报表报人事局,人事局经过组织考核和研究同意后决定任免。公司副经理以上干部的任免由市委常委管理。1979年以后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市直各工厂(包括县级企业),中层干部任免由县级企业管理。二级机构正副职任免由各口管理。市直副区(局)以上干部任免由市委常委管理。
2、调配
阜阳市在调配使用干部时,在掌握干部合理流动的同时,相对的保持干部平衡,妥善地解决所调配的干部,尤其是科技干部的接收、使用和安排,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克服官僚主义和人浮于事的现象,以取得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对行政事业单位坚持满员和超编单位不增人,除确需调整和更新人员的,本着“出一进一”或“先出后进”的原则,新增设机构和缺编单位尽量从市内超编单位予以调整,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基层和企业调进干部。1977—1985年,全市共调进干部2088人,调出903人。
3、毕业生分配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优才优用,学用一致”的原则,由市人事局编制计划报省、地人事部门,省、地人事部门根据各地需要和毕业生情况进行平衡分配到市,再由市人事局分配到用人单位。在分配工作中,坚持“统筹安排,合理作用,加强重点,照顾一般”的方针,做到面向基层、生产和科研第一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进行分配,派遣,达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满意。
1983年以前(含83年)除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外,其它分配来阜阳市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局分配、派遣,1984年至今由计划委员会制定分配计划,教育局按计划派遣,计划外调剂的大、中专毕业生仍由人事局分配、派遣。
4、干部吸收录用
本着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坚持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吸收录用干部的计划指标,由人事局公布招干简章(内容含目的性质、范围、对象条件、数量、年龄、男女比例、待遇、办法等)。从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包括自学成才)或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能胜任干部工作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包括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人、社会待业人员、复原军人及其他人员中,经过考试、考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由人事局介绍到用人单位分配工作。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78年5月24日成立阜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阜阳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劳局承办。
军转干部多数安置到基层和生产第一线,有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其本人的专业技术特长,对口安排。其职务参照原在部队中担任职务相应安置,团职干部职务安排偏低的,在政治、生活上享受县级干部待遇。
阜阳市军转干部历年接收安置统计表
单位:人

6、人才开发交流
1984年6月25日,成立阜阳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调剂人才的余缺、帮助招聘人才;介绍专业技术干部的兼职聘用;协助借调人才;联系培训专业人才。
1984年10月10日,中共阜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为了充分挖掘潜力,做到人尽其才,积极搞好人才的交流引进,落实科技人员政策,发布了《关于改进科技人才调配、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当年即引进人才47名,其中厂长2名,工程师6名,技师3名,5级以上技工36名。
1985年5月3日—6日,阜阳市召开了首届科技、经济、人才交流大会。应邀参加交流会的有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河南、陕西等省、市和安徽省59个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143位代表。这次会上开办的人才交流馆共接待1200多人次,60多个单位,拟招贤384人,荐贤103人,当场下调令从外地调入的科技人员23名。
7、职称评定
建市初期,1977年阜阳市有工程师3人,助理农艺师12人,主治医师1人,医师106人,中学教师692人。
1982年,成立了“阜阳市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程、农业、卫生、教育、会计、统计等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1982年对技术职称进行套改后,1983年进行了全面的晋升和评定技术职称工作,授予中级职称87名,其中工程师63名,农艺师4名,医师2名,经济师1名,会计师17名;初级职称601名,其中工程技术员357名,农业技术员12名,医士125名,会计员98名,统计员13名。
1985年,全市共有2516名科技人员被授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工程351名,农业21名,卫生353名,教育1701名,财会79名,统计9名,体育2名。
阜阳市历年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统计表
单位:人
阜阳市科技干部分布使用情况统计表
1985年单位:人

三、编制
1976年建市时全市设立局级市直行政、事业机构33个,其中市委下属部、委5个,人民团体4个,市政府下属局、办、行、院24个,编制干部560名,其中行政人员380名,实有干部490人,占编制的88.21%。
1977年3月9日,成立阜阳市革命委员会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
1977年至1985年市直行政、事业机构撤、并13个,增设49个。1985年实有69个,编制人员1031名,实有1153名,占编制111.83%,超编122人。
阜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历年编制人数统计表

四、培训
吸收录用的干部,经一个月以上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班工作。干部培训有单位自培、全市集中培训或输送到省、地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班有专业班和文化补习班等类,时间有定期、不定期、长期、短期等。建市以来,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个时期任务、要求和干部素质办班。专业培训班举办过管理工程、秘书写作、商业管理、微电脑应用、政治经济理论等单科,举办更多的是各企事业单位干部对口培训。1983年至1985年,全市有46个区(局)级以下单位共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99期,培训人员4711人,还为地区和外县代培3820人,副区(局)级以上干部参加政治经济和党员必读理论学习班共1115人,办一般干部思想政治学习班4期1149人,送省、地培训人数占总培训人数6%。
工人培训分技术培训和文化课培训两类。技术培训采取岗位练兵、技术竞赛、以师带徒、业余自学等形式,1982年培训6600多人。文化课培训除轻纺机械厂从1981年开始外,其余均从1982年10月开始,当年全市共举办80多个文化课补习、培训班,参加人数5620人,另有1630多人自学,年终参加初中文化课统考6890人,其中语文、数学选科全部及格的391人,双科及格的1119人,单科及格的2569人。
1983年工人参加技术培训班2460人,文化课补习班2134人。1984年参加技术培训班50班2336人,文化课补习班2948人。1985年参加技术培训班4479人,文化课补习班3960人。
五、奖惩
1983年3月阜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对全市为四化建设作出显著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违法犯纪失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6种。这几种奖励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并用。工作人员的记功奖励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决定给予;记大功以上的奖励由市政府给予。公司经理或相当职务者奖励由市组织部审批市政府给予。所有人员升级奖励,由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上报省人事局审批;升职的奖励,由任命其新职务的机关给予;通令嘉奖的奖励,报省人民政府给予。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8种。这几种处分,除降职、撤职必要时可以与降级同时并用外,其他任何2种均不同时并用。一般干部降级以下处分由各口决定后执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处分,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后执行。公司副经理或相当其职务者,撤职以下处分由市政府决定后执行。
1982年至1986年,全市共奖励1390人,惩戒33人。
阜阳市历年来奖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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