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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21年(1932年)开始设立专员公署时,阜阳为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除设专员主管全面工作外,下设秘书、署员和事务员10多人。专署内设秘书室和一、二、三、四科。一科分管人事及总务;二科分管民政;三科分管财政、税务;四科分管教育、建设。各科设科长、科员,均由署员及事务员分别担任。此外,并聘任参事5至9人,参赞署务和由专员委任他们分赴各县督导政务。民国29年(1940年)8月,阜阳改为安徽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设机构:除专员兼保安司令外,另增设副司令1人。下设秘书室,有秘书1人;置会计主任、会计员2人,督导员4人和军法助理员1人。秘书室以下分设两个科:行政科、军事科。行政科有科长1人和科员4人,分管民、财、教、建;军事科有中校参谋兼科长1人,下置上尉参谋兼科员2人,中尉副官兼科员2人,少尉谍报员1人。此外,另设有事务员4人,录事4人,特务长1人及特务队若干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第三区阜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会计室、统计室,后又增设社会科、军法处和军需补给站等机构。
安徽省阜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更迭表

1949年10月,阜阳专员公署工作机构设置有14个,即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司法科、建设科、文教科、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税务局、邮局、电信局、人民银行和供销合作总社。1957年初,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贯彻省人委关于“精简整编,紧缩机构,压缩定员”的指示精神,阜阳专署的工作机构作相应的调整。1957年11月,撤销专署民政科、人事科、劳动科,成立专署办公室,内设民政组、人事组。撤销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成立文卫办公室,内设文化组、教育组、卫生组。撤销农业局、林业科,成立农林水办公室,内设农业组、林业组。撤销财粮科、商业科、税务局,并入财粮贸办公室,内设财政组、商业组、税务组。同时成立工交办公室(无内设机构)。1958年由于大跃进形势发展的需要,原被精简的科局又陆续恢复起来。同年6月,恢复商业局,9月,恢复财政局(包括税务局和建设银行),12月,撤销专署财粮贸办公室。1959年12月,恢复专署人事科,同年4月增设劳动局,恢复民政科。撤销专署文卫办公室,恢复卫生科,成立文教局。撤销农林水办公室,恢复农业局、林业局,成立种子局。与此同时,为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专署先后设立重工业局、农业机械局、轻工业局、化学工业局。
1961年11月,根据调整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本着精简机构的原则,专署撤销农业局、林业局、种子局,成立农林局。1962年撤销重工业局、农业机械局、轻工业局、化学工业局,将其业务工作并入同年5月设立的工业局。经过上述调整之后,1962年专署所辖工作机构27个。1963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专署又陆续增设一些工作机构,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专署工作机构共有34个,即专署办公室、财贸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编委、计委、计划生育委员会、物价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工业局、农林局、水利局、粮食局、商业局、物资局、手工业管理局、邮电局、人事局、教育局、统计局、专酿专卖局、公安处、合作社办事处、民族宗教事务处、财政科、劳动科、民政科、交通科、文化科、卫生科、档案科。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署的工作机构尚能正常工作。1967年初,专署所属各机关普遍受到运动的冲击,多数机构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1968年7月,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阜阳地区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4个大组,大组之下又设若干小组,取代了地委、专署各部、委、办、局、行、院的职权。地区革委会成立后,原专署一些局陆续成立革委会或革命领导小组,转为地区革委会的工作机构。1968年8月,手管局、供销社、商业局、档案局、交通局、科技委员会、体委先后成立革命领导小组,邮电局、粮食局、物资局均成立革委会。1969年成立财政局、税务局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3月,撤销邮电局,分设电信局、邮政局。同年,工业局、民劳局、水电局、卫生局、邮政局、农林局、电信局先后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1月,将财政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合并为财政金融局。1973年11月,撤销财金局,恢复人民银行,成立财税局。同年先后恢复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机械局、邮电局、气象局、法院,成立科技局。1975年1月,撤销人保组。1975年11月设立视察室。1976年3月撤销办事组,成立革委会办公室;撤销生产组,成立革委会财贸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并设立外事处、农机局、化工局、计委。同年4月,撤销民劳局,分设民政局、劳动局;撤销财税局,分设财政局、税务局,并设立外贸局、工商局、基建局。地区革委会成立时下辖工作机构19个,1970年增加到27个,1973年增加到34个,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时增加到48个(包括省驻地区业务机构)。
1979年3月,撤销阜阳地区革委会,成立阜阳地区行政公署。原地区革委会工作机构亦改为行署工作机构。成立行署时设工作机构42个,1983年机构改革,工作机构作了一些调整。将社队企业局改为乡镇企业办公室;广播局改为广播电视管理站;二轻局、机械局、物资局改为行政性公司;撤销水产局、农业局,成立农牧渔业局;撤销建委,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撤销财贸办公室、医药管理局;将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整后的行署工作机构有26个:行署办公室、计委、科委、计生委、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局、司法局、公安处、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经委、交通局、财税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局、审计局、教育局、体委、城乡建设环保局、档案局、统计局、地震局、茨淮新河指挥部。
1984年以后,因工作需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对口,又陆续恢复和增设一些局级机构。1984年成立经济文化研究委员会、烟草专卖局;同年4月,撤销财税局,分设财政局、税务局。1985年先后将物资供应公司、农机公司、二轻公司、机械公司、轻纺化工工业公司、乡镇企业办公室改为局。
安徽省阜阳行政公署(专署)专员更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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