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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河政不纲,路政腐败,设关立卡,乱收路费。水陆交通事故,除民间慈善组织外,无人问津。解放后,阜阳行政专员公署成立交通局,专司交通建设和管理,发展起陆水空交通事业。在管理方面,民航由安徽省民航局管理,铁路由上海铁路局蚌埠分局管理,地区管理公路、水路交通。
一、路政管理
行署交通局总揽全区交通行政事宜,设公路管理站,负责公路规划、工程建设、清除路障、养护道路、养路费收、路标刷制、监管票卷;设监理站(后改为监理处),负责规章宣传、车辆(包括驾驶员)年审,发放证件,安全监督,违章处理,车辆入户、行车纠察。保障道路畅道。36年来,经过反复宣传,除一部分偏远地方外,基本上普及了交通知识,保护了各类车主、驾驶员和乘客的正当权益。
二、河政管理
行署交通局,设航运管理站,负责清理河障、建造航标、安全教育、运输调度、船只鉴定、运输标价、签出签入、违章纠察、港口监督、渡口管理。
解放36年来,清理茨河、颍河、涡河河障27处,在主要河流上建立了航标和风标,共处理各类事故32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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