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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荷
建国前,发电系民营性质,用户少,用电负荷极少。
1950年国营电厂在界首、阜阳建成发电。城内用户生活照明电最大负荷为15千瓦。1952年亳县电厂投运,全区最大负荷61千瓦。1957年阜阳汽轮发电机和太和、涡阳、蒙城柴油发电机组相继投运,工业开始用电,全区负荷猛增至780千瓦。1952年至1957年负荷递增率为89.1%,1958年计有9个县城小火电厂发电,最大负荷1270千瓦。1959年太和、界首、亳县汽轮发电机发电,全区负荷较1958年增长1.21倍。1961年至1964年工业不景气,负荷下降。经过三年调整至1965年用电负荷仅恢复到3390千瓦,相当于1960年的负荷水平。1966年随着工业的发展,全区最大负荷达5600千瓦。是1965年的1.65倍。
1967年淮南电网向阜阳地区供电,各类负荷增长速度加快,至1970年全区负荷14750千瓦。其中农村负荷4374.4千瓦,工业6959.3千瓦,市政生活用电3383.8千瓦,交通32.5千瓦。较1966年全区负荷增长1.63倍,工业负荷增长1.16倍,农村负荷增长29.5倍,市政生活用电负荷增长0.52%,交通运输用电负荷增长1.14倍。
1971年至1975年由于群众办电加快了输变电工程的进程,电力供需矛盾一度缓和,为各类负荷的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1971年以年递增35.19%的速度至1975年负荷达56200千瓦。
1967年至1980年供需矛盾突出,压缩负荷,分配指标,且频繁拉限电力,5年内负荷增长减缓,年递增率为6.38%,1980年全区负荷76500千瓦。
1979年阜阳地区开始负荷预测工作。由于全区和由阜阳地区供电的六安地区的霍邱,河南省的鹿邑、单阝城、淮滨计15个县(市)农村用电指标没落实,有电抢用,无电不用,预测负荷与实际负荷差距很大。
1981年至1985年根据阜阳地区用电负荷分配指标与实际需要存在差距大(1985年缺电17000千瓦)的状况,阜阳地区在节流的同时积极开源,争取计划外来煤加工及购议价电量增加负荷指标。5年来负荷增长率为7.23%,1985年全区最大负荷为104000千瓦。平均负荷68216千瓦。平均负荷率为91.3%。
二、工业用电
1957年阜阳城工业用电共17户,其中:机械加工2户,建材工业1户,食品工业9户,其它工业5户。年工业用电量达40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37.4%。
“大跃进”时期,冶金、造纸、水泥、化工、纺织等工业迅速兴起,工业用电量猛增,1958年达226万千瓦时,1960年达790万千瓦时,分别占年总用电量的70.2%和75%,工业用电开始成为用电结构中比重最大的成份。从1961年至1965年,年工业用电量最高达521万千瓦时(1965年),最低仅227万千瓦时(1962年)。
经过三年经济调整之后,阜阳地区食品、轻纺、金属加工、造纸、建材工业用电情况全面好转,1966年工业用电量达1056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57.5%)是以往年工业高用电量的1.34倍,1966年阜阳地区工业产值达10920.48万元。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阜阳地区的南部6县先后接入淮南电网,提高了供电能力,阜阳纺织厂、柴油机厂、轴承厂、造纸厂、化肥厂、农机厂以及各县农机厂、酒厂等相应提高生产能力,工业用电量至1970年达1925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47.2%。
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年产3000吨合成氨的小化肥厂在各县建成并陆续投产,至1975年工业用电量达13093万千瓦时,其中化工工业占33.4%,金属加工占9.4%、纺织工业占9.9%,建筑材料工业占6.3%,食品工业占4.8%,其它工业占33.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阜阳地区根据本地农副产品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以食品、轻纺和支农工业为骨干的小型工业体系,1985年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工业产值占整个工业产值的70%左右。各县小化肥厂先后扩建增容,工业用电量36794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60.8%),是1978年工业用电量的2.65倍。其中化工工业用电量占1985年工业用电量的59.7%,纺织工业占10.5%,食品工业占10.4%,分别比1978年增长3.84倍,1.07倍和2.47倍。阜阳地区工业总产值也比1978年增长了1.49倍。
三、农业用电
1961年阜阳三里桥农场安装50千伏安变压器1台,装机28千瓦,用于蔬菜灌溉。同年阜阳岳老庄农业试验站也用电抽水灌溉,揭开了我区电力用于农田排灌的篇章。是年农村用电量始达1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0.1%。
1961年开始,凤台毛集、桂集、姚家湖、东凤湖、邱家湖等电力排灌站相继建成由淮南供电管理,阜阳地区的其余各县小火电厂由于发电能力的增长也在各自的县城近郊向农村供电,至1965年小火电厂供电的农村用电量达25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2.45%。
1967年田家庵至阜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运,凤台、颍上中小型电力排灌站发挥效益,照明、农副产品加工等用户较前增多,年用电量达240万千瓦时,是1966年的5.1倍,仅颍上三道冲排灌站用电就达33万千瓦时,农田灌溉1300多公顷,排涝700公顷。
1969年起作为田家庵至阜阳110千伏输变电配套工程的35千伏及以下的供用电设备,在阜阳、临泉、太和、阜南、界首、颍上县城乡迅速增长,至1970年农村用电量达1215万千瓦时。1966年至1970年农村用电量递增率为125.25%。
1970年涡阳、蒙城、利辛、亳县接入淮北电源。至此,全区小火电已成辅助电源。次年农村用电量达2070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32.59%。其中排灌用电358.85万千瓦时。1975年农村用电6389万千瓦时。其中:排灌用电占27.4%,社队工业占35.9%,农副产品加工占5.7%,照明占5.2%,其它占25.8%,1971年至1975年农村用电量递增率为32.5%。
1976年至1980年,阜阳地区农电网络基本形成,由于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且农村用电指标不落实,五年来增长速度减缓,农村用电量年递增率为6.78%,1980年农村用电量为10350万千瓦时,其中排灌占44.3%,农副产品加工占31.6%,社队工业占20.7%,照明占3.4%,人均用电10.5千瓦时,每公顷耕地用电92千瓦时。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不久,农村排灌用电量一度下降。1983年后农副业个体用电户的出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农贸市场的繁荣,农副产品加工用电和照明用电大幅度增长,1985年农村用电量为17751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29.4%,其中:农副产品加工占66.8%,乡镇工业占14.8%,照明占10.9%,排灌占6.9%,其它占0.6%。1981年至1985年农村用电量年递增率为7.48%,照明用电量增加2.4倍,农副产品加工用电量增加1.8倍,排灌下降79.4%,1985年农村用电设备达199209千瓦。农村人均用电24千瓦时,每公顷耕地用电157千瓦时,已有88.7%的乡,48.4%的村、23.3%的村民小组用上电。农村用电户达301731户,占13.9%。
四、交通运输用电
阜阳地区交通运输用电起于1957年,从1957年至1962年,交通运输年用电量在1万千瓦时左右,1965年和1970年交通运输用电量分别是3万千瓦时和9万千瓦时,1971年濉溪至阜阳铁路通车后,至1975年交通运输用电量增至29万千瓦时,1980年交通运输用电量达40万千瓦时,此后随着交通运输装卸条件的改善和阜阳至淮南铁路的建设,交通运输用电量至1985年达238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0.39%。
五、市政生活用电
1950年阜阳及界首、颍上、亳县等各县电厂先后发电,市政生活用电3.06万千瓦时,1952年用电19.9万千瓦时,用户扩增到892户。是年阜阳开始有广播电影并有路灯两盏,分别装在专署街口和大隅首。1953年阜阳蓝光石包灯1盏(15瓦)为建国后全区居民生活用电最早的用户。1956年在阜阳大街巷口计装路灯30盏。1957年市政生活用电为67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62.6%,1962年各县城照明用电发展很快,市政生活用电达408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59.2%,1965年市政生活用电470万千瓦时,占年总用电量的46.1%。1970年市政生活用电936万千瓦时。1975年749万千瓦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风扇、电视机、电炊具、洗衣机、收录机、电冰箱以及电加热器等家用电器在城镇乡村逐渐进入居民家庭。1980年市政生活用电达1632万千瓦时,此后,自来水厂的建成使上下水道用电不断增长,1985年市政生活用电量达5687千瓦时,是1950年市政生活用电量的1858.5倍,是1978年市政生活用电量的4.8倍。市政生活用电量占全区年总用电量的9.4%。其中一般照明占市政生活用电量的71.3%,非工业动力占市政生活用电的15.9%,上下水道用电量占市政生活用电量的3.1%,其它用电量占市政生活用电量的9.7%。
1975—1985年用电结构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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