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水域
建国后,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境内水域变化较大,分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类,其中湖泊、沟、塘、渠是良好的养殖场地。全区水面积资源90万亩,其中可养面积52.8万亩。1985年全区养殖面积40.1万亩,占可养面积的75.9%。
二、养殖品种
全区鱼类品种繁多,主要有鲢、鳙(俗称胖头鲢子)、青、鳜、草、鲤、鲫、鳊、鲂、鲶、鳝、鳅、乌鳢(俗称黑鱼)、鱼白、鳟等42属,53种。人工养殖的品种主要为鲢、鳙、青、草等鱼。1973年阜阳县引进珍珠蚌,交闻集鱼苗场试养;1981年引进河蟹,在泉河故道放养、推广。因重养不重管,未能发展起来。
1985年全区水产品总产量1.79万吨,比1978年增长5.01倍。
三、人工放养
1975年前,沟塘放养的鱼苗,主要来源于长江采购和淮河捕捞,不仅价格昂贵,而且鱼种不纯,人们称这种鱼苗是“江花、“毛仔”。为解决鱼苗,1957年,阜阳专员公署于文峰塔建阜阳鱼苗场,各县亦先后建鱼苗场,人工繁殖鱼苗开始起步。以后产量逐年上升,1971~1985年,人工繁殖的鱼苗,除自给自足外,还供应河南、河北、山东、内蒙等地。为改革鱼种结构,从浙江、湖南、芜湖、合肥等地引进湖南杂鲤、东北散鱼令镜鲤,沙市杂交鲤、非洲鲫鱼夏花等鱼苗,在鱼池中放入装有稀离子发生器及加热器的封闭铁桶,创造了越冬保种经验。使引进的外地良种,在阜阳地区“安家落户”。为改良鱼种,提高鱼苗质量,1964年采用鲢鳙亲本自行繁育,进行红镜鲤杂交推广和鲤鱼卵脱粘孵化,采用当地鲤鱼脑下垂体催产成功,使鱼苗产量不断提高,除满足本区专业户需求外,还销往省内外。
放养成鱼的经营形式,历史上有个人和合伙饲养。凡私人沟塘之鱼,多为个人饲养;公共沟、塘,多系股份饲养。农业合作化时期,土地(包括沟、塘)入公,除地方国营农场外,沟塘之鱼均转为集体饲养。有的社、队还配有专职养鱼员,进行早晚巡塘,定时投食、施肥、注水。1958年后,渔业在“共产风”的袭击下,养殖量和捕捞量急剧下降,市场供应一度紧缺。1978年后,实行个体养殖、联户养殖和集体养殖并存的多种养殖形式。阜南县在1981年仅洪集一段死洪河即开发1400亩开展专业养鱼。全区约50万户参加联产养鱼,有3000多户实行个人承包。1985年全区养殖面积40.1万亩,捕捞量17914吨。
四、捕捞
1、渔民
本区渔民,主要分布在阜阳、颍上、亳县、涡阳、蒙城6县。旧中国他们世世代代居无定所,不仅在本区天然河流、湖泊捕捞为生,而且经常漂流到本省沿江、沿淮地区及江苏、湖北、河南等地。为反抗水上警察、保、甲长和“渔霸”的压榨掠夺,渔民根据所使用的渔具,自然形成腰网(即撒网)帮、鹰鱼队、钩船帮,推选有“帮头”负责组织生产,处理纠纷,渔民如遇天灾人祸,帮内实行互济。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对渔民生活和渔业生产十分重视,及时发放贷款和救济费,支持渔民修船补网,建立定居家园。同时提高鱼价,增加渔民收入。在政治上组织渔民进行民主改革,走合作化道路。1951年,渔民组织临时互助组,1956年大部分渔民参加了渔业合作社或农业合作社,1958年,全区共成立8个渔业社,379户,2160人;渔农结合社1个,17户,75人。1966~1967年对连家渔船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简称连改),把流散外地、下放农村未落实及无户籍、无口粮、无证明,以渔为生的连家船单干渔民重新组织起社会主义集体渔业社队。组织形式是“以场管渔业队”,即跨界水面由上一级成立国营水产场,下管渔业队。国有水面、土地划给国营水产场所有,交渔民使用管理,作为生产生活基地。1973年,地区与阜阳县合建1个国营泉河水产场。由地、县抽人管理。划给横跨4县1市的沙、泉河水面2.5万亩,作为国营场的成鱼水面,场址占地160亩,作为渔民定居的地点。连续3年,开展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建造了拦鱼设备,建房110间,有固定资产23万元,1975年总产值11万元,每人平均200元以上。并办起渔民学校、医疗室及其它福利事业。
颍上八里河渔业公社,1972年经省批准成立。1977年连改工作队又将渔民组织起来,成立了1个大队,6个生产队,共有渔民70户,331人,实现了陆上定居。
涡阳集中全县渔民成立了涡河水产养殖场。
通过“连改”,实行以渔业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有涡阳、颍上的渔业队340户1850人;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有蒙城、亳县渔业队188户1106人;实行固定工资的阜阳三里渔业社64户,360人,做到生产统一安排,工具统一使用,产品统一处理,收益统一分配。“连改”改变了以船为家的生活方式。到1980年全区连家船渔民864户,5203人,组织起2个渔业社,17个渔业大队,54个渔业生产队,建房1022间。共有养殖水面16.22万亩,共建拦鱼设备70多处,建管鱼哨房80多间,附设鱼种培育池200多亩,有的还配备了渔轮及巡湖船只。不完全统计,1976~1979年,省财政厅下拨“连改”经费47万元。主要用于渔民定居建房补助和生产建设补助。
2、渔船
捕捞渔船种类,按其动力可分为人力、风力、机械3类。建国前,渔船均为木制,有单面船、双面船、木盆、白艄子等。建国后使用机帆渔船,有一部分是水泥船或铁皮船。由于天然捕捞水域逐渐缩小,部分专业渔船转入农业生产或交通运输。非机动渔船由1973年的1623只,载重量2887吨,减少到1979年769只,载重量1958吨。机动船由1974年3艘,22吨,60马力,到1974年增加到14艘,总吨位2195吨,844马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各个领域的经济发展,渔船逐年增加。1985年非机动渔船3432艘,载重量4736吨,机动渔船106艘,总吨位2673吨,1676马力。
3、渔具
渔民用于捕捞的工具,可分为3大类:一是网具类,有刺网、围网、罩网、推网、粘网、撒网、抬网、抄网、耙网等。二是钩卡类:有大、中、小钩、卡子。三是杂渔具类:有跳网花篮、竹簖、麻罩、鱼叉、虾罩、鱼鹰等。
五、渔政
阜阳地区渔政工作从1981年下半年开始,到1982年地区配渔政干部4人,各县配专职渔政干部2~3人,各区社畜牧水产站均确定1名渔政监察员。全区共配备专职渔政干部49人,兼职的167人。几年来,各级渔政管理部门根据渔业法规和渔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开展如下工作:
1、发放渔业许可证
从1981年10月开始,实行“两证一照”制的管理办法,对专、副业渔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登记造册,发放牌照,建立档案,做到“三核定”、“三对照”即在发证时,核定渔船、渔具数量和作业类型,规定作业的渔场和季节。在生产中对照许可证、船牌照、船网具。每年以旧证换新证。至1981年底已发放渔船牌照1019个,其中专业渔船牌照654个。对不符合条件的渔具,不予审批。
2、繁殖与保护水产资源
划定禁渔期和禁渔区;规定4~6月为禁渔期;涡河、茨淮新河、西淝河、泉河和颍河等大型天然河道及八里河、卅里河两个湖泊为全区水产资源保护重点水域。对加强天然河蚌的管理也作了具体规定:对危害资源的渔具进行限制和取缔;对违反禁渔期滥捕幼鱼以及对炸鱼、毒鱼、电鱼、偷鱼、抢鱼等不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行政处罚。1981~1985年,共查处渔事案件2215起,没收渔具499件,罚款46487元,有效地制止酷渔滥捕、破坏资源的恶性发展。
3、渔业法规
各级水产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广播、印发材料、出墙报、放幻灯、宣传车、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渔业法规,宣传保护水产资源的科普知识,宣传渔业法规,宣传保护水产资源的科普知识,宣传渔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大造渔政工作舆论,表场好人好事,提高渔区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渔业法规得到了贯彻执行。
上一篇:第一节 畜牧业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