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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始于1958年,至1985年已经历28年。其间大致分为5个时期:1958年至1962年为试行时期,仅一般提倡,效果甚微;1963年至1966年为逐步推广时期,开展宣传教育,晚婚节育开始成为城市中部分人的自愿行动;1967年至1970年为停滞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计划生育无人问津,人口增长严重失控;1971年至1979年为全面开展时期,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节育措施落实,重点抓了晚婚晚育和限制多胎生育,成效显著;1980年至1985年为深入发展时期,政策日臻完善,队伍充实加强,初步形成宣传与技术服务网络,独生率普遍提高,计划外生育得以有效控制,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新风尚正在发扬光大。
一、机构设置
1、地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委员会
1963年8月1日,阜阳专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成员7人。1965年12月10日,专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改名为专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8名。1972年4月和10月,两次调整计生委,委员由原来8人增至22人。1977年10月,重建地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成员21人。1979年10月,行署调整地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减为15人。1980年2月,地委决定加强地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地委书记陈硕峰任第一组长。
地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在地委、行署领导下,负责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决定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审批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计划、人口规划、实施意见;贯彻地委、行署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意见,为地委、行署决策当好参谋。
2、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委员会)
地区计划生育办公室始建于1965年12月10日,为专区计生委下设的办事机构。初建时无专职人员,日常事务由专区卫生科和妇联协调处理。1972年4月,由地区保健所所长兼任计生办主任,并调配2名专职工作人员,计生办置于地区卫生局内。1976年,地区计生办配专职副主任1名。1978年12月,地委决定,地区计生办为县级机构,直属行署领导,并任命2名专职副主任。翌年,任命主任。1983年,行署计生办更名为行署计划生育委员会,定编13人,内设业务指导科与宣传教育科。
行署计生办(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方针;制定人口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落实节育措施;科技管理和避孕药具的计划编报、供应发放;培训计生干部;检查基层执行政策和人口计划完成情况;总结推广计生工作经验。
3、地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1981年,阜阳县在阜阳地区率先建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983年,地区和10个县市均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至1985年,全区有37.35%的乡镇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站。这样,从地区到乡镇,初步形成3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服务)站网络。
地、县、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的主要职能是:编写宣传资料,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晚婚、节育、优生知识;培训基层计生干部;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指导节育;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二、晚婚晚育
1972年,在全区提倡:农村男25至26周岁、女23至24周岁结婚为宜;城市男27至28周岁、女25周岁结婚为宜。
1978年,全区规定:提倡男25周岁、女23周岁方可结婚。
1981年5月,全区规定:提倡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
1984年8月,全区实行: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对晚婚晚育和只要1个孩子的夫妇给予奖励和照顾。
自提倡和实行晚婚晚育以来,晚婚晚育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公民所接受。尤其在城市,晚婚晚育已成为大多数青年人的自愿行为。
三、节制生育
男性避孕:在50年代曾宣传体外排精和尿道压排法,实际采用此法者甚少,且避孕效果很差。60年代初期,全区开始试用、推广使用避孕套避孕法。70年代,改避孕套有价供应为免费发放,使采用此法避孕者迅速普及。80年代,地、县(市)、乡建立避孕药具发放网,根据申报计划,自上而下定期定额发放,避孕套成为全区实施节育工作中常用的避孕工具。
女性避孕: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全区曾宣传“安全期避孕法”,被部分已婚育龄妇女采用,由于效果不佳,以后使用此法避孕者渐少。60年代后期,全区开始推广药物避孕,当时系有价供应避孕药。从1973年始,避孕药实行无价调拨、免费供应,在全区广泛使用。全区供应和使用的女性避孕药物主要有Ⅰ号、Ⅱ号、0号短效口服片,天津探亲片,Ⅰ号、53号探亲避孕片,复方长效18甲口服片,避孕药针1号,子宫帽、避孕膏、外用避孕药膜等。50年代末,全区开始推广使用节育环。70年代,使用节育环避孕得到普及。80年代开始,生过1孩的育龄妇女广泛上环,使节育环成为广大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的主要工具。全区较普遍使的节育环主要型号有T型、V型、宫型、麻花型、单环、金属塑料单环等。
2、绝育
男性输精管结扎始于60年代,至70年代普遍推广使用。广泛采用的方法是直视钳穿手术。1981年,开始使用输精管粘堵绝育手术。1982年,男性粘堵绝育手术法在全区广泛应用。
女性绝育开始采取输卵管结扎,始于60年代初。70年代接受此项手术者大量增加。1980年至1983年,临泉县试用女性输卵管药物粘堵绝育法,1984年停止使用。1982年,阜阳县开始使用输卵管银夹绝育术,效果很好。以后在各县、市推广这一新技术。
1979—1985年节育情况统计表

四、优生优育
实行优生优育,目的是提高人口素质。1980年,新婚姻法颁布。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阜阳地区为执行这一规定,特在计划生育的文件中规定:“第一个子女的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生第二胎。结合宣传新婚姻法和地区计生文件,全区各地大张旗鼓地开展优生优育宣传活动。着重向群众讲解:新婚姻法第六条是我国现行的优生优育法规;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哪些病人不能结婚。1981年10月,阜阳地区举办优生展览,参观者达18000多人次。在提倡优生的同时,全区各地还广泛开展了妇女孕期卫生和科学育婴的广泛宣传。
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全区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优生优育。主要措施有:坚持结婚登记必须有单位证明非近亲关系;坚持婚前体检无禁婚疾病;坚持孕情监测,确保胎儿与孕妇身心健康;坚持产前检查和新法接生;加强哺乳期间的妇幼保健、防疫。1982年,地区保健所专门设立门诊,各县、市计生部门亦设立咨询处,向孕妇、产妇传授孕期及产后保健、科学育婴的知识,为育龄妇女解答优生优育的问题,并定期为幼儿园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和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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