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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费医疗
1952年,国家对行政和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多年来,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逐年增加,经费也逐年增长。医疗费每年都有所超支,超支部分由县财政拨款补贴。超支的主要原因是体制上有漏洞,少数人小病大养,或一人公费,全家吃药,或违反规定,走“后门”拿补药。经改进,目前原则上采取。
(1)离退休人员实报实销,给予保证,(2)普通工作人员每月3元左右,在指定的医院看病取药,年终统一结算。(3)需在外地住院治疗的重病人,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药费全部报销。(4)经费独立的单位,医药费由单位自己掌握使用。
附:几个年度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及医疗经常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
(1)离退休人员实报实销,给予保证,(2)普通工作人员每月3元左右,在指定的医院看病取药,年终统一结算。(3)需在外地住院治疗的重病人,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药费全部报销。(4)经费独立的单位,医药费由单位自己掌握使用。
附:几个年度享受公费医疗人数及医疗经常费支出情况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