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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县新华书店1949年2月,新华书店华东总分店皖北分店灵璧县支店成立。接收原民众教育馆1个书案2个书架,从江淮军区随军书店调进部分图书,开展经营活动。1952年6月改为新华书店安徽省分店灵璧县支店。1978年之后改称安徽省灵璧县新华书店。设正、副经理各1人,业务股、财务股、农发股、门市部和批发部。
图书馆民国年间,县民众教育馆建立后,即开展图书借阅和报刊阅览工作。1953年,县文化馆设借书处和报刊阅览室。1958年建立县图书馆,编制3人,与文化馆合署办公,每月拨图书费200元,业务费100元。1960年春撤销,图书业务仍由文化馆兼理。1980年3月,恢复县图书馆,编制3人,其中馆长1人,每年拨经费8000元。1985年底,该馆藏书34020册,资料14200册。
二、图书发行
民国时期,图书发行由私人书店经营。民国15年(1926),灵城西关设有文琴书店,专营图书文具。20年,云路街设有震元书店,经营图书、年画,日军侵犯灵璧时停业。29年,东关街设有祥记书店,后来兼营棉布,至灵城解放时停业。
建国后,县新华书店统一发行图书、图片、年画和中小学课本。自1951年开始,先后在固镇、渔沟、尹集开设新华书店门市部。1952年后,农村的图书发行由各区供销合作社经营,全县设立15个图书文具专柜。1958年移交给人民公社统办,名曰“社办书店”,全县有沱河、韦集、娄庄、杨疃、浍沟、尤集、王集、九顶、高楼、冯庙10个社办书店。1961年仍改由区供销社经营。“文化大革命”打乱了图书发行工作。封闭了有关科技、卫生和文艺书籍,以发行毛泽东著作等政治读物为主。县革委会专门成立毛主席著作发行办公室,区、社也相应建立组织,县新华书店专门建设了“宝书”(对毛泽东著作的尊称)库和“宝书”门市部。1981年以来,书店实行了经营责任制,开展开架售书、优质服务等活动,不断扩大图书网点,图书发行营业总额至1985年达到100万元。
三、图书藏借
图书馆藏和借阅工作,建国前后一直属民众教育馆和文化馆的业务,虽然1958~1960年曾单独设立图书馆,但仍和文化馆合署办公,每年专拨图书费、业务费,购买图书资料。“文化大革命”中全部散失。1980年3月,恢复图书馆建制,当年发放借书证1070个,设有80平方米的阅览室,陈列全国各级报纸杂志70余种,全日开放,开架阅览。每天接待读者300余人次。至1985年,县图书馆共藏书30420册,资料14200册。全县农村有425个图书室,县直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有56个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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