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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馆(站)
县文化馆建于民国37年(1948)8月,隶属于县文化局。至1955年,各区均设文化分馆,部分乡建立了文化站。县文化馆是县城广大群众文艺活动的主要场所。馆办活动主要有展览、图片、文字宣传、刊物编辑、知识讲座、图书借阅和报刊阅览、文艺演出、电影电视放映、游艺活动等。同时,县馆还担负着群众业余文艺活动的组织和辅导以及代管曲协、文化市场、挖掘整理民间艺术等任务。
1980年,开展农村文化中心建设的试点工作。其后陆续建立了大庄、黑塔、墩集3个文化中心。各文化中心均以文化馆为轴心,结合当地影剧院、电影队、广播站等文化单位,统一开展文化艺术活动。1981年,墩集、黄圩文化站荣获安徽省农村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墩集文化馆吴铁成获安徽省农村文化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图书馆
建于1979年1月,现有藏书2057种、13396册,各种杂志237种,报纸28种。馆内收藏有《泗虹合志》、《泗州志》、《泗县乡土志》、《虹县志》、《泗县志略》等古旧志。自1980年12月开馆以来,平均每日借阅达153人次。图书馆还不定期地举行读书报告会、智力测验等活动。
三、文物组
建于1979年,作为泗县保管、研究和展览文物的机构,不定期进行文物、革命历史、书画等类展览。有文物陈列室3间,60平方米。自成立以来,在文物的宣传、普查、征集、保护、管理和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四、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65年成立“泗县电影管理站”,1980年改现名。内设修供、业务、财务3股,辖人民电影院、泗州电影院和15个电影放映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体和个人办电影放映事业迅速发展。1984年,设刘圩、屏山、草沟、城郊4个电影管理站。公司安排放映网点。1985年全县已有53个农村电影放映队,县内已消除了电影空白地区。泗县人民电影院1980~1984年连续5年荣获安徽省电影系统先进单位称号,1985年荣获安徽省文化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五、剧场
泗县人民剧场前身为“泗县新兴剧场”,初建于1954年。县房产管理委员会于1957年出资改建,始名泗县人民剧场,由文化主管部门设管理机构。
人民剧场是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组织各类艺术表演。1980年添置35毫米电影放映机1台,以电影放映作为演出活动的补白。人民剧场还为县各种会议、节假日文艺活动以及群众业余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六、书店
清宣统二年(1910),王永祥开设五福堂书店,经营至抗日战争爆发。民国10年,泗城人刘宜宽开设益智书局(后改名为明华书局),至1956年改为修理业。建国前,泗县私营书店还有尤明远的新民书局、姚贡瑶的文明书局等。他们大都从上海的中华、世界两家书店进货,以经营小说、教科书和文具等为主。
民国35年,国民政府曾派陈铸在中城大街设办社会服务部青年书店,37年停办。
37年底,新华书店泗县支店成立,工作人员2人,经常步行由宿县背书进货。1950年5月,皖北新华书店举办干部培训班,培养一大批书店干部。1951年,书店工作人员增至5名,各区配发行干事1人。1955年,大庄、刘圩两区设供应点,边远地区并有流动供应点。为配合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生产、科技知识的普及和扫盲运动,全县各区供销社同时开展发行工作,兼营图书。1959年,各人民公社均自设书店。两年后,又大部分先后自行撤销。1980年开设草沟门市部,1985年又建黄圩区新华书店。现全县有门市部5处。县新华书店有工作人员26人,营业楼一座四层,坐落于中城大街中心南侧,占地975平方米,年销售额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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