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从1955年起,对境内堤防、涵闸和排灌站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泗县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屡发文件(见附件),作出决定,严加管理,对护堤造林,延长河道寿命,增强排灌能力起了决定性作用。主要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如下:

一、堤防管理
1、新濉河,1954年冬新濉河第二次治理后,于次年成立泗县新濉河工程管理段,隶属淮委工程管理处。1958年春,淮委撤销,寻将人员划归泗县水利局,成立工程股,住城北八里桥,管理枯河头以上段。1963年3月,泗县人民委员会水利局召开新濉河工程管理会议,制定管理办法(见附件),并以水电局为主,吸收沿堤大队干部14人,共19人组成新濉河工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植树、护林、护堤和收益分配事宜。确定专职管养员273人(北岸195人,南岸78人),搭盖工棚93间(北岸66间,南岸27间),固定负责管养。1984年机构改革后,改工管股为工管站,下设涵闸检修组、水库施工组、堤防管理组。新濉河管理中心设在八里桥。上自时集,下至枯河头管理尚好,堤植被覆盖率达70%以上。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后,采取合同制,实行专业承包,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2、新汴河,1972年成立修防所,下分4个管理段,1个苗圃。管理人员25人。沿河7个乡,35个村,154个生产队都有管理组织,乡成立堤防管理委员会,村成立堤防管理站,生产队设专职护堤员。新汴河由入境至出境,东西长37.4公里,堤顶铺设公路,两岸树木成林,堤岸条类(腊条、紫穗槐、杞柳)、草类覆盖率达70%以上。
新汴河修防所泗县段,附属工程有地下涵之处,进水闸1处。

二、涵闸管理
大中型涵闸属县工管站,下设闸管所。全县有八里桥、山头、刘圩、周圩、魏岗、枯河头、赵沟、孟沟、同沟、大徐、南关11个闸管所,管理人员35人(其中所长5人),管理房86间。小型涵闸由所在区水利建设管理站管理。

三、机电排灌站管理
全县84处机电站,除12处国营站由县机电排灌管理站负责管理外,其余59处小型电力站和13处机械排灌站均由受益的乡、村自行管理。
机电排灌管理站隶属水利局,下设财务组、机电维修组、铁附件加工组。1985年底,有职工274人。其中干部3人,工人43人,待业知识青年5人,管理人员39人,亦工亦农电工184人。

附件一:

泗县人民委员会
关于制止群众破坏濉河堤防及毁坏树木的通知
泗水字第999号

各乡镇人民委员会:
查我县境内新老濉河从1955年进行管理养护以来,在各级党政领导重视下,已获得基本成就。但也有些地方,由于对群众教育不够,对堤防管理养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仍有破坏堤防及毁坏树木的现象。如有的在河滩上任意耕种,有的在堤顶、堤坡、堤脚刨种挖种,甚至有的将新栽种的护堤杞柳耕掉。像屏山乡邢陈社邢陈小队栽的杞柳耕掉四百多公尺长,三公尺多宽,约一千二百多株,邵湾庄群众把把柳挖掉一千多株,并将河堤变成他们私人田园,种植其他作物。原宽阔的堤顶,现在几乎连人都不便行走。这种现象,不仅破坏了护堤造林,更重要的对防洪有重大影响。为护堤造林,延长河道寿命,增强抗洪能力,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希沿干支河尤其是新濉河各乡要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一、凡沿河堤、河滩种植的粮食作物,如已成熟要动员迅速收割;未成熟的待成熟后再收割。收割后严禁种植,如再违反者,除无偿的没收其庄稼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
二、建立与健全管理养护组织。乡社应分别建立委员会,沿河村庄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养护小组,划段分工,包养包护。
三、划段立界。社与社之间由乡划定。各干河管理养护堤段,各乡暂按防汛时所划的堤段负责(不妥处,候召开水利会议时另行调整)。
四、各地对所负责管理养护的堤段,不得种植破坏堤防表土的农作物。但应有计划地种植苜蓿、金针、类草、腊条、杞柳、树木一类护堤植物,达到生产、护堤、绿化三不误的要求。
以上几点,希于文到日贯彻执行,并希将执行情况于8月底上报我会。

1957年8月17日

附件二:

泗县水电局
关于召开新濉河工程管理会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要搞好今后堤防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组织。会议决定以水电局为主吸收沿堤大队干部董兆荣、许修春、周长坤、陈全强、李丙和、陈兴堂、马成章、吴玉成、孟召和、戚兴信、万兴望、时荣祥、李开清、王振荣、郭良德等十九人组成濉河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方面的有关植树护林护堤、收益分配等工作。
二、调整充实上堤户,确定专职管养员,搭盖工棚,住堤生产,固定负责看管。已上堤的管养员,进行整顿,加强领导;未上堤的要配备齐全,立即上堤。
三、明确管理范围,确定管理方法。河堤任何地方(包括堤脚、河口以内各三公尺)均不得种植作物;已种的收归集体制所有。河滩地一律收归集体耕种和管理单位生产。凡私人耕种的,由集体付给工本费。对堤防、堤脚、河口以内的三公尺可栽植条木和宿根草类,并平整雨淋沟,加强堤防树木管理。
四、明确收益分配,严格管理制度:
(1)收益分配问题。苗木由国家供应,栽管由社队负责的,国家分三成,社队分七成;社队自行栽管的,国家分一成,社队分九成。
(2)对初次破坏堤防树木的以教育为主,认识错误,在“破坏什么,修补什么”的原则下,并保证不再犯,可不予处罚,如屡教不改,必须加以处罚的,会议讨论决定:砍洋槐,每斤罚款二角,偷条子每斤罚款一元;砍小的杨树,除每棵罚款一元外,并立据保证在植树季节适当将树补齐;对偷砍成材树木的每棵罚款十五元,偷果木树的,小的每棵罚五元,大的可根据当年结的果实收益酌量罚款。
奖励:社员捉获的,提罚款百分之四十;看管员捉获的,提罚款百分之二十。
(泗县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3月4日转发此件)

泗县水利纠纷最多的是皖、苏两省边界和境内北部的龙河、潼河、老濉河流域,西南部的唐、沱河流域。每逢汛期,往往上游放水宣泄,下游打坝阻截,引起纠纷,聚众械斗。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上下游互利”原则,经30多年的治理,排水条件大为改善,除泗县与泗洪县和泗县与灵璧县外,其他水利纠纷随之逐步解决。

一、边境水利纠纷
(一)泗县与泗洪县水利纠纷
1、在老濉河下游新关至小韩庄一段。泗洪县重岗山西之水,历来由两道拦山沟向南排入顺河沟,至江庄附近进入老濉河。1964年1月23日于合肥经皖苏两省代表磋商,将新、老濉河调尾入溧河洼,归洪泽湖,腾出青阳以下老濉河、古汴河为泗洪县排涝内河;重岗山的拦山沟、顺河沟分别成泗洪县境内的老濉河、古汴河的上源,出路较好(见附件)。1966年新、老濉河调尾工程实施后,泗洪县于重岗山西部从北至南横开8道东西大沟,径向新关至小韩庄一段老濉河抢道,导致汛期老濉河倒灌,刘圩、黑塔两区年年受淹,并影响到大庄、屏山一带。而重岗山西部两道拦山沟废而不用,逐渐淤平。泗县几次交涉,泗洪县言系“地方群众所为”,虽答复教育改正,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2、在归仁集西北部两县交界处的皇路沟,以官庄东边大堰为界,堰北水由皇路沟向北转入林河,堰南水由皇路沟向南排入潼河。1958年7月上旬连降暴雨,皇路沟东边地高,来水较猛,泗县赤山乡与泗洪县归仁乡发生水利纠纷,于同年9月2日,通过有关专区、县水利局代表和有关乡社代表协商作出如下协议:
(1)排水路线,决定由龙河起沿二道坊向南至官庄东边大堰向西入皇路沟,再向南至尹吴张闸入潼河。皇路沟以东之水由此沟排入潼河,皇路沟以西之水仍向林河排泄。
(2)工程标准:平均挖深3米,底宽2米,1∶2坡度;出土,西边放2/3,东边放1/3,复筑小堤,两堤不留缺口,今后双方亦不得任意开放。
(3)任务负担:所有工程任务一半负担。施工,赤山乡负责下游,归仁乡负责上游。测量设计由泗县水利局负责。民工领导以及技术指导,双方自行负责。竣工后工程标准双方配合验收。
(4)时间:自11月1日开工,至12月底完成。如有一方不按时完成任务者,将要负责一切纠纷责任。
(5)沟两岸双方交叉土地,由双方乡、社协商调整,以利机耕和田间管理工作。
以上协议实施后,皇路沟水利纠纷得到解决。

(二)泗县与睢宁县水利纠纷
1、老濉河上游睢宁县境内一殷。此流域面积于1951年治理安河,经江苏省徐州专区设计,已纳入安河水系。睢宁县在老濉河北岸来水应排入潼河。1958年建设河网化时,睢宁县从李集至许庙挖七道南北沟,直接向老濉河输水,泗县大庄一带连年受淹。经泗、睢两县多次商谈,于1963年8月在徐州达成协议(见附件)。次年春,睢宁县已陆续将南北沟平毁,至今双方未发生水利纠纷。
2、龙河找沟下边的拦河闸。江苏省睢宁县于1959年在宋庄东头建拦河闸,抬高水位运料,右岸溢洪,冲塌堤防20余米,泗县赤山人民公社受淹。为使汛期顺利行洪排涝,由江苏省、安徽省、徐州专区、蚌埠专区、睢宁县、泗县各派一名代表,于同年5月31日在徐州招待所达成协议:
(1)找沟闸(今皇庙闸)建成后,常年蓄水位最高不超过17.5米。如有干旱特殊情况需要抬高水位时,由睢宁县通知泗县,经双方协议后方可抬高水位。
(2)为使汛期顺利行洪排涝,睢宁县在宋庄东头已打的拦河坝,双方同意在6月15日拆除。如6月15日前降雨水大,由睢宁县立即拆除,以便顺利排涝。
(3)因打坝被冲堤防,汛前由睢宁县填补修好,达到原来标准质量。为防止新补堤防坍塌,在堤脚给予块石护砌。
(4)找沟闸建成后,该闸水量由两县共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干涉。
(5)因运料拆掉的找沟北头大桥当中一孔,为便利夏收,由睢宁县搭木板以能拉犁拖为宜。其余桥面,待拦河闸拆除后,即予修好,达原来标准。但睢宁县运料船来时将木板拿掉,船过后再予修好。
协议后,双方执行很好,至今未发生水利纠纷。

(三)泗县与灵璧县水利纠纷
1、老濉河流域。1966年老濉河调尾工程规划中,流域面积定为643平方公里。其中泗县599平方公里,灵璧县38.7平方公里,泗洪县5.3平方公里。1967年工程完成后,因洪致涝,纠纷仍有发生。1974年夏一次暴雨,老濉河滩地行洪,河水高出地面,持续达20余天,全流域秋季寸草无收。
1974年冬制订奎、濉河规划时,在泗、灵交界处大王庙打坝将老濉河堵死,灵璧县境内划30平方公里流域来水由虹灵沟排入新濉河,高水高排、内外分流,完全符合上下游互利原则。新汴河开挖之后,新濉河流域来水截去2514平方公里入新汴河,下游又截去泗县老濉河流域643平方公里和泗洪县1185平方公里的区间流域,排水条件大为改善,深受泗、灵两县人民欢迎。
2、唐、沱河流域。此二河均系过境河流,主要受益是宿县、灵璧二县。1956年宿、灵二县治唐河时,舍虞姬墓故道,从小桂庄截弯取直至小余庄。后几次开挖,只挖至小余庄。北沱河几次开挖,也只挖至泗县边境大赵家。因而唐。沱二河上游大,下游小。上游来水势猛,下游河浅难泄,汛期常漫堤泛滥。草沟地区年年受淹;平水年份,受灾面积也达10万余亩。至今,泗县西南部地区因洪致涝纠纷尚待解决。

二、境内水利纠纷
建国前,境内水利纠纷最多的是老濉河流域和西部前李、戚庙、高圩、大苗一带。1958年,洋城湖河网化,开挖邓沟、黄沟、朱彭沟、吴柳沟,使沟河相通,排水通畅。此后,西部水利纠纷很少发生。
1961年治理民利河。1966年,新、老濉河调尾,又治理杨庄沟、小黄河。1976年以后,复对杨庄沟、小黄河、民利河几条除涝骨干工程扩大治理,本着先下游后上游、高水高排、内外分流的治理原则,将全县易涝地区划成若干片,分期实施,改东西大沟为南北大沟,接几何图形,大沟垂直于河,中沟垂直于大沟,小沟垂直于中沟,按片分治,分段截流,不受区域影响,沟河相通,水流无阻,夏、秋保收,水利纠纷基本消除。

附件一:

安徽省泗县、江苏省睢宁县
关于边界水利问题协议

关于泗县、睢宁两县边界水利问题,经有关两省等县代表于1963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徐州进行协商,双方本着团结治水的精神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淮委濉安河流域规划及历次有关地区的设计文件,老濉河北岸地区应属潼河排水系统。在睢宁境内潼濉河之间挖通老濉河的七条沟应在濉河北堤由睢宁堵口封闭。
这七条沟是:
1、前巷子-后圩;2、王店子-小孟家;3、山西会馆-大周家;4、李集-周王庄西南;5、水张庄-张集西;6、陈桥南-张集东;7、蒋庄一许庙。
二、第一条所述的七条沟堵闭的标准:除应做足与现有濉河北堤断面相同外,还应从堤内外脚向外平毁一段河槽,做到与地面平。其总长:1、1962年冬至1963年春新挖的二条沟,即第一条中(2)(4)两沟平毁七十米。2、其余五条沟平毁五十米。
外滩平毁部分为二十米,其余做在堤内。如果现有河床在外滩不足二十米,按外滩实有长度平毁,其少做部分移至堤内补足。总长符合上述(1)(2)条之规定。
三、关于第一条中所规定堵闭的七条沟应属潼河排水系统。在向潼河水系排水时,应有计划的按五年一遇的标准适当控制,以免加重潼河的负担。
四、关于龙河南岸睢宁县王瓦坊开挖三处缺口和一处拆堤填场,由睢宁县负责恢复原堤标准,并层土层硪加固堵实。
五、上述工程在12月30日前完成。工程完工后,由双方专、县派员检查验收。
六、本协议自签字时起生效。并报两省备案。

江苏省水利局代表黄以干
安徽省水电厅代表陈力生
张延祥
徐州专署水利局代表汤海南
宿县专署水电局代表方忠国
王学恩
睢宁县代表
泗县代表吴广烈

1963年8月20日

附件二:

关于苏皖边界水利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

中央、华东局并水电部党组:
苏皖边界水利问题,时间持续较长,范围涉及较广,包括我们两省七个专区十八个县,现有水利纠纷十九处、五十九项,主要集中在淮北的濉河、安河、废黄河和淮河等五条水系,都是上下游、左右岸的排水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有过协议,由于过去未经统一规划,干支河排水能力很低,加之我们过去对情况调查研究较少,教育群众不够,因此,有些问题没得到很好解决,水利矛盾仍然不断发生,历年来,边界水利工程也不能正常进行。
最近,李葆华同志、许家屯同志,在合肥进行了商讨,并经两省省委研究同意,认为根据近年来边界地区治水的经验,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团结治水,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上下兼顾,小服大利,分期进行,先下后上”的原则,积极解决边界水利问题,争取在一二年内小有改善,三五年内大有改善。根据以上精神,我们的具体意见是:
(一)对当前边界地区水利问题的处理,上下游应统一治理,统筹兼顾,下游必须给上游排水出路,上游也要照顾到下游。工程要从下游做起,上下游要相适应。局部应服从整体,局部地区也要确保三麦,争取秋熟多收。对边界地区水利问题,凡是已有协议的,应坚决贯彻执行;对已有协议而有异议的,经两省同意后重新协议;没有协议的补订协议。边界地区的排水,未经规划,不得随便改变自然水系。排水沟洫不得拦河建涵闸,废闸改土桥,已建阻水的桥梁,应增设桥孔。废黄河两岸不能开口,已开口的应予堵覆。边界开挖的小沟小河由有关县社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同意后,及早动工;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报省决议。
(二)对全流域的长远治理,统一进行濉河、安河、复新河、废黄河规划,重点解决濉河、安河的排水出路。经过初步交换意见:濉河的治理,下游在泗洪县改道经溧河洼入洪泽湖,泗洪县围圩单独排水。原有老汴河、老濉河作为该县内部排水河道,改善洪涝危害。泗县老濉河以西的两三个区的洼地,在保证下游丰收情况下,可由汴河排水,是否合适,在规划时再行考虑,上中游疏浚扩大濉河干流及湘西河、龙岱河、奎河和拖尾河等支流,并引沱河入濉河,原有沱河下游河道排除内水,使濉河以南地区及濉河以北主要支流的水利均有改善,并减轻五河地区的排水压力。沿濉河排水困难的地区设电排站,同时积极进行安河治理,扩大安河排水出路,疏浚复新河,改善排水条件。
(三)两省成立边界水利规划领导小组,江苏省由许家屯同志负责,安徽省由王光宇同志负责。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规划工作,既排当前水利问题,又抓长远治理。要在上半年拿出规划,经两省省委研究决定后,再报中央审查。濉、安河等工程及两省边界地区水利纠纷工程,请一并列入中央项目,争取今冬明春动工,对当前迫切举办的边界水利纠纷工程,请中央拨款支持。具体项目,由两省水利部门分别上报。
当否,请指示。

安徽省委
江苏省委
1964年1月23日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