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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油调拨
粮油调拨坚持“四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调拨。对所属各站库,按季分月分品种数量和完成时间下达调拨计划,填发调拨令,保证按计划执行,不准少调和超调,不准自行挂勾。对调出的粮油,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规定标准。如因工作马虎,外调粮油有不符合标准者(霉烂、变质、生虫等)由调出方派员整理,直到收方检验合格为止。
粮油商品在调拨流通环节中,数量大、消耗多,费用也大。组织合理运输是节省人力、物力,减少费用开支的有效办法。为实现合理运输,宿县粮食局在每年新粮入库前制定计划,安排好收购网点,一次摆布粮源,避免二次集运。积极组织好跨界交粮,边收边调,就仓、就厂、就站直拨,就地加工,不搞成品、原料对流,减少迂回运输。选择廉价运输工具,选择经济合理运输路线,开展直线运输。
二、粮油运输
1984年前,宿县交通运输主要靠铁路、公路运输。1984年开始增加新汴河水路运输。9个发货车站(包括徐州车站),成为粮油主要集散点。全县公路干线约323公里,使62个粮油站库基本上可以做到风雨无阻地通车运输。
1984年,宿县制定了几种运输工具吨公里运价:汽车为0.18元,四轮车为0.27元,板车为0.36元。粮油运输从发方最后发粮油点到收方最初收粮油点之间,整个运输途中,包括货位、装卸等所发生的零星抛撒、标准内的水分、杂质、自然减量,粮油每经一次装卸作业和转换运输工具,都按照规定计算损耗。
三、粮食系统的运输工具
1958年前,宿县粮油运输全靠民间运输力量(农村是四轮大车、木船,城市靠平板车、马车等)。以后粮食系统逐步有了自己的运输工具。1984年已有各种型号的汽车17部,成立了汽车队。本年底上交利润1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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