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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量管理
民生计量
建国以前,宿城无计量管理机构,度量衡器具使用混乱。民国时期,郊区绝大多数使用土布尺,城镇贸易多使用裁尺。土布尺的标准很不统一,一土布尺有相当于裁尺一尺五寸、一尺五寸五,一尺六寸、一尺六寸五等多种。使用时很难取信于交易双方。量的计算单位是石、斗、升,以斗为主。斗有老斗、新斗之别。一老斗相当于2.5新斗。宿城老斗每斗小麦约合当时老秤32斤。衡器为每市斤16两的老秤。民国17年(1928),国民政府颁布《度量衡标准方案》,次年实行《度量衡法》,宿城推行了一市尺等于裁尺九寸五的市尺。民国27年以后,逐渐使用新斗和新秤,新秤1斤相当干老秤13两6钱,新斗每斗约为15斤(新秤)。建国以后,仍沿用市尺、新斗和新秤。随着国家对粮食的统购统销,新斗逐步被衡器所取代。1959年,16两制新秤改为10两制。以后,又逐渐出现了磅秤、台秤、地中衡等。
1961年,宿县计量所建立。1963年,宿县专署标准计量局建立。宿城的计量工作由该两机构共同管理。1964年,对全城秤工进行技术考核,合格者由工商管理部门发给“秤工营业执照”。凡新制之杆秤由计量部门检定出售。1978年,全城中药处方计量单位一律改用“克”和“毫克”。
1979年,宿州市建立后,进一步加强了计量管理。先后颁发了《宿州市衡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批转市计量局〈商品标准计量管理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计量器具管理和严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取消刀绳混合秤杆改制三刀口定量砣秤杆的通知》、《关于转发〈安徽省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个文件。市标准计量局配合有关部门每年开展4—5次全市性的市场大检查和单项的计量监督活动。对利用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给以坚决制止并处以经济罚款。1981年,西郊三里粮站自行改动增砣重量,破坏衡器准确性,被查出后罚款8万元。1985年,检查全市13个粮店的52台台秤和21台售油器,合格率仅为56%。对不合标准的计量器具立即停止使用。市百货大楼、市红旗商场的计量,完全合乎标准,被授予“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
近年来,先后建立了长度、力学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如标准量端器,三、四等标准砝码,三、四等标准量块,标准血压计等。并对全市使用的电表、水表、氧气表、温度计等进行定期检测,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同时开展了废水、废气、噪音的测定。198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开展了全市性的关于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试行工作。布业使用了米尺。粮店、煤店使用了千克、克。民生计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工业计量
建国以后,新的精密工业计量器具在宿城工业部门逐步得到应用和推广。早在1950年,宿城铁工厂就开始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1973年,宿州柴油机厂和宿州机械厂使用了1~2米测长仪。以后,各工业企业相继购置先进的标准计量器具。1981年,建立了质量、压力、温度3个量值传递系统。进入80年代,全市工业部门应用的长度计量器具有万能测齿机、万能工具显微镜、立式光学计等;力学计量器具有纤维强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希洛维氏硬度计、显微硬度计以及各种流量计、真空计、密度计、光电分析精密天平等;温度计量器具有电热偶以及配套使用的二次仪器电子电位差计、毫伏计等;电磁计量器具有电流电压互感器、电位差计、电阻测量仪、功率表、检流计等;无线电计量器具有微伏表、晶体管特征图示仪、晶体管综合参考测试仪等;化学计量器具有浓度计、分光光度计、光电比色计等。此外,宿州柴油机厂试制成功的ISG型数字高温仪和数字式集成线路发动机油耗转运测试仪,都有较高的精密度,对提高柴油机质量有重要作用。
工业计量管理的依据是国务院颁发的《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和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省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及宿州市计量局、工业局、二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的通知》。1981年,在38个工厂中建立了计量室,配备了51名计量员,形成了计量管理网络。同年,组织计量员对计量标准器和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发现宿州柴油机厂的计量设备利用率低,万能工具显微镜、光学分度头、测长仪等因没有恒温设备不能应用。在市计量局的督促下,迅速地增加了恒温设备。1982年,市计量局检查市服装机械厂的计量器具合格率仅为65.9%,20把直角尺只有6把合格,其中400毫米的一把,误差竟达0.9毫米。发现后,立即帮助检修,共检修10种108件。又帮助培训计量人员,订立管理制度,审查设计图纸,制订鉴定测试大纲等。1984年4月,对该厂产品进行检测,均达到设计要求。对F—D烫口袋机检测383项,合格373项,合格率为97.4%;对F—P平板整烫机检测105项,合格102项,合格率为97.1%。
1984年,全市对工业企业进行整顿,计量管理也作为工业检查验收的一项。对宿州机械厂等20多个工业厂家,对照计量验收细则。逐条进行检查验收,找出了计量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从而使全市工业计量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经过整顿以后,对宿州市矿山机械厂生产的EYP—17装岩机的整机性能和主体主顶进行507项测试,合格率为96.6%;对EYP—30装岩机测试492项,合格率为95.7%。
1985年,开展对工业企业进行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帮助各工厂绘制计量测试网络图,使工业企业计量器的固检率和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宿州机械厂、宿州柴油机厂,按三级计量标准考核,均达到标准,由省计量局发给三级计量合格证书。
二、工业标准化管理
1979年,全市工业系统采用机械制图、形位公差两项国家基础标准。首先在宿州柴油机厂进行形位误差测试试点,为期两个月,并举办了有108人参加的形位误差讲座。原有柴油机图纸全部更换,一律采用新标准。然后召开形位误差测试技术现场会,使全市机械制图测试方法进一步标准化。
从1980年起,对全市无标准的产品开始分期分批制订标准,并修订已经落后的标准。1981年至1985年,共制订了27种产品标准。
在制订产品标准的同时,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和新产品的鉴定工作。市标准计量局每年均进行3~4次粮、油、煤、冷饮的抽样检查。1980年,检查了40多个冰棒生产厂家,只有1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有5家根本不具备生产冰棒的条件。对此,市人民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关闭了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厂家,责令产品标准低的厂家迅速改进。同年,检查了全市39家集体和个体磷肥厂,无一家产品质量合格。宿州市磷肥厂的产品含有效磷仅为4%。根据检查结果,市人民政府作了限期整顿的决定。经过整顿,磷肥质量基本达到含有效磷12%以上的国家四级标准。1984年6月,抽样检查了汽水、酱油和醋。沱河办事处酱油厂和宿东酱油厂所生产的酱油,只含有很少的氨基酸,没有食用价值。对这两个厂家除限期整顿外,已生产的酱油全部停止出售。1985年,检查水泥预制厂22家27个品种,26个品种达到合格标准,仅有城西预制厂生产的预制楼板不够标准,令其立即改进。
对新产品的鉴定有:1980年5月,通过宿州柴油机厂试制成功的ISG型数字高温仪的鉴定;1983年,通过宿州机械厂农用小挂车和S—12小四轮拖拉机两项新产品的鉴定;1984年,通过宿州柴油机厂试制成功的GST—500型饲料加工机组的鉴定。
宿州市发布的各类产品标准
(198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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