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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状况
建国以前,宿城居民较少,没有大的工厂,机动车辆不多,沱河流经环城河,环境污染轻微。
建国后,沱河改道,环城河水骤减。1960年以来,交通运输业发展较快、城市人口增加较多,住宅用地挤占了原来的沟塘、堤坝。1980年以后,城市排出的废气、废水、废渣成为市区公害,自然生态受到破坏,污染了环境。
全市环境污染主要是食品(包括饮抖)、纺织印染、小化肥、屠宰以及制革等行业排出的废水污染和燃料废气、化工废气为主的大气污染。
1985年底,市区内共有较大的工厂133家,其中63家每日排出的污水总量为3.5万余吨,均无任何净化处理。市区内工厂的每日耗煤量为418.9吨,居民每日生活用煤150吨,排入城区上空的有毒气体12万多立方米,每日排放废渣量217.3吨。市区车流量日达4000辆次,噪音一般在80分贝以上。这些都严重影响市民的健康。1985年,市环保局对市辖区内污染源进行了普查,已建档的63家主要工厂年用水总量为3698.7万吨,其中地表水2414.4万吨,地下水737.5万吨。新鲜用水量为3149.9万吨,重复用水量546.8万吨。废水排放总量为1289.48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426吨。需要处理的废水共有296.04万吨。其中食品废水22.54万吨,纺织印染废水134.59万吨,皮革废水6万吨,造纸废水40万吨,电镀废水0.91万吨,其它废水92万吨。
1985年,全市63家主要工厂能源消耗及废气排放情况是:耗煤量折标准煤9.69万吨,万元产值耗煤为4.467吨。废气排放量为109951.35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废气为106260.51万标立方米。
工业废水中各种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吨/年

续表

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

市内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燃煤废渣,而这些废渣,几乎全部利用和处理。
燃料废渣排放量及处理情况

二、污染事故
1982年以来,市内共发生重大污染事故5起:
1982年8月,宿县铸锻厂在生产过磷酸钙过程中,排放出大量的含氟酸雾,致使该厂东侧和南侧400余亩高粱、玉米、豆类受氟污染,严重减产,该厂赔偿有关生产队损失6000余元。
1982年底,宿州市肉厂南厂试产,其废水排入铁路运河,造成该水区十余里放养的鱼类全部死亡,该厂赔款7000余元。
1983年秋,宿县农药厂农药粉尘污染了厂周围的农作物,城东乡新庄村村民在收割黄豆时吸入粉尘,造成轻微农药中毒。
1984年底,宿县农药厂农药残渣和冲刷农药桶的污水流入附近水域,造成城东乡村民养的鱼类死亡,损失3000余元。
1985年2月,宿县地区人造板厂的废水排入宿苻运河,沿河200余亩小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三、污染治理
环城河是一条有1100多年历史的古老河道,现已处市中心。50年代至60年代,环城河还是水清岸绿,荷菱茂盛,游鱼戏水。但近十几年来,一些单位和居民抢占滩地办厂建房,沿岸的工厂、机关、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排放废渣污水,致使河床淤塞,水流不畅,每逢盛夏,臭气熏天,成为宿州市的最大公害。
1981年,市水利局投资在烈士陵园后沱河岸边修建了一座55千瓦的翻水站,定期从沱河抽水冲刷,但这只起到一点治标作用,收效不大,后该翻水站废弃不用。
1984年,市人民政府决定治理环城河,8月1日开工治理。
治理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清淤疏浚、切滩、拆坝、除障、提高水位、控制水深、扩大河床输水能力,经过北关闸引沱河水,使水由死变活。第二步,沿环城河的外环修建排污沟,截取污水,使污水沿排污沟流入运粮河后排入浍河,实现清污分流。最后,建污水处理厂,将污水集中进行一级净化处理,根本解决环城河的污染问题。
第一期工程是治理东半环,至1985年底完工。计河道清淤1294米,修挡土墙1688米,对迎曦桥、胜利桥、东昌桥基础加固加宽。累计完成土方12.37万立方米,砌石方7144立方米,混凝土347立方米,修河床内环岸边人行道2500米,其中铺设混凝土道路800米。在施工过程中,8台机组共抽水80万立方米,5台吸浆机械清淤泥浆10万立方米,用5级接力输送到1000米外的沱河滩地。第一期工程总共投资84.36万元。
投入东半环工程承包的单位共16家。地、市、县党政机关、工厂、街道、学校、共青团组织、农民、83595部队、武警部队,共4万多人参加了义务劳动。
为便于施工,环城河滩违章建筑拆迁116户,房屋347间,简易房舍101间,总面积5398平方米。为安置拆迁户又向郊区征地8.87亩。
第二期治理工程为西半环,于1985年5月开工,因资金、材料、施工、拆迁等困难,工程进展较慢。至1985年底,完成河道清淤1900米,土方4万立方米,完成投资21.1万元。
环城河的治理虽未结束,但已初见成效。夏秋时节,东半环一带蚊虫大大减少,臭味大大减轻,水质也由黑转绿了。
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市辖区内只有几家主要工厂进行了初步治理。
几家主要工厂污染治理情况
(1985)

四、环卫管理
1956年,宿县城关镇曾成立清洁卫生管理所。当时的环境卫生设施数量少,规模小。但管理工作较好,曾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1980年,城市基本建设局设环境卫生管理处,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互相配合,各有分工。
为搞好卫生管理,宿州市人民政府曾发布过《宿州市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狠抓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环境卫生的通告》、《关于瓜果市场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整顿市容的通告》、《关于贯彻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85〕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的决定》,使环卫工作正规化、制度化。
全市共配有环卫工人469人。
环卫主要设施有:汽车4辆、小四轮拖拉机5辆、平板车174辆、洒水车1辆。全市主干道和小街、小巷卫生,一日两打扫,垃圾当日清。生活及工业垃圾倒入指定地点。市区内150处厕所,有专人管理,粪便及时清运。
为保持市区的整洁,1980年以来,拆除妨碍市容的庵棚2000余间,违章建筑2700余处。迁移售货亭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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