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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67年3月26日,专署、地委被造反群众组织夺权,建立宿县地区革命委员会(未获上级组织批准)
1968年4月30日,经省革委会批准,建立了宿县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3月29日,根据省革委会通知,宿县专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宿县地区革命委员会。
1980年3月7日,根据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通知精神,撤销宿县地区革命委员会,即日起设立宿县地区行政公署。
二、1974年2月,根据省委通知精神,设立地区革委会视察室,1978年2月撤销。
三、1968年5月,专区革命委员会设立政治部、保卫部、生产部和办公室,下设8个小组。1969年2月,专区革委会改设政治工作、办事、生产指挥和人民保卫四个大组,每个大组下设若干小组;同时,将原专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精简合并为政企合一的“十大站”(学习河南灵宝经验)。1970年7月,撤销“十大站”,专直有关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76年2月,“四大组”撤销。
四、“文革”期间,除革委会“四大组”及下设的小组外,专直单位有:
(一)1969年9月,设立人民防空办公室;上半年,设普及农村广播网办公室、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1月14日,设上山下乡办公室;11月,邮电局划分为邮政、电信两个局,邮政局设革委会,电信局设革命领导小组。
(二)1970年11月,成立卫生局革命领导小组;11月成立民劳局革命领导小组;11月,成立物资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成立财政金融局革命领导小组;11月,成立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成立粮棉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成立农林局革命领导小组;3月,成立水电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成立治淮指挥部;11月,成立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成立手工业管理局革命领导小组;10月,成立交通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上山下乡办公室改称“五七”办公室革命领导小组。
(三)1971年6月,成立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粮棉局改称粮食局。
(四)1972年10月,体委恢复;11月,成立建设银行革命领导小组。2月25日,经地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工业、手管两个局,同时成立农业机械局,不久改称机械工业局、重工业局、轻工业局(革命领导小组)。
(五)1973年4月,成立公安局;2月,恢复中级人民法院。6月,邮政、电信两局合并为邮电局。
(六)1974年12月成立人民银行;12月,建设银行革命领导小组撤销。12月,财政金融局改称财政税务局(革命领导小组)。
(七)1975年3月,成立地震办公室;1月,成立气象局革命领导小组。7月,广播网办公室改称广播电视局。7月,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
五、1976年2月4日至14日,地区革委会“四大组”撤销后,地直有关局正式恢复,局革命领导小组全部撤销,局负责人改称局长。
(一)1976年2月正式恢复和新设立的单位有:办公室(和地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防空办、人事局、地震办、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文教局划分为教育、文化二局),卫生局、体委、广播事业局、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局、劳动局(民劳局划分为民政、劳动两个局)、公安局、计划委员会、物资局、农林局、气象局、水利局、城乡基本建设局、商业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外贸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工商局、工业局、轻工业局、农机局(机械工业局改称)、交通局、邮电局、供电局、煤炭工业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由“五·七”办公室改称)、农办、工办、财办、视察室等39个单位和中级人民法院。11月成立外事处和社队企业局。
(二)1977年12月,成立计量局。
(三)1978年9月,成立水产局。1月,科技局改科委;10月,地震办改地震局。2月视察室撤销。6月,检察分院恢复。
(四)1979年12月,成立农业银行。2月,行署办公室和地委办公室分开办公;4月,煤炭工业局撤销。
(五)1980年8月,成立行政管理局;9月,成立司法局。3月,农林局划分为农业、林业两个局。7月,外事处改称外事办公室;8月,轻工业局改称轻手纺工业局。12月,公安局改称公安处。8月,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
(六)1981年2月,成立物价委员会办公室;9月,成立统计局。9月,撤销防空办;2月,撤销知青办,并入劳动局。
(七)1982年7月,成立保险公司。6月,工办改称经委。
(八)1983年7月,地委、行署机构改革,班子进行了调整,10月至12月,地直单位进行机构改革,机构名称和领导班子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地直机关机构改革后有:办公室、外事办、人事局、计量所(由计量局改称)、地震办(10月由地震局改称,12月,又改称地震局)、科委、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委、广播电视管理站(由广播电视局改称)、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处、司法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物资公司(由物资局改称)、统计局、物价办、城乡基本建设环境保护局(由基建局和环保办合并而成)、农牧渔业局(由农业局、水产局合并成立)、林业局、气象局、水利局、财税局、商业局、工商局、粮油食品局(由粮食局改称)、供销合作社、外贸公司(由外贸局改称)、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保险公司、建设银行、经委、机械工业公司、轻手纺工业公司、农机管理站(由农机局改称)、化学工业公司、乡镇企业公司(由乡镇企业局改称)、交通局、供电局、邮电局、审计局45个单位和中级法院、检察分院。
机构改革时,撤销行管局、工业局、农办、财办。
(九)1984年:6月,成立经济文化研究中心,12月,成立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2月,成立税务局(财税局改财政局)10月,撤销轻手纺工业公司,设一轻公司、二轻公司、纺织工业公司和塑料研究所。7月,成立财贸领导小组。9月,广播电视管理站改称广播电视局;2月,物价办改称物价局;3月,外贸公司改称外贸局(保留外贸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0月,乡镇企业公司改称乡镇企业局(保留乡镇企业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2月,成立工商银行。
(十)1985年: 12月,成立人大联络处;3月,建设银行淮北煤炭专业支行(属淮北市领导)改称建设银行宿东办事处(属我区)。12月,物资公司改称物资局。
(十一)1986年:8月,成立地方志办公室;12月,成立中国银行。5月,建行宿东办事处改称建设银行煤炭专业支行。7月,经协委更名经协办。5月,计量所改称计量局。12月,档案局由党委序列划归政府序列。
(十二)1986年4月,成立政协联络处。6月,成立农经委。
到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召开以来,行署工作机构有:行署办公室、科委、计量局、地震局、外事办、审计局、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经协办、地方志办公室、人事局、教育局、文化局,体委、卫生局、计生办、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公安处、司法局、计委,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城乡基本建设环保局、财贸领导小组、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供销社、粮油食品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建行煤专支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局、外贸局、农经委、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经委、农机管理站、一轻工业公司、二轻工业公司、纺织工业公司、化学工业公司、机械工业公司、交通局、供电局、乡镇企业局、邮电局、档案局、人大联络处、政协联络处、烟草专卖局、医药管理站、塑料研究所、农科所、农机所、编制办公室、体制改革办公室、矿山资源管理处、土地管理局、监察局、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分院等。
宿县行署领导人更迭表
若干年份国家干部基本情况表(一)

若干年份国家干部基本情况表(二)

若干年份国家干部基本情况表(三)

宿县行署领导人更迭表


宿县地区各类干部状况表

宿县地区县级干部基本情况表

宿县(市)委领导班子基本情况表

宿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基本情况表

地直及各县(市)干部状况表

各类技术人员基本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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