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劳动保护
1965年7月建县时,由于工业企业少,规模小,设备简陋,几乎全靠手工操作,所以劳动保护问题没有引起重视。
1975年5月,县安全委员会成立。1979年,县劳动局设立检察股,配备一名专职干部负责劳动保护工作。4月,县安全委员会组织60人,分为7个小组,对县城31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5月,又组织15人,分为2个小组,对30家企业进行防火工作检查。7月,县劳动局根据这两次检查情况,在县城开办图片专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8月,全县开展“安全无事故质量月”活动。9月,县劳动局对各企业的锅炉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县防疫站也开始对接触尘毒物品的工人进行体格检查。
1980年,我县根据国务院在全国建立每年5月份开展“安全月”活动制度的决定,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抽出劳动局、总工会、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联合办公,首先召开“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然后由各企业开展以查领导重视程度、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查生产隐患及消除情况为内容的自查、互查,最后由县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大检查。到月底,全县共消除生产隐患110余处,化肥厂、磷肥厂、砖瓦厂等单位被评为首次“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
1981年,各企业先后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企业工段、车间设安全生产检查员,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和检查生产现场安全。10月,县安全委员会在检查中发现唐南公社企业和县水利构件厂两家锅炉有发生严重事故的危险,立即令其停止使用,作报废处理。1982年,我县建立2年一次的工人体格检查制度,并建立工人健康档案。1983年,对各企业锅炉和受压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安全档案。1985年,对各企业锅炉和受压容器进行严格考核,对合格者换发《安全证》。至此,我县各企业在生产中从未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
1975年5月,县安全委员会成立。1979年,县劳动局设立检察股,配备一名专职干部负责劳动保护工作。4月,县安全委员会组织60人,分为7个小组,对县城31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5月,又组织15人,分为2个小组,对30家企业进行防火工作检查。7月,县劳动局根据这两次检查情况,在县城开办图片专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8月,全县开展“安全无事故质量月”活动。9月,县劳动局对各企业的锅炉进行普查登记工作,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县防疫站也开始对接触尘毒物品的工人进行体格检查。
1980年,我县根据国务院在全国建立每年5月份开展“安全月”活动制度的决定,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抽出劳动局、总工会、交通局、卫生局等单位人员联合办公,首先召开“安全月”活动动员大会,然后由各企业开展以查领导重视程度、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及执行情况、查生产隐患及消除情况为内容的自查、互查,最后由县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大检查。到月底,全县共消除生产隐患110余处,化肥厂、磷肥厂、砖瓦厂等单位被评为首次“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
1981年,各企业先后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企业工段、车间设安全生产检查员,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和检查生产现场安全。10月,县安全委员会在检查中发现唐南公社企业和县水利构件厂两家锅炉有发生严重事故的危险,立即令其停止使用,作报废处理。1982年,我县建立2年一次的工人体格检查制度,并建立工人健康档案。1983年,对各企业锅炉和受压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安全档案。1985年,对各企业锅炉和受压容器进行严格考核,对合格者换发《安全证》。至此,我县各企业在生产中从未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