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物价变更
建国前,货币贬值,投机商人乘势囤积居奇,物价飞涨,致使民不聊生。民国35年(1946)3月27日,灵璧县国民政府《诚报》载:固镇小麦面粉早晨为每半公斤120元,傍晚则升至175元。11月3日,该报又公布当时与上年11月10日的对比物价表:小麦由上年的每斗(18公斤)1500元涨至5220元,小麦面粉每半公斤由50元涨至200元,生鸡每半公斤由170元涨至1000元,食盐每半公斤由70元涨至500元,鸡蛋每个由15元涨至100元;其它生活必需品,如白糖、火柴、布匹、纸张等价格也数倍上升。
建国后,人民政府及时用解放区发行的“北海”、“华中”等货币取代其它货币,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工业品实行计划价格,并挂牌公布,制止盲目上涨。至1952年,市场商品价格逐步得到稳定。
1957年,本地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凡属国家统购的农副产品,均由国营商业、供销社统一收购,只允许部分土副产品、手工业产品和日用百货在市场交易。这些商品销售额约占零售商品销售额的1/4,即使市场有所波动,也不至影响全局。这一年的物价,是建国以来本地最稳定的年份之一。
1959年,本地市场供应紧张,商品价格猛升,猪肉每半公斤由0.52元升至8元,红糖出现了每半公斤3元的高价,有些计划商品的价格也随着上升。1960年12月,国家对食用油脂的统购统销价格,进行大幅度地调整。1961年,在提高粮油价格的同时,对糖果、糕点等10种商品实行高价供应,粮食提价后,出现了购销价格倒挂的现象,其亏损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1962年,为安定职工生活,国家确保下列商品价格的稳定:1、定量供应的粮油;2、凭票供应的各种棉布、衣服、毛巾、鞋、袜、线;3、凭票供应的棉花;4、食盐、酱油、醋;5、肉、鱼定量供应部分;6、凭票供应的糕点、糖果;7、大宗蔬菜;8、火柴;9、煤炭;10、煤油;11、纸张、课本、书、报、杂志;12、主要医药共8类、44种;13、凭票供应的搪瓷器皿、橡胶、铝制品等日用工业品;14、水、电等。
1964年,国务院公布《关于物价管理试行规定》后,粮食价格趋于稳定,部分商品停止高价出售,并降低了火柴、食糖和部分生产资料的价格。1965年,国家调整个别不合理的价格,提高城镇人口定量口粮的统销价格,并调整煤油、食盐、五金、西药等商品价格,从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一些商品随意提价,造成市场混乱。为此,国家用行政命令冻结物价,使主要商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但当时商品缺乏,供应紧张,采取票证供应,以缓和紧张局面。1973年,对完成征购任务的粮食、油脂(料)加价约30%收购(称为“超购”),同时提高土特产品价格。
1979年,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的三类农副产品和三类工业品,允许农商之间、工商之间,协商议价。并提高鸡蛋、生猪、菜牛、羊、粮食、油脂(料)、棉花等商品的收购价格,幅度约24%。大宗土特产品,小水果价格,实行议购议销。由于物价调整,国家对每个职工加发5元副食品补贴费。
1982年,逐步放开三类小商品价格,实行企业定价,市场调节。第一批放开的品种有280种,计划外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议进议出。1984年,进一步改革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办法,烤烟、麻类、草席等20余种二类商品价格全部放开,省管的日用工业品由85种减少到60种。其中部分商品可按国家定价,在规定的幅度内向上浮动;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可在不超过国家定价的20%的幅度内浮动,机电产品可按中准价和规定幅度上下浮动。1985年,放开竹木市场,木材、毛竹、茶叶、黄麻等实行国家指导价格。生猪取消派购,实行议购议销。计划外工业品、生产资料价格放开,由企业定价。
1978~1985年集市商品价格表

二物价监督
民国初期,本地物价名义上由商会议定,但实际上操纵在少数大商户手里。民国19年(1930),本地由所属各县维持民食委员会负责评议粮价。民国28年(1939),改组为战时粮食管理委员会,对大米、黄豆、小麦等主要商品实行限价,但根本无法控制,实际上多为黑市价格。民国37年(1948)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各地均制定和公布商品价格,但由于通货膨胀,商品限价流于形式。
1958年前,本地主要日用商品价格,由所属各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其余由各专业主管局管理。1965年8月,我县物价管理委员会(简称物价委员会)成立,“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撤销。1979年,又恢复物价委员会。县物价委员会对物价进行统一管理,一是综合平衡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价格,二是核定中小农具、地产、建材等产品价格及部分收费标准。从1982年起,部分地产品(主要是三类产品)定价权,下放给企业。1984年,又进一步下放地产品价格的管理权限。县物价委员会管理的价格品种从652种(类)、减少到196种(类),县各主管局管理的价格品种从123种(类)增加到155种(类),企业管理的价格品种从77种(类)增加到601种(类)。从此,县物价委员会的工作,由单纯管理型变为管理服务型,主要是抓好重点商品价格的调查审核,进行成本调查,市场动态分析和提供信息,并组织各部门开展审价工作。1979年11月,国家对8种食品调价后,县人民政府,每逢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节日,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大规模的物价检查活动。1980年以来,县物价委员会先后在8区1镇和26个乡所在地的集镇,设立群众性的物价监督小组46个,义务物价检查员110人,由县政府统一颁发“物价检查证”,从而把物价检查与群众性的监督结合起来,使物价检查监督工作,趋于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1981年,组织物价检查12次,处理经营单位19个、1.6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0.6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款0.42万元,罚款0.38万元,降价销售0.2万元。1982年,组织物价检查22次,着重检查化肥、水泥、砖瓦、酒、酱油等商品的出厂价和销售价;处理经营单位16个、2.9万元,其中退还用户0.6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款2.0万元,罚款0.3万元。1983年7月,国务院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关于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的紧急通知》后,我县清查出钢材、生铁、水泥、木材、煤炭、铜、铝、锌、锡、玻璃、酸、碱、机电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乱涨价总额8.6万元,其中将县供销社、物资公司、木材公司、农机公司等四个单位的乱涨价销售收入3.2万元全部没收;清查出乱摊派2.8万元。1984年和1985年,组织物价检查28次,处理经营单位21个、12.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3.3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款4.6万元,罚款4.68万元。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