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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体育
民国七年(1918年)前后,城区中小学教职工即开展了足球、篮球、网球及田径体育活动,以篮球运动最为广泛。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十二年(1933年)的蚌、怀、凤、嘉、宿五县、市,两次“中国杯”篮球赛,我县球队均获冠军。此后,县城职工和在外地工作的怀籍体育爱好者组成“良友”球队,每年相聚,切磋球艺。乒乓球运动也在城区中小学教职工中开展,由学校逐渐传入社会,但有组织的活动较少。至40年代,工商界有很多乒乓球爱好者,举办过系统比赛。
建国后,职工体育项目以球类为主,田径、棋类开展较少。50年代,篮球是职工中开展最广泛的项目,影响较大的球队有“商联”、“教联”、荣院的“血花”、“燎原”,县直机关的“火花”,水利系统的“巨浪”,县中队的“增强”及一中、水校的校队,经常举行友谊赛。1954年,政务院颁发《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的通知》,广播操、工间操及乒乓球运动普遍开展。1958年,推行“劳卫制“,广大职工积极参加锻炼。1961年,城乡形成乒乓球热,70%的机关单位购置乒乓球桌。1964年,郭福海和王乃啸等参加宿县地区职工乒乓球赛,夺得团体冠军。1966年和1970年,城关组织两次由机关、学校、团体职工数百人参加的横渡涡河、淮河游泳活动。1975年后,体委每年组织老年人太极拳学习班,每期40至80人不等。每年“五一”节举办职工“荆山杯”篮球赛,参赛球队最多达10余支。1982年4月,县二中教师孙自新、李会民参加宿县地区老年人长跑比赛,分获男子组(55岁以上)第一名和第三名,食品公司杨根群获得女子组(50岁以上)第一名。赛后,孙、杨二人参加省老年人长跑赛,孙夺得第三名。1984年和1985年,蚌埠市举办职工篮球赛,我县女篮连获冠军。1984年,残废军人郭福海参加省伤残人运动会,夺得乒乓球两块金牌,游泳赛两块银牌,并参加全国伤残人运动会。
职工的棋类活动比较活跃,50、60年代曾派代表参加蚌埠、宿县地区中国象棋比赛。1959年葛道明获蚌埠地区第一届运动会中国象棋赛第二名,翌年县代表队获得蚌埠地区象棋赛团体亚军。1980年后,每年元旦或春节,举行象棋比赛,各阶层报名参赛,极为踊跃。
近年有些职工参加气功、武术锻炼,有的单位组织职工开展拔河、爬山等体育活动。
二、农民体育
民国时期的农村体育处于自流状态,仅青少年在农闲时玩石锁、举石担、摔跤、斗膝、打秋千、踢毽子、跳绳,或在节日、庙会期间举行划龙舟、玩狮子、舞龙灯等自发的体育活动。30年代,河溜、龙亢及淝河区农民曾组建“鹏飞“”(后易名“涡光”)、“龙亢”、“中南”篮球队,经常进行比赛。
建国后,篮球运动是农村体育活动的主要项目。
1951年~1953年,龙亢、河溜、马城、常坟等地的篮球队相继组建,经常进城与机关、学校球队比赛。1958年普及“劳卫制”,农村也掀起体育锻炼热潮,全县23个人民公社先后成立体育协会,由武装部长具体负责,主要开展篮球运动。1959年县举行首届农民篮球赛,23个队参赛,城关淮河人民公社男、女队双获冠军。1970年,县举行第二届农民篮球赛,43支男、女队参赛,东庙公社男队、沙沟公社女队分获冠军。1972年4月,县举办农民乒乓球赛,21个公社、147名运动员参赛。1975年双桥、燕集、东庙三公社,马路、上洪、淮丰三个大队,孝仪公社姚家生产队被评为县体育先进单位。双桥公社、马路大队及姚家生产队被评为地区体育先进单位,出席地区体育先进单位代表会议。1976年,县第三届农民篮球赛分常坟、徐圩、燕集、古城四点预赛,决赛时,燕集男队获得冠军,参加地区赛又获冠军,参加省赛获得亚军。
1978年后,农民体育活动更加丰富。每逢节日,各区组织篮球、乒乓球、田径、象棋、六州(地方性棋类活动)、拔河、跳绳等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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