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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制宣传
1982年县司法部门为向全县公民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和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1982年至1985年,计举办法制宣传专栏59期,展出法制教育图片6期,制作幻灯片6套、放映500多场次;录制法制宣传磁带300盒,播放2000余次,参观受教育人数达40万人以上;举办县科、局级以上干部培训班8期。上群众性法制课97次,1.5万人接受教育;举办法制宣传员培训班48期,培训法制宣传员52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