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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放前活动
民国15年(1926年)中共蚌埠党组织成立后,即开展宣传,扩大党的影响,并开始领导工人运动。是年2月,党组织通过铁路工会,组织上百名铁路工人涌到铁路办事处,提出增加工资、反对剥削的要求,并抗议任意开除工人,该次斗争取得了胜利。民国17年在济南“五·三”惨案发生后,5月17日,蚌埠各界群众在党组织宣传影响下,集会游行声援,要求严惩凶手。有50多个团体在总商会举行各界人士代表大会,并成立蚌埠民众抵制仇货委员会,各商店均停止出售日货。后该委员会扩大成蚌埠反日会。同年,当局明令凡来市区清运粪便的农民须缴纳捐税,蚌埠党组织发动3000余名经常出入市区运粪的农民罢工三天,致使街市厕所粪便无法运出,当局无奈,只得将捐税取消。民国18年12月,蚌埠党组织负责人出面,将一批因罢工而被解雇的火柴厂工人设法安置于公安局当警察,后利用局方欠饷机会,团结其他警察罢岗,迫使局方作了让步。
长淮特委和蚌埠工委组建后,于民国19年底创办油印的《红旗报》,大量印发各种标语、传单等宣传品,秘密转送各地党团组织散发、张贴。民国20年春,党组织领导码头工人、人力车工人及毛巾厂、卷烟厂工人,发动增加工资和减少捐税的斗争,均取得胜利。特委书记朱务平曾亲自领导第二宝兴机器面粉厂的罢工斗争,并同赵立汉等人发动人力车工人罢工,反对增加牌照税及租金,也取得胜利。同年夏,蚌埠及沿淮各县遭受严重水灾,党组织及时发动去江南逃荒被阻留在火车站的千余名灾民卧轨拦车,迫使官方同意灾民乘车南下。同年春,特委还先后在省立蚌埠第二乡村师范、第七职业中学、江淮中学建立了团支部和小组。“九·一八”事变后,江淮中学有17名团员和爱国学生,组成以梅芳冬为首的“援黑队”(援助黑龙江省马占山抗日部队),冲破阻力,于11月乘车北上,在北平受到各界慰问和张学良将军的接见。民国21年5月30日,特委为纪念“五·卅”惨案七周年和庆祝皖西红军反“围剿”的胜利,以二乡师、江淮、七职3个学校团员和爱国学生为骨干,在蚌埠西游艺场举行了“飞行集会”。集会上除有人发表演讲外,还散发了传单。同年前后,特委派一部分党团员打入军警内部,收集敌人情报;特委负责人与当时驻蚌的国民党军队新编第二十师某连士兵交朋友,后发展了30余名党员,建立两个支部。
民国21年8月,长淮特委和蚌埠工委被破坏后,仍有少数党员坚持开展秘密工作。其中,在第二乡村师范学校的共产党员,团结进步师生,于民国23年创办了“现实社”,积极宣传抗日救国,很有影响。
自民国30年起,蚌埠党组织主要是发动抗日救亡运动,开展反战宣传,并直接配合豫皖苏抗日根据地组织对敌斗争。在日军严密盘查的情况下,小蚌埠党支部书记高揖三曾将从解放区带回的一批传单,通过骨干在闹市区撒出,在敌人中引起恐慌。为配合新四军军事行动,党员和骨干还多次破坏敌人铁道、电线杆等交通设施。民国31年,党员余本生等人分别在长淮卫镇和市内以开油坊、菸行为掩护,多次为抗日根据地采购药品、布匹、纸张、电池等物资。民国32年12月,党组织将龙子河日伪军据点情况及时提供给定凤怀县委凤二区队,使该区队将其据点摧毁,俘虏日军1名,伪军6名。民国33年,由中共淮北区委组建、蚌埠党组织领导的一支武工队,在蚌埠外围积极开展对日伪军的武装斗争,多次使敌人控制的铁路遭到破坏,军需物资被截。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蚌埠党组织主要是发动群众向国民党当局和资本家的剥削压迫开展斗争,并在解放前夕开展保卫城市,迎接解放的工作。民国36年至37年,蚌埠党组织发动搬运工人、人力车工人、浴业工人和各工厂工人开展的反剥削、反压迫罢工斗争,多达40余起。民国36年下半年,驻守蚌埠的国民党军队逼迫工人将各种军需品,通过水陆两路转运各“反共”战场。当时,搬运工人在党组织的发动下,在装卸枪支弹药和军需品时,故意延误时间,或乘敌人不备时将武器弹药投入淮河中。民国37年11月淮海战役打响,党组织领导群众积极开展护厂保产斗争,在车站水塔、电灯厂、电信局、商报社、信丰面粉厂、导淮委员会、皖北实验农场等,秘密组织工人护厂队、纠察队,日夜看守,密切监视蒋军和厂方动向,使城市这些重要设施得以安全保留,未遭敌人破坏。淮海战役胜利结束,为迎接解放军渡河,党组织除派人向江淮军区第二分区首长送去蚌埠地形图和国民党军队布防、设施等情报外,还动员船民千方百计保护船只,为人民解放军渡河准备了数十只民船和8艘机船,对城市顺利解放起了积极作用。
二、解放后领导工作
蚌埠解放后,为巩固新生革命政权,中共蚌埠市委领导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摧毁反革命势力基础的各项工作,很快稳定了社会秩序;同时,积极组织人民群众支援全国解放战争,迎来了全国大陆的解放。
建国后至1956年,中共蚌埠市委领导全市人民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并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开展经济建设。其间1950年至1952年,根据中央部署,相继开展了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运动(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一系列政治斗争,并着手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全市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3年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5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倍。1953年起,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加快城市的经济建设,加快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上半年,“三大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99.5%,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从业人员的80%以上,私营工商业也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针对淮河水患的严重威胁,1950年起,市委领导全市人民开展大规模的连续多年的治淮斗争,取得了胜利。
1957年起,市委领导全市人民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1958年,实行国民经济“大跃进”,由于受“左”的影响,市委提出在“大办钢铁”中,把蚌埠市建成重工业城市的规划,确定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同年,开始在农村领导“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前后,市委根据中央部署,还先后开展“反右派”斗争和“反右倾”斗争。斗争中出现严重地扩大化,全市被打成“右派”分子的767人,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19人,并有111人错误地受到重点批判。三年“大跃进”,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被迫从1961年起进行调整。市委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着重开展了压缩基建规模、关停并转企业、压缩城镇人口和精减职工等工作,至1965年,共压缩城镇人口6.7万人,精减职工5.4万人。调整中,市委开始纠正工作中的一些“左”的错误,并先后对一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摘掉“帽子”,对错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干部给予甄别平反。但“左”的倾向并未得到彻底纠正,自1963年起开展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1965年起开展的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对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同时也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
1966年5月,市委根据中央部署,领导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但时间不长,即出现社会动乱局面,市委受到冲击,职能不能行使。1969年2月,蚌埠市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党的领导工作逐步恢复。1970年12月,市委重新组建,领导工作全面展开,但仍以开展阶级斗争为重点。此后,市委按统一部署,先后领导开展了“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运动、政治大清查、“批林批孔”运动、“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等。运动中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仍存在扩大化的问题。但此期也积极抓了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发动全市人民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排除干扰,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一定的发展。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市委拨乱反正,引导全市人民投入各项革命和建设工作,经济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逐步走上正常。1977年至1978年,重点领导全市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并着手进行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和落实政策工作。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市委认真贯彻全会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引导干部、群众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组织开展复查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的工作,到1985年,计复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各类案件9000多件,为一部分还戴有“右派分子”“帽子“的人全部摘掉了“帽子”,落实了党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归侨侨眷和台胞台属政策、民族宗教政策等;继续整顿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对混入领导层中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进行了核查。1979年起,市委开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组织力量考察并制定城市经济发展战略,确定把蚌埠市建设成以食品工业为主的轻型工业城市。在经济工作中,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总方针,领导城乡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市郊农村,普遍确立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导农民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城市,以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为起点,重点推行一包三改,即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选举、推荐、招聘的办法,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工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同时在企业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相应对计划、财政、税务、物价、金融、劳动、人事制度等进行配套改革,促使政府职能转换,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过渡。市委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不断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在组织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的基础上,于1985年发起并指挥了“创建文明市”的战役,全市“建文明城市、创文明单位、做文明市民”的活动得以普遍展开。
三、统一战线工作
建国初期,市委根据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即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民主人士参政议政。土地改革中,邀请一批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进行土地改革。在镇压反革命、整治淮河、促进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等重要工作中,都吸收党外人士参与决策和监督检查。至“文化大革命”前,还积极吸收党外各界人士在市级政权、协商机构中任职,其中,当选为市人民代表的66人,当选为市政协委员的86人,在政府部门任职的32人,在工厂、医院、学校任正职的8人。“文化大革命”中,统一战线工作被迫中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重新加强统战工作,扩大统战对象,吸收党外人士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工作。至1985年,各界党外人士担任市人大代表的145人,担任市政协委员的273人,其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1名,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7名。另有120名党外人士在市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实职,其中,担任市政府局、科长的16人,担任县级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104人。市委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合作共事的对象和范围逐步扩大。1985年,联系合作共事的对象已有9万余人,包括民主党派6个、703人,无党派知名人士65人,非党知识分子干部8356人,起义、投诚人员96人,特赦、宽释人员28人,原工商业者和已区别出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2278人,17个少数民族25558人,宗教职业者和宗教信徒37597人,去台人员和去台人员家属亲友2649人,归国侨胞和海外侨胞1315人,黄埔军校同学会成员89人,个体工商从业人员137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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