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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国际标准实施
国家基础标准实施60年代初,部分工厂开始采用国家制定的基础标准,范围仅局限于机械工业行业。1963年,蚌埠空压机厂、机床厂、柴油机厂、水利机械厂等主要骨干企业,在省、市机械行业主管部门的安排下,贯彻了普通螺纹国家基础标准。贯彻中,先采用内螺纹标准,继采用外螺纹标准。在采用标准过程中,对过渡原则、要求和步骤,均按上级规定执行。进入70年代,国家发布、实施的基础标准逐年增多,宣传贯彻的方式逐渐由行业分散进行到全市集中进行,井然有序。1976年11月,在机械行业宣传贯彻形位公差、机械制图两项国家基础标准,市首次举办培训班,学员经培训后,回单位推广采用了上述基础标准。1979年3月,利用报告会的形式,聘请学者专家向100多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讲解两项国家基础标准中的理论知识。4月,对标准采用情况组织全市性的调查,发现问题加以解决。1982年初,国家新颁发4项能源基础标准,4月即培训骨干,积极推广采用。进入80年代,通过聘请专家讲课、送人员到外地培训等,促进了国家基础标准的实施,对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精度及改善零部件互换性、通用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际标准实施1982年12月,在部分行业开始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984年7月,市首次进行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普查,范围包括重工、电子、一轻、医药、化工行业的20家企业37种产品。普查后,促进了企业对国际标准的采用。如空压机厂在收集5000多份国内外空压机标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美、日等国的先进标准,使工业生产获得良好效益。江淮化工厂采用英国药典标准生产糖精钠,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1月,省采用国际标准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在蚌埠召开,市空压机厂、江淮化工厂、机床厂、机床电器厂、无线电六厂、拖拉机附件厂等6家工厂被评为先进单位。1985年5月,市举办有10个系统工厂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学习班。另外,开展对这项工作的验收,至年底仅在机械系统已验收12个项目。
二、企业标准制定
1964年5月,手工业系统生产的圆钉、小钢磨、纸芯线团等7项产品,首先制定试行企业标准,并被列入《1964~1967年安徽省手工业标准化发展规划》,成为市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的开端。同年9月,省轻工业标准项目计划中,将建华造纸厂的包装纸和环球墨水厂墨水、墨汁列为本年度省企业标准制定范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被迫停顿,直至1973年12月国家标准计量局《关于编制标准化1974~1975年规划的通知》下达后,此项工作始得恢复。1974年3月,全市有84个工厂企业完成207项无标准产品的标准制定规划。同年6月,市制定出企业标准代号、编号的规定,对企业标准工作提出了规范化要求。
197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颁布后,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80年3月,市首次举办企业标准制定、修订学习班,共培训工厂企业的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40余名。此后,开始确定企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并规范了标准文稿的幅面、格式和标准的代号、编号等。同年5月,由市重工局提出,钢板网厂(原阀门厂)起草,经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审批,发布了市第一个企业产品标准,名为皖Q/蚌S001—80钢板网标准。至年底,全市有53家工厂制定62项市企业标准,平均每月9项。在62项企业标准中,日用消费品标准21项,占34.3%;机械产品标准23项,占37%;化工产品标准7项,占11.3%;电器产品标准5项,占8.1%;其它产品标准6项,占9.3%。但由于企业标准制定处于初始阶段,一些标准质量不高。1981年,企业标准制定质量有了进步,全年审批、发布企业标准14项,依据标准组织生产的工业产品有2项获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获三等奖,3项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82年至1985年,各年发布、实施的市企业标准依次为11项、26项、43项、58项,修订的企业标准依次为1项、1项、7项、1项。其中1982年8月,拖拉机附件厂负责起草的分流离心式机油滤清器传速系列、转子总成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首次由国家标准局发布、实施。1983年,簧片式喷雾水枪企业标准,获市科技成果二等奖,是市第一项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企业标准。1984年,无线电六厂的金属膜电阻器和净化设备厂的生物净化工作台两项市级企业标准,代表安徽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标准化成果展览。全市制定企业标准的范围,已包括日用消费品、机械产品和电子产品等。
1980年至1985年,全市共发布、实施市企业标准213项,修订市企业标准7项,部分标准被评为省、市优秀企业标准。依据市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24种工业产品中,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2项,省级科技成果奖4项,市科技成果奖13项。三、企业标准化工作
1950年2月,皖北铁工厂根据外地图纸标准,仿制出部分机械配件,属工厂首次接触图纸和技术质量标准。
1954年,蚌埠机械厂在试制空气压缩机中采用了苏联标准。1955年,国家一机部制定、发布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等部颁标准后,蚌埠机械厂等企业广泛开展采用部颁标准的活动,并着重推行公差制度。当时要求设计部门在产品技术标准和图纸上要定出公差,工艺部门要研究保证达到公差要求的措施,检验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差制度。
1958年后,机械行业各企业增强技术力量,普遍开展标准化工作。企业在采用苏联标准的同时,也从外地引进技术标准或技术资料,作为生产的依据。1959年8月,一机部颁布《标准化核心机构工作简则》等7个规章制度,对企业标准化的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此期,在蚌埠的省拖拉机修配厂和市通用机械厂、水利机械厂等,在推行企业标准化的工作中起到了骨干作用。60年代,企业标准化活动已从单一的机械行业逐步扩展开来,覆盖面扩大。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许多工厂停工停产,企业标准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直至1972年后才有所恢复。1973年初,在千余种产品中,标准覆盖率为47.3%,无标准产品仍占52.7%。此后,大部分工厂企业的标准化组织陆续恢复,收集和整理了新的标准资料;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的电子行业,也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企业技术业务范畴。其中,无线电六厂几年中先后参加11项部标准的起草、修订、验证、定稿工作,该厂的产品标准多被编入当时全国最完善的电子元器件手册,成为四机部行业产品订货和分配的重要依据。1976年后,化工、纺织、轻工等行业的企业标准化工作也取得进展。
1979年起,企业标准化工作进入新阶段。1984年2月,在企业整顿验收中,把标准化工作列为6项验收标准之首,并拟订出验收标准和评分办法,促进了标准化工作的开展。1985年底,工厂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已从1973年初的47.3%提高到83.2%,机械行业12种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分别通过了部级、省级验收。全市163家主要工厂企业中,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已有202人,占企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1964年开始,市根据技术标准开展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是年8月,百货站商品检验科成立,是市第一个商品检验机构,主要承担百货、文化用品两大类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对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各种纠纷进行技术仲裁。不久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此机构被撤销,1972年9月才得以恢复。恢复后,商品检验范围很窄,数量也少,至1977年,工作再次停顿。
1979年10月,百货站商品检验科再次恢复工作,并充实完善检测手段,陆续开展对百货、文化用品52大类产品的检验。配合全国第二次“质量月”活动,市计委、标准计量局也组织由医药站、药品检验所、百货站、化工站、五金交电站、外贸局等单位专职检验人员成立的检验组,对市辖6个工业局10家工厂23种工业产品,进行为期40天的现场质量检查。
1981年9月,市经济委员会、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委托蚌埠百货站商检科为市百货文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委托蚌埠化工研究所为市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1983年,中国百货公司也委托蚌埠百货文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为该公司在蚌埠设立的检验站。这3个机构成立,推动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的建设和监督检验工作的开展。此期,商检业务范围迅速扩大,不但可以承接商业部下达的国家测试项目和来自全国各地商业部门的单项委托测试,也可以接受省百货公司、市标准计量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的各种产品质量检测,并可对收购的地方产品进行常规质量检验,对有关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专业培训。1982年在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中,市标准计量局对生产、销售电器插头插座的单位进行了为期15天的调查。1983年,市标准计量局又会同市卫生防疫站,对各类食品进行历时一个半月的质量抽样检测。检测中,依照食品卫生标准,抽查32个单位生产销售的肉类、奶类、糕点、罐头、酒类、调味品和粮油制品,共61个品种90个样品,均针对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改进质量的具体意见。
1984年3月,市标准计量局始设产品质量监督科,作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专职管理机构。该机构对重点地产品、获得各种优质称号的产品和关系到群众安全健康的产品以及群众关心的量大面广产品,均列入定期检验范围。是年,对生产自行车、墨水、金属膜电阻器、汽酒、烧碱等产品的41个企业72种产品,作了近50次抽样检验,还对出售米、面、油、挂面的8个单位的210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查。
1985年,蚌埠市被列为60个定期报告产品质量情况的城市之一,负责每季度上报一次,另有101种产品列入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范围。加上市自身组织的产品质量检验,全市监督检验的产品覆盖率已达4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除专职部门外,150个企业也拥有质量监督检验人员3641人,占职工总数的4.26%。
新产品鉴定检验1965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曾派员先后参加玻璃厂盐水瓶、机床厂仿型铣床、玻璃仪器生产合作社100°C红液温度计等新产品的鉴定会议,对这些产品进行参数检测。“文化大革命”中,新产品鉴定检验工作搁置。1976年起,该项工作恢复,市标准计量管理所先后参与对出口小台钻、电子秤新产品的鉴定检验。1979年后,标准化审查工作成为新产品鉴定中的规定程序之一。是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参与6项新产品的鉴定,1984年、1985年各为15项。在新产品鉴定中,产品技术和标准审查报告列为必备技术文件之一。
创优产品审查检验1979年后,市开展优质产品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在市经委统筹安排下,标准计量部门负责优质产品的复查检验和优质产品标志的实施管理工作。1984年3月,市标准计量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创优产品资格审查,至年底共审查申报12个部优产品、43个省优产品。1985年,又对49家工厂68种产品创优申报中的标准、计量和质量检测情况进行具体审查。另外,还对获得国优、部优和省优产品称号的产品进行复查检测;对质量发生波动、下降的优质产品,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企业领取生产许可证审查1984年,国家经委公布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市经委根据目录中涉及到的本地15种工业产品,先进行自行车、潜水泵、锅炉3个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颁发工作。市标准计量局负责审查工艺技术文件,帮助企业改进标准化工作。是年,有7个产品顺利通过国家级的检查,领取了生产许可证。1985年,电表厂、衡器厂等12家企业15个产品,也顺利通过审查,领取了生产许可证。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1964年起,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始对产品质量纠纷进行仲裁检验。1965年5月,曾就中百站与橡胶厂有关胶鞋亮油的争执,中百站与火柴厂有关火柴引梗率不高的争执等,进行实测检验,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了双方的纠纷。1979年,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纳入标准化工作范畴。此后,省、市分别在化工研究所、橡胶厂、江淮化工厂、中百站建立委托性的质量检验站。1984年3月起,市标准计量局质量监督科受理的质量仲裁事件增多,至1985年,共受理6起,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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