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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蚌埠市贯彻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方针,开始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着手编制国民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及分年度的计划。1956年起,根据各时期需要,开始编制有关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1953年至1957年间所编制的各项计划,较符合蚌埠实际,对促进城乡经济有计划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958年“大跃进”,市在制定地方工业发展纲要及钢铁工业发展计划中,严重偏离实际,虽然实施一部分项目,加强了地方的工业基础,但也因操之过急,给以后的经济发展带来困难。从1961年起,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计划编制从实际出发,并靠各项指令性计划的实行,克服了经济困难,使经济迅速回升。“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编制的严肃性很差,往往随着政治需要而变更,经济工作基本陷入半计划或无计划的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重视按经济规律办事,并由过去以定指标、定项目、分投资、分物资为主,逐步转为以研究和制定城市经济发展战略为主;由过去强调对企业直接控制为主,逐步转为以间接控制为主;各项计划的指令性计划范围逐步缩小,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计划指标除速度、产值外,增加了经济效益的内容。计划管理工作的改革,促进了城市经济逐步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新轨道。
一、“一五”时期计划
1953年,市在三年经济恢复的基础上,编制出第一个五年计划,称《蚌埠市1953~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同年,还编制《蚌埠市1953~1957年城市公用事业计划》。根据这两个计划,各年度均编制年度发展计划。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市“一五”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相应发展其他各项事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计划中纳入了工业、农林业、商业零售业的指标及公私营的比重,另有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方面的内容。其中,工业产品列入计划的是53种(含省市共同列入计划的13种),城市公用事业计划列入自来水、下水道、道路、有轨电车、公共汽车、煤气、轮渡、植树等12项内容。
通过5年实施,上述两个计划基本完成。工农业总产值(换算成1980年不变价,下同)年平均递增18.99%,其中工业产值递增21.65%,农业产值递增5.89%;地方财政收入年平均递增20.2%。到1956年底,全市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城市公用事业除有轨电车、煤气外,其余项目均实现,初步改变了城市的面貌。
1956年9月,编制出《蚌埠市1956~1967年工农业生产建设规划》草案。1957年11月,编制出《蚌埠市支援农业工作规划》。在工农业生产建设规划中,拟定工业着重向轻纺门类发展,兼顾其他门类,并提出新建动力机械、修配及生产化肥、皮革、五金、酒精、电线、灯泡、缝纫机、自行车、玩具、化妆品等产品的20个厂,改建生产肥皂、玻璃、糖、油等产品及从事染织、铁工的6个厂,扩建生产农业机械、砖瓦、火柴、麻袋、纸、自来水等产品的8个厂。但该项中长期规划实施到1958年,即因情况变化而中止。
二、“二五”和调整时期计划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市计划部门仅制定工业方面的计划,其他行业未涉及。
在“二五”计划期前夕的1957年底,即编制出《蚌埠市1958~1962年工业和手工业发展规划(草案)》。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方向是:在原有以农副产品加工制造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食品制造工业,相应发展化学工业,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肥料、农药、新式农具制造业,发展兴修水利所需的工具制造业,发展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纺织工业及其他轻工业。规划提出,“二五”期间全部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4%,新建工厂30家,扩建、改建工厂21家,提高手工业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的程度。该规划较符合工业发展实际,正当准备付诸实施时,国家计委委务会议于1957年12月已经传达了毛泽东有关掀起新的生产建设高潮、15年赶上或超过英国的指示,省计委于1958年1月也下达《关于组织1958年工业生产大跃进的初步意见》,要求掀起一个发展工业的热潮,使地方工业产值翻上几番,并要求在同年上半年制定一个新的规划来,以便有效地保证“大跃进”任务的实现。据此,市计委在层层加码的基础上,于4月30日重新编制了《蚌埠市1958~1962年地方工业发展纲要》,代替原编制的工业和手工业发展规划草案。纲要提出,“二五”期间全市工业产值计划年递增60%,新建大中型企业65个,新建小型企业202个。
1958年6月,市委提出把蚌埠市建成以钢铁工业、机械工业和化学工业为中心的重工业城市,市计委即制定出《蚌埠市发展钢铁工业计划》。该计划提出到1962年,全市形成年产生铁70万吨、钢40万吨、钢材35万吨的生产能力;同时,计划生产汽车、拖拉机、轮船等重工业产品。此后,在历年编制的年度计划中,纳入指令性计划的范畴越来越大。1960年,工业产品编入指令性计划的有137种。在上述纲要和计划的指导下,“二五”期间虽建成一批项目,但导致冶金工业和机械工业畸形发展,且投资规模过大,经济效益很差。1961年起,工业开始收缩和初步调整,原纲要和计划中止执行。到1962年底,国营工业企业亏损有23个,占国营企业总数的36%,亏损金额为515.5万元;亏损产品有36种,占主要产品总数的32.7%。其中,新建的蚌埠钢铁厂,5年间累计直接经济损失达6740万元。“二五”期间工业大起大落,产值平均年递减3.63%。受工业的影响,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下降21.5%,交通客货运量、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增长都低于“一五”时期。
1963年起,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从实际出发,分年度制定国民经济调整计划。通过调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回升,到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29.82%。
三、“三五”、“四五”时期计划
1966年上半年,市组织人员着手编制第三个五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但未成型,“文化大革命”即开始,致“三五”计划和1966年的年度计划仅有建议指标,未制定实施方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计划管理工作停顿。1967年、1968年,因社会动乱严重,两年的年度计划未能编制。1969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后,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恢复编制年度国民经济计划。
1969年编制的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中,包括工业产值指标,208种指令性工业产品指标,粮食、油料、棉花、麻、烤烟、生猪等产量指标及粮食征购指标,基本建设投资额指标,商品调进调出指标及出口收购指标,财政收入及支出指标,交通客货运量、周转量指标等。因受政治运动的干扰,主要计划指标执行情况较差。其中,工业产值仅完成计划的85.4%,粮食产量完成计划的88.1%,财政收入完成计划的96%。
1970年,为追求地方工业“小而全”,自力更生解决钢铁原料问题,在计划编制中,再次列入兴建蚌埠钢铁厂和大洪山铁矿项目。厂矿项目“上马”后,因成本过高等原因于1980年“下马”,共损失4000多万元。
“四五”时期,计划部门虽编制出《蚌埠市1971~1975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但线条较粗,着重以编制年度计划为主。各年度计划包括有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外贸、基本建设、财政收支、劳动工资、物资分配、教科文卫、城市公用事业及住宅等方面的内容。年度计划在执行中,同样因受政治运动的影响,情况时好时坏。
1975年8月,市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根据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文件,曾编制出《蚌埠市工业交通1976~1985年发展规划》,但规划较草率,未能在实际执行中起到指导作用。
四、“五五”时期计划
“五五”时期,计划编制工作仍以年度计划为主,五年计划仅是一个大的轮廓。
1976年至1978年间,年度计划工作与实际脱节现象依然存在,许多指标订得偏高,加上经济运行尚未走上正轨,多数计划指标完成不好。1976年,工业总产值实绩仅比计划高0.6个百分点,工业亏损降低50%的计划未能完成,粮食产量为计划的95.5%,财政收入为计划的98.9%。1977年,工业总产值基本达到计划指标,但粮食总产量只为计划的83.3%,财政收入为计划的99.3%,财政支出超计划的78%。1978年,工业总产值为计划的95.7%,粮食总产量为计划的89.9%。是年,曾规划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也明显偏离实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计划管理工作拨乱反正,计划编制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1980年,所编年度计划既积极进取,又留有余地,执行也较顺利,全市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1.3%,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7%。
“五五”期间,市编制的长期性规划有3个,即1976年编制的《蚌埠市环境保护十年规划》,1979年编制的《蚌埠市邮电事业1979~2000年发展规划》,1980年4~11月编制的《蚌埠市国民经济十年规划》。在编制国民经济十年规划中,认真总结了前30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着眼于城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并经反复讨论、修改,使规划较为成熟。该规划确定把蚌埠市建成以轻纺工业为主的城市,对后来“六五”计划和各年度计划的编制起到了指导作用。
五、“六五”时期计划
1981年,计划部门编制出《蚌埠市国民经济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草案)》。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实现翻两番的指标,市委、市政府相应对原计划草案作了修改,并改称为《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草案)》。1983年10月,计划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六五”计划内容比过去制定的五年计划更为完备,除包括基本任务、综合指标、经济部门发展计划外,还增加科研、环境保护、人口控制、人民生活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计划。到1985年,主要经济指标的年递增比例是:工农业总产值11.78%,财政收入11.1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56%,外贸出口5.3%。1982年起,在所编制的年度计划中亦开始增加社会事业的发展内容。“六五”时期根据需要,还编制了若干行业的中长期规划,主要有:1981年12月制定的《蚌埠市“六五”工业发展规划》,1982年12月制定的《蚌埠市1983~1985年经济技术协作规划》,1984年3月制定的《蚌埠市1985~2000年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等。
“六五”时期在编制计划中,各年度均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计划实施的重点措施。1981年,针对经济效益不高和基建规模偏大问题,在年度计划中增加了产品质量创优及发展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内容,对基本建设投资按上年实绩作了压缩。同样,1982年把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整顿企业管理作为重点,1983年把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作为重点,1984年、1985年把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等作为重点。
市“六五”计划经5年实施,产生了预期效果。与“五五”时期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年递增率上升5.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年递增率上升7.01个百分点,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递增率上升4.48个百分点。
蚌埠市1949~1985年各期主要经济指标平均增长速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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