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蚌埠开埠后,正值北洋军阀时期,北京政府虽曾制定过统一税法,但因国家税收多委托地方征收,加之军阀各自为政,统一税法得不到实际执行。民国2年(1913年)底倪嗣冲在蚌督皖,任其侄倪道火为凤阳关监督(监督公署设蚌),分设若干卡口,凡货物经过,必加收关税。不久,又变更淮盐引岸,将由江苏板浦运往皖北、豫东之盐斤集中于蚌埠,设立盐局,征收盐税。此期,在蚌埠征收的国税有矿税、糖税、茶税、烟酒税、烟酒公卖费、印花税、盐税等,开征的地方税有契税、牲畜税、屠宰税、牙帖税、质税、卷烟营业凭证税等。另外,倪氏在蚌所设巡警局(后改称警察专局),亦仗权征收房捐、筵席捐、娱乐捐、商店月捐等各种警捐。民国6年,警察局正式设捐务处,将商店月捐、营业执照捐、消防捐、房铺捐、板车捐、人力车捐、旅客捐、茶馆捐、土膏捐等统称为警捐,自收自用。民国9年倪被免职后,其他来蚌军阀亦胡乱征税。
民国17年,国民政府进行财政整理,但在实际执行中,税制混乱的状况并无明显改变。除规定征收的税种外,仍有许多附加、杂捐及摊派。民国20年,国民政府宣布裁撤厘金和常关税,安徽为抵补减少的收入,自行开征统税和营业税,在蚌主要涉及卷烟、麦粉、火柴等。民国21年,对手工卷制烟也征收统税,开国内先例。从国民政府成立到民国27年初蚌埠沦陷,苛捐杂税虽多次宣布废除,但行政、军事、税务及警察机构等均各自为政,巧立名目,从未停止征收。至民国26年,在蚌征过的苛捐杂税累计达110余种,其中包括人民负担最重用于反共反人民的省防附捐。民国25年,仅属警察局经征的各种杂捐就达42种。按规定已纳统税的货物不得重征或另征附加,实际上每遇关卡还要缴纳验票费、照票费、灰印费等。
沦陷后,日伪在蚌除沿袭抗战前的税种外,还开征所得税,对入境、过境货物征收转口税,对消费者征收消费特税,对外运粮食和土产征收出口(境)货物赈捐,各类正税增加到20余种。尤其转口税,均为日本人所控制,强行征收。除正税外,民国28年对妓女征收花捐,分甲乙两等,每月各征收银币8元、4元。民国30年起,日伪政权征收所谓地方事业补助费,其中对商民贸易物品按短期营业税率加征达5成。民国31年售吸鸦片公开,日伪政权征收鸦片营业牌照捐、印花捐等。另外,沦陷时期还征收复兴捐、飞机捐、广告捐、卫生捐、铜捐、铁捐、检查费、自卫团经费、烟叶学厘附加、牲畜税学厘附加、牙税附加、契税附加等,甚至连糠麸、饲草也在征收之列。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重新统一税收法令,在蚌征收的货物税有卷烟、麦粉等13个品目。直接税除营业税外,征收6类所得税和特种过分利得税及遗产税;地方税捐征收营业税、房捐、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牲畜营业税、屠宰税、契税、筵席及娱乐税、地价税等。民国36年,国民党扩大内战,加重各项税收,向人民加紧压榨和剥削,致使税制陷入混乱。此期,除增加税种、提高税率外,杂项摊派已失去控制,并实行所谓预征预借办法。是年,定对安徽田赋“征三借三”,后经请愿仍要“借二”,蚌埠依照执行。另外,应在民国38年春季征收的营业税,在上年12月份已预征完毕。除正规税捐外,先后征收的苛捐杂税也达120种之多,包括公宴费、劳军费、消防费、伤兵费等各项摊派。
民国38年1月人民政权建立,市军管会迅即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在本市颁布之一切财经法令,并取消一切苛(捐)杂(税)”。不久,市人民政府又本着“体恤商民艰难,迅速恢复市场”的原则,先期特准豁免营业税3个月,工业成品产销税1个月;工商各界所有之存货,在市区内经销的,暂免征货物税及产销税。实际在蚌所征收的仅是新发生的货物税。至下半年,执行皖北区税收法规,才相继对货物产销税、屠宰税、牙税、营业税、房捐、娱乐税、行商营业税等7种加以征收。
建国后,1950年1月政务院颁发《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的工商税共14种,市自2月份起征收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存款利息所得税等10种。7月,执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调整税收的通知,将工商业税中的所得税税率由14级全额累进改为21级全额累进,将临时商业税的起征点由10元(折成新版人民币,下同)提高到20元,尤其是把货物税原定的1136个税目,免征或合并掉778个,只保留358个,并调低部分产品的税率,以减轻人民负担。
1953年,适应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政务院财委会对税制作了若干修正,市自1月起执行。主要内容有:试行商品流通税,取消棉纱统销税;对生产制造应税货物工厂原来缴纳的印花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合并在货物税内征收;将工商企业原来缴纳的印花税及营业税附加,并入营业税内缴纳;对已纳商品流通税的商品以及国营商业、合作社和私营专营批发商批售的工业品,均不再征收营业税;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把其中电影、戏剧及娱乐部分税目改征文化娱乐税。执行中根据权限,对一些小型工厂、作坊的税收还给予必要的照顾。是年夏,对新成立的合作社、组也定期减免税收,以示优待。
1958年,国家将工商企业原来缴纳的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市经过测算和试点,自9月份起执行。实行工商统一税后,改多次课征为一次课征,简化了纳税环节。1963年,市开征集市交易税,停征文化娱乐税,对未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的国营企事业单位开征了所得税。
1972年7月,市将工商企业原来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合并为工商税。至此,对国营企业只一种税一次征,集体企业也只征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由单一税制向复税制转变,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1980年起,市陆续恢复征收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对部分产品试行增值税,并先后开征烧油特别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建筑税和奖金税。1983年,市进行第一步利改税,将有盈利的国营企业过去上缴利润的大部分改为用所得税的形式上缴。1984年10月1日起,又进行第二步利改税,将原来的工商税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盐税和营业税,把国营企业应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分别按11个税种向国家缴纳。1985年,在国家所设的24个税种中,市已征收有产品税、增值税、盐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建筑税、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其他税种或因无税源,或因未达起征点而未征。对涉外企业销售的产品和营业收入,仍征收工商统一税。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