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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机构
(一)交通行政机构
建国前,蚌埠民营汽车长途运输大都自行联营管理,市区短途运输则长期由封建把头控制。1953年1月,设立省交通厅蚌埠交通局,6月改称市交通局,辖航运局和搬运公司,但至11月即撤销。此后,淮北运输管理局于1953年至1958年、1962年至1964年两度设于蚌,不仅管理整个淮北地区的公路运输,还曾管辖江淮地区的公路运输。1959年6月至1961年3月,由蚌埠专区设置交通运输管理局。专区撤销后,改为市交通局,辖搬运管理处、汽车公司、第一汽车队、工程养路队、长途汽车站、汽车修理厂等单位。1961年10月,市交通局改为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辖搬运管理处、公共汽车公司、公路站、长途汽车站、汽车修理厂、车辆监理所、工程养路队、小车队、第一汽车队等。1962年7月,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与市搬运公司合署办公。
1964年4月,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改为市交通局,至1969年2月,改为安徽省交通纵队市交通支队,下设单位增加到20个。继后,1970年9月改为市革委会交通局,1979年2月称市交通局。至1985年,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运管科、安全工劳科、综合计划科等业务科室,辖市运输公司、汽车运输公司、联合运输公司、汽车队、小汽车出租公司、公路总站、科研所、交管站及东西货场和两个汽车修理厂。
(二)公路建设管理机构
解放前,蚌埠辖区内负责公路建设与管理的机构多系临时机构。民国17年(1928年),设蚌(埠)寿(县)路施工事务所,属省建设厅管辖。民国19年3月,省公路管理处设蚌埠区公路管理处,当年10月撤销。民国25年,成立省公路局蚌(埠)固(镇)路工程处,主要承修蚌固路,土路通车后即裁撤。民国36年,省公路局在蚌设皖北办事处,配合安徽救济分署修复黄泛区公路。
民国38年蚌埠解放,4月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公路管理总局成立。1950年2月,行署公路管理总局改为行署交通处公路局,蚌埠开始设公路管理站。1956年1月成立蚌埠专区,撤销公路管理站,组建蚌埠公路管理段。1958年4月,公路管理段并入省交通厅淮北公路运输管理局。1961年3月蚌埠专区撤销,市交通局组建市公路工程养护队,负责蚌埠市郊的公路养护和管理。1963年1月,恢复市公路管理站。1981年2月,该站内设工程养护股、计划材料股、财务路政股、政秘股和动力队。
1984年6月,市公路管理站升格为蚌埠公路总站,辖蚌埠市公路工程养护队。市公路工程养护队负责市郊的公路养护和管理。
(三)交通监理机构
民国37年(1948年)春,国民政府交通部公路总局在芜湖、安庆、蚌埠三地区设监理所,当时正值全面内战,地处淮海战役要冲的蚌埠,车辆监理工作实际上无人问津。
1952年,安徽省公路局正式设立蚌埠车辆监理所。其后隶属关系多变,在1959年之前和1961年之后,均属于淮北地区车辆监理所领导,中间一度由滁县地区监理所代管,直到1983年才划属市交通局领导,并辖怀远、固镇、五河三县车辆监理站。1984年,市区的交通监理权移交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管理。1985年,监理所升格为蚌埠车辆监理处。
(四)营运机构
市运输公司位于胜利路市交通局内,1984年5月建立,辖第一、二、三及起重装卸四个分公司及一三○车队、汽车出租公司、交通汽车修理厂等单位。该公司前身是民国38年(1949年)9月成立的市人力运输公司,1950年6月改为市搬运公司。之后,经政企管理体制的多次变化,于1979年2月改称市运输公司。1985年,公司有职工3974人,各种机动车369辆,装卸机械83台,其中投入营运的货车313辆,客车24辆,250K型轻骑33辆,铲车15辆,五吨以上吊车4辆,翻斗车25辆,挂车198辆,人力车947辆。年完成货运量210万吨,周转量3785万吨公里,装卸量642万吨,年营运销售收入700万元,利润30万元,上缴税金55万元,是省内实力较强的集体运输企业。
市汽车运输公司位于凤阳东路,1978年1月由原蚌埠汽车中心站及原省直第三汽车队合并成立,初属安徽省汽车运输公司领导,1983年下放市交通局管辖。公司辖蚌埠汽车中心站及五河、固镇、怀远汽车站和5个汽车队。1985年,全公司(含县汽车队、站)有固定资产1327.5万元,职工1424人,汽车300辆。其中客车173辆,货车127辆,另有挂车108辆,全年客运量956.4万人,周转量42483万人公里;货运量21万吨,周转量3421万吨公里。客运线路43条,日发客车223班次;货运线路27条,通达里程6926公里,联结3个省、13个地市、41个县。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扩大运输门路,发展零担货运。1980年时,广泛开展增产节约活动,全年客货营运收入曾达641.7万元,为历年最好水平。
交通局汽车队1972年建队,时有汽车10辆,原系市搬运公司货车队与小车队合并组成。企业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保养场及汽车库房1302平方米,新建油库2952平方米。1985年,全队职工182人,汽车44辆,挂车37辆,合计吨位376吨,固定资产近200万元。全年完成货运量4.88万吨,周转量992万吨公里,货运收入192万元,实现利润33万元。
蚌埠汽车站位于淮河路东首,市汽车运输公司下属国营企业。该站于1950年7月设立,称客货运输站。1951年3月,站址在东安市场附近。1963年,在今淮河路建新站,称长途汽车站。1964年10月,原淮北局第七汽车队划入蚌埠,与该站合并成立省汽车运输公司蚌埠汽车中心站,实行站队合一的建制,有职工159人,大客车22辆,简易客车8辆,货车2辆。班车通达15个市、县,每天开出班车25部。1985年,该站客运量956.4万人,周转量42483万人公里。
市联合运输公司位于胜利路,1985年10月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64人。公司辖集装箱联合运输中转站和东、西两个货场。该公司系华东联合运输网和京沪联合运输协作区主要成员单位之一。
二、管理
(一)公路管理
公路养护蚌埠解放前,公路养护未见资料记载。1950年起,公路管理部门始接养公路。至1956年,公路养护采取民工建勤和雇用农民临时工办法作业,多局限于公路的修修补补,主要工具是铁锹、扫帚、条筐、扁担及手推车、平板车、石磙等,靠手工操作。1961年4月,成立市公路工程养护队,配备26名专职养路工,汽车一辆。“文化大革命”开始几年,公路养护工作受到影响,路况下降。1969年起,在道班养护的同时,组织农民工养护公路,使养护力量增强,路况有所好转。是年在合蚌路部分路段最先使用15~20厘米石灰煤渣土结构基础,渣油表处3厘米,经1976年现场检查,证实路基坚实,路面光滑。同年,还在蚌阜路段采用石灰土碎石做渣油基础的试验,基础铺筑8~10厘米的石灰土碎石,此后经过较大密度的行车考验,技术状况良好。1974年,市公路站曾自制渣油石料炒拌机,提高了工作效率。1979年后,养护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养护机械增加,至1985年,共有拖拉机、翻斗车、洒水车、压路机、打夯机等养护机械近100台件。1985年,蚌埠辖区共有道班58个,养护人员466名,其中,市郊设蚌埠闸、长淮、徐家岗3个道班,道班工56人,负责蚌埠市郊12条干、支线公路的养护工作。
公路绿化建国前,蚌埠境内3条公路中仅蚌阜路西段两侧有少量柳树,其它均为农田荒野。50年代建成通车的公路,路旁植树也很少。1960年起,开始对公路普遍绿化。1962年起,对所植树木采取道班与社队联合管养的方法。1979年后,曾由公路站负责购买树苗,供给干道沿线的社队种植,成树后收益“三七”分成;一般支线公路由当地群众自裁、自管、自收益。1984年6月市公路总站成立后,对主要干线公路绿化树种进行了更新,至1985年,共植树木6.1万棵,接养干支线平均每公里有树782棵。
路政管理蚌埠解放初期,由皖北行署公路管理总局派人在蚌负责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护公路设施,征收公路养路费等。1959年按照省交通厅通知,在老驾驶员和安全干部中发展一批义务路政员,加强了路政管理工作。“文化大革命”初期,路政管理机构瘫痪,肆意砍伐行道树,在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挖沟或挖削公路边坡种庄稼,破坏公路标志、里程牌、桥梁横杆、路灯等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1971年后,市交通局、公路站完善接养路段的路政设施,于每年午秋两季组织人员,配合公安交警、乡村干部沿线清理路障,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路政管理情况好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一步充实路政管理人员,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整顿交通秩序,制止在划定的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房屋、搭盖棚房、开挖渠道、埋设管线,制止在公路路基上摆摊设点、堆积物料、打场晒粮、挖沟排水及毁坏标志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但占路设集和农民在公路上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状况,仍未能得到扭转。对养路费的征收,解放初期每辆车收费2元(折成新版人民币),所收养路费交皖北公路总局。1950年起,执行政务院及省交通公路部门颁发的征收办法及费率表。1956年根据上级规定,市制定收费标准,客车月纳43.2元,货车月纳40元,农场汽车和拖拉机月纳营业额的8%,动力车半套月纳1.5元,单套4.5元,双套7.5元,多尾10.5元,农场动力车按月营业额6%征收。之后,对养路费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及征管部门又作过多次调整。其征收额在1968年前每年在15万元左右,1974年达100.33万元,1977年达203万元,1982年达303.76万元,1985年含辖县共1429.77万元。自1963年至1985年(1983~1985年含3个县),养路费合计征收5328.8万元,用于地方公路事业的支出(自1975年起)为2562.6万元。
(二)营运管理
运输市场管理30年代开始,蚌埠跑长途的民营汽车增多,为解决争货源的矛盾,成立民营合众汽车公司,实行统一联营。有时处理一些运输商务纠纷,由汽车运输公会出面。建国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私营商车成立私营汽车联营处,所承运的物资统一由交通管理部门分配。1953年,公路汽车运输纳入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57年5月,市成立联合运输办公室,对全市公路运输实行“三统”(统一承揽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配劳力)政策。1958年后,市内各街道、居民委员会办起一批搬运装卸队,社会散平车也随之充斥运输市场,一度存在组织混乱、运价不一、运输质量差等问题。1961年起,对此进行整顿,使混乱状况得以改变。1978年后,为适应运输市场的变化,将原来的“三统”改为“三统三分”,即统一调度、分散承揽,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计划、分级实施,促进了运输业的稳定发展。
运价管理建国前,蚌埠私营汽车长途运输收费随行就市,由车主定价。建国后,公路运输逐步按统一核定的标准收费。建国初期对治淮物资,不仅优先搬运,且运价也比一般商品低42%;为促进物资交流,对盐、粮、麻等农副产品运价也较解放初期最少降低80%。1958年因运力紧张,社会散平车在承揽货源中常以扩大吨位、增加里程、提高货物等级、增加收费项目等手法哄抬运价,后经市物价委员会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整顿,情况得以改变。
交通监理建国后,蚌埠市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监理的法规,但在60年代前,由于法规不完善,监管力量不足,加上社会车辆增多,每年肇事起数均在100起以上。1969年高达178起,其中重大事故63起。1971年肇事起数仍多达131起,其中重大事故42起。1971年9月,市革委会发布《蚌埠市交通管理实施细则》。1975年8月,成立市安全联合办公室,组织监理队伍,曾对1068辆机动车进行审查。审查中规定不合格车辆不准上路,当年肇事起数降到77起,其中重大事故降为18起。1978年后,交通监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法规得到深入贯彻。1979年1月1日起,监理人员统一着装执行公务,并加强车辆的年度检审和对司机的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开展百万公里行车无事故活动。1982年,市成立交通管理站,下设4个检查站。至1985年,社会车辆虽由1963年的1000多辆增加到8000多辆,但肇事起数减少到79起,其中重大事故2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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