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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解放前工厂少,生态环境尚未受到城市废水、废气、废渣(简称三废)的影响。解放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工厂不断兴建,人口不断增多,“三废”日渐增加,产生了对环境的污染。50年代中期,污染开始显露,60年代中期已产生明显的危害,70年代中期污染逐渐加剧,市区大气质量下降,水质严重恶化。1982年,市区东郊发现有酸雨。
进入70年代,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1975年,国务院领导人对淮河水污染问题先后作过两次批示,中央有关部门也曾组织专人对淮河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是年,市成立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环境污染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1976年,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又对全市主要污染单位进行调查登记,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同时,开始对有污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厂企业,实行防治污染项目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的审批制度;对酒精厂、江淮化工厂等重点污染企业,着手进行治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进入80年代,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噪声管理暂行规定》、《蚌埠市环境保护奖惩、收费试行办法》、《蚌埠市保护鸟类的布告》等,使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法治轨道。
至1985年底,市累计完成污水治理项目40个,日处理污废水能力5.4万吨,污水处理率为19.5%;共完成锅炉消烟除尘设施320台,占全市常用锅炉的82.5%;全市11万吨的工业煤渣,全部得到合理利用;淘汰了200多辆噪声大、废气多的蚌产三轮柴油机车,并为3100多辆机动车换装了低音喇叭;新建的大中型企业的防治污染项目,有60%执行了“三同时”的规定。
由于整个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迟,加上淮河上游污染源增多,淮河蚌埠段的水质污染超标率逐年增加,且超标项目已由1980年3项增加到1985年6项。
一、环境污染
(一)大气污染
蚌埠市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锅炉、工业窑炉和机动车辆、船舶、飞机排放的废气,也有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有毒有害气体。同时,市民燃煤烟气也构成对大气的污染。
1985年,全市污染排放的废气总量为75.47亿标准立方米,比1980年上升1.69倍。除化学、建材、食品、造纸等工业废气外,民用炉灶产生的废气量最大,但无确切统计数字。以燃油为主的交通工具,如机动车辆、船舶、飞机等,主要带来氮氧化物的污染;一氧化碳污染则由交通机动工具、民用煤炉及化学工业综合产生。
是年,据气象站、铁路防疫站、百货大楼、衡器厂、二水厂、龙湖公园等6个分布于不同方位的监测点监测结果看,市区大气环境受到轻度污染,除个别区域较重外,基本属于二级质量标准,处于良好状态。在污染物中,粉尘污染较突出。但即使是轻度污染,已使蚌埠地区的生态发生明显变化。50年代前,春、夏季市内燕子群飞,60年代后数量减少,70年代后基本绝迹。解放前后常见的喜鹊、乌鸦等鸟类,进入80年代,只在远郊偶而见到。另外,大气污染还造成市区人口肺癌发病率增高。
蚌埠市1980~1985年大气污染物历年排放量

蚌埠市1978~1985年历年大气污染物浓度表

(二)水污染
50年代前,蚌埠向淮河水域只排放少量的生活污水,未形成水污染。60年代后,随着工业发展和人口增多,城市污水年排放量逐步上升,1976年为3650万吨,1985年上升到10147万吨。污水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成倍加大。特别是轻纺、食品、化学工业的发展,使排放的废水中增加了成份复杂的有毒有害物质。1985年,全市向淮河及其支流水域排放的工业废水达9344万吨,占废水总量的92%,其中含砷1.94吨,铅1.68吨,酚28.33吨,氰化物1.79吨。全市工业企业中,约有100家废水污染较严重,其中废水排放量和有机污染物排放量最大工厂是蚌埠造纸厂,年排放量分别是766.50万吨、2.92万吨。其次是酒精厂,年废水量310.50万吨,有机污染物排放量2.2万吨。
1985年,蚌埠市废水直接排向淮河8117.6万吨,占80%;排向其它支流2029.4万吨,占20%。排向淮河的废水中,经测算含悬浮物3.5万吨,化学耗氧量5.6万吨,生化需氧量2万吨。加上淮河上游也排放大量废水,淮河蚌埠段水质逐年趋向恶化,有机物污染的几项主要指标在上升。1985年同1979年相比,每升水含悬浮物由38.9毫克上升到138.3毫克,含溶解氧由5.6毫克上升到7.4毫克。
因水质污染,自然生态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淮河蚌埠段捕捞鱼产量1956年为21.5万公斤,1977年下降到1.5万公斤,进入80年代则基本无鱼,原以捕鱼为生的渔民多上岸另谋职业。同时,因使用淮河水灌溉农田,或移入养殖水域,或工厂废水直接排放农田、养殖水域,每年都发生死鱼、毁坏作物等程度不同的水污染事故。1974年到1980年间,农田污染(其中有些污染属污水、废气共同造成)事故达30起,赔偿总额(包括罚款)为34.7万元。其中,硫酸厂是赔款首户,每年平均为5.1万元。1985年,全市因工业污水污染造成农副业损失4.6万元。
蚌埠市1980~1985年市区废水排放情况表

(三)噪声污染
蚌埠噪声分交通噪声、工业噪声、社会噪声等。进入80年代,机动车辆猛增,交通噪声强度逐年上升,成为市区噪声的主要声源。市区噪声污染总水平(以等效声级表示):1980年52.34分贝,1981年65.38分贝,1982年64.85分贝,1983年67.67分贝,1984年69.1分贝。1985年通过加强管理,噪声下降到57.43分贝,比上年减少11.67分贝。
蚌埠市1980~1983年市区噪声声源构成比例表单位:%

蚌埠飞机场在市区南部,跑道方向同市区拓展方向一致,全市主要的文化、教育、卫生机构和党政机关及居民住宅区,均置于飞机噪声严重污染范围之内。经1980年实测:在飞机跑道两侧及相对两端上空的地面,飞机起飞时,实测噪声级为84~110分贝,降落时为82~88分贝,在上空飞行时为68~80分贝,均超过国家噪声标准的极大值。受飞机噪声影响的人口占全市总人口一半以上,其中受严重干扰的约为10万人。在航道两侧居住人口,心动过速、神经衰弱、精神病等发病率较高。
蚌埠市1980年飞机噪声实测值表

(四)其他污染
工业异味污染经1978年至1985年实测,蚌埠有多家工厂有异味污染。其中,位于东市区的角粒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异臭,在刮东风时,市区东部异臭熏染半径为1.5公里;蚌埠造纸厂蒸球工段纸浆黑液产生的腥臭,熏染情况较严重。另外,硫酸厂、电化厂、江淮化工厂、明胶厂、电线厂以及塑料加工厂、前进化工厂等,也对局部地区造成小面积的异味污染。
废渣污染蚌埠市固体废渣分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建国后均逐年增多。其中生活垃圾,50年代每年约2万吨,70年代末上升到6.8万吨,1983年为11.6万吨。1984年,固体废弃物总量为26.2万吨,其中,工业废渣14.7万吨,生活垃圾11.5万吨。工业废渣中,炉渣11.2万吨,化工废渣3万吨,其它废渣0.5万吨。工业废渣已多用来作建筑材料,90%以上得到综合利用。其中,酒精厂废渣大部分被农民买去作饲料,一小部分随废水流入席家沟,使沟底污泥大量增加,散发臭味。另外,一些发酵工业和淀粉生产厂所排废水中也含有固体物,对沟河造成一定的污染。
农药化肥污染蚌埠市郊区从50年代末开始使用化肥,70年代后,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猛增。1981年,化肥每亩施肥量达56.3公斤,农药每亩施用量0.39公斤。农药、化肥污染情况未作实测,但已使蔬菜等部分作物含有害成份。
酸雨1982年5月,开始对降雨酸度进行测定。1983年,监测站采样145个,有4个达酸雨指标。1985年共采样131个,有31个达酸雨指标,说明酸雨出现频率呈增加态势。
(五)重大公害事件
蚌埠闸翻水1978年3月淮河处于枯水期,为保证上游淮南电厂用水,自20日起,蚌埠闸实施翻水工程,将闸下淮河水倒流到蚌埠闸,再翻到上游。翻水后下游污水严重污染蚌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50~100倍,部分工厂被迫停产,直接、间接经济损失5500万元。到汛期,淮河水恢复正流,上游污水下排,再度造成蚌埠河面的污染。
蚌埠闸关闭1978年10月至1979年5月,因大旱蚌埠闸连续关闭达184天。关闸后40天,淮河蚌埠段上到八里沟,下至与凤阳交界处,均受严重污染。城市自来水不能使用,生产生活用水困难,医药、食品等工厂被迫停产。大部分单位改用井水和防空洞水,并普遍开挖新井。全市工矿企事业单位,凡有条件的都用汽车运送生活用水。这次水污染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约7000万元。
氯气外溢1981年7月14日,小蚌埠区域内的淝淮化工厂发生氯气缓冲罐爆炸事故。事故后大量氯气泄出,致40余人中毒,100多平方米的芦苇和10多株树木枯萎死亡。范围以外下风向的植物,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危害。
龙子河水污染龙子河枯水时曾多次引淮河水回灌补充。因淮河水受到污染,水质差,造成龙子河鱼死亡。1982年5月24~27日一次回灌,死鱼1.5万公斤,毁鱼种1万多公斤,毁鱼苗5000多万尾,总共价值7万余元。
氧氯化磷外溢1982年7月10日,在铁路新埠站货场,一辆5节装有三氯化磷等危险品的火车车箱被一辆机车碰撞,导致毒气外溢,在周围大气形成磷酸和氯化氢白色烟雾,严重污染城市中心区,面积达4.2平方公里,并持续达9小时。周围居民的呼吸道曾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污染控制
蚌埠市环境污染控制始于70年代,主要是加强宣传,制定并颁布地方法规,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实施“三同时”1973年,国务院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有新污染源的,在设计主体工程时,要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蚌埠市自此实行“三同时”制度。起初执行率较低,1978年至1980年期间,年执行率为30%左右,至1985年上升到60%左右。1981年5月,国家计委、建委、经委、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蚌埠市据此加强了对新污染源的控制,开始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和环境质量评价制度。
征收排污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市于1980年2月开始对排污收费。至1985年12月,计对排放污染物的322个单位,累计征收排污费620.69万元。同期,对造成污染事故的21单位进行了罚款,计罚款1.33万元。通过收费和处罚,促使一些单位积极主动控制和治理污染,收到一定效果。
宣传实施环保法规1981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噪声管理暂行规定》。1985年,又发布《蚌埠市保护鸟类的布告》。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画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国家、省、市的环保法规。其中,在胜利路市人民政府对面建立环境保护宣传画廊,先后出刊50多期,计600多个版面;在城市主要干道和市中心设置11座大型宣传版,不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在《蚌埠日报》上每月定期出版《环境保护专版》。此外,还印发环境保护简报、环境监测简报几十期。
蚌埠市1982~1985年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统计表


三、污染治理
(一)水污染治理
1970年,染织厂在西郊扩建印染车间(后独立为印染厂),开始建设全市第一座染色废水处理设施,因中间间断,至1982年建成,总投资69.1万元,日处理废水能力达3600吨。
1975年,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把工作重点放在淮河蚌埠段水污染源的治理上。翌年,规划染织厂(东厂)、针织厂、东风化工厂、江淮化工厂、制革厂、肉联厂、农药厂等8个污水治理项目,共投资230万元,到1980年,部分治理工程陆续建成使用。1978年至1981年间,全市建设污水处理、回收工程15个,完成投资400余万元,污水处理能力每日18580吨。1982年至1983年间,在治理工业污水的同时,也进行医院病菌污水的处理。1985年起,治污实行承包,主要完成项目有商标装潢印刷厂电镀水处理、制线厂染色废水处理、肥皂厂硬脂酸盐回收等,均竣工使用。
1970年至1985年,全市投入污水治理的工程计41项,总投入资金820多万元。治理工程在1985年仍运转正常和良好的计22项。
蚌埠市1970~1985年污水治理情况表

(二)其他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蚌埠市大气污染治理始于1970年,当时由市节能部门和市劳动局、燃料公司共同负责工业锅炉的改造和消烟除尘。1979年后,开始治理工厂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其中,电化厂建成包括氯化氢气体三级回收装置,位于居民稠密区的染料化工厂安装了一套硫化氢气体回收设施。1985年底,全市已有388台锅炉安装了消烟除尘装置,占总数的82.5%。是年底,城市大气质量明显好转,大气中飘尘、降尘量大幅度下降。
噪声污染治理1979年,蚌埠开始进行交通噪声的污染治理,是年淘汰了噪声大、空气污染严重的机动三轮柴油机车。1982年,全市机动车辆的高音喇叭普遍更换成低音喇叭。同年,修建成南小环城路,使过境车辆和拖拉机绕过城区行驶。1985年,还对工业噪声开始治理,平板玻璃厂、空压机厂的噪声在治理后,经省有关部门鉴定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
废渣治理进入80年代,蚌埠市对每年约10万余吨的工业煤渣,加以综合利用,大多制作炉渣砖和其它建筑材料。明胶厂的五钠渣和骨胶浸灰渣,作为农用肥料;柠檬酸厂生产后的废渣,作为加工轻型建筑板材的一种辅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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