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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广大职工的收入很不稳定,生活极为贫困。全县职工的收入大都以实物折薪的方法支付工资。1946年10月,一个普通酒厂工人除厂方管吃外,每月另付30斤小麦,即使是酒把式也只给60斤小麦,他们的收入根本不能养家糊口。搬运工人的收入也极微薄,一般年份月收入能买六七十斤小麦。商店店员的生活同样清贫,入店后要学徒3年,3年内老板只管吃不支付工资,出师后,收入很低,仅能维持个人生活。80%以上的职工家庭以稀饭辅以糠菜艰难度日。
建国以来,职工工资经过3次改革、8次调整,工资水平逐年提高。1950年机关实行供给制,公职人员年收入折合人民币162元。1956年实行了工资改革,直接用货币支付工资,工资额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人均年工资362元。1972年进行了一次较大幅度的工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至12元的收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就业面的扩大和奖金的发放,职工收入增长速度加快。1980年人均年工资593元,1985年增至1030元,平均年递增11.68%。1985年全县职工发放奖金174万元,人均75.9元。从1980年至1985年职工奖金总额725万元,相当于1985年工资总额的33%。1980年到1985年共有6199名城镇青年就业,人均收入也由400余元达到600元以上。
建国初期,职工住房多是租借私人房屋,砖木结构小青瓦房,无下水道,无自来水。1953年开始兴建职工住房,当年建住房661平方米。尔后建设速度缓慢,职工住房仍以租借私人房屋为主。1972年后,职工住宅建设有所发展,从1972年到1978年建房面积为18776平方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城职工住宅建设发展较快。1979年到1985年共建住宅29989平方米,相当于1972年至1978年建房总数的1.6倍。县城从1979年元月开始使用自来水,1985年自来水用户扩大到1419户。1984年县城开始铺设煤气管道,1985年已有300户居民用上煤气。
随着职工收入的增长,职工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1955年人均供应口粮24.89斤,其中杂粮占30%;1985年人均口粮28.79斤,全部供应细粮。1956年定量供应城镇居民每人食油5斤。最高年份的1983年提高到13.4斤,增长1.68倍。蔬菜、肉类、家畜、鲜蛋、鱼虾的消费量都有明显增长。同时穿着和家庭摆设向着高、精、配套方向发展。60和70年代,以穿棉织品为主,色彩单调,形式单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衣着以化纤为主,并开始向多样化发展。1980年后,毛料、丝绸、呢绒等高档服饰较为流行。职工家庭中高档消费品逐渐增多,录音机、电风扇、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入职工家庭。城镇青年结婚大都置备配套家具和家用电器。溪河食品站12户55人,1985年拥有500元以上配套家具14套、电风扇24台、黑自电视机9台、彩电1台、自行车22辆、手表40块、收录机10台、洗衣机8台、电冰箱1台、照相机1部。
附记一新北村农民生活调查
马桥区新安乡新北行政村座落在县城东部山区。1985年全村有5个自然村,14个生产队,641户,3137人,其中15至55岁青壮劳力1011人,耕地2790亩。
建国前,这里自然灾害频繁,农业连年歉收,即使是丰年,粮食亩产也仅百斤左右。同时,这里又是土匪经常出没活动的地区,群众生活极不安定。全村60%以上的群众经常外出逃荒、逃难。
建国后,粮食产量增加,农民生活有了改善。但由于一度强调“以粮为纲”,丰富的矿产资源未能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人均收入很低,1976年仅有30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里的农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以建材业为主的乡镇企业,相继兴建了集体和农民私人联办的水泥厂、采石场等。1979年创产值51万元,人均收入猛增到350元。1985年全村有3个集体和联办水泥厂、1个采石场、1个石灰窑、1个砖瓦轮窑厂、1个汽车运输队,固定资产总额300万元。拥有大型汽车12辆,其中集体、个人各6辆,小四轮60辆。全村工副业年产值410万元,上缴税金10万元,纯盈利40万元。人均收入581元,平均每户储蓄2000余元,户储万元以上的10余户。从1980年到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5年翻了3番,人均收入5年翻了2番。随着收入水平的大幅度增长,消费结构也发生巨大变化。主食全部是细粮,蔬菜、肉、蛋、鱼虾等副食品消费量增加。1983年8月,集体投资10万元,建扬程为60米的高压储水塔1座,次年4月全村户户安上自来水管,首创全县农村使用自来水的记录。从1978年至1985年共建砖瓦房3500间,是建国后29年建房总和的1.5倍,人均使用面积18.5平方米。1985年全村拥有电视机163台,其中彩电9台,电风扇651台,收录机85台,电冰箱4台,摩托车9部,照相机15部,电唱机176台,自行车901辆,手表1480块,千元以上高档配套家具531套。
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1984年集体投资建幸福院1所,砖瓦结构新房21间,使用面积435平方米。院内配有电风扇6台,电视机、电唱机、洗衣机各1台。入院11人,其中男6人,女5人。入院人员吃粮(米面)不定量,每人每月菜金20元,零用钱老人5元,1名痴呆青年10元。每逢节日各厂向每个入院人员赠送节日礼品,价值10至20元不等,另外,集体统一发给每人过节费25元。院内配有服务员2名,负责人院人员的膳食起居和财务管理。几年来投资7万元,在全村铺设石子路16华里。又与新南村联办小学1所,铺设校内水泥路500米。为了鼓励青少年认真学习文化知识,专门拿出一笔钱用来鼓励成绩优异学生:凡考入初中的学生,发给奖学金20元;升入高中的奖200元;升入大专、中专的奖500元。村办诊所1个,有医护人员4人,每人每月工资70至80元。凡确实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和因公负伤的村民均予免费医疗。
1976~1985年新北村工农业总产值、人均纯收入统计表

附记二郑桥村农民生活调查
孙疃区郑桥行政村座落在浍河南岸,紧靠孙疃集。1984年全村有5个自然村,6个生产队,225户,1138人,550个劳力,2280亩耕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由于只注重粮食生产而忽视其它各业的发展,这个村的经济收入低而不稳。1979年以前人均年收入只有三五十元。1980年,郑桥村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之后数年,经济收入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也随之得到改善。1984年全村总收入49.68万元,除去税收和各种费用,纯收入39.97万元,人均328元,比1978年的人均83元增长2.9倍。人均纯收入300至500元的111户,占49.3%;501至1000元的24户,占10.7%;300元以下的90户,占40%。据对68户抽祥调查,1984年人均生活费235元,比1978年人均110元增长1.1倍。其中主食人均79元,占34%;文化娱乐费14元,比1978年增长50%;购买衣饰的支出35元,占15%。68户共有房屋453间,其中新建砖瓦房253间,占55.8%。平均每户有房6.7间,人均使用面积16平方米。有自行车的45户,占66%,比1978年的9户增长4倍;有缝纫机的41户,占60%,比1978年的14户增长1.8倍;有钟表的63户,占92.6%,比1978年的19户增长2.3倍;有大型配套家具的37户,占54%,比1978年的3户增长11.3倍。此村农民生活在县内属于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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