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境内河湖交错,水域面积较大。解放前未能充分利用,上市鲜鱼以自然捕捞为主,上市量随涝旱年景不同而增减,一般在0.8至2万担之间。
解放后,政府重视发展渔业生产,1958年开始在县鱼苗场繁育鱼苗,在焦岗湖等地投放,实行“捕养结合”,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放养量逐年增加。1959年鲜鱼上市量1.9万担,比1949年增加2倍。收购的鲜鱼大部分外调合肥、淮南等地,鲤鱼销往上海转口东南亚和罗马尼亚等地。1960年至1972年,湖泊开放,群众自由捕涝,焦岗湖鱼种放养中断,鲜鱼上市量下降10%左右。1973年恢复在湖泊中放养鱼苗鱼种,鲜鱼上市量有所恢复。1980年,国家水产总局拨款70.5万元,在县境西淝河两岸利用坝塘开挖精养鱼塘3340亩,建立商品鱼基地。全县各地池塘养鱼面积也逐年扩大,鲜鱼上市量稳定增长,1985年,鲜鱼上市量达3.63万担,另外还有甲鱼、鲜藕、菱角等水产品供应市场。
上一篇:第二节 畜禽蛋
下一篇:第四节 废品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