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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境地处沿淮多灾区,水旱灾害频繁。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至十六年(1890年)连续灾荒。政府赈款81370元,大、小麦19034石,杂粮6689石。由于灾重物少,杯水车薪,广大灾民饥不得食,衣不蔽体,而地主、富豪却囤积居奇,乘机高利盘剥。光绪二十年大水,岳张集饥民2000余人在岳相如的带领下,强扒地主粮食3000余石,以度春荒。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36年的36年中,县发生较大水灾11年,旱灾7年。受灾群众均未得到正常救济,冻死、饿死者甚多。民国20年大水,淮堤溃决,境内四乡,一片汪洋,人尸、畜尸、屋顶、草垛随水漂流。据安徽省赈务会当年9月统计:“凤台县受灾面积1175平方公里,淹地824100亩,淹倒房屋300000间,溺死6900人,受灾420000人。”民国县政府仅在城关施粥急赈,得济灾民不到十分之一。另组织灾民修淮堤以工代赈;在焦岗、曹集、董岗、陈集等乡实行农贷。终因救灾物资贫乏,官绅舞弊,致使广大饥民出外逃难。刘集乡前进村当年580余户人家,有300余户逃荒在外,病死、饿死竟达100余人。刘福圣全家6人,死在外地5人;张瑞武一家5人在外无钱回家,卖掉一个3岁男孩子做路费才回到家中。民国27年6月,蒋介石下令炸开花园口黄河南堤,造成淮堤溃决,全县淹地223万亩,百姓溺死、病死、饿死不计其数。政府不管灾民死活,仅在1939年春,以赈灾为名,向各乡、镇征集谷物743石,大部分却被官绅贪污、挥霍。
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带领全县人民战胜一个又一个灾荒。1950年7月大雨,淮河洪水暴涨。沫河口、黑张段、元(元庆闸)山(禹王山)段淮堤先后溃决。全县淹地944241亩,倒塌房屋110560间,受灾人口44441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0%。省委、阜阳地委领导先后带领生产救灾工作队亲临凤台参加抢险救灾。县委、县政府立即决定:全县以抢险救灾为中心任务。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织、船管、调运4个股。组织各级干部1310人,轮船10只,民船1980只,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到7月25日,8天抢救被水围困的灾民184210人,牲畜1.5万头,粮食450万公斤,灾民、牲畜均安排在淮河南岸一带山区和县城高地。每人发救济粮3.6公斤,并搭盖庵棚以解决灾民燃眉之急。水势稍退,全县各级政府及生产救灾工作队,带领灾民返回家乡重建家园,恢复发展生产。当年补种晚秋作物712824亩,收粮2078772.5公斤,加上午季作物共收粮食8531万公斤,超过1949年65.5%。同时,在中共安徽省委的统一安排下,全县组织28000余灾民(强壮劳力)去六安、舒城等县“借地生产”。冬季,各级政府和生产救灾工作队,又把受灾群众组织起来,成立1107个互助小组,从事捕鱼、榨油、编织等26项副业生产(政府贷给粮食129166.5公斤),当年获利54.7万元(旧币)。1950年秋至1951年春,人民政府发放救济粮790.55万公斤,救济煤1220吨,食盐34.8万公斤,救济款16万元,寒衣394670件。使全县44万多灾民顺利度过解放后第一个大灾荒年。
1954年7月27日凌晨,硖山口水位达25.82米,超过淮堤1.25米,县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禹山坝淮堤溃溢,全县一片泽国,灾区低洼地深3米以上,高地水深2至3尺。抢救灾民轮船从县城起航直达阚疃畅通无阻,全县淹地1948789亩,倒塌房屋260982间,受灾人口483410人。省委书记曾希圣、副书记牛树才、曾庆梅,治淮委员会、阜阳地委主要负责人,先后赶到灾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县委、县政府当即把治淮总队改为防汛救灾指挥部,组织干部2610人,轮船18只,木船2828只,投入抢救。从7月9日至23日,共抢救水困灾民239943人,牲口20520头,粮食792万公斤。149382名灾民转送到河东大山、河南双峰山、刘集区的孤山、县城以及怀远县的平阿山等地。为了解决灾民的临时吃住,帮助搭临时庵棚9095个,发救济粮27万公斤。县政府组织全县机关食堂连夜赶做馒头20329公斤,供给灾民。在此前后,省委书记曾希圣曾将凤台县的汛灾情况电告中央求援,中央动用空军某部飞机12架次,在硖山口等地空投防汛救灾物资,投帐篷740个,以及麻袋、饼干、食品等。水退后,县委、县政府在原抢险救灾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了320人的生产救灾工作队,分赴灾区全力以赴帮助灾民开展生产救灾工作。是年补种晚秋作物129654亩,收粮428.5万公斤。同时组织24389名灾民(强壮劳力),按照省、地委的安排往亳县、涡阳、定远、肥东等县借地生产,共收粮食1122025公斤。为保住灾区耕畜不致饿死,县政府又将25283头牲畜移往六安、滁县两专区和亳县、涡阳两县就草饲养。九十月份,全县疫病流行,中央和省拨医药救济款127745元,并派329位医务人员,配合县内中西医人员救治,至11月共治疗病人121421人次,基本上刹住疫情。12月上旬至1955年元月4日,两次连降17天大雪,平地积雪2至3尺,淮河冰封,水陆交通断绝,全县断炊25727户,112562人;缺柴41004户,151123人;缺棉衣6474户,11713人;缺房5448户,21996人。县、区、乡各级干部全面动员,逐村逐户摸底查灾,及时抢救。共发救济粮1302万公斤,款202.4万元,煤1220吨,食盐款15万元,棉衣款61.7万元,房屋款56.33万元,保畜款18.1万元。使灾区群众安全渡过雨雪关。雨雪过后到1955年午收前,全县又组织237628名灾民,开展22项副业生产,获利184.8万元,再次发放救灾粮1500万公斤,款140万元,使全县483410名灾民,顺利地度过1954年秋至1955年夏特大洪灾、雪灾。
1954至1955年,在毛泽东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下,淮河大堤按洪水百年一遇的标准,加高至海拔27.5米、顶宽6米。从此,淮河溃堤灾害断绝,但低洼地区及圈筑圩堤所形成的内涝,行洪地区的行洪灾害成为县境内的主要灾害。
1956年6月上旬连降暴雨,马家湾、黑老婆湾、姚家湖、董峰湖等生产圩堤先后漫堤行洪,共淹地1566570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71%,受灾人口512871人,被淹没和水围村庄837个,38915户,175117人。倒房7935间,死亡耕畜35头。县委、县政府立即抽调机关干部262人,调船168只,分赴行洪区和涝区,把3560户,14176人,牲畜2556头,家俱农具4123件,搬迁至淮河大堤上及县城等高地,发粮10.5万公斤,煤60万公斤,芦席2715条,竹杆、木头等器材6850公斤,急救灾民。为防止疾病流行,组织全县60余个联合诊所,612位中西医医生,按灾区划分60余个责任区,及时开展疫病防治工作。水退后,灾民在几种几淹的情况下,仍补种晚秋作物46546亩,收粮4682477.5公斤,种菜98710亩。当年冬天和次年春季,县、区、乡组织灾区群众7.4万余人,开展65项副业生产,获利300余万元,占缺粮款29.8%,政府发放救济粮7215万公斤,救济款271.7元,贷款112万元。上海等地捐献寒衣104520件,红芋干3550公斤,县直机关捐献寒衣1420件,棉絮7500公斤。为保护灾区牲畜,调入牛草823.05万公斤,并将16595头牲畜移往六安、寿县喂养。使全县51余万灾民顺利地度过灾荒。
1959年大旱,百日无雨,旱情严重地区,地裂尺余,全县受灾农作物1495603亩,占春夏种作物的89.6%,受灾人口273329人。县委、县政府抽调3100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灾区,组织群众抗旱救灾。县委先后召开六次全县广播动员大会,动员41.9万名群众,苦战100天,播种夏种作物38.2万亩。浇灌受旱作物933516亩,减少80%的损失。当年发动群众,开展副业生产,获利24万元,种菜21万亩,挖野菜524.5万公斤,政府发救济粮2684.5万公斤,救济款70万元,灾区群众顺利度过荒年。
1963年夏秋之际,先旱后涝。受涝面积167.6万亩,受灾人口49.5万人,倒塌房屋12672间。县政府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的必要救济”的救灾方针,组织灾民3.51万人,开展打石、捕鱼、加工等10多项副业生产,获利129万元。补种晚秋作物1.2万亩,种菜14836亩,收贮干菜20.5万公斤。政府下发救济粮、回销粮计1006.5万公斤,救济款157万元,贷款163.8万元,供应烧煤15523吨。救济木材64.25立方米,毛竹2.5万根,芦席2.5万条,布匹12.45万米,棉花2.5万公斤,针织棉纱180公斤。
1975年夏季大水,淮河水位接近1954年。姚涧湖、黑老婆湾、马家湾、东风湖行洪区圩堤先后决堤行洪,淹地52822亩,淹倒房屋11536间,受灾人口33250人。沿淮、淝、港河低洼区内涝淹地289032亩,受灾人口154600人。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发动,出动汽车30辆,轮船1只,机驳船3只,木船137只,搬迁行洪区、内涝区灾民2.3万人,牲畜2155头,粮食241.5万公斤。发放救济粮1277.5万公斤,救济款226.6万元,毛竹7400根,圆竹12150公斤,席13700条,塑料布907.3公斤,麻1800公斤。
1983年7月,淮河大水,7月26日东风湖又一次奉命行洪,淹地44591亩,倒房9546间。10月又发生罕见秋汛,东风湖再次灌满,淹没晚秋作物13240亩和新种小麦8500亩。淹倒新盖房屋7079间,受灾人口30765人,两次共损失910万元,户均1477元,人均325.76元。另外,全县河湖低洼区内涝淹地88269亩,受灾81893人。县及时抽调得力干部66人,大小木船99只,汽车23辆,组成5个搬迁队,医生14名,组成2个医疗队,赴行洪区转移灾民24187人,大牲畜611头,农机500辆,粮食420万公斤,柴草415万公斤,猪羊3326头。县委、县政府召开10余次生产救灾会议,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捐粮135万公斤,款3.4万元,牛草106万公斤,秫秸15万公斤,麦筒草6.5万公斤,衣服5620件。国家发放救济粮494.15万公斤,救济款153.3万元,烧煤4510吨,棉布27100米,棉絮7500公斤,木材460立方米,毛竹15000根,饲料粮10万公斤,帮助灾民建房1876间,建过冬庵棚3513间,解决了1501户8579人的过冬居住问题。组织灾民开展10余种副业生产,收入30余万元。使行洪区群众安然度荒。
1982年冬,为解决行洪区人民的安居问题,省、市拨下专款,县动员1.6万余民工,利用冬闲,挖土170万立方米,为刘岗等6个行政村建造9座庄台。1983年冬动员2万余民工,做土方98万立方米,为董岗、大郢等4个行政村筑长3600米、高27.3米的保村圩堤,又动员5000民工,做土方27万立方米,修复5个老庄台。将石湾村迁到淮河东岸山坡高地上的“石湾新村”居住。行洪区人民从此再不受倒房、搬迁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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