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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9年(1930年),淮南矿区开始用电。民国35年,以田家庵商会会长向旭初为经理,成立淮光电力供应社,承包田家庵、大通、九龙岗三镇商号、店铺及部分居民照明用电,次年8月淮南三镇灯头约1500盏,路灯电杆37根。1949年3月1日淮光电力供应社收归淮南电厂,淮南电厂成立业务科,下设田家庵、九龙岗用电营业站。三年恢复时期,淮南地区的用电工作由淮南电厂业务科和供电科管理,用电区域延伸到寿县。1958年淮南电业局成立营业所,下设用电服务股和用电监察股负责用电工作。1957年将营业所与电力网管理所合并成立供电所,下设蚌埠、合肥分所,分别管理淮南、蚌埠、合肥地区的用电工作。1958年蚌埠、合肥两地区划出。
1962年底淮南供电局成立,下设用电管理所负责淮南地区的用电工作,1967年以后用电区域逐步延伸至颍上、阜阳、霍邱、阜南、临泉、太和、界首以及河南的沈丘等县。1974年将霍邱以外上述各县的用电工作划归阜阳电业局管辖。1986年以后又将寿县和霍邱县的用电工作划归六安地区供电局管辖。
淮南供电局于1978年成立用电科,负责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群众办电工作。1980年用电科开始对用电业务实行统管,主要业务范围是:电价管理、供电(配电)贴费管理、业务扩充费用的使用、电能计量复置金的使用和安排、大用户的报装批准、用户力率奖惩实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集资办电等。
一、用电结构
淮南供电地区1990年系统最大负荷为338000千瓦,年供电量为215357万千瓦时,年售电量为207248万千瓦时。其中淮南市(不包括凤台县)用电量为177157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85.48%;凤台县用电量为13539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6.53%;长丰县用电量为8161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3.84%;定远县用电量为8391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4.05%。在整个地区用电量中,工业用电量比重最大,其中煤矿用电量占首位,年用电量达72792万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42.6%;化学工业用电为其次,年用电量达57992万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33.94%。
1990年末淮南供电地区用电结构表

〔工业用电〕淮南供电地区建国前主要是煤炭工业,兼有少量的粮食加工等轻工业用电。民国37年(1948年)用电量为139.6万千瓦时。
1949年总用电量为1452.2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为1381.2万千瓦时,占用电量的95.1%,其中煤炭工业用电量为1263.7万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91.5%;轻工业用电仅占工业用电量8.5%。三年恢复时期,重工业出现了金属加工工业、化学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轻工业出现了纺织工业。1952年工业用电量上升到2579.6万千瓦时,占全年总用电量的96%,是1949年工业用电量的1.88倍。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用电量增长较快,造纸工业开始用电。1957年工业用电量7649.3万千瓦时,占全年总用电量的94%,是1952年工业用电量的2.96倍。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除煤炭工业用电量增长幅度较大外,黑色金属工业开始用电,1958年黑色金属工业用电量为463.7万千瓦时,因“大炼钢铁”致使用电增长幅度过快,到1960年猛增至4683.2万千瓦时,经国民经济调整,到1962年黑色金属用电量下降到544万千瓦时。轻工业中因安徽造纸厂扩建,用电量增长到2969.3万千瓦时,比1957年增长2.3倍。
1962年淮南供电地区工业用电量为3172.6万千瓦时,占全年总用电量的96%,是1957年工业用电量的4.15倍。
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淮南供电地区用电量逐年下降,1965年底工业用电量为26584万千瓦时,比1962年下降16.2%。工业用电量占全年总用电量的92%。1965年下半年,年产5万吨合成氨的淮南化肥厂投产,工业用电量回升。“文化大革命”期间,从1966年至1975年工业用电量缓慢增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轻工业用电量稳定增长外,潘集煤田投产和化肥工业扩大生产能力,工业用电量逐年增长。1978年工业用电量为88758万千瓦时,是1967年全年总用电量的2.7倍,1985年底工业用电量为134554万千瓦时,是1978年工业用电量的1.52倍,占全年总用电量的84%,其中重工业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的92%,轻工业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的8%。1990年末,工业用电量为164053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86%,在工业用电量中,重工业用电量为139633万千瓦时,占85.1%;轻工业用电量为24420万千瓦时,占14.9%;乡村工业用电量为2238万千瓦时,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1.36%。
〔煤矿用电〕建国前,煤矿生产用电由自备电厂直接供给。民国34年(1945年),淮南煤矿电力负荷平均为600千瓦,最高负荷为2000千瓦左右。到民国37年底,淮南煤矿平均负荷为1679千瓦,最高负荷为3200千瓦,1949年煤炭工业用电量为1263.7万千瓦时。
建国后,淮南煤矿列入全国重点建设单位,属重点用电企业。1954年淮南矿务局开始扩建和新建一批矿井,在煤矿的基建和开采中逐步使用机械化工具,使得煤矿用电量逐年增长。1952年底煤炭工业用电量为2207.9万千瓦时,1957年底增加到5774.5万千瓦时,平均每年递增24.2%。50年代末,淮南煤矿日产煤量已达2万吨,小时最高负荷为3万千瓦,原煤每吨用电单耗为20千瓦时。60年代,新建的一批矿井分别投入生产,同时对部分老矿区进行了改造,1965年,原煤年产量为902.35万吨,煤炭工业年用电量为17828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61.6%。1967年原煤产量下降到456.69万吨,煤炭工业年用电量为12009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36.4%。1968年后煤矿逐步恢复了正常生产,1970年原煤年产量已回升到1004.94万吨。淮南矿务局所属10矿3厂,日用电量达90~100万千瓦时,用电负荷为3.8~4万千瓦,约占淮南供电地区总负荷的三分之一。70年代,淮河以南老矿区的9对矿井,采煤深度基本上都在500米以下,因此,矿井提升系统需要更换和增加主、副井绞车;排水系统需增加水泵;通风系统需增加风机;运输系统需增加机电设备等等,加大了煤炭工业电力消耗,加之采煤机械化程度提高和潘集煤田基建,使煤炭工业用电量增长较快。1972年原煤产量为1052.1万吨,用电量为2.0282万千瓦时。70年代末,淮南煤矿先后报废九龙岗、大通矿井,淮河南岸的其它矿井也已进入衰老期,使原煤产量年递减率为7%。同时矿区转供电范围扩大,年转供电量约3000万千瓦时,加大了原煤的用电单耗。1979年原煤产量为961.72万吨,年用电量为34551万千瓦时,1979年比1972年原煤产量减少90.38万吨,用电量增长了76%。1982年原煤产量为840.7万吨,年用电量为38790万千瓦时,与1979年相比,原煤产量下降120.96万吨,年用电量增长12.2%。
1983年分配矿务局日用电量负荷为4.1万千瓦,电量97万千瓦时。据1月份统计,矿务局实际日用电量负荷为5.1万千瓦,电量110万千瓦时,电力缺口达10%以上。为解决电力缺口,各矿采用多种节电措施,做到超用自限,使1983年综合原煤用电单耗比定额指标分别下降4.14千瓦时和4.04千瓦时,全年节电357万千瓦时。
1985年淮南矿务局用电指标为47389万千瓦时,实际使用49937万千瓦时(超用电量2557万千瓦时),占供电地区总用电量的31%,年用电量是1949年用电量的40倍。原煤产量923.19万吨,原煤单耗每吨用电36.8千瓦时,比1984年原煤单耗用电上升6千瓦时。1980~1985年煤炭工业用电量年递增率为6.3%。
1990末煤矿工业用电量为72792万千瓦时,占全地区总用电量的35.1%,占工业用电量的42.6%,占淮南市总用电量的38.2%。
〔农业用电〕1953年以前农村用电均由矿区转供,用电范围小,用电量少。1954年淮南供电地区农业用电量为1.3万千瓦时,占全地区总用电量的0.34%。到1957年,农业用电量增长到41.6万千瓦时,占地区全年总用电量的比例上升到0.51%。
1958年屯头、汤渔湖以及定远县炉桥等一批电力排灌站开始建设,电力排灌的使用,扩大了农村用电区域,使得农业用电量大幅度增长。1965年底淮南供电地区农业用电量为1009.5万千瓦时,是1957年农业用电量的24.3倍,农业用电量占地区全年总用电量的3.5%。在农业用电量中,排灌用电占84%;农副业加工用电量占12%,照明和其它用电量占4%。
1973年以前,市郊尚无农村专用变电所,农村用电主要依赖附近工厂和矿山的部分工业变电所转供,属“寄生”型。1973年潘集区划归淮南市管辖,农业供电区域随之扩大。1985年底市郊农业人口为44.92万人,耕地面积4.28万公顷,其中电力排灌面积为2.774公顷。高压线路926公里,低压线路2104公里;110千伏变电所1座,35千伏变电所13座,总容量为9518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670台,总容量为90160千伏安。
市郊所辖40个乡已全部通电,348个村已通电343个,通电率为98.6%;10.7万户农户已通电10.3万户,通电率为96.3%。1990年末,淮南市农业(农、林、牧、渔、水利)用电量为8485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的4.5%。
〔交通运输用电〕主要是铁路、公路、航标用电。铁路用电量占交通运输用电量的比重最大。1975年交通运输用电量为13.35万千瓦时,占地区全年总用电量0.017%;1980年为32万千瓦时,占地区全年总用电量的0.025%;1985年为203万千瓦时,占地区全年总用电量的0.13%;从1975年至1985年10年间,交通运输用电量递增率为30.8%。到1990年末按新的统计口径,淮南市的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合计用电量为984万千瓦时,占全市总用电量0.52%。
〔市政生活用电〕主要是上、下水用电和照明、家用电器用电,其中照明用电量比重较大。建国后市政生活用电量逐年增长,1949年为35万千瓦时,1965年为1345万千瓦时,到1985年底市政生活用电量已达11748.9万千瓦时,是1949年市政生活用电量的335.7倍。市政生活用电量占地区全年总用电量的7.3%,其中一般照明用电量为8483万千瓦时,占市政总用电量的71%,上、下水道用电量为2733万千瓦时,占市政总用电量的23%,其它用电量673万千瓦时,占市政总用电量的6%。到1990年末,居民生活用电量13512万千瓦时,占市政总用电量的7.1%,其中市区用电量为11760万千瓦时,乡村用电量为1750万千瓦时。
淮南供电地区主要年份用电分类统计表
单位:万千瓦时

二、用电水平
1949年淮南年人均用电量为1.78千瓦时(年人均用电量为年市政生活用电量除以总人口,以下相同)。当年,工农业总产值为3301.01万元,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2.27元。1957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为2.0658亿元,年人均用电量为14.68千瓦时,是1949年的8.5倍,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2.64元,比1949年增长2%。
1974年淮南市工农业总产值为71925万元,人均年用电量为45.96千瓦时,是1957年人均年用电量的3.13倍,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1.24元,比1957年下降51.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人均用电量上升较快,随着采煤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人民生活用电量的增长,产品单耗不断上升,使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相应下降。1980年市工农业总产值为120488万元,人均年用电量为64.14千瓦时,是1974年人均用电量的1.4倍,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1.07元,比1974年下降13.7%。
为了提高电量产值,从1980年到1985年间,淮南供电局按照国务院节能指令,坚持“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扩大了工业产品考核范围,采取了一系列节电措施,使淮南市万元产值耗电量下降5%,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年增长4%。1985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为166157万元,人均用电量为93.36千瓦时,是1949年人均用电量的54倍,每千瓦时电量值1.23元,比1980年提高15%。
1990年市年人均用电量为115.58千瓦时,全市工业总产值为28.53亿元,万元产值耗电量为7133千瓦时,每千瓦时电量创产值1.67元。其中乡及乡以上重工业万元产值耗电量为9929千瓦时,每千瓦时创产值1.007元;轻工业万元产值耗电量2752千瓦时,每千瓦时创产值3.62元。
三、调荷节电
〔供需状况〕1953年前,淮南以煤炭工业用电为主,其它各业用电量很小,电力供应曾出现供大于需的现象。为了完成售电计划,电力部门通过实行电力用户用电分级优待折扣方法,鼓励用户多用电,主要做法是,每月每马力(0.825千瓦)动力平均用电超过350千瓦时、250千瓦时、150千瓦时的用户,超过的用电度数分别按照电价70%、90%、95%计算。
1958年大办钢铁和煤炭生产用电量猛增,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淮南市委号召全市其它工业用电部门节约用电5~10%,居民照明用电节约70~90%,有条件的单位安装柴油发电机组,以解决电力供应不足。
淮南供电地区工业用电一直占主导地位,1949~1965年,工业用电比重始终占总用电量的90%以上,农业、交通运输和市政生活用电所占的比重很小,除“大跃进”时期外,电力供需矛盾不甚突出,只有遇到灾年工业用电才有计划地让电支援农业抗旱、排涝。“文化大革命”的头3年,很多单位停产,电力浪费严重。“文化大革命”后,百业待兴,电力建设跟不上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求,1979年以前,电力缺口在7%左右。
80年代以后,淮南供电地区除煤炭工业和化学工业用电量增长幅度较大外,农村、交通运输和市政生活用电量均比60年代初增长10倍左右,电力缺口在10%左右,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为了弥补用电缺口,从1984年开始,市经委和供电部门组织来油和来煤加工发电。1985年组织来煤加工电量11629.2万千瓦时,来油加工电量1043.6万千瓦时;煤矸石发电337万千瓦时,合计为12469万千瓦时,解决了用电缺口32.73%,同时还采取了计划用电、节约用电、集资办电等措施来弥补电力供应不足。
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市工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生产持续稳步增长,电力供需矛盾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1990年淮南供电地区缺口电量为3.7亿千瓦时,用电缺口达15%,为弥补用电缺口,淮南供电局组织购买议价电2.9亿千瓦时,农村电量和集资电量6601万千瓦时,基本满足了生产、生活用电的需求。
〔计划用电〕1953年淮南电力部门开始建立负荷预测和分析测度,积累了大用户代表日负荷曲线、负荷电量实际对照表、地区照明负荷曲线、各变电所负荷记录、系统高峰时间大用户负荷记录等资料。初步掌握了企业负荷及单耗定额的变化。1956年首次开始对大用户实行电力计划分配。70年代电力供应紧缺,加之系统长期处于低周波运行状态,所以经常出现拉闸限电。1972年,市革命委员会在淮南供电局生产组下属的调荷节电组的基础上成立计划用电办公室,从1972年开始,对计划用电、节约用电以及调荷避峰等进行宣传,1975年以后,负责执行用电计划的分配和考核、电力调度值班等。1978年淮南供电局成立用电科,负责淮南供电地区的计划用电的管理工作。
1979年11月,市计划用电办公室改名为市“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群众办电)办公室,下设调度计划、节约用电两个组以及公用线路管理委员会。1983年将原“三电”中的“群众办电”改为“安全用电”。1982~1984年,淮南供电地区的用电指标分配方法是:全年包干,按月分配,按季考核。1984年8月2日,市经委下达了关于实行《计划用电奖惩办法》的通知后,淮南供电地区的计划用电奖惩工作,由试点阶段进入到推广阶段。
1980年开始推广和使用电力定量器,1985年底安装46台电力定量器,控制负荷12.5万千瓦,占地区总负荷的58%。电力定量器已由初期的单纯控制负荷,发展到具有电量、负荷双控制性能的定量器和定时开关钟。至1988年底,已安装开关钟77台,电脑监控仪5套,当年便压下负荷1.2万千瓦,起到了控制电量,压平高峰负荷的效果。
1985年淮南供电局了为解决电力缺口,加强计划用电管理工作,实行行政、经济、技术、宣传四个手段,将省按月下达的统配电量和来煤、来油加工电量经测算,下达到所辖县供电局和淮南市用电单位,实行逐日考核、超用扣还、月终结算的办法。在用电安排中根据季节特点,保重点、保轻纺、保创汇、保生活用电,兼顾一般、限制高耗低值生产用电。同时开发余热发电,化肥厂、造纸厂、淮南矿务局机电修配厂等余热发电机组,到1990年底总装机容量为3万千瓦,年发电量8970万千瓦时,建国以来累计发电量8.274亿千瓦时,解决了部分缺口电量。
1990年淮南地区1市3县可用电量202334.6千瓦时,实际用电量209561万千瓦时,比计划超用7226.4万千瓦时,超用率3.6%。其超用电的主要因素有:对矿务局实行能源倾斜政策,确保煤炭生产和煤矿基建用电;金属加工业、建筑材料业、纺织工业、造纸工业、医药工业、农业、市政生活等方面的用电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1990年淮南供电地区超计划拉电(包括事故拉电)共5593条次,损失电量2131.05万千瓦时,比1989年减电少损失电量4736.6万千瓦时。
〔节约用电〕淮南供电地区节约用电工作开始于1953年,首先在淮南矿务局所属各矿推行节约用电。当时煤矿用电设备陈旧,耗电量大,生活照明用电漫无限制,浪费现象严重。1953年二季度在增产节约运动中,各矿对电气设备进行了检修测定,纠正了电气设备“大马拉小车”的现象,淘汰了部分高耗设备,使用部分效率高的设备同时限制了照明用电。1955年在电力部门协助下,对各煤矿的用电设备进行了重新测定,制订了单位产品电耗统计办法和用电管理制度,对提高力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56年煤炭工业部在淮南召开了全国煤矿节电会议,会后,淮南各煤矿的节电方法由简单的调整设备进入技术改进新阶段。淮南供电地区因推行以力率调整电费办法,各用户拆除了多余设备,同时还安装了电容器3885千伏,使50千瓦以上用户的平均力率由1954年76.5%提高到87%。
1959年大旱,水力发电出力下降,虽然部分新装火电机组投入生产,但仍适应不了工业生产用电需求,同年成立了以淮南供电所为主的“市节约用电办公室”,全市各厂矿也相应建立了节约用电机构,通过堵塞漏洞,降低电耗;合理调整用电设备,充分发挥电力设备的能力,减少空载损耗;错开作业时间,合理安排班次和大型设备启动时间,避免造成高峰,保持负荷平稳;利用其它动力代替电力;改造高能耗设备;节约生产和非生产用电;加强负荷管理,加强系统调度,建立负荷分配制度和各种报表、统计记录等措施,全市节约用电2593万千瓦时。
60年代初,很多行业的产品数量下降,产品单耗用电反而上升。为此,安徽省电业管理局1963年开展了电网节电单项竞赛。1966年以后节约用电工作受“文化大革命”干扰,一段时期用电工作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进入70年代,工农业生产秩序逐渐恢复,1979年成立淮南市“三电”办公室,并采取了普查用户电气设备、取消包灯包费制、生产和生活用电分表计量等节电措施。
1980年以后,节约用电工作的重点放在产品的定额管理和单耗考核上,当年对78种产品进行了单耗考核,考核的用电量占工业总用电量的85%,全年节电1969万千瓦时,完成年节电计划的131.3%。1985年节电4689.4万千瓦时,比省下达节电计划3000万千瓦时,超额56.3%。淮南供电地区自1980年至1985年共节电29177.58万千瓦时,万元产值耗电1985年比1980年下降23.3%。
1990年对85个企业102种主要工业产品进行单耗考核和定额考核,产品电耗下降的有79种,节约电量14687.7万千瓦时,产品耗电上升的有21种,超耗电量2724.15万千瓦时,超节相减后净节电11963.4万千瓦时,完成年节电计划的155%,考核工业产品电量工业总用电量的85%。在考核的102种工业产品中,有80种产品耗电量比上年同期下降。节电成绩比较好有淮南矿务局、煤矿机械厂、淮南纺织厂、化工机械厂、机床厂、轴承厂等单位。与此同时,产品电耗上升的22种产品中,淮南化工总厂占7种,共超耗电量1814.5万千瓦时。
1980~1990年全市节电降耗累计6.9亿千瓦时,平均下降率达2.8%。由于淮南市老企业多,大部分设备超设计能力生产,加之老企业边改造、边扩建、边生产,产品电耗同期大幅度下降的可能性不大,有的产品电耗下降率已达到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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