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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汛
历年防汛均把民兵作为基干力量使用。1954年特大洪水,淮河禹山坝破堤,百里淮北,一片汪洋,村庄淹没,房倒屋塌,群众或蹲在树头屋顶,或逃聚山地,被洪水围困,饥寒交迫。市政府命令市人武部副部长戴保辉组织一支由几十只木船和一艘轮船组成的船队,带领民兵前往重灾区紧急抢救,夜以继日奋战,抢救灾民3万余人,粮食5亿余公斤,牲畜1000余头,各种物资数万件,并把大批救灾物资运送到受灾群众中。在此后多次防汛抢险战斗中,民兵均是成建制有组织地投入使用。
1987年,淮河出现5次大的洪峰,投入防汛的民兵为12个团,13万余人,一线抢险突击队由民兵连组成,确保了洪峰安全通过。1990年7月,市政府、军分区在凤台县、潘集区组织了1000多名民兵,进行了防汛抢险实兵演习,民兵们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成为抵御洪涝灾害的中坚力量。
二、争创先进
1958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指示,实行全民皆兵运动,大通煤矿民兵团被评为全国“红旗民兵团”。1959年,开展了争当“五好”民兵运动,以政治思想好、生产劳动好、国防观念好、组织纪律好、工作学习好为标准。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提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此后,淮南民兵又开展了创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活动,全面推动和加强民兵建设。
60~70年代,大通煤矿民兵团多次被评为全省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1977年12月,谢三矿掘进二区民兵营、大通煤矿运输队民兵连被授予安徽省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称号。1983年1月,安徽省政府、省军区又给新庄孜煤矿采煤区基干民兵连记三等功。1988年,谢一矿防化二连指导员张保华被国防部授予全国“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987、1988两年,开展了创先进县区人武部活动,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考评内容区分为军事工作(40%)、政治工作(22%)、武器装备(18%)、人武部自身建设(20%)4类、17项。1988年,军分区政治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联合发起开展“争当关心国防建设、支持武装工作十佳厂(矿)长、经理”评选活动。同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通报表彰了安徽造纸厂厂长段志兴等十佳厂(矿)长、经理。
三、维护社会治安
解放初期,淮南矿区2000余名民兵参加了清查反革命案件和追捕工作。是时维护治安的重点是煤矿和铁路,矿区民兵和张郢、蔡岗、舜耕、黑泥、安成等乡的民兵,实行分段、分片保护责任制,以分队或中队为单位订立了护矿护路公约,保护了36公里的铁路安全通车,多次获得济南铁路管理局与蚌埠公安处和淮南公安局的奖旗。1952年,定远、寿县、淮南二县一市举行护路评模大会,安成乡民兵被评为一等护路模范。1953年12月30日,蒙城萧集区反革命分子康奎英潜来淮南,被田东乡民兵队胡保年等获悉,于次日晚展开搜捕。康奎英,解放前担任保长,称霸一方,解放后,伪造蒙城县田集乡政府文件潜逃,在搜捕过程中,胡保年跟踪追捕1000多米,终将康犯擒获。
50年代末,实行“全民皆兵”后,各厂矿企业单位一度逐步取消了经济民警,代之以民兵基干连、排(又称民兵纠察队),在不影响生产的原则下,进行护厂、护矿、维护社会治安。全市较大厂、矿都直接掌握一个民兵基干连或基干排,重点配备了武器,经常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侦破案件、巡逻放哨、监视坏人。大通区新市场民兵基干排是由居民组成的,仅1959年即协助公安部门侦破大、小案件,防止破坏事件200余起。1959年建国十周年大庆期间,全市几乎所有的厂、矿、学校、仓库、铁路、交通、对空监视等警卫工作都由民兵担任,参加执勤的民兵1000余人。
“文化大革命”中的1974年,市委和政法机关被冲击后,社会上凶杀、强奸、盗窃、诈骗、拦路抢劫等恶性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嚣张一时。为迅速扭转恶化的社会秩序,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133个民兵小分队在厂矿内担任执勤,80多个民兵小分队上街日夜巡逻,仅20余天就破获各种较大犯罪案件181起,抓获犯罪分子266人。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保卫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民兵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3年8月21~22日,“严打”第一战役,全市出动基干民兵3503人,配合公安部门抓获刑事犯罪分子1593人,摧毁犯罪团伙148个。1984年1月12~15日,“严打”第二战役,全市出动基干民兵2355人,配合公安部门抓获刑事犯罪分子526人,摧毁犯罪团伙27个。1984年9月10~13日,打击流窜犯统一行动中,全市出动基干民兵7989人,配合公安部门抓获刑事犯罪分子129人,摧毁犯罪团伙3个。
我国第一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在平圩电厂安装建设中,潘集区平圩镇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日夜巡逻执勤,保证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良好,受到省、市党政领导的多次赞扬。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动乱中,军分区和县(区)、矿务局人武部组织4000余名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动员54399人次,为制止动乱,稳定局面,维护生产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军事考核与竞赛
1959年始,淮南民兵进行了5次较大规模的军事考核与竞赛活动,对提高民兵军事素质,掀起练武高潮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1959年9月,市兵役局与市体委联合举办民兵射击比赛,参赛民兵达1600余人,从中选拔射击代表117名参加决赛,各种武器射击总评优秀。1964年10月,庆祝建国15周年,5200名武装基干民兵接受市党政军领导的检阅,645名民兵参加了市人武部、市总工会、团委、体委联合举办的全市民兵、职工、青年大比武。
1982年3月23日的民兵军事技术表演大会,全市县以上单位党政企事业主管干部到会观摩,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主要负责同志也操枪射击,和民兵一比高低。此外,还于1975、1977、1979、1982、1984年参加安徽省政府、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高炮(高机)实弹射击考核,4次总评优秀、1次良好。1979年淮南化肥厂高机连第八班在年度考核中,直接命中拖靶,获得省军区的嘉奖。1982年8月,在巢湖槐林嘴靶场实弹射击考核中,淮南造纸厂女民兵班直接命中拖靶,受到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的表彰。
五、武器管理五六十年代,民兵武器管理比较规范。70年代曾发生两起严重事件:一起为工农公社辛东大队民兵武器室失火,烧坏五○式冲锋枪2支,子弹180发;一起是淮丰公社夏农大队民兵武器库被盗,凶手用盗窃的五六式冲锋枪打死7人,打伤3人。针对民兵武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市开展了武器安全管理无事故活动,先是“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后是“全年无事故活动”,每年进行全市性的武器装备管理情况大检查,其中1982年开展了4次,对武装基干连以上单位的军械员作严格的训练和审查,武器库(室)全部安装了报警器,实行“枪柜化”,配齐专管军械员,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1983年市人民武装部在武器管理“百日无事故”活动中,成绩显著,被南京军区评为先进单位。根据形势和任务,1985年又适时地把基层存放的民兵轻武器收入市、县民兵装备仓库保管和封存。1986年,全市武器装备管理符合标准的单位达到96%,实现了安全无事故。到1990年,市民兵装备仓库实现了连续11年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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