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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大气
一、二氧化硫
国家规定二级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含量0.06毫克。1979~1990年,市辖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4区大气环境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在0.01毫克至0.05毫克之间,基本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1979年,按城市清洁、居民文教、工业、商业、交通稠密5个功能区划分进行监测,在谢家集、八公山区境内工业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含量每立方米0.08毫克,超过国家规定标准0.33倍。
二、氮氧化物
市区大气中氮氧化物1979~1990年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0.03毫克至0.06毫克,年际间变化不大,符合国家规定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每立方米0.10毫克的限值。大多数样本在低浓度范围内,平均样本超标率为2.7%。80年代初,市区大气氮氧化物达到标准限值,之后呈下降趋势。
三、总悬浮微粒
1979~1990年市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总平均值均超过国家规定二级标准限值。在交通稠密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值超过国家规定限值8.5倍。谢家集、八公山区日均值最大超标分别达7.6倍和6.5倍。进入80年代,市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呈下降趋势。
四、降尘
国家规定的允许值是,月降尘每平方公里为6~8吨。1986~1990年,市境月每平方公里均值12.2~18吨之间,均超过国家规定评价标准。污染较重的功能区,依次为交通稠密区、居民文教区、工业区和商业区。
五、酸雨
市区未出现明显酸性降水过程。1986年5月,出现在降水中PH最低值为5.6。
国家规定二级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含量0.06毫克。1979~1990年,市辖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4区大气环境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在0.01毫克至0.05毫克之间,基本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1979年,按城市清洁、居民文教、工业、商业、交通稠密5个功能区划分进行监测,在谢家集、八公山区境内工业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含量每立方米0.08毫克,超过国家规定标准0.33倍。
二、氮氧化物
市区大气中氮氧化物1979~1990年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0.03毫克至0.06毫克,年际间变化不大,符合国家规定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每立方米0.10毫克的限值。大多数样本在低浓度范围内,平均样本超标率为2.7%。80年代初,市区大气氮氧化物达到标准限值,之后呈下降趋势。
三、总悬浮微粒
1979~1990年市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总平均值均超过国家规定二级标准限值。在交通稠密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均值超过国家规定限值8.5倍。谢家集、八公山区日均值最大超标分别达7.6倍和6.5倍。进入80年代,市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呈下降趋势。
四、降尘
国家规定的允许值是,月降尘每平方公里为6~8吨。1986~1990年,市境月每平方公里均值12.2~18吨之间,均超过国家规定评价标准。污染较重的功能区,依次为交通稠密区、居民文教区、工业区和商业区。
五、酸雨
市区未出现明显酸性降水过程。1986年5月,出现在降水中PH最低值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