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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抗震防灾
1978年,淮南市被国家建委确定为38个重点抗震城市之一,确定抗震烈度为7度。同年11月成立市抗震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进行抗震性能的普查鉴定。结果表明,经鉴定的建筑工程有275万平方米需要加固,约占总面积的39.3%,其中城市生命线工程40万平方米,占需加固面积的14.6%。在普查鉴定的基础上,对“生命线工程”和重点工程分急缓程度筹措资金,组织设计施工。1978年,淮南发电厂被列为省、市抗震加固重点,并由华东、西南电力设计院对不符合设防的主厂房、网控室等要害部位完成抗震工程设计,1979年初抗震加固工作全面铺开,年底共完成抗震加固工程16项,经验收合格。其中2.5万千瓦汽轮机房网控室60米砖砌烟囱,被省电力局评为优良抗震加固工程,加固面积1.54万平方米,投资额为46.5万元。1979~1990年,先后加固重要建筑物、烟囱、公路桥梁、医院病房、门诊部、粮食加工厂、粮库、自来水一、二级泵房、水塔等工程1196项,建筑面积126.7万平方米,投入加固经费1721.60万元,有效地提高了全市生命线工程和重点工程的综合抗震能力。
1988年开始编制淮南市抗震防灾规划,1990年完成,获省优秀设计二等奖,建设部优秀设计三等奖。期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订了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积极落实预防为主的措施。
1988年开始编制淮南市抗震防灾规划,1990年完成,获省优秀设计二等奖,建设部优秀设计三等奖。期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订了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暂行规定,积极落实预防为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