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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铺
清末,肥西境内的三河、上派、官亭、丰乐等集镇均有当铺。大官僚李鸿章家族在三河、官亭等地开的当铺,每铺有资本银三万两。淮军将领周盛传家族在三河、丰乐、上派和他家住地周老圩等地开的当铺,每铺有资本银圆万圆。台湾巡抚刘铭传家族,除在他家蟠龙墩老圩子设一“继勋”当铺外,又在刘老圩至六安县属他家新圩子之间,一路上分设4所“继勋”当铺。1937年三河有衣质业8家,但已多是寄售店和故衣店。当铺只剩下周老圩、三河的同和及合肥久康钱庄在上派开设的1家“代质”店。典当借款者,多数是农民和集市贫困户。当铺对质品压价低估,“值十当五”,甚至有更低者。借款期限短而利率高,一般6个月至1年,月息二、三分。当物霉烂潮湿,鼠咬虫蛀,当铺概不负责,过期不赎就要出典。据调查,周老圩当铺赎回的当物不到1/10,每年赚数万银圆。
二、钱庄
1913年,三河镇刘德康盐行兼办万宝源钱庄,1920年停业。之后,在三河镇相继建立鼎丰、久泰、孙大生3家钱庄。在上派河镇,有倪熙华、鲍冀希合资开办的1家小钱庄,均于1931年发大水时停办。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建立的只有三河的宝康、范仲和、中和祥3家“代庄”了。钱庄最初是经营不同货币的兑换,一出一进,获利15%左右。后来逐渐发展为对商人办理存、放款和汇兑业务。
三、银行
民国时期,三河镇设过7家银行分支机构。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个、县级2个。1915年前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即在三河设办事处,驻万宝源钱庄院内。20年代末,设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家银行办事处。1935年,办事处均迁到药店兼钱庄的孙大生号院内。1937年,安徽省地方银行在三河设办事处。1938年,日本侵略军占领时均停业。1943年,合肥县银行在三河设分行,时间短暂。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安徽省地方银行恢复三河办事处。解放前还有舒城县银行在三河设分支机构。1949年,肥西全境解放后,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建立,迅速发展。
人民银行1950年3月,县金库与三河金库合并。5月,在三河金库的基础上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三河支行,内设业务、币管、秘书、出纳、会计、农贷、人事7个股,其中农贷股驻上派镇。1951年,机构下延,首建上派营业所。至此,全行共有职工104人。是年下半年至1953年,又相继建立丰乐、山南、北分路、官亭、岗集、烟墩、城西、紫蓬、焦婆、防虎、蜀西、土山、中派、滨湖、高刘、三河等营业所。1953年1月,支行由三河镇迁驻上派河镇,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肥西县支行(以下简称县人民银行)。1957年,随行政区划的变动,将上述营业所合并为上派、花岗、山南、官亭、高刘、岗集、烟墩、丰乐8个区营业所和三河镇办事处。1960年,以人民公社为单位改设21个营业所,与公社信用部合并,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本帐,一竿到底”。至1962年,所、部分开,改按8区1镇设9个办事处。1964年2月,分设农业银行时,将其中的8个区办事处划归农业银行。1965年10月,农业银行撤销,统称人民银行。1980年1月又恢复农业银行。1984年7月,人民银行为工商银行代替。三河镇办事处和3个储蓄所同时划归工商银行。县人民银行的其他业务,由工商银行设特代股代理。
工商银行1984年7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肥西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工商银行),接收人民银行全部人员、机构和存贷款等业务。1985年末存款余额2968.3万元,放款余额8466.1万元,放大于存5497.8万元,共有职工114人。
农业银行1964年2月18日从县人民银行分设中国农业银行肥西县支行(简称县农业银行),1965年10月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1月又分设迄今。内设农业信贷、企业信贷、信用合作、会计出纳、计划、秘书、人事监察7个股,其分支机构有:上派、丰乐、花岗、山南、官亭、小庙、高刘、三河等8个营业所。1985年末,存款余额2506.4万元,放款余额8085.2万元,放大于存5578.8万元。共有职工179人。
建设银行1963年5月至1965年12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六安地区支行派驻肥西办事处,主要任务是办理水利建设和合安公路翻修拨款。1965年10月至1967年5月,又曾在潜南干渠、大潜山干渠派驻工作组,管理工程进度和移民经费审查。1978年2月,开始筹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肥西县办事处。7月接办业务。1979年1月1日,改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肥西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建设银行)。1984年7月,县建设银行内部分设会计、信贷投资、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等3个职能股。建设银行办理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和结算,管理基本建设预算和财务监督,履行银行和财政双重职能。存款、放款、汇兑业务原通过人民银行办理,1984年起改由工商银行办理。1985年开办现金出纳业务,汇兑工作仍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是年,共有职工10人,存款余额284.2万元,贷款余额1191.4万元,放大于存907.2万元。
四、信用合作社
1952年春,中派乡建立新民、湾南2个信用互助组,组员152人,股金151元。1954年春,董岗乡首建信用合作社,有社员562人,股金1210元。至8月,全县共组成信用合作社11个,信用组79个,参加农户16415户,占总农户的10%。之后,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信用合作社组织迅速发展。到1956年,已乡乡有信用合作社,入社农户136674户,占总农户的80%,股金20.38万元。
1959年,以公社设21个信用部,与银行营业所实行“所部合一”,并以大队设260个信用分部,盈亏归社队,管理混乱。1963年,恢复信用合作社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群众性组织。1985年2月,成立信用合作社肥西县联合社。至此,全县共有52个信用社,17个信用分社,119个信用站,共有脱产职工321人,不脱产代办员149人。
1985年5月16日,以李宗胜等3人发起,29户入股,自发成立山南镇馆北村民办信用合作社,股金1.26万元,筹集其它资金7万元。年末累计放款7.8万元,收回5.8万元,存款余额2.8万元,盈利285元。
五、保险公司
1951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三河办事处,10月改名肥西县支公司(以下简称县保险公司),是皖北地区9个保险机构之一,肥西县也是唯一建立保险机构的县。是年11月至1952年1月,设三河联运站代理处和丰乐河、上派河、雷麻店、北分路口等5个代理处。1953年5月,农村保险业务停办。7月,三河联运站代理处改由三河轮船航运公司代理,增设官亭特约代理处。12月,县保险公司改为三河营业所。1954年9月,人员由1953年的27人减少到4人。1956年,恢复县保险公司,三河保留营业所。1957年6月,县保险公司和三河营业所同时撤销,在县人民银行内设保险股。1959年1月起,保险业务为人民公社社会保险所取代。1982年7月3日,在县人民银行内设保险代理处。1984年9月15日恢复县保险公司。1985年末,由10月份的8人增至14人,设代理处10个,即县农业银行所属8个营业所代理处,县工商银行三河办事处和县农机管理站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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