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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954年7月间,市政府共收到人民来信3484件,办理结案3155件,结案率90.56%。人民来信反映的内容包括:揭露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贪污渎职、偷税漏税、违反市场管理、违犯婚姻法、要求就业、救济和学习及对一些事项提出建议和询问等。1954年,据不完全统计,市政府15个直属单位中,共计收到人民来信1411件。人民来信内容包括: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批评政府工作缺点,揭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检举资本家“五毒”行为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等。
1964年,市人委来信来访办公室受理来信来访3638件。来信来访的内容涉及21个方面的问题。其中:要求解决工作、就业方面的来信来访711件,比1963年增加1倍;精减安置方面的来信来访518件;揭发、检举方面的来信来访309件。市人委按照多办少转的原则,转办1616件,自办1614件,自办率为50%。办理结案1591件,办结率为99%。对人民来信来访中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和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实行耐心说服教育,讲清情况和困难,取得群众谅解。是年,实行市长、副市长逢5(每月5日、15日、25日)接见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制度,全年共接见32次60人,接待并交办需作处理的问题60件。
1965年9月,市人委来信来访办公室,在搞好自身的来信来访工作的同时,分别派人到东市区、中市区、西市区、郊区和工业局、商业局、劳动局等14个单位进行业务督促、帮助;对市人委要求报结果的来信来访,市信访办则派专人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参与研究,帮助基层单位订出办理计划;对市人委来信来访办公室转办的信件,单位处理后本人不服,要求市人委直接查处的,一律列为自查,以减少和避免信访人员到处走访;对在国庆节期间可能去北京的上访人员,市信访办则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有的放矢地做说服教育工作。1965年,市人委来信来访办公室共计受理来信来访3370件,办理结案3192件。市长接见日,全年接见人民群众36次159人。反映问题123件,其中除一件不属于合肥市处理外,余全部办结。
1968年7月9日,市革委会常委会议,就来信来访工作作出决定,凡属干部政治历史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由政治部三结合审批组接待处理;属于政法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公检法军管会处理;其他方面的问题由信访组直接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重大政策性问题,报市革委会主任或常委会议研究处理。1972年,市信访部门根据来信来访的内容,采取分口负责的办法交有关部门承办。合肥市各级信访部门共计受理人民来信2667件,接待群众来访3200余人次。是年,市革委会在各级信访部门开展破“三怕”、立“三敢”的教育。即:破好人主义,立敢于打击坏人坏事;破缩手缩脚,立敢于坚持原则;破厌倦情绪,立敢于接触老、大、难问题。1973年1~11月,市革委会信访小组受理群众给中央、省委的人民来信1326件,直接给市委、市革委会的人民来信2004件,来访1140人次。在以上4470件次人民来信来访中,检举揭发干部作风、违反政策等方面问题的752件;要求解决工作和调动问题的748件;要求解决转正定级以及工资福利方面问题的376件;民事纠纷的340件;要求解决入户问题的200件;属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方面问题170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的98件;属于反映工农业生产方面问题的51件;其他方面问题331件。上述来信来访,到同年11月底已办结90%。主要做法是: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凡能够解决的,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要求不合理的,或者虽然合理但暂时解决不了的,给予耐心说服教育。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落实政策。凡是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各级信访部门均经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及时予以落实处理。
1978年,合肥市开始全面纠正1957年以后“左”的错误,落实新时期各项政策,随之人民来信来访大增。是年,信访案件由上年的5631件增至21842件。主要信访内容一是下放知识青年和居民要求回城,恢复城市户口和安置工作;二是在1957年以后受过处理的人要求对处理进行复查,落实政策。至1981年底,全市共复查办结各类案件18560件。其中彻底平反9332件,纠正错误3363件,收回工作1427人,收回后作退职、退休处理251人,恢复党籍205人,纠正错戴“右派”等帽子1121人,纠正错划阶级成份85户,处理集体上访10多批6000多人次。
1981年6月,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分设。8月,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人民来信由信访办公室直接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阅处,信访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由信访办公室研究后提交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1982年2月,市政府恢复市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每周安排1次,重点解决集体上访和信访中“老大难”问题。1983年,群众来信来访要求落实私房政策的增多,市政府把落实私房政策作为信访工作一个重点,对“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非法挤占的私房,本着谁占谁退原则,由单位包干解决。对非法没收、作价购买的私房,市政府拨出专项经费给予妥善处理。到1985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渐减少,而反映因征地拆迁等造成利益纠纷的信访案件逐渐增多。对此,市政府根据不同阶段的信访特点,按照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交待,较好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安定团结。
附:信访案例
一、1964年,颍上灾民蒋冠善在市长接待日来访反映,其5岁小孩患浮肿病,病情很重,拿着灾民站介绍信到省、市各医院就医,各医院都说没有病床,不接收。副市长潘毅接见后,当即落实解决。
二、1964年,钢铁新村二村全体居民来信反映,该地只有1口井,且井水被污染不能食用,要求解决。市人委来信来访办公室当天即派人到所在居委会调查研究,后商请市房产局支援挖井人员,卫生局拨给消毒粉,消防队出动消防车掏井,不到4天就将群众反映的井水污染问题解决了。
三、1972年,原合肥酒厂二厂束玉龙来信反映,其在1959年调往桐城县酒厂时,因事前与对方未联系好,就办理了调动手续,造成对方不接收,原单位又不管的困难情况。对此,合肥市信访组会同市轻工业局调查,认为束的情况特殊,应给予解决。后经酒厂、轻工业局逐级上报,市革委会批准将束收回原厂工作。
四、1973年,合钢工人孟祥荣来信反映其爱人系大兴公社社员,一直在生产队从事劳动,所生的2个孩子,生产队却以人多地少为由不给入户。市信访小组将此问题调查后报告市委,市委立即和郊区区委联系,及时解决了孟祥荣孩子入户问题。事后,郊区区委根据处理孟祥荣反映的问题的原则精神,同时解决了属于同样情况的3户6人的入户问题。
五、1982年,居民龚维芹来访反映,1969年,他被定为“四类分子”,举家下迁农村,原在城所住5间私房被房产部门作价702元收购,扣除各项费用后,实得290多元。1980年,龚被落实政策复户,但其5间私房一直未得到解决。市长接待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不仅为其解决了住房,并落实了私房政策。
六、1983年,无户籍人员张夕久来访反映,其原系国民党军队军人,1949年5月起义投诚后被安排在上海南市公安分局工作。1956年,因历史问题被辞退后,到其爱人原籍苏州落户。“文化大革命”期间,当地政府将其作为来历不明的人进行批斗,至其一家四处流浪。1981年流落到郊区曙光公社,至今,没能入户,故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入户定居问题。1983年5月,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按照党的政策,为张夕久全家5口人落实了户口问题,安排在郊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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