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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金属材料公司成立后,在供应上坚持“农、轻、重”的次序,贯彻“先生产后基建,先维修后制造,先配套后主机”的原则,把支援农业放在首位,对轻工业和人民生活需要的金属材料也尽力安排。物资供应按“大额直达,小额中转”办法组织实施。1984年开始,由于指令性计划逐年递减,直达比例相应减少。
1965年,公司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供应采取资源平衡和凭卡供应方法:供应员根据计划员平衡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订货人员订货结束要把合同登记分别交统计、财务、储运部门,以便协调。1969年开始用卡片汇总,并建立分割合同管理。1970年建立指标帐和短线物资平衡通知单。1983年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建立了合同管理、统计、指标帐、供应卡等各种制度;1985年开始印制了调价单,逐步使公司的订货、供应、价格、指标、调度、调剂制度全面完善。1986年成立综合计划科,把统计、合同、信息统一管理起来。1987年底开始,开入库单、开票、发货,均填写便于输入微机的品种代码。
品种
1963年,市物资局金属科开始经营钢材。经营产品随国家物资体制的变化而变化,主要有重轨、轻轨、大型、中型、小型、带钢、线材、中厚板、薄板、硅钢片、优质无缝管、焊接管、金属制品等15个品种。另有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锑、镁、汞、镍、硅、铋、镉、硬质合金、稀土及合金、生铁、铸铁管、焦炭、矽铁、锰铁、铝合金、耐火砖及耐火材料、石墨电极、电极糊、煤焦油、沥青等部管物资约有3000个品种规格。后来,除黑色、有色、生铁外,许多品种交其他部门经营。其中焦炭、煤焦油1984年转交给市燃料公司供应。
随着国家分配计划和全市生产需要的变化,1985年以后,经营品种主要有钢铁(共16大类)、废钢、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铅材、生铁、炉料、铸管、硬质合金等。资源
1966年前,资源主要是收购省属企业的积压钢材。以后主要来自国家调拨分配和地方自筹(包括地产加工改制、调剂协作、地方进口、其他)。
国拨资源即中央、省分配资源。国拨资源主要是通过中央和地方预拨和全年订货会的办法安排,其中黑色、有色、生铁、硬质合金是分开进行的。国拨资源的来源是:一、冶金企业;二、中国金属材料公司下属一级站;三、省金属零供。其中直供与中转的比例每年不等。直供不作公司销售,中转则通过公司结算。1965~1971年,国拨资源基本上能满足合肥市的生产需要,国家分配量占供应总量的90%以上。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金属公司的供应缺口逐年增大,1985年,国拨资源占公司供应总量的40%左右。
地方产品1971年,为弥补计划的缺口,经市政府协调,黑色金属从合钢公司陆续调进。根据合钢生产品种的不断扩大,调进的品种也逐步增加,主要有圆钢、角钢、螺纹钢、线材、矽钢片、薄板、炭结、合结等。1984~1987年,合钢按市场价每年提供合肥市场1万吨地产资源。但由于价格与品种因素,加之用户的资金间断短缺,实际年均供应量约4000吨。1987年,开始从合肥铝厂调进部分铝锭、铝杆,满足合肥市生产需要。
加工改制1966年,公司在镇江轧钢厂加工1000吨小圆钢。1966年始,每年在马钢生铁厂加工线材,改制品种。1974年,在劳动钢厂完成了500吨带钢的加工。1982年、1984年,在蚌埠钢厂加工线材2000吨。
调剂协作公司每年参加或召开业务调剂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小型会议还分季度,每年次数不等。参加的会议有全国性的,也有区域性的。在1968年、1980年、1984年的华东调剂会上取得钢材合计4000吨。公司自己主持的会议有本市的、经济区划县的和皖中片的。1966年的办法是记帐调度,实行钢材储蓄。1980年开始互相调度、串换。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每次会议的成交额都在数百万元以上。1984~1985年,合肥市金属材料公司分别同合钢、马钢签订200万元集资、补偿贸易协议。
横向联合1984年,合肥市公司在贵阳参加会议,正式加入省会城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城市组成的“十四城市”协调会;同时还与“十七地市”和“十六单位”长期保持着业务联系;1985年牵头组织了由滁县、安庆地区和安庆、巢湖、六安、合肥4市的皖中协作区;1986年由市政府牵头搭台,参加了南京区域苏皖赣“十八地市”的协调会议组织;1987年加入了上海钢材市场网络。
地方进口为弥补国家计划的不足,1983年,利用地方留成外汇75万美元进口钢材1200吨;1984年,组织到170万美元进口钢材4500吨;1987~1988年,组织调剂外汇120万美元进口钢材1810吨。
供应
在国家计划分配体制管理和指导性计划安排下,根据全市各单位生产建设需要,按照计划在其指标控制范围内供应。
合肥市金属公司成立后,主要供应合肥地区市属企业维修所需钢材及有色金属材料外,还要承担各地市有色金属材料的中转任务;供应市属企业生产维修所需但属部管的有色金属及硬质合金刀头;负责供应市属企业生产维修所需的生铁和焦炭。
1968~1970年,省金属公司并入省冶金工业厅。因此,钢材供应范围除合肥市属企业外,还有全省机械、轻工行业企业。有色金属的中转任务,由省公司抽回。
1971~1983年,省将中转全省机械、轻工行业的钢材收回;将供应合肥地区小化肥厂维修材料收交省化工厅供应;将中央部属企业合肥轻工机械厂、粮食部属企业、地质部属企业收交各主管厅局直接供应;将合肥附近的定远、庐江、金寨、舒城、岳西、桐城、霍山7个县按经济区交合肥市公司供应,再加上市辖肥东、肥西、长丰3县,共承担10个县的供应任务;除此,省每年对中央和省属部分重点项目交市公司供应(只供应指令性指标)。
1984~1987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生产资料也是商品”的概念确定后,计划外生产资料放开,公司供应的指令性计划逐渐减少,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部分越来越大,促使公司的经营工作转向市场。供应流向主要是工业生产、农业、轻工市场、技改、基建、维修、待分配等。
金属公司以供应合肥市为主。供应指标到局(工业公司),由主管局分配给生产企业,公司供应到用户。
供应方式有:一、送货上门。二、缺口登记,电话通知。三、加工联销供应。四、下厂服务,设点供应。五、承包配套供应。六、重点倾斜供应。
供应种类大致分3种:一、订货合同直达供应,包括“定点量”、“分签直达”。二、港、站、码头、钢厂直拨供应。三、门市开票供应。
合肥市金属公司供应计划、范围一览表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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