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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苗
民国9年,合肥县成立苗圃。民国30年,合肥县农业推广所在城南贾小郢开辟30亩农林实验基地。其中,圃地10亩。民国32年,合肥县采种305斤,主要树种有松、柏、刺槐、黄连木、麻栎、冬青、梧桐等。育苗35亩,培育苗木170000株。冬青育苗失败,栎树育苗欠佳,梧桐、柏松育苗成绩颇佳。民国33年,合肥县育苗52万株。其中,麻栎5万株,乌柏10万株,苦楝5万株,冬青3万株,白杨8万株,侧柏5万株,丝棉木4万株,马尾松12万株。
1950年,肥西县农兴集苗商从事苗木贩卖,支持了附近地区的植树造林。1953年,合肥市执行国家提出的“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育苗工作得到发展。
合肥市育苗统计表
单位:亩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营苗圃推行承包责任制:集体林木,由行政村指定个别能人管理或几个人“合伙”承包;国营林场或苗圃,采用工种承包或分段包工。林权所有者和承包者,明确责、权、利,并用合同约定。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育苗质量。主要育苗方法为播种、扦插和嫁接。新技术有营养钵育苗、生长激素的应用,薄膜覆盖等。肥西县腊梅嫩枝嫁接技术有创新。为了使一些不耐寒的苗木花卉安全越冬,三县和郊区共建温室300多平方米。1985年,合肥农村有育苗单位3598个,其中,国营苗圃6个,育苗专业户3462个。育苗面积9515亩,其中,当年新育4517亩,产苗量6219.33万株。苗木出圃面积4655亩。出圃苗木3504.1万株,其中,针叶树833.2万株,阔叶树2670.9万株。全市育苗181种,隶属于61科116属。
“四旁”植树
据清嘉庆八年(1803)《合肥县志·物产(木本植物)》记载:
果属有梅、杏、桃、樱桃、柰(花红)、李、梨、枣、栗、石榴、柿、葡萄、白果、枇杷、无花果。
竹属有木竹、水竹、慈竹、苦竹。
木属有柘、桐、梓、桧、冬青、柽、楮、杉、杜、榈(棕榈)、樗(臭椿)、栎、柏、桑、榆、槐、檀、杨、柳、香椿、柞、松、桕、皂角、枫、白杨、七里香、楝、棠梨。
卉属有山茶、紫荆、海棠、绣球、紫薇、木槿、栀子、桂、牡丹、木香、山丹、蔷薇、夜合、荼蘼、玫瑰、石竹、凤尾、绣墩。
药属有何首乌、五加皮、石斛、木瓜、金银花、芫花、山楂。
光绪十一年(1885)《庐州府志》又补充记载,合肥四旁栽植的植物有瑞香、胡桃、栌、厚朴、楸、斑竹、淡竹、实竹、丛竹、紫竹、笛竹、凤尾竹等。
30年代,合肥县城有一些富商、绅士、显贵先后营建了一批私人花园,总面积约500亩,多栽植观赏花木和果木蔬菜。
民国25年合肥县私家花园或单位绿化一览表

民国32年春,合肥县共栽植松、柏、槐、杨等“四旁”树木151200株。民国36年,是民国时期合肥县完成“四旁”植树最多的一年,达563000株。民国时期,每人年均植树0.4株,数量较少。
1950年,全市“四旁”植树6万株。1959年,全市“四旁”植树173万株。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决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81年又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促进了植树活动的开展。1985年,全市“四旁”植树1212.08万株,人均四旁植树3.5株。
合肥市“四旁”植树一览表

1985年,对3县和郊区33个村庄“四旁”树木调查表明:胸径在5厘米以上的各种树木31557株,人均7.8株。数目最多的几个树种是刺槐、臭椿、白榆、苦楝,它们占总数的70%。其他树种依次为杨、泡桐、枣、柳、中槐、青桐、梨、构树、法梧、黄连木、丝棉木、枫杨、棠梨、杉木、乌桕、柿、石榴、桃、杏、三角枫、重阳木、葡萄、板栗、女贞、雪柳、樟、柏、香椿、皂角、桂花、栀子花、麻栎、雪松、梓、紫玉兰、接骨木、金银花、樱桃、苹果、银杏等。约三分之一的村庄栽有元竹。从调查的每个村庄中测量一株最大树,结果臭椿有12株,占总数的36.4%;白榆10株,泡桐4株,枫杨、黄连木、构树、三角枫、重阳木、柿、棠梨等各有1株。椿树以郊区蜀山乡范小店的一株最大,高11米,胸径46厘米;白榆以肥东长临乡熊翟村的一株最大,高19米,胸径41厘米;泡桐是肥西县聚新乡小新庄的一株最大,高15米,胸径25厘米。
成片造林
民国21年4月,安徽省建设厅将全省划为6个林区造林场,合肥属于第二林区造林场。三、四十年代,肥西县沿山村民在村庄附近的荒山荒岗上栽植小片松树、栎树。在营造马尾松薪炭林中,他们创造出“一穴多株”的丛植法。一些造林户与育苗户签订造林合同,造林成活率与育苗户收入直接挂钩,使造林户与育苗户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民国33年,合肥县52个乡镇用大粒种子直接播种,造林157亩,用去大粒种子2260斤。其中,麻栎820斤,苦楝560斤,油桐880斤。抗日战争前夕的大蜀山一带,遍布着“树千章”的森林,大多是人工营造的,山顶是栎类,山下是马尾松。仅邓店、老盛家、仰桥、南新庄等环山周围就有马尾松林5000多亩。群众以“东大圩的米仓、大蜀山的锅门口”来形容合肥地区粮足柴丰。随后,由于遭受战争的破坏,解放时,合肥地区所剩成片林地寥寥无几。
建国后,党和政府号召人民一面保护森林,一面成片造林,除栽植原有优良树种马尾松、桧柏、刺槐、杨、柳、麻栎等外,还引进国外松(火炬松、湿地松)、川楝、意大利杨、水杉、池杉、紫穗槐等新的速生树种。全市造林方法有两种:一是植苗造林,一是种子直播造林。植苗造林的面积要占90%以上。市、县林业部门每年秋季都组织验收。造林成活率在40%以上的为有效面积,成活率为40~79%的新造林地,必须于第二年进行补植。1981年后,省林业厅给予乡村每亩造林补助费为9元(1985年减为5元)。1950~1952年,全市平均每年造林7513亩。1953~1957年,平均每年造林12597亩。1958~1962年,平均每年造林4243亩。1963~1965年,平均每年造林13601亩。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国营、集体造林外,个人及专业户也积极承包造林。
合肥市造林统计表
(1983~1985年)单位:亩

在集体造林中,乡村林场造林占有相当比重。1985年,合肥市共有乡村林场144个(乡办40个,村办100个,队组办4个),经营总面积47460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12.5%,劳力757人,全年造林4359亩,总收入29.6万元。
合肥市专业户承包造林统计表
(1983~1985年)单位:亩

合肥市造林林种统计表
(1983~1985年)单位:亩

合肥市成片造林以用材林为主。
合肥市造林树种以松树为主。1985年,栽植松树15938亩(国外松10443亩),麻栎1218亩,白榆460亩,刺槐1326亩,侧柏192亩,意大利杨211亩,紫穗槐50亩,柿树81亩,油桐10亩。
合肥市成片造林一览表
(1950~1985年)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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