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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方针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颁布了“癸卯学制”,规定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方针,县内学校相继执行。
清·光绪三十二年,颁布了“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县内各学校在短期内受其影响。
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政府教育部于9月12日颁布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成其道德”的教育宗旨,基本支配了县内中小学教育。
民国4年,袁世凯政府颁布了“爱国、尚武、卫国、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的教育宗旨。县内未实行。
民国11年,全县实行新的“壬戌学制”。
以上教育方针,反映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时代的教育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教育方针是:“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县内在贯彻实施中,培养学生树立革命的人生观,准备为人民服务。
1953年12月,政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指出:“教学是学校中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县政府根据这一指示,作出了纠正学校混乱现象的决定,纠正了部分学校随意停课,某些部门乱拉教师的倾向。
1956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是:“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全县中小学迅速学习、贯彻,联系实际,总结经验,制订措施,落实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教育方针,提出发展教育事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勤工俭学、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中心的教育革命。
此后由于过“左”政策影响,全县教育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如在教师队伍中开展“拔白旗”、“插红旗”运动,挫伤了部分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停课,师生参加全民性大炼钢铁,大搞“三秋”,影响了正常教学和教育质量。
1961年,教育部制订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县政府根据《条例》精神,开始对教育事业进行整顿。1962年,怀宁师范、怀宁工校、怀宁卫校下马,怀宁水校改为皖河初中,农校只保留三桥农中和黄龙农中,其余停办。裁并小学20所,精减教师150多人。在教师中开始甄别平反,摘掉部分右派分子帽子,撤销“右倾思想”的结论,调动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1963~1965年,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出现了生动活泼的景象。“学雷锋、做好事”、“和雷锋比童年”以及“我是小主人”等主题活动在各校普遍开展。讲文明、讲礼貌、勤学习、爱劳动、守纪律、拾金不昧的风气在学生中日益形成。
1966~1976年,大批“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师道尊严”、“智育第一”、“白专道路”、“反动学术权威”、“教学中心论”,给教师戴上“臭老九”的帽子,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给教育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1976年10月以后,清理了“左”倾错误影响,进行了拨乱反正,整顿了学校的混乱局面,加强了对学校的管理,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1983年10月1日,邓小平同志为北京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全县从1983年起,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的方针,除继续办好三桥职中外,还在县城石牌兴办一所工商型的高级职业中学,并分别在条件较好的皖河、新安中学附设高中职业班。
二、学制
(一)小学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全县学制为9年。
清·光绪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全县实行“癸卯学制”,初等小学5年,高等小学4年。
民国元年,民国政府颁布“壬子癸丑学制”,全县小学分初高等两级,学制为7年。
民国11年,全县实行新学制,即“壬戌学制”,将小学堂改称小学校,分初高两级,初级为义务教育制4年,高级为2年制,直到建国初期。
1952年春季起,小学逐步改“四·二”分段制为五年一贯制。县政府确立7所中心小学和育儿乡新山小学首先试行“五年一贯制”,各招收一个班,每班学生50人。
1953年,教育部复又通知一律实行“四·二”分段制,县政府宣布停用新学制,全县小学一律改为秋季始业,实行“四·二”分段制。
1960年8月,全县109所完小,有三分之一的学校试办五年一贯制,招收66个班3300名学生。10月,除在“实小”、“附小”继续试行外,其余仍实行“四·二”分段制。
1969年,全县小学取消“四·二”分段制,普遍实行五年一贯制。
1970年,全县小学一律改为春季始业。
1978年,全县小学一律改为秋季始业。原春季始业学生推迟半年升级、毕业。
1982年,全县逐步恢复“四·二”学制,县实验小学、石牌镇中心小学按“四·二”制招收一年级学生,二年级以上学生按原五年制毕业。
1985年,全县实行“四·二”学制。
(二)中学
清·光绪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根据“癸卯学制”,全县学制5年。初级师范招收高小毕业生,学制5年;优级师范招收中学堂毕业生,学制3年。
民国元年(1912年),根据“壬子癸丑学制”,学制4年或5年。
民国11年,根据“壬戌学制”,中学分高初两级,学制各为3年,称“三·三”制。直至1949年基本未动。
民国时期,初农、高农、高师学制均为3年,初简师4年,高简师1年,工、商、医等职业学校,亦为3年制。
建国初,中学沿用“三·三”制。初师或简师学制均为4年。
1952年,全县中学仍实行“三·三”制,并规定全县初、高中可单独设立,秋季始业。
1958年,根据毛泽东同志“学制要缩短”的指示,全县中学实行“三·二”制,即初中3年,高中2年。
1960年,“三·二”制初中在月山初级中学试行;5年制中学在高河中学试行;高中2年文理分科在怀宁中学试行。
1969年,全县社社办中学,学制4年,即高、初中各为2年。
1970年,全县中学一律改为春季始业。
1972年,县办初中改为3年,高中仍为2年。
1978年,全县中学复改为秋季始业,实行“三·二”制,即初中3年,高中2年。
1981年,县高级职业中学创办各种长短专业班,长班学制3年,短班学制一般为半年。
1982年,怀宁中学高中招生改为3年,此后,高河中学、黄龙中学、洪镇中学、怀宁二中等校高中招生相继改为3年制。
1985年,全县完中一律实行“三·三”制。
(三)大学
民国元年,全县高等教育分预科和本科,学制6年或7年。
1979年,创办电视大学(大专),学制3年。
三、教学计划
(一)课程设置
【小学】清末,根据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课程设置为: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图画、农业。
民国初年,注重道德教育,辅之以实利、军国民、美感教育。课程设置为: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唱歌、体操、图画、农业、英语。
民国6年,教育部规定初小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育、缝纫;高小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体操、农业、缝纫、英语。
民国9年,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全县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小学国文改为国语,推行注音字母。
民国12年,根据全国教育联合会公布的《中小学课程纲要》规定,全县小学课程设置为:国语、算术、工用艺术、形象艺术、公民、卫生、唱歌、体育、缝纫、自然、园艺、英语、历史、地理、农业、理科。
建国初期,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设置课程:国语、算术、游唱、常识、音乐、体育、美术、历史、地理、自然、写话。
1952年,全县实行中央颁布的统一的教学计划,课程设:语文、算术、体育、音乐、美工、自然、历史、地理。
1955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在原有的课程基础上,增设手工劳动和珠算课。
1958年,全县实行省颁小学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为:语文、算术、体育、音乐、美工、自然、历史、地理、手工劳动、珠算、周会、生产劳动、阅读、作文、写字。
1966年5月,县文教局向全县小学颁发了《怀宁县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统一了全县全日制小学的教学、劳动和放假时间。但因“文化大革命”,未执行。1967年全县复课后,只开设5门课:毛主席语录(天天读)、军体、唱歌、学工学农、社会主义文化课。
1978年,全县实行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工等课。外语因师资缺乏,只在怀宁县实验小学开设英语课,到1985年基本未动。
【中学】清末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文字、书法、数理、史地、格致、图画、体操等课。
民国元年,开设修身、国文、外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唱歌、体操等课程,女子中学加设家事、园艺、缝纫课等。
民国8年,上述课程设置略有增减。
民国12年,根据全国教育联合会制定的《中小学课程纲要》,各校开设社会(公民、史地)、文言(国文、外语)、算术、自然、艺术(图画、手工、音乐)、体育(体操、生理卫生)等课。
民国18年,根据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中学课程暂行标准》,各校改公民为党义,开设党义、国语、外语、历史、地理、算术、自然、生理卫生、图画、体育、文艺、童子军等课。
民国21年,改党义课为公民课,改手工为劳作,增加伦理学课。
民国29年2月,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修正中学规程》,全县初级中学开设国语、算术、物理、化学、生理卫生、博物、历史、地理、英语、公民、体育、音乐、劳作、图画、童子军等课,师范不开英语课,增开教育概论、儿童心理、教材教法、参观实习等课。
1950年上半年,全县通令废止旧制学校开设的军训、国语、国文、公民等课程。初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化学、物理、地理、历史、自然、体育、音乐、美术等课。
1953年,根据教育部颁发《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各初中开设语文、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植物、动物、卫生常识、历史(世界古代史、中国古代史)、地理(自然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中国革命常识、外语、体育、音乐、图画等课。
1956后,语文课分汉语和文学两科,初三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
1958年,全县中学增设劳动课,汉语、文学并为语文,代数、几何、三角并为数学,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常识,历史、地理不分开。农业中学、半耕半读中学,一般只开设语文、数学、社会主义常识、生产劳动课等。
1962年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图画等课;每周33~35课时。
1969年物理、化学合并为工业基础知识课,并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其它课程不变。后根据毛泽东“五·七”指示,开设了学工、学农、学军等课程。
1973年,中学课程为两大项,第一项为政治课:无产阶级革命接班人、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现代革命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常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形势教育;第二项为文化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外语、农业基础知识、卫生常识等。
1978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县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外语、生物、农业基础知识、体育、生理卫生、音乐、美术课等。
1981年,全县中学政治课,初一开《青少年修养》,初二开《法律常识》,初三开《社会发展简史》,高中开《政治经济学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到1985年。
(二)考试制度
清代全县科举考试沿明制。考试分考秀才、举人、进士(包含翰林)3个阶段。童生经过小试入选,才取得考秀才的资格。小试最初是县考,县考录取,再参加府考。安庆府下辖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6县,6县考生集中到安庆府学考试。经府试榜上有名,再参加院试,院试由提学使(俗称学台)或特派的主考、副主考(俗称学差)主试,试期多在农历四、五月间,经考中发榜后,称做秀才。
清代考举人3年1次,规定在子、午、卯、酉年为考期,称作“乡试”。怀宁的秀才要到南京应试,谓之“南闱”,俗称“下南场”。试后发榜,考中的称作“举人”。举人到礼部应试,称作“会试”。会试在北京贡院,共考3场,考中后,再经“殿试”。殿试又称朝考,在太和殿举行,经殿试录取的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怀宁历史悠久,文化教育进程,先于安庆府其他各县,明祟祯戊辰(1628年),刘若宰殿试夺魁,仅光绪一朝,就有进士12人,举人62人(其中包括武举人18人)。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采纳维新变法主张,颁新政诏书,推行新法。对教育体制、科举考试内容,作了部分修改。谕文指出:“勿论京城会试,省级乡试,府县级岁试,一律废除八股文章,改为论策文。各级考试均定为策论、时务、四书五经三场。”并规定“今后考试,均以讲求实学为主,不凭楷法好坏作为取舍标准”。此外,还设经济特科考试,选拔新政人才。
光绪二十八年,清廷又通令各省级书院改为高等学堂,府州级书院改为中学堂,县级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光绪二十九年,又通令府州和一等县,开办中学堂。怀宁首县,列属一等。光绪三十年,将凤鸣小学堂改为怀宁中学堂。学堂考试,大致5种:1、临时考试,1月1次,或间月1次;2、学期考试,半年1次;3、年终考试,1年1次;4、毕业考试;5、升学考试。
民国时期,中小学考试分为:入学考试,由招生单位,组织招生委员会举行之;临时考试,由各科教员随时举行之;学期考试,由校长会同各科教员于期终举行之;毕业考试,于学生结业前由学校组织举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派员监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与考试是随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教育方针的变化而变化的。
小学教育乃普及教育。在1969年以前实行四·二分段的初小一年级和高小5年级分别招生的办法。初小一年级招生不必考试,凡年满7~11岁(建国初期为7~12周岁)的学龄儿童,除痴、呆、傻(即丧失学习能力)者外,均可招收。高小招生,1949~1950年,由各完小命题,自行组织考试;1951~1953年由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考国语、算术两科,分学区录取,张榜公布;1954~1968年,由县统一命题,区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科目为语文、算术、常识,外加口试。1969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至1976年,小学招生不进行文化考试,也不以文化课成绩决定升留级。1977~1980年,分段考、期考和学年考试;段考在期中进行,期考和学年考试,一般由学校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1981~1985年,1~4年级的年终考试由县小学教学研究室组织命题,全县统一考试时间,分公社(乡)中心小学组织监考、阅卷,考试成绩统计上报县教研室,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小学毕业生要进行毕业考,语文、数学两门主课及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参加升学考试;其中一科不及格,不予毕业,不发毕业证书,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作留级处理。
全县的大学、中专及普通中学的招生考试,大致分为4个时期:建国初期,县内无高中,初中招生分别由文清、文课、端三、卓湖、石牌5所初中和怀宁初级师范学校自行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国语、算术、常识3科。1952年下半年,5所初中并为怀宁一中和二中,初中招生则由全县统一命题考试,1955年又改由各校单独进行,只考语文、算术两科,外加口试。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军烈属、贫下中农、工人子女升学。1956年,实行保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免试升学的办法,初中、初师接收保送生38名(怀宁一中10名、怀宁二中23名、怀师5名),初中毕业生免试保送升入高中、中师或幼师的计27名(怀宁一中保送12名,进入桐城中学8名,安庆师范2名,幼儿师范2名;怀宁二中保送15名,进入桐城中学9名,安庆师范5名,幼儿师范1名)。1957年,初中招生采取统一领导,分校招生,调济录取的办法进行。初、高中招生取消保送制,升学试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1958年县二中(即现怀宁中学)增设高中部,3年制,秋季招高一1个班,新生48人。1960年实行春季始业,原秋季始业的学生一律延长半年。50年代末及60年代初,中等学校招生强调政审和体检工作,注重毕业生家庭出身、成份、政治历史及一贯表现等。60年代上期,初中招生由县命题制卷,考语文、数学两科;高中招生由行署命题制卷,县文教科配合招生学校组织招生考试,考语文、数学、外语、常识(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物理)。高等学校招生由省统一命题,招生学校直接派员携带试卷来县组织考试。中专、技工学校招生,一般安排在普通中学招生后进行,由招生学校命题,委托县组织考试。
“文革”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停止招生和考试。1970年高等、中专、技工学校开始招生,根据“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原则,实行推荐入学。自1970~1976年间入学的学生称工农兵学员。1973年开始实行文化考查,科目有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农业常识等。考查方法:笔试或口试、现场操作等。
粉碎“四人帮”以后,对招生考试进行改革,开始重视文化考查。1977年冬,国家恢复了高等学校、高中中专招生考试制度,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分文、理两科。文科考语文、数学、政治、地理、历史;理科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文理两科均加试外语(不计入总分)。中专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考试时间:高考两天(12月10~11日),中考一天(12月15日),录取的新生于1978年2月入学。1977~1979年,高等学校和高中中专招生分开考试,分开录取。从1980年开始,高校和高中中专招生实行“一条龙”(即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办法,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大学,后录取中专。1982~1983年高等学校和高中中专招生,在全国高考以前,实行预选。根据德、智、体三方面情况,预选上的,则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怀宁县1977~1985年高校高中专招生录取情况表

(三)教研活动
【小学】1951年,各中心辅导小学开始书头备课,后写简单的“教学计划”。
1952年11月,县文教科组成5人检查组,开展以民主管理为中心内容的小学观摩检查。重点检查了新安、高河、郑河3个区新制1年级的试行和教学情况,总结和推广了新制1年级语文教师黄桐荫的教学经验。
1953年,各中心、辅导小学普遍建立了语文、算术教研组,研究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问题,形成制度。
1954年,全县各学校普遍学习苏联普希金·凯洛夫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贯彻三大教学原则,实行三大教学环节,以“谈话法”、“提问法”取代“串讲”,反对“填鸭式”,改百分制为5分制,定期举行公开教学观摩。
1955年暑期,中学教师集中在黄山、小学高年级教师集中在县城、中低年级教师集中在中心小学集体备课,交流经验,探索教法。下半年,县教研室成立,促进了全县教研工作的开展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1957年,县文教科举办小学教学大纲学习班,学习贯彻语文、算术、体育教学大纲。
1958~1961年,重点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教师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都要突出政治,削弱了基础知识的训练,教育质量有所下降。
1962年,县教研室组成两个组,分别到第一批试行“条例”的县实验小学和高河中心小学蹲点,以加强“双基”为目的,“三个为主”(教材、课堂、教师)为课题,开展一系列的教研活动。
1963年暑期,举办小学1年级语文教师讲习会,分析新编教材,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下半年,县教研室组织各中心小学5年级语文教师赴安庆依泽小学参观听课,学习了外地经验,促进了教法改革。
1966~1976年,县教研室撤销,教研人员调离,教研活动停止。
1978~1983年,教研的重点是疏通教材,研究识字、阅读、作文等教学,帮助教师掌握最根本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1984年暑期,县教育局举行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考试,2935人参加考试,语文、数学两科平均及格率64%。
1985年5月,县小学语文协会在洪镇中心小学举行了语文教学现场会,听了该校2年级学生自学生字、4年级课文预习、5年级阅读思维教学。11月,县教研室在县实验小学举行了作文教学座谈会。听了1年级语文说话、3年级课堂素描、4年级指导学生作文构思、5年级指导学生修改作文课。以上7节听课活动的特点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会学生学法为重点,课堂气氛活跃,学生思维积极。
【中学】1979~1981年重点是恢复和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疏通教材,普及常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要求“教对教好”、“一课一得”。1981年怀宁中学开办初中语文实验班,高河中学开办初中物理实验班。
1982年3月,县教研室召开9个应考学科教师座谈会,制订总复习计划,拟定各科具体要求。4月,下发《关于预考命题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范围的意见》,给各校的命题指了路子。
1983年,为解决“重理轻文”思想,创办了《语文爱好者》小报,举行了第一次全县中学生作文竞赛,编印了第一辑《中学生作文选》。
1984年,重点开辟第二课堂,运用电化教学手段,启迪智力,培养能力。
1985年,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学生为主体,由单一抓高中转到高、初中一起抓,探讨提高中等教育的路子。下半年,县教研室组织人员分赴五横、江镇、腊树3所初中指导教学改革工作,总结推广了五横初中改革文科教学、江镇初中改革理科教学、腊树初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的成绩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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