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清沿袭明制,银两与制钱同时通用,县内流通的银两主要是银锭(俗称元宝),重量有库平50两(马蹄形)、10两(正方形或长方形)、3~5两和1~2两(马蹄形,亦称锞子)等。大元宝兑换锞子或碎银,须付钱庄银楼的“火耗”。制钱俗称“铜钱”,铜质圆形,中有方孔,面额有十文、五文,一千个制钱为一串或一吊。县内市场流通的有顺治制钱、康熙制钱、乾隆制钱和咸丰制钱,分官铸、私铸两种,官铸铜钱形大色美,有样钱、制钱、白钱等名目;私铸铜钱多为劣质小钱,有沙壳、凤皮、鱼眼、老沙板、毛钱等名目,各种铜钱轻重不一。
清咸丰三年(1853年)起,清政府强制发行以银两为单位的纸币,称“官票”,面值分别有一、二、三、五、十、五十两等6种,用作搭成交纳捐税、地丁等银,不能兑换现银,故信用极差,不断贬值,被迫于同治元年(1862年)停止发行。鸦片战争以后,海禁大开,“鹰洋”(墨西哥铸造)、“站人洋”(英国铸造)开始流入县内。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清政府开始官铸银元后,安庆铸有“安徽”字样的银元,一面铸有龙形,俗称龙洋。面额有壹元、伍角、贰角、壹角、伍分5种,市面流通前4种。银元因最初为外来币,故称洋钱、番银、花边银。光绪三十二年裕皖官钱局发行“计存钱条”,限在省内流通,精纸石印,票内有水印“裕皖”字样,盖有藩印信,每条一千文,与铜钱相辅而行,省内的钱粮、厘金、关税、公款等均予搭收。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规定银元为本位币,遂与银两形成本位双轨制,废铜钱。每枚银元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九成。后以银贵,改铸铜元,又称“铜板”、“铜钞”,面额十文。因物价上涨,又有百文大钞,一吊铜元兑换一块银元,且须付“贴水”。石牌市场铜元与银元兑换比率最高为2吊铜元兑一块银元,最低为3吊2铜元兑一块银元。
民国期间,县内流通孙洋(币正面为孙中山像)、袁洋(币正面为袁世凯像,又叫“袁大头”)。民国3年(1914年)北洋政府规定银元为国币,同时流通的辅币有银角子,面额有伍角、贰角、壹角3种,12角兑1块银元;镍币,面额有贰分、伍分、拾分;铜币,面额有壹分、半分。22年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结束银本位双轨制。24年,国民政府发行法币,由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大银行发行,禁止银元流通。县内市面约于28年开始流通法币,面额多为伍元、拾元,一元兑铜元300枚。31年7月改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与法币同时流通的还有四明、农商、中南、浙江实业、中国实业、中国农工、中国通商、中国农垦、浙江地方等9家银行发行的货币。抗日战争时期,银元再次在市场出现。31年中央银行发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一元折法币20元,与法币同时流通。由于辅币不足,给市场交易带来困难(当时石牌市场所见最小面额都在10元以上),故石牌各类商行纷纷向县商会申请,以自有家产为押金,发行代用辅币“店票”,当时有“泰圆祥”、“盛天长”等10余家发行了“店票”,每家总额千元左右,在石牌镇各商行流通。一年后因法币贬值,店票失去作用,被收兑焚毁。37年起,国民政府为限制物价上涨,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元券,一元折法币300万元,力图稳住局势,结果越限越涨,以彻底失败告终。
1949年解放初期,政府禁止使用银元,各解放区银行发行的货币,如“中州币”、“北海币”、“华中币”、“淮南币”等流入,混合流通。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老版人民币(后简称“旧币”),开始在县内流通,面额为壹万圆、伍仟圆、壹仟圆、伍佰圆、贰佰圆、壹佰圆、伍拾圆、伍圆等8种。建国初,为统一货币,只流通人民币,收回其他货币。人民银行同时收兑银元,收兑牌价为每元人民币兑银元一枚。1955年3月发行新版人民币,面额有壹圆、贰圆、叁圆、伍圆等,以新币1元兑旧币1万元的比率收回旧币,全县设固定和流动收兑点45个,10月收兑结束,共计收回旧币1261.58万张,141458.46万元,县内市场旧币基本兑尽。由于纸分币损耗大,奉令发行金属分币,自1957年12月起,通过商业部门,以找零的方式陆续发行铝质圆形分币,收回纸分币。1964年收回苏联代印的面额为拾圆、伍圆和叁圆的纸币,只流通国内印刷的面额为壹圆、贰圆、伍圆和拾圆的纸币。1980年底发行4种金属币,面额为壹圆、伍角、贰角、壹角,因发行量少,多为群众珍藏观赏,市面极少流通。
怀宁县1953~1985年货币投放、回笼情况表


上一篇:第一节 机构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