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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十年代,县境山区和丘陵的森林遭人为破坏,植被锐减,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已达中度以上的侵蚀强度,每年水土流失量约3000~5000吨/平方公里,影响农业发展。1956年,县、乡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合作社成立水土保持小组。县以白梅乡星火社为水土保持试验点。该乡水土流失严重,据测算每年每亩流失量为5.2立方米。同年10月,白梅乡发动群众895人,大搞水土保持工程。1958年统计,该乡(社)封山育林2.4万亩,种茶500亩,造林4500亩,建谷坊30道,造梯田34亩,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荣获“安徽省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出席省表彰大会。此后,县及时地推广了白梅乡先进经验,在全县开展“小区试验与大区试验,定位试验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在试验中,采取封山植树和垒谷坊两种措施。1963年,金社公社桃山村实行封山育林,每年集中一定力量,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1967——1985年,桃山村造林达1100亩,疏森林改造1500亩。该村在植树造林的同时,大搞工程治理,逢洼作库,逢沟筑坝,建坝拦土。经过10余年的努力,该村共筑坝35道,长4.5万米;建水库8座;修山塘59口。该村在未搞水土保持前,29条沟就有24条沟无水;治理后,有17条沟常年流水,使桃山村旧貌变新颜。在此期间,县水土保持工作也初见成效,全县初步治理沟坝地1500亩,修水平梯田7500亩,兴办小型工程面积达2200亩,培育水土保持林23万亩,治理丘陵地8.6万亩,共计水土保持面积32.72万亩。1986年,又对主要涧床、堤防进行治理,减轻水土流失。1989年冬,县境的官山冲开始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并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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