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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多水区域,田地多分布在山脚,沿湖地带。明代始圈圩垦殖。清代在垦殖新圩的同时,培修加固老圩堤。民国期间,桐城县政府拟有垦殖计划,但未实施,民间自行组织,或个体,或联户在江边高滩地带围筑一些小圩。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有耕地59.46万亩,其中水田47.8万亩,旱地11.66万亩,人均占有土地1.1亩。1950年7月,为解决农民耕地不足问题,县通令各区,动员农民到老洲区开荒。是时有11个区,1322户,7047人参加了垦荒劳动,共垦田1.3万余亩。同年,安徽省农业建设兵团第五师在陈瑶湖开始围垦,建立了普济圩农场。1953年白荡闸建成,江水得到了控制,少数农民在湖滩高地进行了零星垦殖。1958——1960年,县大力开展围湖造田和低山丘陵区开拓荒地的工作。沿湖地区先后在菜子湖、枫沙湖、连城湖、汪家沟、白兔湖、月儿湖、羹脍赛湖、神灵赛湖、白荡湖、湖等区域进行了围湖造田。1957年,圈成了笃山、互城、公塥、大新联圩;1958年,圈成了鳌山、大稻、跃进、街角、双胜、西山、杨湾、谷丰等圩;1959年,圈成了唐山、后方、螺丝沟、乌金、复兴二圩、青年(金社乡)、青年(破罡乡)、许潭、洪合等圩;1960年圈成了赵嘴、双岗、浮山、螺丝滩、小场、湖、小普济等圩;1961年圈成了高桥、四角湖、养猪场、大寨等圩;1962年圈成了江心、宣庄、连城湖、岱冲、团结等圩。到1967年全县垦荒、围湖造田面积计21.9万亩,圈大小圩143口;使县耕地总面积增加到93万亩。1983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凡不保收以及影响泄洪、妨害水产养殖的圩口退田还湖;25°坡以上的荒地,停垦还林。1989年退田还湖2.7万亩,停垦还林1.2万亩。县人民政府注重节约用地,但因建设和管理不力,年平均递减耕地2000亩左右。1989年底统计,全县耕地总面积为64.4万亩,人均占有耕地0.74亩;县水面为45.3万亩,其中可利用水面积为23万亩。
枞阳县围湖造田情况表
(千亩以上圩口) 1985年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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