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赌博
境内赌博之风,由来甚久。民国时期,便出现了以赌博营生的专业。城乡开设赌场,窝赌抽头者比比皆是。赌博活动,通宵达旦,夜以继日,不以为耻。政府机关、学校听若罔闻,视如无睹。赌具有:纸牌、牌九、麻将、扑克等。赌场输赢,动辄成千累万,危害之烈,使无数人家为之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无赖之徒,最后多沦为盗贼,变成社会极不安定因素。新中国成立后,经人民政府严令禁止,本已绝迹,“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泛滥,现在仍有少数地区少数人参与该项活动,累禁不止,有待清除。
吸毒
俗称“吃大烟”,即吸“鸦片”。清末民初,城乡吸毒的人很多,皆地主豪绅恶少,平民甚少。县城和乡镇还设有烟馆,贩卖烟土的人比比皆是。吸食烟毒者面黄肌瘦,精神萎靡,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变成废人。吸毒成瘾者多倾家荡产,最后沦为男盗女娼而不能自拔,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当时政府虽屡申禁令,但因吸烟毒者多属官绅富户,禁亦徒具虚文。新中国成立后,经人民政府严令禁毒,在50年代即已绝迹。
宿妓
解放前,城内有营业的妓院,老板称为“鸨头”或“鸨母”,收养一批年轻姑娘,专门招徕行客,卖淫为生,俗称“窑姐”或“花姑娘”,并公开呈报警察机关登记,按月缴纳“花捐”。当时全城有著名色妓14人,称为“十三根半辫子”。其他半开门的“暗娼”,则散见于背街僻巷供一些地痞流氓、散兵游勇混迹其间,尽成藏垢纳污的场所,宿妓者多属身有家室的纨绔之徒。建国后,妓院已全被取缔,妓女已从苦难中解放出来,走上了从良自主婚配的道路。
纳妾
清末民初,封建制度盛行,官宦贵族豪门盛行一夫多妻制度,竞相以纳妾炫耀门庭。一般将原妻称为“正房”,将妾称为“偏房”,也有称原妻为“大太大”,称妾为“姨太太”的,有时还鄙称姨太太为“小老婆”。达官贵人甚至娶三妻四妾不足为奇。通常所纳之妾都出身寒微,一般是从穷苦人家强买来的。进门以后,身份地位也要低人一等,甚至所生子女,要称“正房”为妈,称生母为姨。民国时期,虽然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度,但一直徒具虚文,有令不行,少数人为顾全声誉,回避公开娶妾,乃玩弄花招,秘密在外暗置“金屋”置美藏娇,称为“情妇”。甚至姘居有夫之妇,作为“外室”而不以为耻。建国后,国家颁布新《婚姻法》,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度,坚决禁止重婚和非法同居。不但纳妾被彻底禁止,而且对建国前所纳之妾也已一律斥令改嫁,重建家庭,彻底砸烂了套在妇女身上的枷锁。
上一篇:第一节 迷信
下一篇:第三节 陋俗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