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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宿松县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1、化肥、农药的施用;
2、工业“三废’排放;
3、毁林开荒,乱砍滥伐;
4、围湖造田;
5、病原体、寄生虫、霉菌毒素的侵袭;
6、热污染、噪声污染、电磁波污染、放射性污染;
监测
监测的目的,可分为:研究性监测、监视性监测、事故性监测。
监测对象:大气污染监测;水质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生物污染监测。
1984年12月成立监测站,因设备简陋、缺乏科学检测仪器,人员配备不足,故只执行监视性监测和事故性监测。
监测站对全县环境状况,进行经常性监视,掌握数据,定期上报,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建立污染档案。
对污染严重的单位收排污费。排污费专款专用,80%返还原单位用作治理污染,20%提作监测站添置仪器费用。
对污染单位监测记录:
1、自1982年起,县酒厂按国标污染程度100mg/e已超过Cao3971.8mg/e,国标6.9,已超过Dx643;氰化物国标0.5mg/e,已超过0.01mg/e;硫化物国际0.5mg/e,己超过0.29mg/e;Px国际6.7,已达7.3;Cao国标100mg/e,已达990.5mg/e。
1985年,县电器陶瓷厂窑炉格林曼(烟尘)浓度3.5级;1985年县砖瓦轮窑厂格林曼浓度2级;1985年县电瓷厂格林曼浓度5级。
2、1979年县防疫站曾对电陶厂作检验;
全厂职工244人,生产工人217人,接触有害粉尘的71人,接触有毒气体4人。测检三个作业点,发现二氧化碳、尘埃均超过国标,最高超过国标467.5倍。
1979年,对水泥厂检测4个点,污染程度全部超过国标,最高的超过37倍。
1981年,进行了5种毒物调查,检查了8个单位。铝作业2个厂,苯作业6个厂,铅作业接触人数18人,无一人中毒。
1983年6月,进行劳动卫生职业病建档工作,共调查22个厂、矿,其中:省属单位1个,县属单位4个,集体单位7个;正式生产工人1785人。完成监测19个厂;接触铝作业工人5个,苯作业工人8个,接触氧化锌1人,多种粉尘作业工人3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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