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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第四区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宣言
亲爱的同胞们!
现在倭奴快要到我们太湖来了,这是我们空前可怕的危机呀!因为倭奴这次侵略我们中国,是想实现其大欲。他们的大欲不但要夺我们丰富的财物,占据我们繁华的都市和锦绣的河山,还要惨杀我们父老兄弟,奸淫我们诸姑姊妹,掳去我们幼孩。这样看来实在是要灭我们的种族,就是我们想苟全性命,作他的奴隶,他也不容我们过奴隶生活了,真是有死无生。
亲爱的同胞们呀!我们在这个环境里要勇敢地、坚决地具有不怕的精神,努力奋斗,死里去找生路,切不要坐着等死。大家快要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不问男女老少、农工商人,各尽各的能力,同做救亡图存的实际工作。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有知识的出知识。凡关于自卫工作,协助政府及军队的工作,以及应供给的物品和工具,都要慷慨热烈地捐输。这就是找生路走,要是还说梦话,以为倭奴侵略,只占我们的都市,不占我们的乡村,只杀我们的官吏,不杀我们的老百姓,或许不抽丁,不收费,那就大误而特误。
亲爱的同胞呀!要知道倭奴是要把我国美丽的城市削为平地,把我们中华优秀的同胞完全埋葬于血泊之中,我们若还是漠不关心,醉生梦死,决无一线生望,极盼我们的同胞们一致团结起来,一德一心,努力工作,协助政府及军队,扫除倭逆,挽回劫运,奠我国于磐石之安,跻吾民于自由平等之域,以遂我们大家的唯一愿望,谨此宣言。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六月十七日
太湖县政府布告
财字第50号
查本县保甲经费,过去均由保甲长就地征集,每保每月除经常费五元外,临时又有其他派夫伙食费、后备队警备队经费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出钱人既杳然不知,经费收人又漫无标准。暨审核机关,徒使上乱体制,下病民生。经据调查所得,西北乡每田一亩,仅保甲经费一项,有摊至二元以上,东南乡亦摊至一元左右者。按最低计算,全县人民负担,当在三十万元以上。用之正途者固多,涉及私囊者难免,自应彻底改革,由一县统筹收支,使地方财政得趋正轨。现奉省令改编保甲,乡镇保长之人选,公所经费之数额,均有明文确定,则保甲经费一项,更有整理之必要,俾符功令。当经由财务委员会,造具预算暨筹措方法,提经二月二十六日地方财政会议议决通过,所有过去收集,如保甲经费、各种队警经费、派夫费及其它一切无法令规定之经费,自三月干六日起,一律停止征收。除分行外,合亟布告,仰居民人等一体知照。倘发现有不肖之徒,假名需索情事,准即来府指名控告,定予严惩不贷!
此布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三月日
兼县长张威遐
建筑忠烈祠募捐启
盖闻成仁取义,英雄争不朽之名;旌烈扬忠,国家重表彰之礼。我陆军第一三八师,自抗日军兴,誓师南岭,驰骋中原,检役八军,转战万里,丰功伟绩,彪炳寰区。尤以前年敌犯大别山于太湖城东一役,我四一三团迎头痛击,予敌重创,短兵相接,血肉横飞。舍无限之牺牲,为皖山之保障。可怜英雄血迹,竟成明口黄花;爱国忠魂,沦为若敖馁鬼。占之忠烈,能造福一乡一邑者,尚得享庙祭、设专祀,今我为国捐躯之健儿,何忍任其湮没于荒烟蔓草之间寂寂于无闻耶?武功等膺民社稷,谊厚同袍,激于天良,难安缄默。拟于湖东山头原有忠烈墓,加建忠烈祠,为张伟烈而慰忠灵。惟独力难成,众擎易举,仰台端见义勇为,热心彰美,尚希拓解仁囊,襄成义举,使殉国健儿,庙祠永享;九天烈士,浩气长存。于家于国,利莫大焉!是为启。
发启人:隆武功朱尚文
王汉昭刘干
龚兆庆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七月五日
注:隆式功、刘干,其时为太湖前后任县长;朱尚文,宿松县长;王汉昭、龚兆庆,望江前后任县长。
太湖县政府布告
财经字第号
查禁用银元,使用人民币,全国各地早已实行,惟我县银元尚在市面流通,兼有少数不法之徒,贩卖银元,捣乱市场,以致物价波动,人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兹为稳定金融,保护人民利益,自即日起一律禁用银元,使用人民币。所有银元均需到银行按牌价兑换人民币,并附发《华东区金银暂行管理办法》,以后如再发现有银元流通和银元贩投机贩卖,即按《华东区金银暂行管理办法》条例定予严惩不贷。除分行所属外,特此布告,仰我各界人民一体遵照,切切!
此布
附《华东区金银暂行管理办法》
县长马肇修
副县长朱涤华
公历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日
关于“天华尖事件”真相的调查
全县闻名的“天华尖事件”,经过实地调查已真相大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件”的起因
天华大队是大山区,居住、田地都很分散,共16个生产队(现在15个队),178户、652人,田地565亩。实行“田间管理包工到户”做法的有大屋、杨屋、葛冲、祠堂、中心、新屋、老屋7个生产队和上屋队的第二组,将近占生产队总数的一半。发起的是杨屋、大屋(现合并为大屋队)两个队。
事件是怎样发起的?干部、社员一致反映:五九年上半年粮食较紧张,社员们总感到吃不饱,甚至公开说:“吃多少饭,做多少活。”因此出勤人数少。大屋队20个男女劳力,经常出勤的只有七、八人;杨屋队12个男女劳力,经常出勤的只有三、四人。“蚊子咬一口是大病”,大部分人天天用毛巾捆着头。而且工效甚低,社员林德贵送粪到对面湾田里,本来一早晨能挑5担,可是他一上午只挑一了两担。因此,生产进度极慢。劳力强的老屋队,田插了一半,大屋、杨屋才开始扯田摆。大队天天评比追进度,各队总想评为最后,老屋队因落后,大队曾送他们100斤盐。在这种情况下,生产队干部和一些生产积极的社员,都议论纷纷,说:“长期这样下去不行。”但这都是心想口未言。
古历四月二十日左右,大队书记潘典训到杨屋生产队召开三个落后队(大屋、杨屋、葛冲)的社员会,在会上讲道理、算季节、追进度,叫大家讨论措施。讨论一开始,大部分社员都认为非包工到户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包工到户才能发挥积极性。社员孙金友当场赊胆向潘典训同志这样说:“潘书记,我讲一句犯法的话:要想加快进度,只有包工到户;不然,你天天开会都不行。”接着大部分社员都异口同声问大队书记:“这样做行不行?”潘回答说:“上面没有包工到户的指示,恐怕不行。”社员们又要求说:“准我们搞几天,不向外面讲,把田插完再合作起来行不行?”潘说:“分开做能快些吗?”社员们说:“保证快些。”潘说:“好吧,你们分开几天试试看。”于是杨屋古历四月二十四日就分开了;大屋队因凌成得的父亲死了,大家忙丧事推迟到二十八日才搞开;葛冲人胆小一点,五月端阳日才搞。这三个队把工包到户,消息很快传开了。到五月中旬,祠堂、中心、老屋、新屋和上屋的第二组就仿效推开了。
二、他们的做法
“田是么样包的?”我问。他们说:“先按畈头划片,把片划开后编成一、二、三顺序号,然后抓阉碰号。碰号计算到户的有两种做法:大屋、杨屋、葛冲、祠堂4个队是按全队总底分去求总包工,一户的总底分加起来,按抓阉的号头去逐田求包工,只计算包工不计算亩,有的10分底分包田5亩2,但每10分底分平均负担包工基本是相似的;中心、老屋、新屋队和上屋队的一个组,是按全队的总底分去求总田亩,一户的底分加起来,按抓阉的号头顺序去求亩,只计算亩,不计算包工,有的10分底分承包100个工,有的10分底分承包120个工。但每10分底分平均负担的田亩是相似的。无劳力一律不承包。”
“在包工到户时是不是‘田归原主’呢?”我问。他们说:“‘归原主’不成片,倒是真正不方便,只有杨屋队汪佩元、汪学怀两家独居户,田在门口生定了,别人不愿管,就采取以近就近承包。其余都是统一划片承包的。”我问:“准备分开做多少时间?超减产得奖赔,如何处理?”他们说:“一开始就议定是分开锄完二交草,稻黄了,在清沟后向队里交田,集体收打入仓。因为当时是逼得无法,不走这条路就肯定要抛荒田地,主要的并不是为了超产粮。第二,粪是由队统一安排下的,有肥有瘦,田是成片碰阉的,有好有坏。故超减产奖赔是行不通的。为了保证做活质量,议定了两个约束办法:一是活后山队长检查,不够标准的,当场返工;二是不够标准时酌情扣发工分。扣发的工分,谁愿补好发给谁,没有补好的承包户秋后少分。有两件农活没有包到户:一是接堰摆的工和抗旱的工,一是造肥运肥的工,这仍归集体做,劳动时仍然是集体,互相换工还工,不同的是每一丘田有个‘主子’带上头,加强了责任心。”
“听说你们订了个纪律,是不是怕有人向外讲?”我问。他们说:“不是订纪律,因为是大家愿意的,不会有人向外讲,只有祠堂队,叫回乡探亲的教师汪学章把各户的田名、亩数、包工数,开了一份清单,不过写得不好,开头就写了几句‘文’,说什么根据上级党委指示,为了搞好生产..... 最后又写上了做活标准。以后查出来,就把这些东西当‘议决案’看待。”
三、效果如何
“包到户以后,做活快些、好些吗?”我问。他们说:“先行一步的大屋等三个队,搞开后四、五天就把田做好了,并边做田边抢插,工效由插早稻时期每人每天插二升田提高到一斗,甚至一斗几升,最后赶上了进度最快的老屋队,要不,起码要比老屋迟20天插完秧。社员凌得贵,集体生产时是混工的典型,分开后,他在自己承包的后冲田里连做五天没有回家吃过早、中饭(送饭)。新屋等四个半生产队,是锄头交草前分开的。锄头交草、二交草都比别队快,而且田里找不到一根草。由于分开管理质量好,大旱之年(三个多月末下雨)也丰收:大屋队66亩田,平均单产达400斤,比集体生产的队每亩多收50斤左右。包产地的红芋,包产13000斤,实收了3万斤(六零年大屋、杨屋、葛冲三个队十多亩地只收5000斤)。要是上级没有发现,让我们搞到现在,吃饭不讲,猪肉也可以不定量。”
四、严重的惩罚
“是哪个人向外讲被上级发现的呢?”我问。他们说:“当时公社第二书记汪星平、社长陈洁二人分工负责我们这几个大队,汪多蹲石盘大队一带,陈多蹲天华大队一带。石盘工作很落后,公社开会辩论汪、陈二人,有个人发言提出石盘不仅落后,还有几个队主张分田到户。于是就大追起来,说是天华传到石盘的,一直向天华追。公社会上闹开后,区委书记李文湘派区干事鲁仲卿、副社长查凌民二人前来调查,果真包田到户。接着就有县检察院李检察长带四、五个干部和区、社干部共十多人,坐在大队追40多天,手枪拿在手里,小会审,大会辩,供词的供词,反省的反省,就这样不打自招了。”
“查清后有人受处理吗?”我问。他们说:“这太多了。分开来说是:公社第一书记汪绍阶,主要为此撤职;第二书记汪星平、社长陈洁,这事也是辩论他们的主要内容;负责永安公社工作的区委副牛记李维春,在县里受了辩论;大队书记潘典训撤职回家生产;大队长凌传代被撤职(撤职后外流尚未归);党支部委员、大队委员凌先成(大屋队)留党察看两年;教师汪学章被大队扣押反省15天。还有4人被斗争判刑了。一是杨诗贤,炼铁时后方的大队长,钢铁下马后在家生产,仍为大队委员,并掌握杨屋生产队,为这事被开除团籍,全乡群众大会斗争,逮捕法办,判刑一年。六零年五月取保外医,现在家生产。逮捕的理由是:发起的是杨屋队,杨在队里掌握全权,无疑是为首分子。因成分出身好,故处分从轻。二是凌伯民(砖匠),被判8年徒刑,六零年死于监狱。理由是:1、凌当过十多年的伪甲长,四月初与社员砍搓休息时曾说过:‘我前几天去南阳做工(作砖匠),听说那里田分到户了,如果我们这里也这样做,肯定生产搞得好些。’ 2、有一天做工回家,在背后山上碰到徐屋队地主陈继祖砍柴,讲了几句话,认定这是同地主策划‘土地回家’(群众说实无此事)。3、继子凌先成在大队反省一天半,自己不识字,找人写多次反省都交不了,被迫承认是他父子俩吵着要分的。三是汪寿南(新屋队人),地主成分,被判十年徒刑。理由是:1、汪曾在社员中造过谣,说人有三劫(即三难):饿劫、瘟疫劫、刀枪劫;2、新屋队是后包到户的,没有他,肯定不会搞。故认定汪无疑与地主陈继祖有联系。四是陈继祖(徐屋队人;这队未包工到户,距大屋队有4华里),地主成分,被判15年徒刑。理由主要是说陈与伪甲长凌伯明在山上碰到过一次,是陈、凌策划发起的。”
“是不是陈、凌二人策划发起的?”我问。社员们一致说:“若说实在话,他们俩就没有碰头研究过,所以扯到他俩头上,是因为:当时交不了差,为了早点安静,就只好往他俩头上推。”
五、建议平反
根据上述情况,我认为这一“事件”有必要进行平反。因为:第一,包工到户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生产责任制,解决当时生产无人搞的局面,并不是闹“土地还家”;第二,事情的发起,是多数群众的迫切要求,而不是少数干部的主张,也不是地富阶级的操纵;第三,包工到户后的效果,是生产搞的更好,而不是生产搞的更糟。根据这些,我认为这一办法是正确的,它与加强田间管理责任制的精神是一致的,没有分歧的。因此我建议:凡是因为“天华尖事件”受了惩处的人,都应当进行平反。对被处分的干部,应向他们赔礼道歉,恢复他们的职务和名誉。被判刑的地主等敌对分子,如无其他罪恶,也应当销案释放。
以上报告请审查。
朋洁之
1961年9月20日 注:朋洁之当时为中共太湖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钱让能
《关于保荐责任田办法的报告》上的批示
印发各同志。
安徽太湖县县委宣传部钱让能同志给我的一封信,请大家研究。
毛泽东
八月二日
关于保荐责任田办法的报告
主席:根据太湖县一年多来实行责任田的结果,我想作一保荐,不过与省常委六二年三月二十日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是相违背的。尽管如此,我总认为“责任田”的办法是农民的一个创举,是适应农村当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六十条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重要补充。有了它,当前的农业生产就如鱼得水,锦上添花。
(一)
太湖县是安庆专区的一个三类县,五八年到六零年这段期间,生产力遭到了巨大的破坏,有些地方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六零年冬贯彻了中央一系列的政策,“五风”停止了,但人民群众奄奄一息。六一年三月,这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地区推行了“责任田”(具体见安徽省委六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给中央主席、华东局的报告),真所谓它一出现,就以它的显著的生命力吸引了人们(包括邻县邻省边界地区)广泛注意。迄今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尽管有人责难它“糟了”、“错了”,然而广大农民群众总认为是“好了”、“对头了”。记得去年春,我在推行这一工作的过程中,农民群众的那股劲头是我十多年来(除上改外)的第一次见闻。
推行这一办法的结果,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六一年是太湖人民在精神上、物质上的一个新的根本性的转折。荒、逃、饿、病、死,一瞬而基本变成熟(荒地变成了熟地)、回(外流回归了)、饱(人民基本上是吃饱了,有部分地区还吃得较好而有余)、健(体质健康了,有病的也不多了)、生(妇女怀孕厂,江塘公社甘岭大队六百六十八个人,六二年怀孕的就有六十个妇女)。
二类的徐桥地区(是太湖最差的区)桥西大队的农业生产,六一年与六零年比较:粮食由十 一万四千斤,增至二十万七千八百斤,增长百分之八十一(自留地不在内),油二百七十八斤增为一千八百六十斤,增长六倍半,棉花六十二斤增到六百七十六斤,增加十倍。生猪、家禽也是几倍的增长。当然,六零年的基数小,六一年的潜力大,然而,六一年的困难与问题却比过去艰巨复杂得多。
首先,是自然灾害。先出现了连续一百零五天的干旱,最后又发生了风灾。
2、牛力极缺。全大队六百六十五亩土地,二十七头耕牛,既瘦且小,其中十头牛是打一鞭才走一步的。
3、农具缺乏。特别是大型农具,如水车、禾桶等,几乎坏完了。
4、各种种子都缺。由外地运来的尽是些杂种。
5、肥料缺乏。尽是白田,没有草子。
6、田底子差。五八年以来的“五风”结果:大田变成了小田,方田变成了圆田,长田变成了短田,无边无拐的变成了有边有拐的,同时又有部分田下了盐,底子更差。
7、没有猪种鸡源。
8、资金缺乏。特别是十五户困难户(占全大队总户百分之十四),连年供应口粮,几乎全部靠救济。
9、体质差。当时还有消瘦浮肿病人一百二十五人,占总人数四百三十人的百分之二十。
10、居住生活条件极差。破屋、漏锅的户占百分之七十以上。
在这样多令人头痛的实际问题的情况下,取得了这样的成果,不能不使人感动。这不过是一个县的一般的大队,象这样的情形,在全县范围内,是到处可闻可见的。
以六一年与今年现有情况来比,就整个县来说,农民群众无论在精神面貌上、物质生活条件下,又起了一个质的变化。午季丰收了,扩种的面积是高级社有史以来所罕见。去年午季接早稻国家供应全县三百万斤粮,今年相反,准备外调五十万斤。目前早中稻农民正在加强管理,早稻可以说是丰收在望。若无自然灾害,现在看来,国家的农副产品征购任务绝大部分(除去茶叶)是有把握完成的,且农民尚足食有余,家禽家畜亦已大大发展。
这样迅速的转变,究竟是靠什么力量呢?拿农民的话说,“就是责任田好”。当然,完全归究这一点,离开中央一系列政策和省地委的巨大支持,那也是错误的。“责任田”之所以产生这样巨大的威力,之所以为人民群众所普遍欢迎,是因为农村的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农民在高级社,特别是公社化以来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农民群众所掌握了。因此说“责任田”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中央“十二条”、“六十条”发展的产物。主席曾经说过,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
(二)
从办高级社和人民公社以来,生产关系的变化,公社、大队、生产队组织形式的每次调整,没有那一次不都说是适应。现在看来,其实并非如此。根据调查和统计,一九五五年是太湖解放后农业生产力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最高的一年,粮食总产达一亿九千六百六十七万斤,耕地面积四十万亩,除自留地九千八百二十四亩,平均单产五百零四斤;油料总产三百零一万一干六百斤,亩产六一十斤;棉花总产三十一万零八百斤,亩产皮棉二十三斤;耕牛发展到三万六千二百六十头,大型农具二十五万件;茶叶产五十一万一千六百斤,烟叶一万零三百六十六斤,木料二百一十六万斤,生猪发展到四万八千头,家禽每户平均六只。群众生活:除存入国库二千七百三十万斤,留种一干二百万斤粮,每人平均口粮四百四十斤,食油三斤,肉类十斤,食盐二十斤,红糖全年供应量达三十九万斤,每人平均一点二斤。当时的合作化程度:单干户占总农户百分之五十点七,土地占百分之四十九点七,人口占百分之五十点三(包括季节性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占农户百分之二十四点四,土地占百分之二十六,人口占百分之二十四点八;初级社农户占百分之二十五点三,土地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三,人口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五。且初级社大部分均是在五四年互助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此可见,五五年之所以成为解放后最高的一年,除了国家对农民的支持外,主要是有了土改后的连续三四年农民积极性所发展起来的物质基础,和初级社的生产关系还相适应的原因所致。而现在的“六十条”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责任田,它比五五年的初级社来说,其优越性可不言而喻。就是比起高级社来说,它在制度上是更加合理,更加完备了。是具体贯彻按劳分配的一个新的发展和进步。
再从这里当前的生产力情况来看:五八年到六零年,由于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生产力遭到破坏,生产水平大大下降,到六零年底止,耕牛只一万八千头,比五五年几乎下降百分之五十,大型农具只有十万件,下降百分之六十,耕地缩减三十五万亩(因水利建设),下降一百分之十三,粮食总产量一亿四千五百一十二万斤,下降百分之三十五(注:应为26%),油料一百零三万斤,下降百分之三十(注:应为66%),生猪一万一千头,下降三倍(注:应为约四分之三)多。其它经济作物均有很大减少。
现在这里根据恢复最高生产水平的规划初步讨论,认为粮食需要两年到三年,油料四年,棉花三年,茶叶因水库淹没一部分需要八至十二年,生猪在六三年赶上,耕牛要十五年以上。当然生产力的破坏,现在恢复它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是一个客观存在。至于有人说:“责任田不过是当前生产力遭到破坏,调动农民个体积极性的权宜办法,以后还要进行集体化革命。”这种说法,是很不能令人理解的,也是不现实的(责任田是不是就是单干道路,这个问题在后面详细讲)。在这里还是拿农民和基层干部的说法来简单地回答这一问题:“责任田方向错了!”“哪来的话,我们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吧!社会主义总是要多打粮食,人人有吃有穿吧!”“对呀!”“那就对了!国家征购任务一两没少,我们大小队都有机动粮,困难户也照顾得很好,公共积累也照样提取,这有什么不好呢?你偏要把大家搞在一块上工收工,千斤担子只小队长一个人挑,这就是社会主义?”“这样搞将来又要穷的穷,富的富,损害大家的根本利益的。”“五七年以前你们生产、生活不也很好吗?现在我们搞以小队生产,又以小队核算,比那时候还要好些呀!”“小队核算我们双手赞成,以队生产千万不能。”“为什么?又不是大呼隆?”“同志,不行啦!五七年以前生活、生产当然比现在好些,但是也有问题呀!譬如说,自留地与大田用肥、家庭副业与队里的集体生产、耕牛使用与发展、农具添置保管、农活的数量和质量、评工记分等等这些问题呀,一个小队,就是你们来两个脱产干部也搞不好。现在责任田一搞,这些问题都基本解决了。你们想想,多轻巧,何必自找麻烦呢!说句老实话,共产党在互助合作的政策上,最好的就是‘责任田’政策。只要不变,多完成任务(指征购),我们都情愿。”
以上就是我们试探改正责任田办法的谈话。这段谈话,说明农民不承认“责任田”是单干,实际上也不是单干,只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责任制,是克服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最有效的措施。
改正“责任田”,农民已有风闻,但尽管我们苦口婆心如何去宣传解释,然而他们之中就有不少人是:来年绿肥准备不播种了,今年田埂挖到一了边(把田埂挖窄可以多种稻,但来年田就关不住水了)。这些特别顽强,是特别难于克服的消极反抗。囚此说,“‘责任田’不保荐,这里生产力就要遭到损失。”
(三)
在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使其关心个人利益,“责任田”正完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从五二年起亲自办过互助组和合作社,五七年冬由安庆地委下放在重点乡亲自搞过将近八个月的生产队长。六零年来到太湖,干了七个多月的大队书记。其中特别是在干生产小队长期间,农民兄弟给我不少的知识和教益。从这么多年来(主要是从高级社以来)的切身体验,农业上的“千斤担子万人挑,以社为家”,这个问题始终没能很好地彻底解决,即使暂时解决了,也不能很好的巩固。现在看来,追其根源,除掉政治思想教育外,主要就是责任没有到人。在当前来说,尤其是共产风刮得较严重的地区,如作不到“人人关心生产,个个责任分明”,那就根本不可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最重要、最主要的条件。因此,要想提高劳动生产率,首先取决于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要想提高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那就要使所有的人关心自己的生产任务和明确自己的责任。斯大林同志说得对:“在无人负责的情况下,是谈不到什么真正提高劳动生产率,改进产品质量,爱护机器、机床和工具的……无人负责的现象就是工业的祸害。”斯大林指的是工业的问题。工业尚且如此,何况比工业更复杂的农业了。高级社以来的大量事实教训了我们,如何加强已经组织起来的农民群众的生产责任心和他们的劳动热忱,社会主义教育固然是很重要,但是没有关心个人利益为基础那是行不通的。
我看,最简单易行为农民所普遍乐意的,就是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只有如此,农民才易于理解他们所做的每件农活都是与自己的利益发生直接的关系,并且很快的就能兑现。过去的办法,主要就是靠评工记分。实际上产量不到田,责任不到人,评工记分就不能真正的搞得好。现在如果以队集体生产,还是采取评工记分的老办法,可以说,除了有历史习惯的齐心协力的少数小队外,而普遍现象是做工只顾数量,不能保证质量。只顾工分,不顾效果,尽管你点子再多,绞尽脑汁,什么包工定额,检查验收,互相监督等等,在无数小生产残余的反抗和与这些残余相联系的巨大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同时评工记分的本身也确为复杂(现在太湖仅有少数的评工记分),首先是误时,特别是大忙时耽误农民的睡眠。好的小队两三天搞一次,差些的小队天天晚上都要评工记分,包工定额,调兵点将。其次是评不好,不是争,就是吵,很难克服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再者是繁琐的哲学,几十道工序,甚至有的小队弄不清,成了一笔糊涂帐。会计人员用百分之四十以上精力搞帐,队长要用百分之四十精为搞管理。现在的责任制,他们却摆脱了这些事务参加了生产。一个县数以千计的小队光在节约劳力问题上,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总之,现在的农民总还是农民,他最讨厌、最头痛的就是那些复杂的麻烦的东西,他们所欢迎的也就是最简单、最通俗易懂易行的东西。
(四)
“工业还要不要发展,搞责任田,工厂就要垮台了,你看怎么办?”我看不会垮。只要农业过关了,其它一切事业也好,都好办了。有些人,把有些工人不安心也想搞“责任田”的思想,完全归罪于它的影响,这真是莫须有的罪名。工人不安心工作的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至于工人羡慕农村的“责任田”,那只能说,“责任田”不仅为广大农民所欢迎,而且又为工人所羡慕。这只能说“责任田”对了。六零年八月份,我由安庆地委下放到太湖,一开始就有几十个同志一道宣传农业为基础,七、八个月就是没有什么人理睬,六一年三月份,我们一搞“责任田”,好!逃在外面的劳动力回来了,跑到城镇工厂里当工人的小手工业者回来了(原来请也请不回来),流到机关里跟干部、工人当家属的也回来了。父亲托人写信给儿子,妻子写信给丈夫,弟弟写信动员哥哥等等,我们忙得不可开交,热闹非凡。这真是大喜事。七、八个月几十人口渴心焦的宣传,抵不上十来天的责任制那样巨大的威力(当然这里我并非提倡产业工人跑到农村里来)。
“集体经济要不要发展,你在搞单干,不是发展资本主义是什么?这不是方向性的错误吗?”“责任田”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管理方法,它并未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土地仍然是集体所有,仍然是按劳取酬,它并未改变集体的劳动方式,仅是比较复杂琐碎,适合于分散的农活去分散做。这种生产的集体性与劳作的个别性,在任何社会主义生产单位中都是存在的。与其说是单干,那只能说外表上是单干,而实际上则不然。太湖这里的情况除上所述,国家征购任务照交,公社、大队的公共积累照取,这又怎么能说是瓦解削弱了集体经济呢?
至于在举办较大型的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方面,在扩大生产协作方面,虽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只要工作作得好,发挥公社、大队的作用,这方面的缺陷完全可以弥补的。事实证明,太湖去年的冬修不也是搞得很好吗?“唉呀呀,不得了啦,派工派不动,公家事情没有人干了。”所有这些责难,我想还是让事实去回答。太湖去年确也出现过搞投机的,高价出售农副产品的,这是少数。一般地说,都不是真正的基本农民群众。即或有些搞了一两次,经过了教育,也就立即归正。超产粮是有差别的,收入也是不平等的。所谓这个差别,我看不搞“责任田”也是存在的。所谓“不平等”,整个社会主义一个历史阶段也是存在的,而且应该是允许的。当前农村的现实状况,不是什么差别不差别,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如何来消除农民心目中的平均主义和大呼隆的心理毒素的问题,调动农民积极性,因而使其能够产生一些新的差别和新的不平等的问题。当前推行责任田,仅主要是在吃的问题上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别和不平等,这正是真正的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胆小怕事呢?何况当前大队、公社公共积累根据生产发展可以逐步增多,困难户也得到一些特殊的照顾,如包好田,少派征购,大队、小队有专门照顾困难户的机动粮等等,这些就是防止差别过大的措施。即或少数地区产生“差别过大”,“出现新的暴发户”,我坚信,我们的农村也不致变质,大船也不会翻的。因为政权在我们的手里。我们的农民也是有理想、有志气的,拥护党和毛主席的。几年来农民受了这样大的挫折和考验,也就充分说明这个问题。推行“责任田”会不会助长农民小私有心理,问题在于引导和教育,不断地总结提高,使这种责任制的形式更加完备。
(五)
坚定地站在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甚至九十几的人民大众这一边,相信他们自己解放自己,这是马列主义者的态度。急急忙忙的收回责任田,吵吵闹闹的指责“是单干”,很可能因为一部分是好心同志不知底里,一部分还是以“本本主义”的观点害怕农民不跟我们走。
据了解,去冬和今春,英山、浠水、罗田等县的农民,络绎不绝,翻山越岭的携带衣服、布匹、蚊帐、家具,甚至连小猫、小狗等,到太湖的北中区(与湖北省交界)来换回自己的口粮(据估计一部分是搞投机倒把的,绝大部分是有实际问题的),小手工业者(裁缝、木匠、砖瓦匠等)来了也干脆不回去,终日在这里做工。五九、六零两年,北中的农民是向那边跑,现在却变成了倒流。再如太湖的邻县宿松,六一年春太湖在推行责任田时,曾经也有人,特别是一部分中层干部,说是“倒退,走回头路了”,“是太湖少数领导人胆大了”等等,可是到了去冬今春他们自己也压抑不住了,这个运动也同我们一样如火如荼地推开了。问他们为什么?某些干部答不出,农民却回答得好:“‘责任田’能多打粮食。”事实也确实如此,现在太湖这里的干部下乡,到了年成好的公社去,要再在农民家里吃餐饭,他是真不收粮票的。就是到了去年灾荒严重的地区,农民也总是说:“粮票你还是收下。”干部一再坚持要他收下,但是送你出门时还是说:“同志,下半年年成好,你们就不要带粮票了,目前虽比丰收地区差一些,但是比你们二十五斤半还是好些。”刘羊公社一个医生说:“现在我给群众看病,每天至少要吃十个鸡蛋。六零年看病不讲吃这么多,就连见也见不到这么多。”去冬下乡,看到嫁在宿松的徐桥姑娘们三五天就往娘家跑。我问为什么,她们的父母说:“那边吃不饱,叫她回来多吃几餐,女婿不好意思来,她每次回去总是要带走八至十斤的。唉!那边不搞责任田,真急人!”无论是下乡也好,出差在轮船码头等车休息也好,许多农民有关“责任田”这方面的道理,与我在省听到的和文件上看到的道理,则完全相反。许多奇迹,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所有不赞成“责任田”的各种议论,我想请到这里一闻一见,是会有很大教益的。我很担心,省委决议六二年内就要大部分改过来,根据这里的情况,是不可能的。因为农民他不会相信空话的,你不做出样子,证明比他的办法优越,除掉强迫命令,我看是扭不过来。
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最基本的方法,当前的“责任田”问题,若要满足于看纸上的报告,听口头汇报,或者下去走马观花,不和农民交心,不花一定时间,我看根本不能实事求是的。省委决议中说:“根据几个调查材料,群众对责任田办法的态度大体是这样:有百分之二十的社员不愿搞责任田,这主要是觉悟高的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困难户和劳力少、技术差的困难户。有百分之十的社员主张继续包产到户,不愿改正责任田办法……这主要是搞投机活动的社员和超产特别多、觉悟不高的社员。有百分之七十的社员处于中间状态。从上可见,改正责任田办法是会得到多数群众拥护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问题不大,可是按照这里的情况,则完全相反。农村中有劳力的户不待说的是拥护责任田的,就是困难户,一大部分也是积极的。有的一听说“责任田”要改变,他们说:“我就要哭‘责任田’这个短命鬼了。”据我所知,不那么拥护,不那么热情,不那么积极,除非是些一贯地游手好闲、不劳而获或者是专想搞平均主义的人。因为责任田是真正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劳动就真正不得食了。省委调查的那个情况,也不能说不实际,因为我没有去调查。但是根据这里的情况看,除非在推行这一办法时,给它搞走了样了。否则,农民群众是无不鼓舞欢腾的。据我们调查摸底,拥护“责任田”的起码占百分之八十以上,甚至于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站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大众这一边同呼吸,该不能算是尾巴主义吧!怕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不跟我们走,这恐怕也不能算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怕起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大众的道理呢?坚定地站在人民群众这一边,这是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根本立场问题。
最后,请求主席直接派人前来调查,以达弄清是非,如认为有必要,我还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材料,即或再亲自干生产队长,为今后县、地、省委搞一些第一手的材料,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我所反映的这里的迅速变化,只能是与前几年比较而言,真正据一般要求所想象,这里无论在生产方面或群众生活方面,还是需要做出更多的艰巨工作的。当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国家的需要,根据实事求是的精神增加任务,这是可以的。不过,我还是这样想,像荒、逃、饿、病、死一字不漏的太湖县能够在一年内而且还是在那样的大旱的情况下,基本上解决了吃的问题,那么其他有类似情况的地区也未始不可实行这个办法。
中共安徽省太湖县委宣传部钱让能
一九六二年六月
注:此件已收入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钱让能当时为中共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太湖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关于集市贸易管理试行办法
本县自开放集市贸易以后,对于促进农副业生产的发展,活跃城乡经济,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最近一个时期,却有不少投机倒把分子,大量套购和贩运国家统购统销物资和重要商品,买卖各种票证,进行违法活动,为保证国家农副产品统购派购计划的完成,保证城乡人民基本生活资料的正常供应,必须加强集市贸易的管理工作,制止投机违法活动,发展集市贸易的积极作用,现特对集市贸易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集市贸易是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措施,凡是准许进入集市贸易的产品,可以通过供销合作社、货栈、交易所和有证商贩、有证货栈进行交易,也可以由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易,严禁投机倒把、非法买卖。
二、国家印发的粮票、布票、购货券及其它各种购物票证,严格禁止买卖,违者一律没收,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处。
三、国家统购统销的粮、油(包括油料)、棉、布严格禁止私商经营和贩运。
四、在粮油统购期间,凡属当令的粮食、油料、油脂,不准进入集市贸易,供销合作社应当根据粮油上市情况适当组织收购,也可以向已经完成交售任务的生产队用议价和实物换购的方法进行收购,在统购期间,社员在自留地生产的少量薯(类)、杂粮、油料,允许进入集市贸易。
五、棉花,无论统购期间和非统购期间,一律不准进入集市交易,生产队和社员个人的多余部分需要出售的,应当继续卖给国家,由国家按规定给予奖售物资,土布也不得进入集市交易。
茶叶,由国家统一收购,不得进入集市交易,亦不得在社队之间互相调剂。
烤烟,在国家收购任务尚未完成,没有公布开放烤烟集贸以前,不得进入集市交易。
集中产区的木材、毛竹,禁止私商贩运。
六、肥猪、麻类以及与国家订有派购任务的渔业专业队的水产品等,生产队社员必须首先履行合同,完成国家的派购任务,其多余部分最后卖给国家。也可以凭当地收购单位完成任务之证明,进入集市交易,供销合作社可以议价收购和以实物换购。
蚕茧、桐油、重要中药材等,生产队社员必须履行合同,完成国家派购任务。完成任务以后的多余部分,由供销合作社议购或以实物换购,禁止私商经营贩运。
皮张、羊毛、肠衣、猪鬃以及废旧金属,一律由国家统一收购或由国家委托供销社和合作商店、组代购,不许私商收购贩运。
七、凡属国家计划供应的主要工业品,由国营商业按计划进行分配,不许商贩套购倒卖。
酒、卷烟是国家专卖物资,除经批准的烟、酒厂可以生产,经批准的商店可以经营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八、上述规定以外的商品和自产自销的手工业产品,都可以在集市上进行交易,不受限制。
九、所有上市的商品,必须按照当地市场管理委员会拟定的交易场地进行交易,供销合作社可以在集市上设立若干交易所,以便群众交易。在集市上进行交易的集体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章纳税。
参加集市交易的小商小贩,必须经过本县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审核,发给证照,方可营业,无证商贩,一律取缔。
十、机关、团体、学校、工厂企业单位在粮油集市贸易开放以后,需要采购粮油的,必须经过当地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到市场进行采购,或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不许直接到生产队采购,也不许以工业品直接到生产队换购其它派购物资。
城镇熟食业、复制业所需要原料,由国家计划供应,也可由供销社议价供应,也可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意以后,到集市上自行采购。
十一、交通运输部门不得接收私商托运属于国家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和计划供应的工业品。
十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轻者教育,确系私商投机贩运,应按国家牌价予以收购。少数严重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干部、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执行上述市场管理规定,依靠群众,做好市场管理工作。
十四、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县长方涵
1963年月日
太湖县革命委员会关于
严厉打击投机倒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告
当前不法资产阶级分子,在经济战线上大搞投机倒把活动,妄图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破坏无产阶级专政,为此,我们必须牢记毛主席教导,严厉打击一切投机倒把活动,充分发动群众,切实加强市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严禁贩运倒卖国家统购统销物资,工农业生产资料,工业品及无价票证,金银和其他违禁物品;严禁乱砍滥伐森林、毛竹,贩运竹木;严禁私设地下商店,雇工剥削,走私行贿,贩卖耕畜,非法行医,制造、销售假药,伪造证件,从事黑经纪及封建迷信品等贩卖投机活动,违者都必须取缔和打击。
对于从事上述投机倒把活动的坏分子,不法资产阶级分子,投机倒把惯犯,投机倒把集团的首要分子,必须严加惩办。
主动坦白检举,积极退赃,洗手不干,表示认真悔改的可以从宽处理。
二、切实加强市场管理。粮食、油脂、油料、棉花、土纱、土布、烤烟、麻类、茶叶、蚕茧、竹、木、皮张、重要中药材、国家统购统销的农副产品,任何时候,不分数量多少,不论集体和个人,一律不准进入集市贸易。需要出售的,必须卖给国家,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
农村集市贸易,只限于自产自销,严禁商贩插手,投机倒卖。产销之间,公平交易,不准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及城镇居民,非经主管部门门许可,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自行采购。违者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以教育、平价收购、没收商品或罚款处理。情节恶劣的要依法制裁。
三、严厉取缔无证商贩和无证手工业户。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律不准经营商业。社队集体经营的“四坊”,只能接受国家、集体、社员来料加工或以成品换原料,为社员服务,不准从事商业活动,严禁私设酒坊、糖坊。
合作商店(组),手工业合作社(组),有证个体商贩,有证个体工业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准偷税、漏税、抗税不交,接受国营经济领导,服从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外来个体商贩,手工业修理和其它服务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经营。
四、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等有关部门,必须遵循“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积极增加生产,扩大货源,改善收购和供应,并合理调整营业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反对商品走后门,不断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市场阵地,堵塞漏洞,不给投机倒把分子活动空隙。
五、县、区、社打击投机倒把办事机构,是保卫社会主义经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职能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他们的职权,服从他们市场上的管理。凡属抗拒管理,无理取闹,反攻倒算,行凶报复,围攻、殴打、绑架市管人员、税务人员和群众的,对其为首分子和打人凶手,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办。各级打击投机倒把、市场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改进作风,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但如有执法犯法,利用职权进行投机倒把活动的,要特别加重处分。
1968年10月28日
太湖县革命委员会文件
革秘(78)15号
转发省、地革委会《关于太湖县城另择新址建设的批复》的通知
县直各部、办、委、室、局:
现将省、地革委会《关于太湖县城另择新址建设的批复》一并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上级批复精神,认真做好新县城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太湖县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四月八日
抄:各区(镇)革委会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革秘(1978)15号
关于太湖县城另择新址建设的批复
安庆地区革命委员会:
你地区一九七七年九月十四日关于太湖县城另择新址建设的报告悉。经研究,同意太湖县在高家坦荒山头上建设新县城。新县城的建设,应按照省革委会革生字(1975)75号文件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拟定新县城建设总体规划,报地区革委会批准后(同时报省备案)实施。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八年三月二十日
抄:省委办公室、省计委、建委,太湖县革委会
安庆地区革命委员会文件
革发(1978)43号
关于太湖县城另择新址建设的批复
太湖县革命委员会:
你县《关于新县城地址规划情况要求解决三通工程费用的报告》,业经转报省革委会研究
同意在高家坦荒山头上建设新县城。新县城的建设,请按照省革委会革秘(1978)15号批复精神办理。
安庆地区革委会
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
发:地区计委、财办、民政局
安徽省安庆地区行政公署文件
安行发(1985)112号
关于太湖县总体规划的批复
太湖县人民政府:
经行署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原则同意《太湖县城总体规划方案》,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太湖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也是花凉亭景区的旅游服务基地和以食品、机电工业为主的风景秀丽的轻工业城镇。县城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必须服从并体现这一城市性质的要求。
二、城镇人口规模近期(到1990年)为3万人,远期(到2000年)为5万人。县城用地近期为290公顷,远期为500公顷。老城区(不含东山头)人日近期必须控制在1万人以内,远期自然淘汰。花凉亭旅游接待区人口规模远期可按5000人考虑。
三、城镇整体布局可采用五大片组合形成,即东山头工业仓库区、龙山宫对外交通仓库区、花凉亭旅游接待区、新城行政生活区和老城居住区。东山头工业仓库区的生活居住地应限制发展,中转仓库可沿高界路两侧集中建设,工业用地宜布置在建设路以西,太湖路以南。龙山宫对外交通仓库区近期不宜建设。具体布局应进一步与铁路部门商定。
四、新城建设应以人民路为界,分南北两片统一建设,近期以北片为主。
新城建设目前较为零乱,县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顿。从现在起,新城所有单位的生活区应集中建设,建筑层数应不低于三层,沿主街的建筑物一律要求四层以上。所有建筑物立面、造型、色彩以及群体效果要求一致,体现地方特色。
五、老城区除对保证人民生活必须的市政设施进行小型维修外,严禁新建、扩建,使其各项设施自然淘汰,逐步退房还田。现有公房和向阳、立新、新华等几条街道主要应加强管理,保持镇容整洁。
六、高界公路改线和新建城南过境公路是解决城镇交通问题的有效方法,应逐步组织实施。新城至花凉亭风景区的道路近期按二级公路标准改造升级。
县城车站近期可移至龙山路东端北侧兴建,老城车站作为县城车站原地不动。
七、城区道路,人民路、建设路作为城镇商业中心,道路断面应采用三块板形式,红线可按三十五米控制,沿街主要大型公建均应退离红线建设,以便人流集散,丰富城市景观。人民路远期可延至火车站,作为城市的一条主轴线。
太湖路、龙山路作为城镇东西向次干道,红线按三十米控制;法华路、高坦路作为城镇南北向次干道,南端应取直接通长河路,红线按二十五米控制;次干道断面一律采用一块板形式。
八、烈士陵园位于县城北郊,环境优美。远期可作为花凉亭风景区的一个重要景点。城区绿化在新建熙湖公园和郑家水库、张屋、城南三座小游园的同时,结合公建、道路和住宅建设,布置小块绿地,设置园林小品和城市雕塑,搞好长河沿岸绿化带建设及其水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促进城市绿化、美化、香化工作,更好地为花凉亭风景区的游客服务。
九、加强环境保护。县城现有污染工厂均应限期治理。对东山头工业仓库区的废水应兴建污水管道,通过长河东岸截流干管,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场,防止污染长河水体。鉴于花凉亭风景区旅游事业的发展,考虑太湖县城与徐桥等地的职能分工,县城今后不应安排污染性工业。
总体规划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县政府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县建设局、镇政府和新城建设机构的职责分工。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向县人大和规划批准机关作出报告。县建设局城建规划部门应按批准的总体规划抓紧组织编制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加强土地和建设管理,健全“两证”制度,按规划逐步把县城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经济繁荣、旅游业发达的城镇。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廿九日
报:省人民政府
抄:省建设厅,行署计委、科委、交通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利局、工商局、公安处,
地委办公室,地区法院、检察院,太湖县委、人大、建设局太湖县城总体规划说明书(修订稿)
第一章太湖县城概况
第一节建置沿革
太湖县位于长江下游北岸,大别山南坡。始建于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公元420年),属晋熙郡。隋文帝开皇初年,更名晋熙县。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复名太湖县,一直沿用至今。
太湖县治几次搬迁,始建龙山宫太湖水之侧,南朝宋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移就平原”。今老城所在地,曾因山洪暴发,城墙先后全毁于洪水达三次。1944年,为避山洪,移县治于岔路口山岗,名为“新县治”。1948年复迁原址。1958年,国家在老城上游5公里,兴建花凉亭水库,坝顶标高99米,总库容23.98亿立方米。县城标高仅38米,受洪水严重威胁。1978年经省批准,开始在高家坦荒山头新建新县城。
第二节自然条件
太湖县9区2镇49乡,面积为2030.66平方公里,人口49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主要河流有长河、安乐河、南阳河,均汇于潜水,经皖河流入长江。
太湖新县城座落在岔路乡的观音、李冲、岔路、东河、高冲村和刘羊乡的汪洋村境内。位于东经116°18′, 北纬30°26′。年平均气温16.4℃,平均降雨量1368.4毫米,平均日照1936.7小时。太湖新城区,地形起伏不大,多荒山。地质系前震旦老层,上层为坚硬的黄土和砾坚土。
第三节县城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太湖县老城辖两个居委会和两个行政村,面积2.5平方公里,城区面积仅1.4平方公里。
现有人口1685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215人,流动人口每天达4000人次;现有工厂、企业42家,1984年产值2902.84万元;对外公路干线共有四条,即高(河埠)界(子墩)、太华(阳)、太怀(宁)、太岳(西)线;现有客货车149辆,年客运量近100万人次,货运量7.4万吨;商业服务网点267个,其中旅馆22家,床位1164张;现有中学一所,在校生1865人;幼儿园二所,共有90个座位;电影院、剧场各一座,座位1937个;体育场一个,内设一个灯光球场、一个游泳池;县和镇综合医院各一所,中医院一所,病床共185张,日平均就诊达300多人次;电话单机500门。
新城区已迁建1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施工面积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万平方米,架设输变电线路4600米。从现状看,新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尚未列入国家计划,搬迁建设进展缓慢。
第二章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县城发展的技术依据和城市性质
一、白然条件优越,农业生产发达。全县耕地面积32.8万亩,林地133万亩,畜牧草场81万亩。可发展养殖业的水面14.2万亩,水能资源56000千瓦。年产生漆50担,是全国生产生漆基地县之一;茶园面积21153亩,年产干茶6292担,是省18个重点产茶县之一。另外还有板栗、柑橘、蚕茧、毛棕、中药材、芒杆、猕猴桃等多种产品,可为县城工业发展提供丰富原料。
二、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现已探明瓷土3000万担,石英石2000万担,小矿煤年产4000吨,石灰石、黄沙等建筑材料储量大,分布广,具有一定的开发前景。
三、县城工业已有一定基础。电力、机电、建材、造纸、酿酒、食品、肉类、粮油加工等工业初具规模。万蝠牌电扇和卫星牌玻璃刀为省优产品,机电、机制纸、饮料、酒等产品已远销香港、深圳等地。
四、仅离县城5公里处的花凉亭风景区水景资源丰富,周围有西风禅寺、龙山宫、汤湾温泉等名胜古迹,是以天柱山为中心的皖西南旅游区的主要景区之一。
综上所述,县城的性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花凉亭风景区旅游服务基地;以食品、机电工业为主的轻工业城市。
第二节城市规模
一、规划年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
二、规划区范围:新城范围,除新建区外,将岔路乡及所属10个行政村和刘羊乡的汪洋村划归城关镇管辖(包括老城区两个居委会、两个行政村)。规划区面积60平方公里。现有人口30856人。
三、人口规模:城镇总人口近期3.8万人,远期8万人。县城常住人口近期3万人(含老城区1万人),远期5万人(含花凉亭接待区0.5万人)。
四、用地规模:近期为290公顷,远期为500公顷。
第三章总体规划与布局
第一节规划目标、范围和城市发展方向
一、规划目标:2000年的城区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分明、市政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的标准,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城镇。
二、城区范围:西起长河大桥,东至刘羊乡汪洋河,南起县农科所,北至龙山宫,用地5平方公里。
三、城市发展方向:控制老城发展,加速新城建设。
第二节功能分区规划
城区共分五大片,即东山头工业仓库区,龙山宫(火车站)对外交通仓库区,新城行政、生活区,老城居住区和花凉亭旅游接待区。
一、工业仓库区:东山头位于主城下风向,高界公路横贯其间,交通便利,现已集中了县城的主要工厂和仓库,规划将其作为县城主要中转仓库区。区内生活居住用地严格控制发展。在建设路以西、太湖路以南新辟一个工业、仓库用地,作为县城主要工业区。
二、新城行政、生活区:以人民路为主轴线,分南、北两片。北片安排县级行政机关及为其服务的生活区;南片布置为工业职工服务的生活区。每片按居住区级规模配备公建设施。
三、龙山宫(火车站)对外交通仓库区:拟建的合九铁路若经过太湖,火车站就座落在这里,并按三级站考虑用地和设施,用地14公顷。
四、花凉亭旅游接待区:安排在龙山宫西麓,花凉亭大坝右侧,用地50公顷左右。
五、老城生活区:除人们生活必需的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小修外,严禁建设,逐步退房还田,近期保留用地100公顷,远期自然淘汰。
第三节对外交通规划
一、过境公路:高界公路改线从沿城路过境,新建长河路作为城南主要过境线。
二、汽车站、停车场:在新城西北角,沿城路和龙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兴建汽车站和停车场,用地4.6公顷。老城汽车站就地改造。
第四节工程规划
一、城区道路:主干道人民路、建设路为城镇商业中心街,红线按35米控制,沿街主要大型公建均应退离红线,作为绿化用地和人流集散空间,断面采用三块板;太湖路、龙山路作为城镇东西向干道,红线按30米控制,断面采用一块板;法华路、高坦路作为城镇南北向次干道,红线按25米控制。干道总长度8.34公里,干道网密度1.67公里/平方公里。支路共15条,宽10—20米,全长4550米。
二、电力:继续使用华东电网电源和地方电源。架通新城区全长6000米输配电主干线路。
三、电信:兴建邮电大楼,建立现代化的邮电通信网。线路采用架空电缆和地下电缆相结合。架空电缆与街道并行,地下电缆与给水管并列。装置纵横制或全电子自动拨号电话交换机1000门。
四、给水:自来水厂近期日产2000吨,远期日产10000吨,新建100吨备用水塔一座,铺设人民路和龙山路输水管。
五、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合流制,管道采用明沟和暗沟结合,以暗沟为主。全城污水向南汇集至长河东岸截流干管,经下流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长河。
六、公共交通:拟设三路公共汽车,即新城至老城一路;新城至花凉亭一路;新城经沿城路过东山头至老城一路。
第五节居住区规划
改造高界路沿线居住区,新建高坦路和法华路新村。要求实行综合开发、统一建设,建筑层数在三层以上。
第六节公共建筑规划
一、教育:在长河路东侧新建中等专业学校和职工学校各一所;在建设路南端新建太湖三中,改建岔路中学为四中;在建设路与高坦路中间和高坦路上新建小学两所;在五大片各建幼儿园一所。
二、文化教育:在人民路中段新建有1200个座位的影剧院一座;建设路与龙山路交叉口,新建有1000座影剧院一座;建设路南端建工人文化宫,内设影院、剧院、会场和容5000人左右的田径运动场;建设路南端新建5000平方米综合性体育场一个,能容纳观众15000人。在龙山路东端兴建广播电视差转台;在建设路中段新建博物馆(含文化、图书馆),面积为1.5万平方米。
三、医疗卫生:在法华路以西,新建3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在高界路中段设综合性门诊部一所;在法华路中段建医院一所,设病床100张;在人民路中段以北建妇幼保健院(含保健站)一所,设病床100张;在人民路东头建地方病医院(含血防站)一所,设病床100张。
四、商业服务:在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处东南角兴建邮电大楼一座,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在建设路与龙山路交叉处兴建饮食服务、商业服务大楼、供销综合大楼、综合性大楼等,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在龙山路与法华路交叉处兴建旅游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各条主要街道均设一些日杂门市部,建筑面积为2.5万平方米。
第七节消防
法华路与长河路交叉处北面为消防站,用地0.7公顷。沿供水管线每 300米安装一消防栓。
第八节风景旅游和绿化规划
一、开发利用花凉亭水库为龙宫湖风景旅游区。景区范围:南起龙山宫,东抵西风洞,北至佛图寺,西抵辛家冲。将烈士陵园整修作为风景区重要景点之一,并在花凉亭水库大坝右侧,新建旅游宾馆,为旅客提供食宿。
二、近期改造利用郑家水库为新城简易公园;远期以岔路林场为基地,兴建熙湖公园。并在南片生活区兴建游园一座。
第九节郊区规划
一、将李冲、东河、岔路村作为蔬菜生产基地,菜地面积为70公顷。
二、老城房基和隙地种植蔬菜和水果,南园和沙改两村一起形成一个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基地。
第十节环境保护规划
一、造纸厂污染限期治理。新建污染性工矿企业均应做到“三同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实行车辆分流,禁用高音喇叭,禁止向城区排放工业废水和病源污水,城市生活污水做到集中统一排放。
三、搞好街道公厕卫生,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配备洒水车,净化环境。
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规划原则和目标
近期建设本着“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紧凑发展,尽快成街”的原则,到1990年使城市面貌达到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初具规模;市容整洁,美观大方,主次干道平坦通畅,街道两旁和绿化场地草青树绿,商业服务、文教卫生等企事业和市政设施配套成龙。
第二节近期建设项目
一、工业:老工业区主攻内涵改造,扩建造纸厂、塑料厂、电机厂、汽车修配中心、食品联合企业等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585万元。
二、仓库:兴建物资、供销、百货、粮油仓库等,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240万元。
三、交通:修通两条连接高界公路的公路干线,拓宽从汪洋到长河大桥之间的公路为20米,兴建汽车站、停车场,投资180万元。购置公共汽车4辆,加强新老城和风景旅游区的联络,投资30万元。
四、街道:修通城区内主次街道21条,铺修沥青路面5000米,投资为80万元。
五、商贸服务:兴建百货商场一幢,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设立蔬菜副食品市场。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投资375万元。
建筑农贸市场一处,面积3000平方米。
六、文教、体卫:新建影剧院、文化宫、电视差转台、3万平方米的综合体育场各一座,投资360万元。建中专、中学、小学、全托所各一个,幼儿园2个,投资330万元。建3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投资300万元。
七、市政公用设施:续建一个日产2000吨自来水厂,铺设输水管道4000米,供水管网6000米。铺设地下水道,全长7000米,投资50万元。
架设新城6000米高压输电线,设置100千伏安变压器10台,投资20万元。
兴建邮电大楼,架设电信线3000米,安装自动电话单机500门,投资100万元。
兴建消防队大楼,增设消防车一辆、手抬机动泵三台,投资30万元。
开辟郑家水库简易公园,搞好街道和小片绿化,投资8万元。
八、生活居住:在居民新村兴建住宅12万平方米,投资120万元;改造好槐树岭至岔路口一带的居住用地,使之布局合理。
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编纂《太湖县志》的决议
太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编纂《太湖县志》情况的报告,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组建好编纂县志组织和办事机构,并迅速投入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编好一部内容详尽、材料真实、观点正确、体例完善、文风端正的新型《太湖县志》,特作如下决议
一、编纂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是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修好地方志,可以为本地区的建设事业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乡土教材,为各部门研究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提供基础资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千秋大业,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又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支持、协助、参与这项工作。
二、太湖县建置于刘宋武帝初年(即公元四百二十年),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六十多年的历史。从明成化甲辰年(1484)到民国十年(1921)先后五百年间,共编纂县志十二次。从最后一次编纂到现在,已中断六十二年。我们这一代人应责无旁贷地填补这个历史遗缺。编纂一部社会主义时代的新型《太湖县志》,是时代的要求,全县人民的宿愿,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义不容辞的光荣任务。
三、地方志是一部地方的百科全书,原则性强,涉及面广,要求很高,时间紧迫。因此,各级政府、各个单位、社会各方面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应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全县人民应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以主人翁态度贡献智慧,贡献文物、史料,积极推动县志编纂工作。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尽快落实好编纂人员,组织一支训练有素的业务骨干,群策群力,勤恳工作,为尽快完成新《太湖县志》的编修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1985年2月9日太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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